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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虎山矿区危险分类

连云港开发区虎山矿区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类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连云港开发区虎山矿区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类

 

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与辨识。

本次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类使用“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参照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及自然环境、生产过程等方法进行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规定,将采矿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分为两类:

第一类:

物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105设备、设施缺陷

110防护缺陷

115电危害

120噪声

125振动危害

130电磁辐射

135运动物危害

140明火

145高温  

150低温  

155粉尘 

160作业环境不良

第二类:

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0510易燃易爆性液体

20515易燃易爆性固体

第四类:

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05负荷超限指易引起疲劳、劳损、伤害等的负荷超限。

40505体力负荷超限

40510听力负荷超限

410健康状况异常指伤、病期。

420心理异常

42005情绪异常

42010冒险心理

42015过度紧张

第五类:

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505指挥错误

510操作错误

515监护失误

520其他错误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采矿场固有的可以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害因素确定为:

1、坍塌、滑坡

2、高处坠落

3、物体打击

4、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碎石机等机械伤害

5、矿山火灾

6、放炮

7、车辆伤害

8、触电事故

9、压力容器爆炸

三、自然危害因素辨识

1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岩层中存在的断层、裂隙、软弱层、软弱面、岩层充水等因素可能导致裂隙扩张、岩体滑坡、塌方等。

对于该矿床的开采,由于矿区地质条件较好,开采区域内无大的地质断裂带等复杂地质构造,因此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会出现大的地质灾害,但局部区域小的滑坡、塌方等是施工中应重点防范的对象。

2水文地质条件

该采矿场属凹陷露天矿,最低开采标高-15m和-10m,低于矿界周边高程,矿坑涌水需机械抽排。

在非雨季自然涌水量小,无重大威胁。

但7、8、9月雨季如一次降水量较大,将对采矿场正常生产构成威胁。

3暴雨、雷击危害

对于该采矿场,在雨季如突降暴雨,可能导致矿区淹没,存在一定的暴雨危害因素,而且一般在暴雨的同时,往往伴随打雷和闪电,所以在暴雨季节还存在雷击危害因素。

4气温危害

据历史资料记载,该矿区气温最高温度39.80C(8月),最低气温-18.30C(1月);露天开采作业受季节影响,容易产生中暑和冻伤,因此,在施工中要根据气候变化,适时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

四、职业危害

1粉尘危害

粉尘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状矿物或岩石粉尘。

直径大于50um的尘粒,在重力作用下会很快从气流中分离出来,沉落于地面,此类矿尘称为落尘。

该采矿场产尘量最多的是采掘工作面(包括凿岩和爆破)和破碎加工点,其次是运输系统的各转载点和运输道路粉尘。

荒料开采的锯采工作、凿岩工作和破碎工作的产尘是连续的,而且大部分是很微细的颗粒,5um以下的占90%以上,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锯采、凿岩、装载作业和破碎加工是矿山产尘场所中粉尘浓度合格率低的四道工序,是矿山防尘工作的重点。

2噪声、振动危害

凡是人们不需要的,使人感到讨厌和烦躁的声音通称为噪声。

噪声对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噪声可以使人耳聋,还可能引起高血压、心脏病、神经官能症等疾病。

噪声还污染环境,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特别强烈的噪声还能损坏建筑物与影响仪器设备等的正常运行。

振动对人体具有损伤作用,振动的作用不仅可以引起机械效应,而且可以引起生理和心理的效应,振动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体,也可以间接作用于人体。

人体接受振动后,振动波在组织内传播,由于各组织内结构不同,传导的程度不同,对人体产生的损伤或副作用也不相同。

矿山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震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和由凿岩机工作排气、风管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机械噪音主要集中在铲装、运输、凿岩、破碎加工设备上;气动噪音主要集中在空压机和凿岩机工作地点。

五、开采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图5.1。

1边坡坍塌危害

采矿场边坡坍塌危害的发生,其主要原因是采矿场违章开采所致(开采坡度超过规定坡度,存在掏采现象),其次对开采不利的地质条件也是边坡坍塌危害发生的成因。

根据现场检查,矿区总体地质条件较好,不会引起大的边坡坍塌,但由于过去开采时已在Ⅰ号矿体、II号矿体南侧,Ⅲ号矿体北侧、西侧形成不规则的高陡坡,对上部周边的土层、风化层进行剥离时,应适当加大范围和降低坡度,避免局部出现坍塌危害;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由于最终边坡高度较大,在局部也存在边坡坍塌危害,必须加强日常监测。

2放炮危害

爆破作业是矿山生产的主要工序之一,其作用是利用炸药在爆破瞬间放出的能量对周围介质作功,以达到破碎矿岩的目的。

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须使用大量的炸药。

炸药从炸药库向爆破地点的运输途中、装药和起爆的过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爆破器材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

爆炸产生的震动、冲击波和飞石对人员、设备设施、构筑物等有较大的损害。

常见的爆破危害有爆破震动、爆破冲击波、爆破飞石、拒爆、早爆、迟爆等。

2.1爆破作业中的几种意外事故。

1、拒爆:

爆破作业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起爆药包(雷管或导爆索)和炸药的部份或全部未爆的现象称为拒爆。

拒爆包括残药和盲炮。

拒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制造质量、储存条件、使用方法上的缺陷都有可能导致拒爆。

爆破中产生拒爆不仅影响爆破效果,而且处理时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未能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将会造成人员伤亡。

2、早爆:

早爆是指在爆破作业中未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引爆的现象。

其原因有人为的过失、环境干扰、起爆材料质量不良等。

如起爆时杂散电流或静电干扰而引起的早爆。

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预防早爆,将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极大的危害,酿成事故。

3、自爆:

自爆是爆破器材成份不兼容或爆破器材与环境不兼容而发生的意外爆炸。

如在高温环境下,火雷管的自爆温度为100~110℃,2号岩石炸药的爆燃温度为125~130℃,如剧烈碰撞就可能引起炸药爆炸。

4、迟爆:

迟爆是在实施爆破后发生的意外爆炸。

4.4.2.2爆破产生有害效应。

1、爆破地震效应

炸药在岩土体中爆炸后,在距爆源的一定范围内,岩土体中产生弹性震动波,即爆破地震。

在实际施工中,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一次起爆药量,避免爆破震动对场区附属设施等周围环境的影响。

2、爆破飞石

飞石是爆破时从岩体表面射出且飞越很远的个别碎块。

爆破时,由于药包最小抵抗线掌握不准,装药过多,造成爆破飞石超过安全允许范围,或因对安全距离估计不足,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是爆破产生的有害效应之一。

根据该采石厂开采现场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分析,爆破飞石对现场作业人员、设备、临时用房、西侧民房威胁最大。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露天爆破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

破碎大块,浅孔爆破法不小于300m;深孔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200m;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飞石距离增大50%。

该采石厂爆破安全距离不能完全满足规程要求,爆破个别飞石对现场作业人员设备、南侧道路来往行人、碎石加工场、临时用房、西侧民房构成一定威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爆破飞石为该项目施工下一步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爆破冲击波

爆破时,部分爆炸气体产物随崩落的岩土冲击,在空气中形成冲击波,可能危害附近的构筑物、设备设施和岩体等,对于该采石场的开采,爆破冲击波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爆破有害气体

爆破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没有及时的稀释和排出,过早进入工作面将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导致人员中毒死亡,对于该采石场的开采,在开采到Ⅰ号矿体西侧区域时,要注意爆破有害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导致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

爆破事故的的发生必须有一定的触发因素,常见爆破事故触发因素分析如图4.2。

1、放炮后过早进入工作面;

2、盲炮处理不当或打残眼;

3、炸药运输过程中强烈振动或摩擦;

4、装药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

5、起爆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

6、警戒不到位,信号不完全,安全距离不够;

7、爆破器材质量不良,点火迟缓,拖延点炮时间;

8、非爆破作业人员作业,爆破作业人员违章;

9、使用爆破性能不明的材料;

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发生爆破事故的场所有:

1、运送炸药的途中;2、爆破作业的工作面;

3、爆破作业的采场;4、爆破后的工作面;

5、爆破器材加工地等。

3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危害

3.1高处坠落事故危害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触发因素有:

1、台阶上部的高坠事故,作业人员发生的高坠事故多与生产场地狭小、没有使用安全带和设置安全网有关;

2、在台阶坡面上发生高坠事故,几乎均与未使用安全绳有关。

对于该采矿场,前期开采时已形成高陡坡,正常生产时采用深孔台阶分层爆破,最终台阶数多,最终边坡较高,在车辆运输过程及剥离过程中存在从台阶上翻车和人员向下坠落危险。

3.2物体打击事故危害

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触发因素有:

1、不坚持防护用品的穿戴,特别是进入采区不戴安全帽;

2、上下一条线同时作业;

3、没有严格执行检查处理危石、漂石制度。

从相似矿山现场情况分析,边坡滚石危害及局部坍塌是生产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危险最大的因素。

因此,采矿场生产过程中存在物体打击危害,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4机械伤害事故危害

机械伤害主要指车辆伤害、施工机械伤害,对于本矿区的开采还存在前期遗留桅杆吊的危害。

车辆伤害事故是本区开采主要机械伤害因素,是指矿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事故及行驶中上下车引起的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触发因素有:

1、露天采矿场运输道路宽度不够、局部坡度过大或弯道曲率半径过小,超过车辆安全行驶要求;

2、在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段外侧未按规定设置护栏、档车墙及交通安全警戒标志,夜间生产主要运输道路未设照明;

3、运输车辆车况差、运输道路路况差、驾驶员无证驾驶或用报废车辆运输;

4、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未采取防滑措施;

5、雾天和烟尘弥漫影响视线时,未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或车距过小;

6、施工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相互影响而造成伤害事故;

7、前期遗留的桅杆吊因长期不用,使用前未进行彻底检修和保养而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

在今后的生产中,对场内运输车辆,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对运输车辆定时检测,确保运输车辆的完好率,对场外运输车辆要加强监管;对现场的其他施工设备,应加强调度,保持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避免相互干扰而发生事故;对于前期遗留的桅杆吊,应找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彻底拆除,如果还能使用,必须经过彻底检修和保养后才能使用。

5触电事故危害

触电事故是由电流及其转换成的其他形式的能量造成的事故,分为电击和电伤。

电击是电流直接作用于人体的伤害,电伤是电流转换成热能、机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于人体造成的伤害。

造成电气伤害事故频发的一般规律

1、低压设备触电事故多,国内外统计资料表明,低电压触电事故远远多于高电压触电事故。

其主要原因是低压设备远远多于高压设备,与之接触的人比与高压设备接触的人多得多,而且比较缺乏电气安全知识。

2、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触电事故多,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设备是在人的掌握之下运行,不但接触电阻小,而且一旦触电就难以摆脱电源;加一方面,这些设备需要经常移动,工作条件差,设备和电源线都容易发生故障或损坏。

3、电气接连部位触电事故多,大量触电事故的统计资料表明,很多触电事故发生在接线端子、缠接接头、压接接头、焊接接头、电缆接头、灯座、插销、插座、控制开关、接触器、熔断器等分支线、接户线处。

主要是由于这些连接部位机械牢固性很差、接触电阻较大、绝缘强度较低以及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缘故。

4、中青年工人、非专业电工、合同工和临时工触电事故多。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人是主要操作者,经常接触电器设备;而且,这些人经验不足,未经过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又比较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其中还有些责任心不强,以致触电事故增多。

5、错误操作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触电事故多。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安全教育不够、安全制度不严和安全措施不完善。

6、夏季天气炎热,人体多汗,穿着较少,对地绝缘明显下降,特别是因为高温而使得一些从事电气作业的工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更增加了触电的危险性。

7、因天气多雨,气候潮湿,气温较高,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性能相对下降,也相应增加了触电机会。

二、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触电事故往往突然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

触电事故通常发生在机电设备、供电线路等可以接触到电流的设备和场所,造成触电的主有原因有:

1、设备没有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保护接地、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压联接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2、所选用的电气产品不合格;

3、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线路不规范架设,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保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等;

4、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有证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

5、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

6、外界水分浸入、挤压、鼠咬等造成绝缘性能下降;

7、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或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8、由于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使绝缘破坏而漏电,又没有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也会造成触电事故;

9、由于制度不完善、违章作业,特别是非电工擅自处理电气事故,很容易造成电气事故;接线错误,特别是插头、插座接线错误,造成很多触电事故。

10、雷电;

11、其它原因。

对于该项目的用电,主要是碎石加工用电、生活及辅助作业用电,对于可能造成触电的主要场所在破碎加工厂,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除了设备缺陷、设计不周等技术因素外,大部份是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引起的,常见的有:

(1)装设地线不验电,线路检修时不装设或未按规定装设接地线;

(2)线路或电气设备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对停电设施恢复供电;

(3)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设施;

(4)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5)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跑错间隔误碰带电设备;携带金属超高物体在带电设备下行走;

(6)引线摆动触地、触及带电体;

(7)电缆有残余电荷;

(8)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9)使用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未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6矿山火灾危害

矿山火灾的触发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用火管理不当;

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严,库房不符合防火标准,没有根据物资的性质分类储存;

3、电气设备绝缘不良或老化,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发生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等;

4、工艺布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场所未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设备不能及时维护检修;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设备超温超压作业或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吸烟或用汽油等易燃液体;

6、避雷设施设置不当,缺乏检修或无避雷装置,发生放电引起火灾;

7、易燃易爆生产场所设备、管线没有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发生放电引起火灾;

8、棉纱、油布、沾油铁屑等,由于放置不当,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起火,引起火灾;

9、爆破作业中发生的炸药燃烧、木材燃烧引起火灾。

7空压机燃烧爆炸危害

露天潜孔钻机使用的空气压缩机,与空压机配套的压缩空气储气罐属压力容器,存在压力容器爆炸危险:

1、当空气压缩后产生高温、高压,如温度、压力超过其限值,就可能引起燃烧、爆炸;

2、润滑油在高温高压下加剧氧化形成积炭附在金属表面和风阀上,如果不及时清理维护,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引起燃烧;

3、在运转过程中,机械的撞击或压缩空气中固体微粒通过汽缸、风包、风阀和管道等处时,因摩擦放电而产生电火花,引起沉积在这些部位的积炭燃烧爆炸;

4、在汽缸中的温度高于润滑油闪点的情况下,遇有火花,将润滑油引燃。

5、各种安全阀、压力表、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校验失效;

6、管理不善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违章作业,或操作人员误操作等引起爆炸事故。

5破碎系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在石料进料口存在石料飞溅伤人或卡石时对人员误操作伤害、人员坠落进料口等危害。

2、破碎系统的机械设备对操作人员的机械伤害危害。

3、在设备检修或更换皮带时存在机械伤人或高处坠落危害。

4、由于破碎系统部份设备使用高压电,因此破碎系统的电器设备对操作人员存在电危害。

5、在破碎加工过程中存在粉尘、噪音危害,应加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

6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中关于爆破器材储存属于重大危险源条件进行辨识,矿床开采主危险源为爆破器材,由于矿山不储存爆破器材,爆破工作由民爆站爆破队统一施工,因此, 矿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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