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报销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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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报销流程.doc

渤海大学差旅费报销流程

超标准乘车的经单位负责人在车票、船票票面签字

审核员审核票据并计算出差补助

审批人签字

凭报销票据、已批准的差旅费报销凭证到会计核算窗口办理审核制单手续

凭记账凭证到现金窗口(领取现金)或冲还借款

乘飞机者经校长签字批准

经办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

渤海大学办理借款及冲账业务工作流程

借款人规范填写渤海大学“借款单”(特殊业务提供相关资料)

单位审批人签字

会计核算窗口办理借款审核制单手续

持借款记账凭证到现金窗口或银行转账窗口办理付款手续

携带审批后的合法原始凭证及借款本到会计核算窗口办理冲账手续

渤海大学日常业务报销工作流程

科研经费按审批权限不同由单位财务“一支笔”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整理粘贴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验收入库单,如实填写报销封面的相关内容

审批人按权限审批签字

业务经费由各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符合大宗物资采购的需办理相应手续)

学科建设经费由学科带头人和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使用经费5000元以上的需分管校领导会签)

学生活动经费等由学院副书记签字

计财处会计核算审核窗口办理审核制单手续

经办人持报销记账凭证到现金窗口刷卡转账或领取现金

持报销记账凭证到银行转账窗口领取转账支票或办理汇款、国库集中支付手续(需提供收款单位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渤海大学预开票据工作流程

从计财处领取填写预开票据申请单

审批人在预开票据申请单上签字

凭预开票据申请单到审核员处预开发票(收据)

预开票款项到账后,持入账通知单(科研经费到账的,持科技处开具的入账通知单,其他经费到账的,持单位开具的入账通知单)到会计核算窗口办理入账手续(若是新立项目先到科技处编号建账)

预开票款项未能按时到账的,及时将票据退回审核员窗口

将记账凭证和预开票款项到账支票交至银行转账窗口

将记账凭证和预开票有关现金款项交至现金窗口

审核员收回预开票据,做相应的作废处理

渤海大学票据领取、发放、缴回工作流程

经办人填写《渤海大学票据领用申请表》

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计财处处长审批签字

收费管理员根据不同的收费类别发放不同种类的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学费、住宿费、考试费、代办费、校际间合作课题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暂收暂付、代收代付及学校内部往来结算)

税务发票(各类服务性收费、培训费等)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并签字

向计财处收费管理员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应材料

加盖财务专用章

各单位领取票据后,根据申请时票据用途及时收取款项上缴计财处并进行账务处理,收款人签字

经办人将剩余、作废的票据及已开票据的存根联及时缴回计财处并签字

渤海大学收取学费、住宿费工作流程

招办提供新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等基本信息

银行制作新生缴费银行卡

学生公寓中心提供新生及老生的住宿信息

收费管理员划转学生应缴费用

划转的费用数据导入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并按学院、班级打印收费收据,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发至每个学生

收费管理员将新生基本信息、收费标准核对无误后导入收费管理系统,生成新、老生的应缴费用

1.收费员将新生应缴费项目、标准、时间等填写在“新生报到须知”上与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新生

2.老生应缴费项目、标准、时间于每年6月份通知各学院,由各学院通知学生

新、老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费用存入学校发给的银行卡

渤海大学学生办理离校手续财务工作流程

持《离校通知单》到其它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退学学生

毕业生

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持《离校通知单》到计财处办理离校手续

持《离校通知单》到计财处办理离校手续

收费管理员办理费用结清事宜

交清费用的盖“渤海大学收费管理专用章”

未交清费用的不予盖章

渤海大学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流程

工资及津贴应税数据按月汇总

劳务稿酬类应税数据按月汇总

其他工薪类应税数据按月汇总

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应税数据按月汇总

工资及津贴和其他工薪类应税数据合并

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依法计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次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

渤海大学工资、津贴发放工作流程

依据校人事处提供的工资及职级津贴的起薪单或依据各学院提供的目标津贴明细单

建立工资、津贴发放库

1.依据校人事处工资及职级津贴的变动单

2.依据各学院提供的目标津贴变动单

依据校人事处职工医保和养老保险变动单

依据因借款等原因扣发工资通知

依据校内有关部门提供的代扣资料

对发放库数据进行修改,并依法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当月工资、津贴净发额

依据人事处提供的缓发、停发工资变动单缓发、停发有关人员工资

生成工资代发盘交银行转账

汇外地离退休职工工资

渤海大学工资外酬金发放工作流程

经办人从计财处网站下载学校酬金发放模板(酬金发放清单),并填写完整

各单位审批人签字审批

提前1日将酬金发放清单电子版发至计财处工资员信箱

工资员酬金发放清单计税并做账务处理

将记账凭证交至现金领取现金(代发酬金或由银行代发)

渤海大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

商品房购买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房证、土地证、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校人事处开具的收入证明

辞职到外地:

辞职书、户口迁移证明、本人身份证

1.调离未离本市:

校人事处离校通知单、新单位名称、新单位公积金账号、新单位公积金开户行

2.调离到外地:

校人事处离校通知单、调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明、本人身份证

公积金逐月还贷:

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借款银行还贷清单

退休:

退休证、本人身份证,于领取退休工资当月22日后办理

在职职工去世:

火化证明、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

1.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买合同、发票(收据)、网上备案页、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2.购买二手房:

买卖契约、契税、发票、过户后的房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工资核算员初审

提取公积金、部分还贷、一次性还贷:

填写《锦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公积金逐月还贷:

填写《锦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委托协议及申请审批表》

公积金转移:

填写《锦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

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转账

或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

渤海大学财务文档工作流程

校级文件

上级文件

文件管理员收文、签名、编号、登记

送处领导阅签

根据阅签意见复印件送有关同志处理理理

文件管理员将文件保存

次年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送校档案馆校对、打印、立卷

填写备考表、处长审查签字

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移交校档案馆

渤海大学教职工离校办理财务手续工作流程

教职工持人事处离校通知单

审核员

有无借款、有无预开发票(收据)

收费员

有无领用票据

财务经办人签字

管理员

是否有个人项目经费结余,对结余经费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资员

办理公积金转移或销户手续

计财处办公室领取财务离校手续程序单

将财务离校手续程序单交回计财处处长办公室公室

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计财处公章

渤海大学查阅会计档案工作流程

校外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执法部门办案查询需先经党政办批准)

校内单位或教职工凭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费主持人)签批的书面申请(查阅个人会计档案的还需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登记薄并将有关查档证明粘贴于登记薄内

调出会计档案供查档人查阅(或查档人随行前往档案馆查阅)

计财处领导签字审批

渤海大学基建工程款支付工作流程计财处筹措资金办理结算手续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支付申请表

基建处现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跟踪审计人员审核并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携带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登记本、工程专用发票到基建处办理填制报销单据封面等手续

计财处筹措资金办理付款手续,登记工程款支付辅助账

工程竣工前支付

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处签署意见后,由基建处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金额超过10万元须经校领导签字批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结算书”,并把相关工程资料装订成册,送基建处审核

项目结算资料报送校审计处,由审计处安排审计,出据审计报告

基建处会同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及审计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明细表”,经基建处处务会确认,由基建处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结算款支付依据

保修期结束,经使用单位、基建处核准签字后,办理工程保修款结算手续

施工方提供工程专用发票及相关材料,填制报销单据封面,先后报审计处、基建处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支付尾款时依据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留置工程保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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