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卫生计生委法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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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卫生计生委法治

 

2017年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我委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调整。

2017年,我委本级调整8项行政许可事项,保留14项行政许可事项。

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好上下衔接,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我委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中介服务。

优化服务,确保窗口优质高效运行。

市本级卫生计生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943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100%,办理承诺期限从平均10至15天缩短为3至4天,特别是护士执业首次、变更、延续、重新注册材料齐全就当场办结,大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极大的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

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能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不能解决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不推诿,不扯皮,积极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热情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岗位的工作范畴的,耐心具体地告知到相应窗口进行咨询和办理。

对于接件中遇到量大人多的情况,办事人员能自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受理申请事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实现服务承诺。

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微笑的服务。

凡有人来到卫生计生窗口,工作人员都主动问候,坚持“窗口是为当事人服务的,我是为当事人办事的”服务理念,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

实行现场指导和监管相结合。

在预防性审查工作中,坚持以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为卫生许可依据,在严格许可条件的同时,为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了书面和卫生知识指导等高质量服务,受到了社会好评。

卫生许可与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有机结合,对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住宿、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场所单位,采取边许可审查边量化评分,同时进行量化评级,发放量化信誉度标志。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加快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2017年,行政处罚职责行使情况,本级行政处罚共立案58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案件2起。

行政强制职责行使情况,对到期又未履行交纳罚款义务的9个医疗机构处罚案件向玉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接收上述9件案件材料,已决定做出受理行政裁定书4件。

行政检查职责行使情况,医疗服务监管,共检查医疗机构293家,血站1家,单采血浆站2家,日常监管82户,“双随机”检查15户。

传染病防治监督,共检查医疗机构78家、采供血机构1家、疾控机构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家。

加强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情况,开展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活动,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97家、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61家、公共场所147家。

放射卫生监管,检查23家放射诊疗单位。

公共场所监管,监督383户,“双随机”检查36户,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评级的单位474家。

学校卫生监管,监督91户,“双随机”检查16户,共检查学校76家中小学(幼儿园)。

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企业监管,监督18户,“双随机”检查6户。

对玉林城区10家存在问题的餐消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市本级直管的10家餐消企业的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

住宿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单位86家。

医学美容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场所3家。

三、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化管理,按照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我委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

对国务院、自治区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对国务院、自治区明确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下放。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组织实施,实行标准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不在目录中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统一标准,我委完成了《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权责清单》、《玉林市卫计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对权力清单中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逐项编制办理指南和流程图,办结时限提速,提速率达到50%,申请材料数量,由原缴纳材料数量12件,优化为7件,无收费事项。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

我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委负责人签发后,由委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以“玉卫规”作为公文代字,按照年度编排文号,在委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

切实把推行“三统一”制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积极推进,扎实做好“三统一”制度与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

 各科室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委办公室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关工作,法监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加强我委规章立改废释。

2017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林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玉林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告知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部门规章,有力促进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

根据玉林市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建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委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失效12件,一揽子修订1件。

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工作机制,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委按照《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起草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并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报送法制办备案。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委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切实保证决策效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提升。

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完善卫生计生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重大卫生计生政策、决策、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卫生事项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行医疗卫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避免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医疗卫生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加强医疗卫生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由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

六、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委严格执法监督,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执法监督制度,委法监科和卫监所执法稽查科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合理分解行政执法权。

一年来,我委无行政执法投诉、无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等被媒体曝光事件,严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我委以各级稽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及卫生执法案卷评析活动,6、7月,开展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规范了我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10月30-31日,举办2017年玉林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培训班,对优秀案卷进行展览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针对问题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水平,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良行为。

明确各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委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发生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卫生许可项目乱收费的现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玉林市卫生计生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我委在委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办事公开。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部门内部监督中的作用,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对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相关生效裁判。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执行《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制度》、《关于印发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

把卫生计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有效解决,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鼓励和支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

九、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卫生计生法治工作队伍。

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年来,我委举办法治讲座和培训班3期,4月24日,举办学习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培训班;5月23日,举办玉林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10月12日,举办卫生计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通过培训、专题讲座,提高了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所有执法人员都持有执法证上岗。

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并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包括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

十、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和条件。

对年度重点任务,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

强化考核评估,我委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

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

高度重视卫生计生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把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坚持以主题宣传日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健康教育传播工作,一年来,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20000多人。

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委进一步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完善教育阵地,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健康知识、就医指南等,不断吸引群众关注,扩大宣传覆盖面。

统一制作宣传栏,促进健康教育。

玉林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制作村卫生室户外宣传栏,共建有750个村卫生室户建外宣传栏,运用卫生计生宣传阵地,进行法律法规、健康教育宣传。

创新宣传传播手段,我委建立了“健康e玉林”微信公众号平台,完善委官方网站建设,进一步增强影响力,使之成为卫生计生法律宣传、新闻报道、传播健康知识、政策咨询、健康资讯的主阵地。

九、全面完成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精神,印发了《玉林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贯彻玉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7年玉林市卫生计生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卫生计生工作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正确实施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直属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水平,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

 

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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