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640482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6页
第6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7页
第7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8页
第8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9页
第9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20页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20页
亲,该文档总共2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doc

七星关区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2019年度

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意见》和中央、省、市、区、乡及区教育科技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各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涉教、涉校、涉师、涉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促进各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市、区、乡教育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大安全”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管教育必须管安全、管学校必须管安全、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

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学校及学校周边风险防控体系。

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安全教育,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全乡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工作保障

为保障千溪乡小学(幼儿园)2019年度安全稳定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上级各部门安排的目标任务,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管理中心领导和工作员对各小学(幼儿园)实行包校(园)责任制。

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葛新刚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

罗荣进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成员:

盖刚伟陈家学韩德高吴学军张忠明

葛庆张洁葛传东陈龙葛承

魏坤邓丽萍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千溪乡教育管理中心业务室,盖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学军负责日常工作。

教育管理中心包校(园)人员详见中心办公室相关通知。

三、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19年区委、区政府、区教育科技局和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学校师生安全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按照毕节市学校安全工作“84632”工作体系,以防八灾(水灾、火灾、路灾、食灾、人灾、地灾、毒灾、邪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以“三防”(人防、物防、技防)为主的安全防范基础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四大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健全完善六大工作机制(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常态机制、学校安全教育常态机制、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常态机制、师德师风建设常态机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追究问责机制、学校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树立三个目标(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目标、他律与自律共同约束的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师生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坚持两个不懈怠(安全工作常态管理不懈怠、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不懈怠)。

建立落实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定期通报研究、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考核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学校安全清单管理,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协调相关部门整治学校及学校周边环境,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切实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师生伤害事故和师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不发生校方责任事故,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工作重点

(一)校园防控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按照标准规范学校警务室、治安岗亭建设,标识、标牌、警灯、颜色符合要求,配有必要的报警、通讯设备,卫生整洁,学校(幼儿园)视频监控设在警务室。

二是按照“政府招聘、公安培训、教育使用”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人员工资由政府财政支付的要求,按标准配齐配强保安人员;按照寄宿学生规模配备宿管员标准配齐男、女宿管员;按照安保人员上岗人数配齐安保“九小件”(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多功能腰带)装备,保安人员能够熟练使用。

三是加强物防建设,全面完成无围墙(或者未封闭)学校的围墙建设(高度不低于2米),实行封闭管理,对实验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安装铁门、铁窗、铁柜等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是完善覆盖学校大门、围墙、操场、食堂、学生宿舍的通道和走廊、教学楼和办公楼的通道和走廊、教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视频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将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信息化监管网络”联网,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与当地接警中心联网。

五是按照“五个制度”、“十一个台账”的要求规范警务室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

安保人员着装持证持械上岗,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和学生进出询查登记制度,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及校园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校长(园长)或分管安全副校长(副园长)每周至少查看回放一次校园监控视频,落实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开展交通、治安值日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配齐、配全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业务培训,实行“一年一检”,着装持证上岗;严把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分餐等关口。

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卫生计生、食药监等部门,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对达不到要求和条件的一律取缔和关闭。

四是将食品安全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饭前便后洗手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五是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定期清扫消毒,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三)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是对校园及周边水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山塘、建筑工地水坑等危险区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争取水域周边村民对上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予以及时阻止。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域游玩嬉水,教育学生不要贸然救助落水同伴。

三是通过《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与每位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强化监护人的责任。

四是学校教师要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对没有到校的学生及时联系家长查明情况,同时学校要实行专人值班,加强学生中午吃完营养餐后的安全监管。

(四)防煤气中毒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是针对冬季易发、多发煤气中毒的特点,定期或不定基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师公租房、教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使用的煤火炉和排烟管道进行排查,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煤火炉取暖。

二是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开展防煤气宣传教育。

教育学生及家长在家中使用煤火炉取暖时,必须配备排烟管,不能把风窗密闭,保持屋内空气流通;晚上睡觉前必须将没有排烟管的煤火炉移到屋外,不能在生有煤火炉的房间睡觉。

三是加强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与监管,教师要定期实地走访学生住地,掌握学生的用火、用电情况,强化房东的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煤气中毒和火灾隐患。

(五)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是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用于接送学生(幼儿)上放学的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向千溪乡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申报,获得使用许可后才能使用。

学校(幼儿园)在使用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的车辆时,必须选择符合资质的驾驶员,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建立校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行驶。

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未经年检车辆、无资质驾驶员驾车接送师生。

二是加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劝阻学生及家长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坚决防止在校园及周边发生师生交通安全事故。

(六)反恐怖和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反恐怖和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实行反恐怖和扫黑除恶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反恐怖和扫黑除恶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反恐怖和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与当地反恐办的沟通联系,认真研判本辖区、本单位反恐怖和扫黑除恶的重点目标、重要场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三是按照《贵州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试行)》,不断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四是根据《贵州省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辖区、本单位《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学校(幼儿园)应急处置队伍,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

(七)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七星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广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是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明确一名教师为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师生交流,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重点关注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学生。

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观察员,及时向老师报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对可能会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早控制。

三是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发现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矛盾激化。

四是落实巡逻查防制度,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校园大门口、学生宿舍、厕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学生课间活动的巡逻查防,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及时制止、彻底化解。

五是真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清查收缴,严防刀具伤害事故发生。

(八)消防安全。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学校消防安全。

一是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学校消防工作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考核奖惩。

二是开展学校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每月进行一次用电、用火、用气排查,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载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火炉取暖、蜡烛照明,严禁使用彩钢板搭建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

三是规范消防安全设施标识,按照标准和要求在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部位配备消火栓、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完善消防安全标识,保持楼梯间及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出口通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符合要求,不断完善学校消防手续。

四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监管“明白人”培训,配备专(兼)职任课教师,按照“四懂四会”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每学年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

在校园内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广泛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聘请现役消防官兵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九)特种设备及危化物品管理。

一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多功能炉灶、锅炉、高压设备、液化气瓶等注册登记,建立档案,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严格规范操作规程。

二是建立学校危化物品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剧毒等危化物品实行“三铁”防范,配备视频监控和消防设施,实行专库(专橱)存放,对危化物品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详细记录,严格落实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的要求,严防危化物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是严禁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

(十)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寄宿制学校必须加强住宿学生管理,设立值班室,配备男女宿管人员,实行昼夜值守。

加强学生(尤其是女生)的安全保护,放学后及夜间时段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值勤,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防止不法分子对学生造成侵害;必须强化学生宿舍管理,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就寝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严格外来人员探视程序,严防学生夜间私自外出,学生宿舍一律不准使用煤炉、煤气取暖,不准安装使用电源插座,不准学生私接电源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热毯。

各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防性侵、防暴力伤害、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及监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房东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并报派出所备案。

(十一)预防踩踏和自然灾害。

一是学生在校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

教学楼走廊特别是楼梯要安装应急照明灯和扶手,防止阴雨天气楼道黑暗造成拥挤发生踩踏事故,要合理安排学生课间操、放学、晚自习等重要时段的疏散,安排专人在楼梯口等关键位置值守进行疏导,坚决防止学生踩踏事故发生。

二是定期不定期对校舍、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治,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封闭施工,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三是积极协调国土、水利、气象、交通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学生上放学重点路段、学校所在地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监测,对潜在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和路段,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标识标牌,及时提醒师生和家长有效避险。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预防性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教育科技局和乡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毕节市中小学预防学生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和《七星关区中小学预防学生受性侵害“十要十不要”》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性侵工作方案。

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行师德师风周研判月提示季通报的通知》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的审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的平时监测和考核,细化监督管理。

学校要将中小学生预防性侵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科学有效地对学生和家长开展防性侵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预防性侵的意识和能力。

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要明确校长、分管校长、女性生活指导教师、班主任每周开展教师访谈、学生访谈和宣传教育的工作量,做到防性侵教育抓长、抓细、抓实,坚决杜绝校园性侵事件。

(十三)学校组织活动及课间安全管理。

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公安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学校要加强学生教学活动、课间活动、课外活动、晚自习下课、营养午餐后的安全监管,防止拥挤踩踏等校内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签署安全协议,明确专人24小时全程参与管理,确保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安全。

(十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按照要求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二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在学科教学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质。

三是设立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热线”,对问题行为学生、心理不良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实行定期心理帮教,配合家长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

(十五)网络安全,妥善应对网络舆情。

一是建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浏览和传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监控,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网络上有不实信息报道,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正确面对,客观分析,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发布官方消息,及时澄清和公布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防范不实信息的传播扩散。

三是加强与当地宣传、网监、应急部门对接联系,开展网络安全管理与舆情应对工作培训,增强安全防范和预警应对工作水平。

(十六)“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千溪乡辖区内各小学已全面完成“安全示范校”创建。

各小学要巩固“安全示范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优质录像课评比。

(十七)民办教育机构安全管理。

各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教育管理中心切实加强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和督查指导工作,严格落实民办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强化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教育行政审批和年检制度,规范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和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及时化解因违法违规办学引起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健康发展。

(十八)留守儿童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有关文件精神,将留守儿童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是继续完善本辖区、本单位留守儿童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基本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近入学、学校寄宿、营养用餐的需求。

三是加强留守儿童离校返家安全监护交接工作,每学期放假时,各小学(幼儿园)要与当地村(居)委会、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离校返家监护交接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安全监护不留空档,并与派出所、民政等部门通报学校放假、开学及学生离校情况。

四是在校期间,要对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开展安全、生活、情感、学习、行为养成等“五关爱”活动。

五是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留守儿童存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异常状况,立即向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防止留守儿童因监护缺失发生伤亡等事故。

(十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是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维稳工作指示精神,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掌握原民代人员、90年代末未安置大中专毕业生、教师年度目标考核奖(附加绩效)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彻底进行排查,认真处理每件来信来访,按照“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原则,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进行分类化解。

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化解、谁稳控”的责任机制和“七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评估报告)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合法不合理的,解决合法诉求,思想疏导化解到位;对合理不合法的,要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到位,促其息诉息访;对不合法不合理并坚持以访牟利、以闹求决的,要依法处理。

对一时不能化解的要实行严格包保稳控责任制,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不发生信访群众到会场和代表驻地滋扰生事、不发生信访群众拦截领导和代表、不发生群体性上访极端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网上恶意炒作事件),确保全国“两会”及其它重要节点时期全区教育系统的稳定。

(二十)学校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要求,积极会同综治、公安、交通、文广、住建、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黑面的”、“黑摩的”、“黑校车”以及其他非法运营车辆,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校园贷”、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清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非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棋牌室、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游艺服务场所,依法查处各类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恐等国家法律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定期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各类违法无照无证经营户、小餐饮、小摊贩、医疗点,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占道经营、整脏治乱、交通秩序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七星关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建立落实以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高空坠物、防高处跌落、防火、防触电、防学校周边地质灾害等为重点的日排查制度,建立落实涵盖师德师风、校园欺凌、学生暴力及其他风险隐患的周排查研判制度;建立落实女学生保护、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救助制度,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制定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办法,确保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二)实行清单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定期通报和研究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判会通报工作情况;落实定期调度工作制度,每一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工作调度,掌握各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定期督查工作制度,每一个月开展一次督查暗访;落实定期督导考核制度,对各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每一个学期开展两次考核。

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学校安全工作清单管理”要求,将“工作任务清单”内容逐项分解到各部门和干部职工身上,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每一个月按照“工作任务清单”内容开展自查,并及时公布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清单”的职工进行处罚;教管中心按照清单管理的要求,每一个月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并与学校的“自查清单”进行“两单对照”,督促学校完成工作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岗位培训,提升管理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法》、《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毕节市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惧法的法治意识。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每个学期开学后组织教职工开展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