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忻州市职业技能大赛项目技术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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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 12
6.1比赛环境 12
6.2安全教育 13
6.3环境保护 14
本文件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及以上要求,适当吸收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含项目技术描述、试题(确需保密的项目公布样题)、评判标准、本项目竞赛特别规定、常见违规行为的处罚、健康安全具体要求、设备设施安排及清单等。
其中,试题可做不超过30%的调整,在赛前裁判员集中培训时讨论确定修改内容并予以说明。
未尽事宜,将在补充通知及赛前项目技术交流时予以说明。
1.项目介绍
1.1项目描述
刺绣制作技艺是用针和线,在任何织物上,运用各种针法来表现图案花纹的一项手工技艺,这项技能具有高技术性。
刺绣技艺精湛的技能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自主设计并制作、整烫、装裱或完成完整的制作流程,作品应符合公认的行业标准。
具有刺绣技艺的技能人员,是在具备了一定刺绣时间经验与知识理论的基础上,去刺绣相应的刺绣图案,以达到刺绣比赛预定的目标,以及能够测试刺绣技艺水平是否精湛,是否能够在不同的织物上灵活运用针法、修改瑕疵、维护和调整作品的完美性。
1.2考核标准
在比赛过程中,依据赛题,所有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刺绣作品。
目前中国一直在强调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级技术人才,此项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而我们的命题也充分结合了这一点。
内容的表达深与浅能充分反映选手的想象能力和创新能力。
色彩是否协调和统一,是否有变化是评判选手对色彩的驾驭能力的一个重要体验。
而对针法的运用是否达到了光、顺、平、细的要求,是检验技术水平高低的标准。
1.3选手应具备的能力
参加刺绣这个比赛项目的选手应具备刺绣技艺的知识与技能,必须了解刺绣技艺的针法与图案设计的表现要求。
能够在不同的织物上施针与制作,选手必须在比赛过程中,选择适合自己理想色彩绣线。
要求选手具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并且理解行业标准,遵守规范,注重质量,关注细节,精通技术,技艺精良。
2.竞赛项目
2.1竞赛内容
竞赛任务:
要求参赛选手在所规定的底料上对已描绘的刺绣纹样进行再创作。
竞赛形式:
采用单人竞赛形式,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竞赛目的:
展示参赛选手手工刺绣的技能、技巧、色彩组合以及选手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竞赛要求:
参赛选手可以使用自己所选择的颜色和使用任何刺绣针法来完成作品的创作。
当天结束后禁止将自己的刺绣半成
品及所有工具带出竞赛场地。
2.2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时间1天,上午(8:
30——11:
30),提前半小时(8:
00)报到,下午(13:
00——16:
00),提前半小时(12:
30)报到,共计6个小时。
3.评判标准
3.1分数和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刺绣主题分值为100分。
确定4项评分标准,各个评分项的分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如1.055计1.06,1.054计1.05)。
比赛采用客观评分和主观评分两种方式进行评分。
3.1.1分值分配
需在6个小时比赛时间内完成主题刺绣比赛。
刺绣作品整体性占30分;
色彩搭配占30分;
针法运用占35分;
平整度占5分。
3.1.2比赛成绩
刺绣作品整体性占30分;
针法运用占35分;
平整度占5分,共计100分。
超出规定时间,在5分钟以内扣2分;
5-10分钟扣5分;
超过10分钟,停止操作。
3.1.3成绩排序
按比赛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
比赛总成绩相同,按项目整体性成绩较高的名次在前;
如总成绩、各分项成绩
均相同,按已完成作品的品质及艺术性来决定名次。
3.2评分标准
根据作品的完成情况,评价参赛者技能,其中包括作品的整体性,色彩的运用与创新和针法的运用与创新等(在几个参赛者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按已完成作品的品质及艺术性来决定排名)。
附下表:
评判内容
评分标准
最高分配分值
整体性
作品的整体效果要大气、优美、自然、具有显明的独特风格
30
色彩搭配
作品在用色上要讲究俗雅结合,深浅搭配
针法运用
在运用针法方面,要随图思艺,打破常规,用多种针法来表现图案的美感,提升作品的价值
35
平整度
硬质绣外观造型不变,绣面整洁
5
总分
100
时间控制
比赛规定时间为6小时(360分钟,超出规定时间,在5分钟以内扣2分;
3.3客观和主观评分
3.3.1客观评分:
客观打分方式:
按模块设置若干个评分组,每组由5名及以上裁判构成。
每个组所有裁判一起商议,确定评分方案,对选手所绣制作品意见达成一致后最终只给选手一个分值。
3.3.2主观评分:
主观打分方式:
5名裁判为一组,各自单独评分,就刺绣作品总体情况分别给出权重分值,分值为“0”、“1”、“2”、“3”,然后计算出平均权重分,除以3后再乘以该子项的分值计算出实际得分。
裁判相互间分差必须小于等于1分,否则评分无效,各自需要给出确切理由并在小组长或裁判长的监督下重新评分。
3.4裁判员组成和分工
本次竞赛设立专家组,负责编写技术文件、命题和落实赛场设备设施(含工具物料)保障。
本次竞赛设立裁判组,由1名裁判长,若干裁判员组成。
裁判长由专家组长兼任。
3.4.1裁判长
裁判长按照本项目技术文件,对裁判员进行培训和工作分工,带领裁判员对本项目比赛设备设施和现场布置情况进行检验;
组织选手进行安全培训并熟悉赛场及设备,保障所有选手在比赛前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范;
比赛期间组织裁判员执裁,并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处理项目内出现的问题;
组织统计、汇总并及时录入大赛成绩等工作;
赛后组织开展技术点评。
裁判长应公平公正组织执裁工作,不参与评分。
3.4.2裁判员
裁判人员需在本项目领域有工作经验、大赛管理或执裁经验,赛前需参加技术规则培训,掌握大赛技术规则、项目技术文件等要求。
裁判员应服从本项目裁判长的工作安排,诚实、客观和公正执裁。
根据裁判员的相关工作经验以及赛前培训的情况,裁判员分成多个小组:
加密组:
主要负责选手的检录、核实证件身份并对选手所提交的作品进行加密和解密工作。
监考组:
主要负责竞赛现场监考工作和安全巡查,做好维护赛场纪律;
记录赛场情况,做好监考记录;
纠正选手违规行为,并对情节严重者及时向裁判长报告作好记录并给出处罚结果;
核查实际操作竞赛使用材料、设备;
记录每位选手的实际工作时间。
评判组:
负责竞赛结果的评判、成绩复核和汇总工作。
时间记录组:
负责记录每位选手的实际工作时间。
检测评分小组:
由执尺记录、监督员组成,每小组分配相似分数的评分项目。
每项检测评分结果小组成员均需签字确认,然后报裁判长复核后,由录分员录入系统。
4.竞赛相关设施设备
4.1竞赛设施设备和工具
赛场统一提供的设施、设备和工具:
硬绣工具和材料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工作台
800mm×
600mm×
800mm
每人1个
统一提供
2
复印纸
红色
每人1张
3
塑料纸
厚度为1mm
每人1块
4
坐凳
普通方凳或圆凳
中性笔
红、蓝色
每人每色各1支
6
铅笔
无规定
每人1支
7
削铅笔刀
软绣工具和材料
每人每色各1支
4.2选手自带物品
规定要求允许带的工具材料物品:
底料
直径为180mm(圆形白色)
每人1件
材质底面为三层纯棉粗布糊裱的袼褙,面布为白色丝绸布(选手自备)
绣线
自定
各色绣线(选手自备)
剪刀
每人1把
选手自备
绣花针
每人1根
绣绷
木质绣绷
每人1副
自备
350mm×
450mm白色仿真丝面料
5.项目特别规定
比赛中需要选手本人准备的工具和材料,一定要切记准备好,参加比赛时如果因为关键工具没有带上而影响了选手自己本人的工作进度和时间,自己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参赛出现迟到、缺席、弃权、中途离场与违纪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者可携带自己适用的绣花针和剪刀,但必须在比赛前得到裁判组认可,如裁判组认为参赛者所携带的物品不利于公平原则,则将禁止使用该工具。
具体竞赛技术规程如有变动将于大赛前另行发布补充说明。
5.1赛前
根据比赛实际需要,裁判长与承办单位于赛前2-3天对场地设备设施等准备工作进行最终确认;
裁判长与裁判员于赛前1至2天进行集中培训、技术对接和设备设施、耗材确认。
参赛选手报到时需领取参赛证、参赛资料、参赛物料、餐券、抽取参赛选手编号,报到完毕后提前前往赛场,熟悉场地。
选手的出场顺序以参赛队为单位由抽签决定,同一参赛队选送的多名选手,在同一场完成比赛,确因设备等特殊原因不能同场时,必须安排相邻场次,不得隔场。
赛前30分钟,到指定检录口进行检录,由检录人员核实编号,开赛后迟到15分钟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检录完毕,每位选手按照选手抽签工工位号到指定位置。
可
携带竞赛规则规定的工具,必备的用具。
所有通讯、照相、摄像、磁盘等工具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5.2赛中
1.在竞赛过程中,选手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确保参赛选手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2.竞赛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具。
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
3.由裁判长统一告知选手比赛规则、时间和流程后,裁判长宣布比赛正式开始并计时。
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4.选手进入赛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赛场或终止比赛,应向裁判示意,须经赛场裁判长同意,并在赛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并在赛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达指定地点。
5.因参赛选手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选手竞赛。
如非参赛选手个人因素出现的设备或工具故障而无法继续竞赛时,参赛选手可提出更换设备或工具的要求,同意并更换后,参赛选手可继续参加竞赛,并给参赛选手补足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选手自带设备和工具,赛场不负责更换。
6.参赛选手如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报告,竞赛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进行记录。
参赛选手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离场后也不得再进入赛场。
7.裁判长在竞赛结束前30分钟、10分钟进行竞赛剩余时间提醒。
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指令后,未完成任务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并按要求清理赛位。
8.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任务书、报告),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并签字确认,裁判提出签名要求时,不得无故拒绝。
5.3违规情形
选手有下列情形须从参赛成绩中扣分:
(1)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酌情扣5~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2)因违规操作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3)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4)参赛选手由于迟到而影响了比赛的,视情节扣5~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6.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
6.1比赛环境
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选手能够在赛位辨别线缆不同颜色信息。
每个赛位占地不小于1.2㎡(1m×
1.2m),赛位间隔不少于1m,且标明赛位号,在竞赛区设置裁判评委工作区1个,成绩评判登录区1个,光线充足,便于办公。
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情况下,设置参观通道。
竞赛场地设置隔离带,非裁判员、参赛选手、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竞赛场地设置检录区、竞赛操作区、裁判评判区、工具材料区、选手休息(候赛)区、观摩通道等区域,并根据需要设置选手自带工具材料柜等。
对于比赛过程中试题始终保密的赛项,要在赛场设置选手封闭室,封闭室应与比赛区域物理隔离,配备志愿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与外界交流。
各区域之间有明显标志或警示带;
标明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洗手间等位置。
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医疗、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赛场还应设有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赛场设置安全通道和警戒线,确保进入赛场的大赛参观、采访、视察的人员限定在安全区域内活动,以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6.2安全教育
1.选手参赛前应接受过系统的职业安全教育。
2.赛前裁判长宣读竞赛规则、安全注意事项。
3.在刺绣过程中应注意防护,以免手部或者近距离接触针线部位受到伤害。
4.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果发生严重的创伤或类似的情景,取消选手比赛。
5.竞赛过程中,技术支持人员有责任对选手使用的设备安全进行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避免发生设备损坏。
6.场地备有医疗站点,放置医药急救箱,包括外伤处理和急救药物。
6.3环境保护
1.竞赛相关人员,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集中存放。
2.竞赛人员要做好劳动保护,遵守职业规范。
3.参赛者应爱护赛场的设备设施,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谨慎使用赛场的设备设施。
4.所有操作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5.参赛者需维护比赛场地卫生,无任何遗留物品影响后续选手的比赛。
6.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
7.按照规定处理线头和布头垃圾。
8.竞赛相关人员必须保持场地秩序,有序进入规定线路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