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合同审核版11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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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施工合同审核版1126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

煤电铝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

土石方爆破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CQLD-01

 

发包方:

重庆市涪陵区龙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2016年11月25日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

煤电铝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石方爆破工程

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重庆市涪陵区龙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将承接的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场平、地沟、基础等工程中所涉的石方爆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或“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名称: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土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内(盘南工业园)。

三、工程范围:

甲方所承接工程中需涉及的全部爆破工程,不含爆破工作面开挖、爆破土石方清运,爆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自行踏勘现场,自行确定岩石类别,根据工程实际类别及爆破工程量、爆破危险等级、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进行爆破安全分析、评估、编制爆破专项施工方案,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爆破工程负责人、爆破技术人、爆破员、爆破安全员。

2、负责办理爆破手续。

3、爆破作业基本工作:

布孔、钻孔、验孔、装药、填塞、联网路、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解小。

4、每天爆破工程量约为20000m3,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与土石方开挖作业机械匹配。

5、负责乙方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爆破飞石伤人、伤物、爆破震动等损失的赔偿。

6、每次爆破后及时解小,爆破块石最大粒按《GB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施工图及业主要求执行,不得影响土石方开挖作业进度要求。

7、开挖区边坡范围的钻孔位置、深度、装药量,按照场平设计图纸放坡光面爆破,保证边坡成型规则并与设计一致。

四、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工期为4个月,在3天内必须将本工程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调配进入施工现场。

2、因甲方原因不能进场进行爆破作业或雨雪等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五、综合价格、工程计量、工程结算

(一)石方爆破综合价格

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价格,按¥:

9.00元/m³(大写:

玖元每立方米)计价。

全费用固定综合价格包括实施并且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综合单价等的全面承包,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提供所完成工程款全额11%增值税专用发票。

全费用固定综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爆破工程设计费、爆破安全分析、评价、监测、测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2)出场费、过桥、过路费;机械设备转移费、现场运杂费、建筑垃圾清理费及场地回填、恢复费。

(3)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施工降效费、停工、窝工损失费。

(4)施工措施费、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5)政策性调整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

(6)周边关系协调及扰民费、水电费、地下管网保护费以及乙方认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

(7)不受市场材料、人工价格浮动的影响,施工期内全费用综合价格单价不作调整。

(8)合同面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9)结账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爆破安全专项评估、爆破工程专项监理、爆破安全专项监测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量核算和确认

工程量按以下原则核算和确认:

1、场平爆破工程量:

一期工程石方爆破工程量暂估70万立方米,结算时按照设计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业主提供的地形图计算的石方量进行计算。

2、没有地形图部分的爆破工程量:

根据测绘计量。

(1)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或委托第三方对爆破施工作业地貌进行测量、绘图,并计算出工程量,经双方签字确认。

(2)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或委托第三方对施工后地貌再次进行测量、绘图,并根据两次测绘结果计算出工程量,经双方签字确认。

3、施工中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则该新增工程量以工程量签证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三)工程价款

工程结算价款=全费用固定综合价格9.00元/m³*石方开挖审核结算工程量

六、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乙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所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甲方从每期中间结算款中扣留5%的中间结算款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完工后,并待甲方确认乙方已经结清农民工工资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全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安全生产保证金:

甲方从每期中间结算款中扣留10%的中间结算款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施工中因爆破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安全事故,乙方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积极赔偿;乙方不积极赔偿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代为支付;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足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工程款不足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超出部分金额。

工程完工并且乙方已支付与乙方安全相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4、工程质量保证金:

甲方从每期中间结算款中扣留5%的中间结算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过程中乙方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则按甲方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扣除部分按照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作处理费用。

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

5、中间计量:

(1)中间计量的前提:

乙方满足甲方的安全、质量、进度计划的要求。

(2)中间计量

乙方进度款的申报和支付与甲方主合同保持同步,爆破公司在每月30日前申报本月所完成工程进度报表,项目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量审核,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审核工程进度款的80%,留5%作民工工资保证金、留10%作安全生产保证金,工资保证金,留5%作工程质量保证金。

(3)中间计量均为临时计量,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6、完工结算:

乙方所承担的施工的工程全部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后,并完成以下工作,甲方才能给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办理完工结算,乙方提供工程款算金额11%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经甲方合同管理部门批准后,在三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1)石方爆破工程经过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验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办理了退出手续,签订了退出协议。

7、若乙方中途退场或者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质量保证金,对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或者已经结算没有支付的任何工程项目及款项不再进行结算或者支付,对乙方遗留的工程,甲方有权选择另外的作业队伍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8、工程款支付方式:

转账支票、承兑汇票,转账支票与承兑汇票比例为1:

1。

七、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项目部质检部门要求,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质量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标准以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合格质量等级标准。

2、由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对该工程下达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业主的监督、指导。

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返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甲方有权指定质量管理方法及奖惩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5、乙方爆破出的石块应立即组织设备解小破碎,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6、离开挖区边坡2-3米时,必须光面爆破或小距离弱爆、或者控制爆破,使边坡平整度控制在正负20CM;开挖区爆破要求达到设计界面以下30CM;基坑、管沟、管网爆破严格按照测量控制,应符合设计规范和甲方要求。

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现场代表:

1、甲方指派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进行图纸确认、工程量确认签证、结算等工作;

2、乙方指派作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进行图纸确认、工程量确认签证、结算等工作,乙方所指定的代表不得代表乙方收取工程款。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的项目合法证明文件、相关工程设计图纸及公安机关备案所需资料。

2、提供爆破作业区域的地质勘测资料、拐点坐标图纸,原始地貌测绘图、施工平面图,以便工程计量结算。

3、清除爆破区域内妨碍爆破作业的设施和建筑物,为乙方爆破作业提供正常的爆破作业条件。

4、指派现场代表在工地指导、放线等,并作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的问题。

5、清除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层,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如不能及时提供爆破所需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每次爆破后,及时安排土石方作业班组及时挖运渣石,为爆破创造有利条件,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爆破施工安全操作标准》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建立健全本工程石方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进度计划、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施工管理人员配置计划,专职安全员。

应使用正确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周围建筑及人身安全。

爆破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待市级公安局审批后才能实施。

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爆破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结合本工程特点。

3、负责办理爆破作业审批手续。

4、严格按照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办理民爆物品审批、购买、配送、使用及清退等工作,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入库、存放、保管、领用、退库等一切管理责任;违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6、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及每天爆破的要求,自行组织施工所需的一切机具设备、材料,妥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合理配置,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7、乙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8、按照甲方要求或设计图纸进行爆破施工,开挖区边坡按照场平设计图纸,需光面爆破施工,保证边坡成型规则并与设计要求相符,严禁超量,否者,所产生的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9、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作业及管理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科学组织、规范作业、文明施工,不得影响相邻单位工作和居民生活秩序。

若发生影响,责任及费用乙方承担。

11、积极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安全管理单位、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13、爆破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泡损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积极主动解决,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14、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道路及工人食宿等由应乙方解决的一切事项。

15、乙方无条件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业主、监理的检查及相关要求。

16、因外界干扰导致的停工损失乙方表示理解并放弃追究甲方的责任。

17、爆破物资属于特殊管理范畴,乙方在节假日、春节时段,要前瞻性开展工作,必须满足甲方挖运需求,如不能满足,所产生一切停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8、负责做好施工范围内及爆破溅射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要有充分、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财产、机械设备及第三者等)、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9、乙方积极做好民工管理工作,积极处理相关事宜,不得发生民工纠纷或者上访事件。

如发生民工纠纷或者上访事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爆破施工安全操作标准》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建立健全本工程石方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2、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避免或减少爆破施工对周围建筑物及人身安全造成的损害。

乙方在爆破作业施工中,因爆破震动对周边构建筑物造成的损害或产生的纠纷以及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4、乙方必须对其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5、乙方在爆破作业产生的飞石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并且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6、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赔偿,乙方应积极、主动解决,乙方不积极赔偿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工程款不足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超出部分金额。

十一、安全生产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扣除条件

1、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有关工程质量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时,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缴纳。

如乙方拒不缴纳,则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够扣除,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2、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有关安全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时,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缴纳。

如乙方拒不缴纳,则甲方有权在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安全保证金不够扣除,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3、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场平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业主支付延迟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支付的,乙方表示理解。

超出约定支付工程款时间30天后,所欠工程款按农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三倍计息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直至所欠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2、乙方未按约定或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并承担甲方的损失。

3、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爆炸物品流失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爆破作业,造成甲方停工,应据实赔偿价甲方土石方作业机械及作业工人停工损失。

5、因相关职能部门通知停止爆破作业或因爆炸物品供给因素不能正常爆破,不视为乙方违约,且工期应顺延。

6、因极端条件导致的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爆破作业,不视为乙方违约,且工期应顺延。

十三、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变更、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业主按期支付了工程款,而甲方挪作他用。

(2)甲方未处理好相关纠纷,造成连续停工超过30工作日。

(3)甲方未安排爆破作业面,造成连续停工超过15工作日。

3、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没收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转包或者分包。

(2)乙方连续两个月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除不可抗力外)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人员、设备进场施工,甲方认为乙方投入不足,无力承担此工程。

(4)乙方未能及时办理爆破审批手续,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开工。

(5)因为乙方责任,对工程质量问题累计三次被业主或者监理检查为不合格。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已完工程量,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工程款数额确定后,甲方应在工程款数额确定后30工作日内支付应付工程款。

十四、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或肢解分包。

2、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2、对工程量确认发生争议,甲方应提供完整工程设计、测绘等图纸资料,并共同协商确定。

如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该核定结果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十六、通知

1、双方确认:

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地址为有效通讯地址。

2、向对方发送的任何书面通知、函件只要发往对方有效通讯地址,无论收件人是否实际接收均视为已送达;如通过邮政快递(EMS)方式发送,邮寄后3日无论收件人是否签收或该邮件是否寄送,均视为已送达。

3、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该变动对对方不生效。

十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附则

1、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重庆市涪陵区龙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票信息: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开户网点: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签订地点:

六盘水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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