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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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为主要内容的民德民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以“启民智、修民德、正民风”为主要内容的民德民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建设人民满意机关,推动辖区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辖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民德民风建设的形式、内容和手段,注重过程,多办实事,营造最佳的人居环境和一流的创业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街道的总体目标:
努力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区文化环境。
在继续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突出抓好薄弱环节从而促进我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公民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就像测评项目和《镜铁区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
各社区要积极利用公益性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等进行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
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发放《嘉峪关市市民文明公约》《嘉峪关市“三从八不”道德规范》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提升居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开展“我为文明城市添风采”主题实践活动。
各社区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讲道德、做好人”活动,从基本素质、基本道德、基本行为、基本准则抓起培育社区居民的城市意识、公共意识、公德意识、礼让意识。
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活动,在辖区努力营造争做“文明市民”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广大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建设文明社区行动
1、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活动。
街道机关、各社区要广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公开并且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服务语言、行为,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2、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品牌创建活动。
各社区要以“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为要求,以“三和”(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为抓手,以“七进”(法律宣传、道德规范、志愿服务、科普知识、婚育新风、健康教育、文体活动进社区)为载体,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打造“文明和谐社区”品牌。
(三)公共环境、秩序优化行动
1、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各社区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辖区内主干街道脏乱问题和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和整治。
要通过黑板报、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居民爱护环境,养成文明习惯。
2、加强治安维稳工作。
在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广泛动员辖区居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条件的社区要积极组建治安巡逻队进行治安巡查,通过不断完善治安工作网络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安全感。
3、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各社区要通过强化交通宣传倡导辖区居民自居遵守交通法规,努力引导居民在辖区内形成礼让、有序的交通环境。
(四)和谐社区创建行动
1、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各社区要积极联系辖区单位,努力做好共驻共建,支持辖区单位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休闲娱乐及其他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
各社区要广泛培育、发展社区文化活动队伍,并组织居民参加社区公益性文体演出活动。
佳苑社区要管好用好社区图书室,坚持社区图书室按时免费向辖区居民开放。
2、深化社区文明创建活动。
各社区要深入开展“和谐家庭”、“特色楼幢”、“文明单位”、“安全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社区人际关系的和谐。
进一步加大居民对文明创建的支持力度,要确保居民对创建文明城市支持率达80%以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覆盖面达100%。
3、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社区要围绕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要重点开展以下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维护公共秩序、宣传文明行为规范、普及礼仪知识、劝导不文明言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空巢老人关爱、扶危济困、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培育低碳一族”绿色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窗口行业、社会治安、社会监督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科级、文体法律、卫生”普及志愿服务活动。
4、深化诚信建设行动。
街道、社区要以政务、居务诚信为基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要适时开展“共铸诚信,共建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居民良好诚信观。
(五)未成年人教育行动
各社区要利用暑期开展青少年社会讲堂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要进一步利用社会力量教育培养未成年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真正使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成为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至8月)
主要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镜铁区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嘉镜区委[]87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多种途径,层层发动。
一是充分发挥好社区宣传阵地作用。
利用社区门户网站、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板、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二是发挥社区群众性文艺团体的宣传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易于接收的形式和方法,全方位地开展宣传;三是积极发挥电子媒体作用。
以大唐美食街电子屏为载体,通过系列电教片“身边的礼仪和谐的你我”的播放向居民群众传播文明礼仪知识;四是向居民发放公开信,号召居民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建设美好大兴、美丽镜铁做贡献,在辖区内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创建阶段(8月至12月)
明确任务责任。
街道与社区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全力攻坚阶段。
街道对照标准,查漏补缺,逐项落实。
对已达到标准的,要继续巩固提高;对没有达到标准的,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力争达到标准,做到不丢分、少丢分;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完善整治的措施和办法,组织有关力量联合攻关,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达标。
收集完善资料。
各社区要将创建活动的图片、文字资料及时上报街道办公室,12月底前,街道、各社区要对照目标任务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资料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汇编成册。
(三)检查考核阶段(年1月至考评前后)
在做好抓巩固、抓提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接收区委全面检查考核,街道也要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将各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四、保障机制
(一)统一领导,形成合力。
为加强街道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各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指挥体系上下贯通,协调联动。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街道建立健全督导组织和督导制度,对重点难点任务、重点难点进行追踪督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抓好舆论,做好宣传工作。
各社区要及时对创建文明城市开展概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
街道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演讲、征文等形式的主题活动,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军地坪街道二O一O年文明创建
工作方案
为把军地坪街道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风气良好、社会安宁、文化繁荣的新型文明街道,展示军地坪人文明、精明、开明的新风貌,探索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新举措、新思路,加快推进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特制定本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创建工作。
二、创建主题
争创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居民、构建和谐街道。
三、工作机构
组长:
唐汇民
副组长:
邓众望吴远霞
成员:
施俊龙洪波杨川吴远元李俊锋
王科吴远进邓师为邓昌宝
设立文明创建办公室,吴远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雷锦任专干。
四、工作内容
(一)“十星级文明户”评比
“十星级文明户”是军地坪街道授予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家庭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1.评选条件:
(1)“十星级文明户”包括:
爱国星、道德星、新风星、守法星、勤俭星、文化星、计生星、城建星、公益星、富裕星。
(2)否决项目:
一是违反综治维稳的;二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三是违章建设的;四是出现安全事故的;五是燃放高声炮的。
2.评选程序:
居民自荐——小组评议——居委会评审——办事处审核
3.评选名额:
吴家峪居委会:
10家
画卷路居委会:
8家
宝峰路居委会:
10家
4.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季度第三月上旬由居民自荐,中旬完成居民小组评议和居委会评审,下旬办事处审核并公布。
申报名额实行差额2名推荐。
5.奖励办法:
授予“十星级文明户”的家庭每次奖励价值100元的花木,由街道组织上门授星。
授星名单及家庭成员照片在街道主要人群集散地公布。
全年连续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年终由办事处另行给予重奖。
6.被取消“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称号的,其名单及取消原因、家庭成员照片在街道人群集散地公布。
(二)“精品院落”评比
“精品院落”评比对象指居民小区、居民院落。
1.评选条件:
(1)环境好
(2)治安好
(3)秩序好
(4)风气好
2.评选办法:
“精品院落”每季度评选一次,全街道每次评选三个。
每季度第三月上旬由居委会将申报名单送交办事处审核。
第三月下旬由办事处在街道人群主要集散地公布。
每个居委会每次申报3个院落(小区)。
3.奖励办法:
“精品院落”由办事处组织奖励。
每次给予价值600元的绿化实物奖品,奖品由居委会组织分配给“精品院落”内的居民户,“精品院落”所在居民小组组长奖给现金100元。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意识。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街道的重要举措。
创建工作要由侧重抓物质文明建设向“四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转变,由时紧时松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由抓具体活动向实践与理论相结合转变。
2.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居委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确定工作班子,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创建,引导居民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互相监督。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各居委会要通过宣传橱窗、宣传栏、印发资料、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提高创建知晓率和支持度,扩大创建影响和号召力,增强居民参与创建的自觉性。
4.培养树立典型、推动创建工作。
各居委会要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一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使广大居民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街道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和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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