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司法局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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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华坪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安排部署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是负责制定全县的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中共华坪县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是依法对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

四是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五是指导管理全县在社会上服刑的“四种”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华坪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六是负责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设及法律服务等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和使用。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是指导、协调全县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是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业培训及全县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评报聘工作。

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和人员工作执照的年检注册审核工作。

十是承办华坪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坪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华政办发〔2015〕128号)的规定,我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政工科、社区矫正办公室、基层管理股、华坪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股、华坪县公证处、特殊人群管理办公室9个股室;在全县8个乡镇设立8个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三)人员情况

华坪县司法局机关编制35名(含乡镇司法所编制1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0名,机关公务员暂定编制5名。

2016年末实有职工31人,其中局机关16人,乡镇司法所15人。

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由其他单位调入7人,新招考录用2人,调出6人,1人退休。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创新举措抓普法,法治宣传普新篇。

(1)一是制定下发了《华坪县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草案)。

在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草案)。

(2)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教育讲座10场次,受教育人数7421人,发放宣传单1000份。

二是县司法局联合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了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重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林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三是在村“三委”班子上任之际,县司法局先后全县8个乡(镇)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任前法律专题培训;四是结合2016年度“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华坪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平安建设的参与率、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安全感综合满意率,努力营造全县“平安共建、和谐共享”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组织资深的县讲师团讲师、律师在“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到竹屏社区、华兴社区、兴隆社区、柳溪社区等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宣讲《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企业人员法治教育,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专题的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预防职务犯罪,促进金融系统的依法治理。

(3)立足规划、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以“科教兴县”、“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六五”世界环境日、“6·26”禁毒宣传月等“活动月”、“宣传周”、“纪念日”为依托,集中开展各色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在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中,全县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万份,法律法规读本1万册,法律宣传购物袋5000个,宣传横幅180幅,制作展板(报)200块(期),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6人次,出动宣传车40车次,编辑手机普法短信7期148条。

2.围绕中心抓服务,发挥优势促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和维护稳定等工作重点,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为规范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行为,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7月底,华坪县法律援助中心在2015年已结案件中随机抽取了29件案件,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回访。

通过回访,全部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服务情况和办案质量均表示满意,无乱收费、请吃和违纪办理的现象。

二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全县执业律师人数稳中有增,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是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积极融入我县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为全县大型项目的签约、招投标、土地出让等提供公证服务。

今年以来,全县3家律师事务所16名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0家,代理各类诉讼212件,代理仲裁业务10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5件,办理法律援助92件,接待咨询576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44份。

全县5家法律服务所1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78家,解答法律咨询62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94件;华坪县公证处办理公证247件(其中涉外公证2件),接待来访群众610人次;全县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8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民事案件95件),接待解答法律咨询449人次,免费代书34份。

3.倾注真情抓帮矫,无缝对接显成效。

(1)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沟通,完善了矫正对象的衔接接收管理工作死角,实现了裁决机关、监管机关、矫正机关的无缝对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了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思想教育矫正。

坚持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三段式”教育,今年以来,对146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报到登记入矫训诫谈话;三是规范社区矫正调查取证工作。

对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地、拟适用社区矫正罪犯调查评估,按照规定程序、调查范围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客观公正提出意见,并通过班子会议讨论,作出决定,提交委托机关。

今年以来,对12名矫正对象作了居住地变更调查,对4名罪犯作拟假释调查评估意见书。

四是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强化集中学习效果。

司法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每月集中学习日,通过集中教育、邀请县检察院、县法院及派出所为矫正对象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对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起到积极作用,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2)强化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刑释解矫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刑释人员信息,并按照监管年限,按时清理、接收刑释人员。

二是创新机制,加强远程帮教系统建设,今年以来,共向监狱提交申请远程探视人员13人次,完成成功会见6人次,拒绝会见4人次,取消会见1人次,会见失败2人次。

4.超前排查抓调解,筑牢根基保和谐。

一是坚持和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做好研判预警,积极引导各调委会从“重调处”向“重预防”转变,将主要精力用于防范治本上,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全县7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460名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纠纷101次,调处矛盾纠纷1116件,调处成功1111件,成功率达99%。

其中:

乡镇调委会(司法所)调处纠纷190件,村(居)调委会调处695件,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调处纠纷214件,老年协会调委会调处纠纷17件。

三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奖补衔接、谁调补谁”工作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以来,分别审核发放了2015年第四季度人民调解案件补助249件15100元。

和2016年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补助451件24250元。

四是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做好各级人民调解网格化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建设。

指导全县7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队伍、物质保障、业务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华坪县司法局2016年总收入4,592,53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6,158.65元,其他收入356,381.00元;支出年初预算2,816,878.00元,执行中调整为6,011,830.89元。

年度执行中调整原因为政策性增资。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见下表)。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栏次

 

7

8

9

一、基本支出

60

2,291,878.00

3,882,119.40

3,651,035.18

人员经费

61

1,560,378.00

2,699,018.54

2,467,934.32

日常公用经费

62

731,500.00

1,183,100.86

1,183,100.86

二、项目支出

63

525,000.00

2,129,711.49

2,129,711.49

基本建设类项目

64

 

 

 

行政事业类项目

65

525,000.00

2,129,711.49

2,129,711.49

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为政策性增资。

(2)差异原因分析。

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次

1

2

3

4

5

“三公”经费支出

106,562.20

118,134.00

-11,571.80

-9.8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2,806.20

77,286.00

-4,479.80

-5.8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2,806.20

77,286.00

-4,479.80

-5.80

 

公务接待费

33,756.00

40,848.00

-7,092.00

-17.36

 

机关运行经费

885,853.75

616,642.27

269,211.48

43.66

因公务用车改革及业务培训增多,增加机关运行维护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

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3)培训费支出情况:

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培训费

104,331.00

82,377.00

21,954.00

26.65

增加了业务培训的投入,增加了培训费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华坪县司法局2016财政收入4,236,158.65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716,158.65元,项目支出收入520000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478,999.56元,其中其中支出3,349,288.07元(人员经费支出2,463,434.32元,公用经费支出885,853.75元),项目支出2,129,711.49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年末结转712,390.6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87,215.52元(其他收入结转231,084.22元),项目结转25,175.15元。

结转中财政拨款结转481,306.4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56,131.30元,项目结转25,175.15元。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可从占比、上下年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或折线图),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原因

 

所占比重%

 

所占比重%

一、资产合计

6,944,638.84

 

7,566,724.86

 

 

 

流动资产

782,807.26

11.27

1,971,014.28

26.05

-14.78

拨款减少

固定资产

3,931,831.58

56.62

3,955,710.58

52.28

4.34

资产总量减少

在建工程

2,230,000.00

32.11

1,640,000.00

21.67

10.44

投入增加

二、负债合计

70,416.59

 

70,416.59

 

 

 

流动负债

70,416.59

100

70,416.59

100

0

 

三、净资产合计

6,874,222.25

 

7,496,308.27

 

 

 

财政拨款结转

481,306.45

7

1,724,147.36

23

-16

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231,084.22

3.36

176,450.33

2.35

1.01

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

项目结转

 

 

 

 

 

 

资产基金

6,161,831.58

89.63

5,595,710.58

74.65

14.98

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计算资产负债率,可进行连续年度的对比,分析部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一、资产合计

6,944,638.84

7,566,724.86

-622086.52

-8.2

财政拨款减少

流动资产

782,807.26

1,971,014.28

-1188207.02

-60.03

拨款减少

固定资产

3,931,831.58

3,955,710.58

-23879

-0.6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

在建工程

2,230,000.00

1,640,000.00

590000

35.98

投入增加

二、负债合计

70,416.59

70,416.59

0

 

 

流动负债

70,416.59

70,416.59

0

 

 

三、净资产合计

6,874,222.25

7,496,308.27

-622086.52

-8.3

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结转

481,306.45

1,724,147.36

-1242840.91

-72.08

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231,084.22

176,450.33

54633.89

30.96

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

项目结转

 

 

 

 

 

资产基金

6,161,831.58

5,595,710.58

566121

10.11

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1.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为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保证。

二是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三是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四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以适应财务工作的需要。

2.决算编审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对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地做好财政决算编审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对账工作和报表录入工作;二是认真核对相关数据,保证数字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确保决算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

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

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

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

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

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

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

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

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

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

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规则规定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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