空气波压力治疗仪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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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波压力治疗仪招标文件模板
XX市第一人民医院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YGB-HW-********
项目名称: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采供部编制
2020年5月21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XX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将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YGB-HW-********
二、项目名称: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三、采购预算: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金额(万元)
预算总金额(万元)
1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台
6
4.9
29.4
四、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8日(上午0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XX市第一人民医院采供部报名,招标文件请自行在官网招标公告中下载。
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具体详见评标确定。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4日8时45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XX市XX区江北三新南路20号XX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
2020年7月14日9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
XX市XX区江北三新南路20号XX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采购人:
XXX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XXX电话:
********
联系地址:
XX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邮编:
******
XX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及我院黑名单记录为准;
6、如产品为医疗设备的,响应供应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响应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
7、如产品为医疗设备的,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8、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招标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投标有效。
2、招标项目一览表
详见投标邀请函。
三、投标基本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将不予通过,拒绝其投标。
2、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择优要求和条件,负偏离或不响应▲号条款的投标人将影响综合得分。
3、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号特殊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提供厂商说明材料,厂商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参数;
(2)能证实产品技术、配置参数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能体现投标技术参数的厂商的中文说明书或彩页或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说明函等;或②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详细配置响应表;或③厂商官方网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同时注明材料来源于官方网站的网址。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厂商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产品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型号、品牌仅作为参考建议,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参数的货物,至少应提供对主要技术参数的投标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独立密封的“投标报价单”一份和“投标文件”四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规格、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一)、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空气波压力治疗仪6台,主要功能与用途:
用于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血栓栓塞,快速消除水肿。
投标厂商产品必须为最新机型,医院有权拒绝老旧机型。
(二)、技术参数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1
操作方式
≥7寸彩色液晶人体仿生触摸屏操作
▲2
具备血液回盈侦测功能
3
通道数
≥两路物理通道
▲4
气囊腔道数
4腔气囊,支持每腔压力单独可调
5
气囊种类支持
腿部四腔气囊(拉链套筒式)、腿部八腔重叠气囊(拉链套筒式)、臂部四腔气囊(套筒式)、腿部三腔气囊(分体式)、臂部三腔气囊(分体式)、背部四腔气囊、左手气囊、右手气囊、左脚气囊、右脚气囊、手部气囊(KF)
▲6
气囊自动识别
具备实时快速的识别气囊种类功能,并快速定位治疗类型,实现一键治疗
7
屏幕界面旋转功能
具备屏幕旋转功能,方便临床操作使用,可悬挂于病床内侧或外侧
8
压力范围
0-240mmHg
9
充气速度
充气速度1-6级可调,最大充气速度下,充满单腔的时间≤18s
▲10
气囊压力调节
支持气囊每腔压力可调,及创口零压跳过功能
▲11
治疗时间
治疗时间1-600分钟可调,支持不间断治疗
12
治疗模式
≥三种治疗模式,包括标准治疗、梯度治疗以及高级治疗模式等
▲13
治疗方案
≥20种
▲14
具备无线扩展功能
15
提示功能
具备过压、欠压、脱落等安全提示功能
16
安全防护功能
达到阈值时、突然断电或中断治疗时,可自动泄压,避免对患者造成意外伤害
(三)配置需求(单台)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主机
1
台
2
左腿气囊(四腔)
1
个
3
右腿气囊(四腔)
1
个
4
加宽条(四腔)
2
个
5
电源线
1
根
6
电源适配器
1
个
7
说明书
1
本
8
线控开关
1
个
9
合格证
1
张
10
保修卡
1
张
11
操作指南卡
1
张
12
延长管组件
1
个
(四)服务需求
1、设备保修≥2年,如设备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时间≤1小时,现场响应时间≤48小时,保修期内保障设备的开机率≥95%;
2、设备维修保证:
设备保修期满后,仍能够提供≥8年长期稳定的有偿维修服务保障与维修配件的长期供应;
3、到货要求:
自合同签订日起,到货时间≤15个工作日;如医院有特殊需求,另行协商;
4、省内有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设有800或400免费服务热线;
5、培训要求:
设备安装时提供使用培训、临床应用培训、清洁消毒培训及维修保养培训等设备使用及日常管理的相关培训,同时在后续使用中能根据医院需要提供相关补充培训,确保设备使用维护良好;
6、验收要求:
①要求设备质量合格:
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设备生产厂家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②要求单据齐全:
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等)、及其他应具有的单证,如进口设备还需提供合法的尽快报关单、完税凭证、商检证明等资料。
③验收时间:
中标方按照医院要求,将设备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至正常使用后,由中标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医院于接到验收申请后壹个月内组织验收。
7、付款方式及时间:
设备验收合格后,叁个月内医院支付合同总价的95%,产品保修期满届满后,医院支付5%的尾款(对于保修>1年的设备,如中标商提供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经医院核实通过,可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后,三个月内支付5%的尾款)。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出卖给买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产品质量:
①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②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卖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③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如发现产品为翻新产品或充装假冒伪劣产品的,医院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同时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金额的十倍赔偿给医院以弥补对医院造成的损失,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
(3)单证齐全:
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等)、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若卖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生地证明、进口报关资料、商检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经验要求:
供货方负责技术支持,费用均已涵盖在投报价格中。
免费负责为买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买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3、项目预算: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设备报价均不得高于各单项的预算价,报价高于预算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价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报价表。
5、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卖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
★6、质保期:
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为2年,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卖方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7、设备维修保证:
设备保修期满后,仍能够提供≥8年长期稳定的有偿维修服务保障与维修配件的长期供应。
8、验收要求:
按供货要求事项进行验收。
9、售后服务:
(1)要求产品(设备)有良好的售后维修保障,保修期内硬软件包换,免费保修。
保修期至少为2年,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设备发生故障、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
电话响应在1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
需另行购买零件材料的(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不一致的应经过甲方批准),必须在三天之内解决;需要拆除重装的,必须在一周之内解决。
产品保修期限届满后,继续对产品提供维护服务。
(3)卖方免费负责为买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采购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设备安装时提供使用培训、临床应用培训、清洁消毒培训及维修保养培训等设备使用及日常管理的相关培训,同时在后续使用中能根据医院需要提供相关补充培训,确保设备使用维护良好;
10、付款期限及方式:
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叁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九十五,产品质保(保修)期限届满后 叁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免息)。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对于保修>1年的设备,如中标商提供厂家盖章的保修文件,经医院核实通过,可在设备验收合格1年后,三个月内支付5%的尾款)
11、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总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交货,视为乙方不能交货;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剩余货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当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交货的,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送货,并与甲方确定新的交货期,免除此条违约责任。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则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3.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验收不合格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当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预付款。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偿付拒绝接收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三)双方的违约责任:
除明确约定的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偿付相当于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注:
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商务条款中加★号的为主要条款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任何偏离或不满足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具体详见评标确定。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项目。
2、“采购人”是指:
XX市第一人民医院。
3、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
(1)符合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规定要求;
(2)按要求进行了资格预审并通过;
4、“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我院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意外的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需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6、投标人不得恶意竞价。
对于报价差异巨大(低于平均报价50%)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材料或者无法证明的,评审小组有权裁定该报价是否为恶意竞价。
恶意竞价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如出现多家报价差异巨大(原则上为低于预算价30%的或成倍数下降的),专家组有权对各报价进行核查判定是否报价合理并有权否决招标评审项目及要求预算价发回重审。
7、无效的报价认定
(1)报价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
(2)报价文件不响应评审小组评审时质疑提出的问题,且该问题将可能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报价文件的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而投标响应供应商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4)报价文件的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评审小组认为本次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其它评审小组一致认为应作为无效报价的。
8、有以下情形的,将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
9、投标人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号条款:
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偏离,负偏离将导致技术分不得分,评审时认定为废标。
“▲”号条款:
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11、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点起,三个月内有效。
12、以下情形,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13、有下列情形,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评审小组认为明显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7)开标现场存在争议的。
14、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以下不良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黑名单管理,在此后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1)远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价或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
(3)与其他潜在供应商恶意串通围标的;
(4)近两年内有受到上级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
(5)随意申请撤换或放弃中标/成交结果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迟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中标/成交后,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未按要求执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8)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商谈判的;
(9)向医院涉及的相关部门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1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13)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14)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相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15)中标/成交后,擅自将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16)不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执行或擅自降低投标/响应承诺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17)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价、谈判时的承诺的;
(18)2年内有一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9)连续两次供应商履约诚信量化评价得分不合格的供应商的;
(20)2年内累计达两次报名且未按规定提前一天发函告知不投标的。
15、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或擅自修改招标文件的招标技术、商务等要求的将导致评审小组拒绝其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主要由1)投标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通知XX市第一人民医院采供部。
采供部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仔细阅读,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出质疑。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我院将视其为无异议,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5、要求响应人报名后应参加投标,报名后不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前致函我院采供部说明情况。
如未致函说明者,将记不良行为一次,2年累计达两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6、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供部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索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我院采供部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我院采供部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进行页码编制并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院采供部和监督管理小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8、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文件应编制一式四份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内,报价单一份另外单独封装,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0年7月14日8:
45(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的信封袋或者文件袋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前不得拆封”字样,封口,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我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告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或撤回。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采供部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证明以供查验。
2、我院采供部选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监督,只负责监督不负责评标工作。
3、采供部工作人员在投标人见证下验证文件的密封性并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
(二)评审小组的组成
1、评审小组按医院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医院的院内招投标实施细则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及推荐中标人。
2、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评审小组组长应当组织评审成员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定标
1、评审小组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供部说明情况。
2、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优选顺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