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人物简单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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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人物简单汇总
米利都派三个代表人物的哲学观点的联系:
从他们的各自观点看,他们都认为万物产生于一个本原,或者说万物可用一个原因来说明,而且都承认万物的运动变化。
但是,在对本原进行说明和规定上,在对本原与万物之间的生成与被生成的关系的说明上,他们之间存在着差别,而且这种差别体现了对一与多的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扩大和丰富。
赫拉克利特
火本原说:
赫拉克利特认为
1、世界的原初状态是火,火转化为万物,而万物又转化为火,因此,世界的归宿也是火。
火与万物之间的循环转化是火的运动:
火转化成万物是火的消耗和熄灭,万物转化为火是火的充裕和燃烧。
2、火的运动符合其自身的本性,受一定的原则支配。
火转化为万物之后,取而代之的气、水、土的状态,但仍然受着火的本性原则支配。
故气、土、水之间的转化也是火的运动。
3、外在的本原是火的形态,内在的本原是符合火的本性的原则。
逻各斯学说
1、赫拉克利特认为,内在的本原——符合火的本性的原则,即是逻各斯。
逻各斯与火是同一本原的内、外两个方面。
2、逻各斯的原义是“话语”,赫拉克利特用它专指“说出的道理”。
3、逻各斯表现为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的火;火的运动,即万物的生成、毁灭是可感的,但支配可感事物运动的逻各斯却是不可感的。
4、逻各斯是因火的不足和多余而造成事物之间转化的原则。
毕达哥拉斯平派
数本原说
毕达哥拉斯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数是众多的、不变的,而非单一、可变的。
1、一切事物的性质都可以被归结为数的规定性。
数的规定性比物理属性更加普遍,一个事物可以缺乏某一种物理属性,但却不能没有数的规定性。
数的规定性有三类,数学比例的关系,决定事物之间的和谐;数学中的对立关系,如奇和偶;数字代表自然和社会属性的类比关系,如4代表正义等。
2、数字先于事物而存在,是构成事物的基本单位。
一切事物的形状都具有几何结构,而几何结构则与数字相对应。
世界由点产生线,由线产生面,面产生体,体产生可感形体,产生水火土气四种元素。
巴门尼德
思想和存在的同一性:
能够被说和被想的与存在是同一个东西。
思想内容需要由存在来表述,思想的对象即存在,思想的内容和思想的对象是同一个东西,没有一种纯思想、空洞的思想。
“存在存在,非存在并不存在”,不存在是不能思想和表达的,因此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
反对赫拉克利特的“事物既存在又不存在”。
苏格拉底
认识你自己(名词解释)
这句话是德尔菲神庙的铭句。
苏格拉底以此要求首先研究人自身,通过审视人自身的心灵的途径研究自然。
他认为人的心灵内部已经包含着一些与世界本原相符合的原则,主张首先在心灵中寻找哲学内在原则,然后再依照这些原则规定外部世界。
德性就是知识
1、内在于心灵的原则就是德性,他认为人的德性是指过好生活或作善事的艺术,是一切技艺中最高尚的技艺,而这种技艺是可以通过学习来掌握和做到的,所以说德性就是知识。
如果一个人自称知道一件事是善,但又不去实现这件事,这刚好说明他实际上并未知道这件事的善,并没有关于这件事的知识。
一切恶性都是因为无知,因为不知道善而做出的,无人有意作恶。
2、提出这一命题的目的在于强调知行合一、真善一体。
助产术(名词解释)
苏格拉底让对话者自己发现真理的方法,在对话中,他并不宣布问题的正确答案,而是通过对话让人否定自己已有的成见,让对话者在自己内心中发现真理,这正如产妇从自己体内产生新的生命。
柏拉图
洞穴的比喻
1、影像——被固定的囚徒——矮墙(被举起的雕像)——沿墙走的人——火——洞口
洞内和洞外分别比喻两个领域。
洞内的影像和雕像:
线段喻中的影像和自然物;
被锁的囚徒和自由的囚徒在洞内看到的是幻想和信念;
洞内的火:
太阳;洞外的太阳:
善;
洞外的人所见的为理念,观看的是知识;看太阳的渐进的过程比喻辩证法,最终达到善。
2、为了解放同胞,走出洞穴的人回到洞穴,但最终失败,因光明不能适应黑暗。
3、这个故事比喻了苏格拉底的悲剧。
哲学家的使命和工作,虽然其兴趣在于可知的理念,追求善,但为了其他人的利益不得不放弃个人兴趣而参与政治,为公众谋求幸福,而其途径则是启蒙教育。
理念论
“理念”的含义:
1、理念(eidos),来自动词“看”(ide)原义为看到的东西。
柏拉图把希腊文显相的意义引申为“心灵的眼睛看到的东西”,引申为理智的对象(英文Idea)。
理念的译法强调了它是人的理智所认识的、外在的理智之中的存在。
型相的译法强调了它向人的理智所显示的普遍真相。
2、理念的主要特征是分离性和普遍性。
“理念”其他的特征:
本原性。
它是万物的本原。
超感性。
它只能为理智所把握。
不变性和永恒性。
绝对性。
它是绝对的、纯粹的、完全的存在。
客观性。
它客观地存在着,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想象。
真实性。
它是唯一真实的。
完善性和目的性。
最高的“理念”是“善”,而“善”是理念的追求目的。
单一性和多数性。
它一方面是同类事物的同一理念,另一方面它对不同类型的事物是不同的。
等级性。
众多的理念不是杂乱的,而是有等级的。
分有和模仿
1、在“理念”与具体个别事物的关系中,分有说明个别事物与理念之间的隶属关系,摹仿说明二者之间的相似关系。
2、
(1)“分有”原义指“具有一部分”的意思,柏拉图用它说明存在的每一个事物是因为该事物有其所在的类型而得以存在。
“一个东西之所以能够存在,只是由于‘分有’它所‘分有’的那个实体,别无其他办法”。
个别事物与理念的关系就是‘分有’与‘被分有’的关系。
“一件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本身出现在它上面,或者为它所分有”。
“分有”的结果是使个别事物的存在有了根据,但是分有物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与被分有的理念型相相似。
(2)晚年柏拉图因“分有”说在说明理念与具体事物的关系时遇到困难,对“分有”的
意义进行了限制和修正。
认为分有不适用于全部的可感事物。
分有不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分有不是被思想所把握的概念与概念的关系。
分有不等于个体之间的相似关系。
分有不是认识者与认识对象之间的“摹仿”关系。
3、“摹仿”:
理念是可感事物的原型,个别事物是摹仿原型的复制品。
由于柏拉图把从最高的理念到具体事物的关系划分成四个层次,即神圣的原型、神圣的摹仿物、人工的原型和人工的摹仿物,所以最后把可感世界都看成是造物主摹仿理念世界的原型而创造出来的。
灵魂的三重区分(论述题)
1、认为人的灵魂包括了理性、激情和欲望三部分。
理性:
灵魂的最高原则、是不朽的、与理念相通,是灵魂的本性。
激情:
理性的天然同盟、是合乎理性的情感。
欲望:
指肉体欲望、既可服从理性也可背离理性。
2、认为灵魂的各部分与各种德性相对应,而且是政治等级关系的基础。
理性——智慧——头部
激情——勇敢——胸部
欲望——节制——腹部
灵魂回忆说(论述题)
1、灵魂在未跌落前,对理念领域有所观照,包含着天赋的知识。
但是,灵魂在附着身体之后,由于身体的干扰或污染,灵魂忘记了过去曾经观照的知识,成了堕落的理念、不纯粹的理念。
只有经过合适的训练才能会议期曾经见过的理念,而学习就是回忆。
2、“回忆说”旨在解决智者的学习悖论,回忆说肯定了一个人可以学习他所知道的东西,但对“知道”的意思进行了分析:
知识包含于灵魂之中,已经是知道的东西,回忆是灵魂对自身的关注,是对拥有知识的再认识。
3、原初的知识是灵魂对理念的自我观照,知识的学习则是对原初知识的摹本,灵魂的摹仿则是回忆,因此,回忆是“死亡练习”。
净化肉体才能接近知识,最彻底的净化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即死亡。
4、回忆说的主要作用:
(1)为苏格拉底方法提供了理念论的论证;
(2)回答了生活在可感世界的人何以能够认识理念的诘难;(3)论证了灵魂不朽。
亚里士多德
现实与潜在
对运动的表述:
认为一事物的运动就是在不变载体的基础上从一个状态向另一个状态的变化。
因此一个运动要成立也就必须有三个要素:
形式、缺乏和质料,称之为“运动三本原”。
1、他又认为运动是“潜在的现实化”,即潜在向现实的转化。
现实和潜在是运动的两重本质。
2、潜在性相当于“缺乏”,是应该有、但尚未实现的形式;现实性则是事物已有的形式。
从潜在到现实的转化也就是缺乏的形式转变为实际具有的形式。
3、①说明事物内部就是实现自身目的的能力。
②这种转化是不断进行的,因此运动有连续性。
③潜在的现实化是相对的,不可能穷尽潜在因素,因此运动是绝对的。
④质料在运动过程中保持不变。
四因说(论述题)
对事物运动的原因的解说——“四因”说
1、
(1)质料因:
解释事物为什么在运动中继续存在
(2)形式因:
运动的特定方式。
解释事物为什么以某一特定的方式运动。
(3)动力因:
运动的推动者或作用者。
解释事物为什么会开始或停止运动。
(4)目的因:
运动目标的理由。
解释事物为什么要运动。
2、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都属于形式,四个原因可归结为两个原因:
质料因和形式因。
形式因高于质料因。
对柏拉图理念论的批判(论述题)
从根本上说,亚里士多德并不反对柏拉图坚持的可感事物服从于无形本质的基本立场,二者的分歧在于,本质是与可感事物相分离的理念型相,还是可感事物之内的形式。
亚里士多德的批判的目的是否定柏拉图用理念来作为事物的本原、原因,同时表达关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的思想。
1、认为理念是无用的设定。
(1)在他看来,柏拉图的理念论没有达到解释个别事物具有共同本质或普遍性质的原因的目的,理念实际上不过是与个别对象同名的类,而且他把需要解释的对象扩大了一倍,不符合第一哲学应宁简勿繁的原则主张。
(2)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许多问题上理念型相对个别事物不能予以满意的说明:
理念自身不变不动,何以解释个别事物的运动变化;理念与可感事物相分离,何以能够解释可感的性质;理念是与个体不同的存在,何以解释个体对它们的依存。
2、认为设立分离的理念的理由是难以成立的。
他证明了认识内容和认识对象没有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
可以想象不存在的东西,却不能据此肯定其理念;再如污秽之物也没有理念。
3、在他看来设定两种认识对象相分离,还会造成“第三者”的逻辑悖缪。
在他看来,无止境地设定“第三者”在逻辑上是不能的。
这种循环是普遍与特殊相分离造成的。
第一实体与第二实体(论述题)
形而上学的内容——实体说
1、“是者”的实体意义的逻辑分析依据:
据亚里士多德自己认为,他的实体说的提出,依据之一是对“是”的逻辑功能的分析结果。
对揭示“是者”的实体意义具有重要作用的“是”的逻辑功能:
。
(1)作为判断的联结词的功能。
它起到了区分实体与属性的作用。
(2)指称主词自身的功能。
它起到了揭示第一实体的作用。
(3)表示被定义的概念与定义的等同的功能。
它起到了揭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的作用
2、“是者”的实体意义:
(1)“实体”的含义:
他认为:
“实体在最真实、最原初和最确切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表述,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东西”。
也就是说实体是独立存在的,是不依赖其他东西而存在的。
或者说实体就是自己存在,自己说明自己。
他因此把不是实体的存在叫做“属性”。
属性就是依附于实体的存在。
他认为实体比属性“在定义上、认识顺序上、时间上都在先。
”他还列出了九个属于实体的属性的范畴:
数量、性质、关系、位置、时间、状态、活动、受动。
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含义的确认就是对世界本原的存在的确认。
两种关于第一实体的理论(论述题)
1、在《范畴篇》中,他认为个体事物是第一实体,作为主词的专名的逻辑形式是“S是自身”,而专名指示个别事物,所有专名的意义都是“这一个”,表示的是个别事物的存在。
2、在《形而上学》中,他用“其所是”来表示本质,“S是Df”是定义的逻辑形式,其中的“是”表达了主词与定义之间的等同关系,如果被定义的主词是个实体,那么定义表达的实质也就是实体本身,即第一实体是本质。
“形式和本质是第一实体”。
3、上述两种说法首先在逻辑上没有矛盾,二者分别与“S是自身”和“S是Df”相对应,两种逻辑形式并不矛盾,故两种理论没有逻辑矛盾。
4、但却又有矛盾,如果第一实体是“这一个”,那么它就是个别事物,如果第一实体是“其所是”,那么他就是普遍的形式,由此,第一实体是个别还是普遍?
5、“这一个”指称的是事物的存在,而“其所是”表示的不是个别的存在,而是本质属性,由此,第一实体是事物的存在还是本质?
6、亚里士多德试图调和实体的个别性和普遍性、存在和本质之间的对立,试图把本质个别化,将个别化的本质作为第一实体,但是,这在他的哲学体系中是不可能的。
因为,本质由定义表达,而定义的形式是种加属差,任何定义必然是普遍的,不能是关于个别事物的定义。
7、这一矛盾对后世影响难以估量,后世始终存在着普遍主义与个体主义、本质主义与存在主义的不同倾向,中世纪的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也与之有关。
神学
1、神的概念有三重意思:
不动的推动者或第一推动者;纯形式或纯活动;纯思想或思想的思想。
2、神,实际上是形而上学的最高原则和首要原因的代名词,是为了解释可感的物理实体的合理性而作出的理论设定。
亚里士多德之所以称之为神,是为了强调最高实体依然是个别实体。
3、这种神不是有人格的、创世的神,总之,他继承了希腊哲学的理神论传统,摆脱了神人同形的窠臼。
另一方面,他把形而上学归结为神学,把最高的哲学原则冠以“神”的名称,在物理领域之外设立了一个超自然的神圣领域,为形而上学与各种宗教的神学同盟开辟了道路。
白板说(名词解释)(洛克也有白板说)
1、亚里士多德说“感觉从一般和全部意义上来说,应被理解为一种撇开质料而接受可感形式的能力。
灵魂好比蜡块,接受的是图章的印迹,而撇开金或铜这些构成图章的质料。
2、蜡块说暗示了两个观点:
其一,感觉是一种消极的接受能力;其二,在外在对象作用之前,没有任何关于这些对象的感觉。
善和幸福
1、善有不同等级,低级的善服用高级的善,并以之为目的。
幸福是最高的善,幸福以其自身为目的,同时又是其他一切目的之目的。
2、作为生命的自然目的之幸福出自人的自然禀赋和本性。
自然所产生的一切东西都有目的和能力相适应的共同特征,人的生命也是目的和能力的自然统一。
人独特的自然能力是理性,它是一种分辨善恶并趋善避恶的能力。
当理论指导人的行为时,理性便是德行。
因此,幸福生活必然是有德性的活动状态。
3、但是,亚里士多德并未将幸福等同于有德性,快乐也是幸福必不可少的条件。
4、总之,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力图在快乐的生活和道德追求之间保持一种平衡:
一方面,德性是幸福的本质;另一方面,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
奥古斯丁
对怀疑论的反驳
1、怀疑也有一定的依据,比如矛盾律,否则就不能表达自己的怀疑。
感觉是可靠的,因为感觉并不提供判断真假的标准。
2、我在怀疑这一事实证明至少有三件事是确定的:
我存在,我活着,我理解。
3、奥古斯丁的论证与笛卡尔并不相同,奥古斯丁假设了一个在活动的实体,由此证明我存在,而笛卡尔则是在追问活动的本质是什么,而非活动的载体。
神正论(论述题)
关于恶的起源和性质的解释,神正论的意义是,面临着恶的存在而显示出上帝的正义。
1、奥古斯丁将“恶”定义为背离本性,趋向非存在,但不是非存在。
恶在上帝创造世界里占据着不可否定的位置。
在存在的等级系统中,低一级事物是相对于高一级事物的非存在,高一级存在是低一级存在的根据。
如果某一事物放弃这一根据,趋向比它低级的事物,此即为趋向非存在,表现出恶的性质。
2、由此,恶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物理的恶,即事物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这类恶的原因是缺乏完善性,但不可归咎于上帝。
上帝创造的是一个完善的整体,单个被造物的不完善性正是完善秩序的组成部分。
物理的恶不但无损于上帝的善,反而衬托了上帝的善。
3、第二类是认识的恶,即真理与谬误、确定与不确定的认识秩序的颠倒,这类恶的原因是人类理智的不完善,仍不可归咎于上帝。
人类理智的不完善只是相对的,表面的,并不影响上帝智慧的绝对完善性。
4、第三类是伦理的恶,这才是真正的恶。
这类恶的原因在于意志是灵魂的活动,其正当目标应是高于灵魂的上帝,而意志追求低于灵魂的身体时候,造成了秩序的颠倒,便产生了伦理的恶。
邪恶意志的原因在于意志内部的缺陷,即人类意志自身的不完善性,故,罪恶不是上帝的创造,而产生于人类意志的缺陷。
意志自由说
上帝为什么要赋予人有缺陷的意志的回答。
1、不是有意做的事不分善、恶。
如果没有自由意志,将不会有公正的惩罚和奖赏。
而赏罚的公正来自上帝的善,它必然存在。
故此,上帝必然赋予人以自由的意志。
2、人类意志的缺陷在于包含着作恶的可能性,但是这种缺陷是意志自由选择所必须的。
人类只有对于自己自由选择的事情才能承担责任,否则将无所谓善恶之分。
3、人类意志的选择自由是惩恶扬善的先决条件。
4、奥古斯丁将罪恶的根源归咎于意志自由,人有行善或为恶的选择自由,而上帝不干预人的选择,只是对选择结果进行奖惩。
上帝的恩典在于赏罚分明的公正,而非帮助人弃恶从善。
早期经院哲学
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安瑟伦)
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论述题)
1、证明:
上帝是一个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
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不仅存在于思想之中,而且也在实际中存在;
上帝实际存在。
被设想为仅在心中存在的东西,不如被设想为同时在心中于现实中存在的东西那样伟大,这是两个观念完满性的比较。
无与伦比的东西如果被设想为仅在心中存在,那么心灵会设想另一个观念,设想它在心中和现实中都无与伦比,由此,前一观念逊于后一观念,前一观念就不成其为无与伦比而陷入自相矛盾了。
故,只要一个人在思想中又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的观念,逻辑的必然性就会使他承认这个东西的实际存在。
2、高尼罗反驳:
(1)理解一样东西和承认它的实际存在是两码事。
画家的构思观念和实际的图画是不同的两件事。
(2)观念内容的完满性并不包含实际存在。
比如传说中的最完美的海岛,并不能因此推定其必定存在。
3、回答:
(1)一般而言,被心灵所理解的观念并不全都指示存在的事物,观念的完满性不包括真实的存在性,但是,这些规则不使用于“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的观念,它不同于海岛的观念。
设想的最完美的海岛同时被设想为不存在的海岛并不违反矛盾律,但是,“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被被设想为不存在的东西必定自相矛盾。
(2)从模态逻辑的观点看,一般的观念所蕴涵的只是存在的可能性,而非现实的存在,但是,“被设想为无与伦比的东西”所蕴涵的则是存在的必然性。
必然性的反面是不可能性,由此,可以从这一观念的不矛盾性推导出它所指示的对象必然存在。
总结:
二者的争论反映了哲学史上对观念与存在关系问题的两种对立的立场。
一个认为观念和存在是不同的序列,不可做出从观念到存在的跳跃;一个认为,能够解释一切的最高原则必定达到了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
唯名论和唯实论(名词解释)
1、唯名论的观点:
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
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话,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
温和的唯名论认为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概括或抽象而得的,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2、唯实论论的观点:
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
极端的实在论认为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存在。
温和派认为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一般本质。
托马斯主义
上帝存在的论证(论述题)
相对于安瑟尔谟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托马斯的证明属于后天的证明,即是从经验出发
的证明。
1、从事物的运动或变化方面论证。
运动的系列必然又一个不动的推动者,此即为上帝。
2、从动力因的性质来讨论上帝的存在。
没有事物是自身的动力因,都有一个在先的事物作为动力因,而动力因的序列是有限的,存在一个终结的动力因,此即为上帝。
3、从可能性和必然性的联系来论证上帝的存在。
现实事物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故有些事物必须作为必然的事物而存在,否则可能某一时刻可能一切事物都不存在。
追溯事物必然存在的原因,必然有一个终极的必然存在,它自身具有必然性,且使得其他事物获得必然性。
这个必然存在的终极原因即是上帝。
4、从事物的完善性等级论证上帝的存在。
现实事物的完善性都是有条件的,是相对于一个最高的完善性而言的,因此,可以肯定,存在着一个最完善的东西,且它是其他一切事物完善性的原因,此即为上帝。
5、从自然的目的性来论证上帝的存在。
万物活动的目的性和齐一性证明这种活动不是偶然的,而是有预谋的。
需要有一个预谋者来安排世界的秩序,此即为上帝。
存在与本质的区分
1、认为存在的意义指活动本身,是赋予一切事物现实性的活动,不是指一个事物或一
类事物。
2、以亚里士多德关于现实与潜在的关系来说明存在与本质的关系。
任何事物、形式、本质在为获得存在之前都是一种潜在,是一种可能性。
存在的特征在于其现实性,它使得潜在转变为现实的活动。
3、由此,存在高于、优于和先于本质。
本质依赖于存在,没有存在,就没有实在的本质。
4、托马斯是第一次对“是者”的意义作出了存在与本质的区分,并以一种存在论的实体学说代替了柏拉图的本质论。
笛卡尔
“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说思想可以怀疑外在对象,也可以怀疑思想之内的对象,但却不能怀疑自身。
思想自身是思想的活动,当思想在怀疑时,思想可以怀疑思想的一切对象和内容,但却不能怀疑“我在怀疑”,否则的话,怀疑就无法进行。
并且,怀疑活动一定要有一个怀疑的主体,“我”就是怀疑活动的主体;这样,由于想到我在怀疑,可以确定地知道作为怀疑主体的“我”是存在的。
笛卡尔由这一分析得出了一个普遍的结论:
“我思故我在”。
1.“我思”指思想活动。
(1)“我思”包括一切意识活动,不管是理性的,还是感性的,或是情感的,都属于“我思”。
(2)“我思”是没有内容的纯粹活动。
“我思”是以意识活动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即后来哲学家所说的反思的意识。
思想的活动同时是反思的活动,当我在看、在想的时候,我必须同时意识到我进行这样的活动。
2.“我在”指自我存在。
思想的主体和反思的主体是同一个主体,主体就是实体。
“我思”和“我在”之“我”是同一个实体。
(1)“我思故我在”中的“故”表示的不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实体的本质和实体的存在之间的必然联系。
(2)从逻辑上说,“故”也不表示从已知到未知的推理。
“我思”是该实体的本质,“我在”是该实体的存在。
(3)人们只能通过属性来认识实体,每一个实体都有一个特殊的属性,这就是它的本质。
从自我的思想活动,我们可以得到自我必然存在的结论。
斯宾诺莎
实体的概念
1.实体。
实体的定义是:
“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
”这一定义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做出的,但它的意义却完全是本体论的。
斯宾诺莎对于实体的定义有以下说明。
就是说:
实体是不依赖于它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实体也是无须借助于它物而得到说明,而是通过自身得到种种的规定。
(1)实体是自因,它的本质包含存在。
自然的原因就在自然之中,自然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的原因。
自然中一切事物互为因果、互相作用,处于无穷无尽的因果联系中。
(2)实体是无限的,因为它不受任何东西的限制。
实体的存在也不受另外的存在的限制,否则它就不是自因。
于是,实体是永恒的,它的存在既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
(3)实体是惟一的。
因为实体是无限的,包含着无限属性和状态;另外,实体是自因,而自因的概念排斥了设立另一实体的必要性。
(4)实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切存在和认识都包含在实体之中,但实体不是它所包含的存在和认识的总和,否则的话,它就要受到它的部分的限制,这与实体的无限性和惟一性相矛盾。
2.实体、神、自然是等同的、可相互替换的概念。
将实体等同于神,这符合犹太——基督教的一神论传统;把实体等同于自然界整体,这又符合自然科学关于自然的概念。
实体的观念不是宗教与科学的概念的混合,实体的哲学的和科学的意义要大大超过宗教的意义。
把实体称作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