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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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实施方案
全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山水园林县城,根据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X”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目标任务的通知》(X建风景〔X〕6号)、《关于印发〈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专家指导意见〉的函》(X建风景〔X〕2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省级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城市绿化工作方针政策,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建设海绵型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绿、亮、美”工程,不断扩大绿地面积,提高园林文化品位,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把我县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现代、文明开放的省级园林县城。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原则,充分利用我县自然资源条件,不断加快县城绿化步伐,提高绿化水平,形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绿地系统,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0%、35.0%和11.0㎡以上,其他各类生态、环保、市政设施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县城标准,X年建成省级园林县城。
三、工作任务
(一)综合管理
1.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强化园林专业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加强园林规划和园林绿化管理。
责任单位:
县市容管理局
2.建立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要认真梳理近三年来(X-X年)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投入情况。
X年县财政预算中应单独列项园林绿化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加快园林绿化科研成果应用。
加大园林科研应用资金投入,争取获得一项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推广的科研成果;组织一次园林绿化技术骨干专业培训学习。
责任单位:
县文广体局、市容管理局
4.抓紧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将《县城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列入其中。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林业局
5.加强绿线管理。
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城市绿线,并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台、《丹X乡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文广体局、数字办、丹X报社
6.蓝线管理。
制定《县城蓝线管理办法》,并划定县城蓝线,组织开展《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工作。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水利局
7.制定园林绿化等管理制度。
制定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和公示制度、绿道图章制度、古树名木保护及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林业局
8.加强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将园林绿化、市政路灯等数据录入电脑,实现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
县市容管理局
9.提高园林绿化意识。
加大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丹X乡讯》开辟创建专栏,通过开设园林知识讲座、发放市政园林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知晓度,确保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满意率≥70%。
责任单位:
县创园办、市容管理局、文广体局、丹X报社
(二)绿地建设
加强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0%,建成区绿地率≥35.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0㎡以上。
1.加强公园绿化建设
⑴建成X公园、X山公园;
⑵完善江滨公园、X公园、X公园、X公园游玩、休憩等各项功能,提高公园绿地养护水平。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
2.加强道路绿化建设
做好县城区主次干道绿化补植提升,全面消除绿化缺株断垄,保证主次干道行道树、灌木等绿化植株规格协调统一,做好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护工作。
重点抓好中山西路、梅园北路、梅园南路、玉峰路、玉良路、南环城路等道路景观绿化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
3.加快街头绿地建设
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加快街头绿地建设。
⑴对良峰公园、中山公园、五一新村绿地、武庙后三角绿地、北关社区后埕巷绿地等中心绿地进行改造提升;
⑵新建江滨路与中兴大道交接三角地块、安居小区23栋前绿地、西门社区县前街64号绿地、边城社区永华商住楼绿地、明宪祖祠绿地等街头绿地;
⑶做好其他游园绿地养护管理。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
4.加强单位、居住区绿地建设
积极开展居住小区、单位庭院“规划建绿”“拆墙透绿”“破硬还绿”“见缝插绿”。
住宅小区、单位庭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增植补绿,抓好养护管理,并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屋顶、阳台等设施条件,积极开展立体绿化,大力实施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建设,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绿色空间,确保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30%。
认真开展“园林单位”创建活动,园林式居住小区、单位创建达到10%以上。
X一中、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和安居工程、南洋·新加坡、良丰家园、南湖1号等住宅小区要加大绿化建设并进一步提高绿化档次品位,确保达到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房管局、公安局、X一中、中禾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中扬房地产开发公司、泓毅房地产开发公司
5.加快林荫停车场建设。
将停车空间与园林绿化有效结合,建设一批有林荫庇护的停车场。
⑴建成丹青公园林荫停车场;
⑵抓好梅峰公园林荫停车场绿化提升。
责任单位:
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县城建局
6.推进河道绿化建设
积极推进河道绿化,确保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
重点推进西溪景观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
(三)建设管控
1.加强绿化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有效执行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建设遵循规划,做到见缝插绿,有效保护绿化建设成果,确保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
2.严格道路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改变等控制管理。
加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建、扩建中大树移植管理,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相关制度或管理措施,防止出现大规模移植大树和未经专家认证及社会公示认可更换行道树树种现象。
责任单位:
县市容管理局
3.加强公园规范化管理。
制定《X县公园管理规定》,加强公园绿化、亮化、洁化管理,保持公园卫生整洁,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
县市容管理局
4.强化古树名木及设备资源保护。
组织对县城区古树名木进行普查、建档、挂牌并明确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形成普查报告和统计表。
积极采取古树复壮、病虫害防治等防护工作,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X镇
5.加快推广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
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公园硬质铺装设计规划中加大透水技术应用,今后公园绿地在新建改造中应推广采用铺装透水砖,确保我县公园绿地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硬质铺装透水技术应用率≥60%。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
加强公园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完善良峰公园、江滨公园、梅峰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避灾疏散点建设,在公园内设立应急避险场所及指示牌,确保我县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65%。
责任单位:
县地震办
7.加强立体绿化推广。
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取得明显效果。
⑴制定垂直绿化实施方案,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和溪堤垂直绿化,抓好若干示范段、示范点垂直绿化;
⑵在东溪、梅峰公园堤岸种植爬藤类植物,进行硬质驳岸软化;
⑶实施南关社区围墙垂直绿化。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
8.抓紧生物防治工作。
加强生物防治,编制生物防治管理办法,确保我县生物防治推广率≥50%。
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
9.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
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制定X县城紫线规划,确定保护建设控制地带,进一步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和开发建设,使我县人文、历史景观得到充分展现。
重点做好县前街修缮保护建设。
责任单位:
县文广体局、城建局
10.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房管局
(四)生态环境
1.加强城区环境质量管理。
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240天,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0db(A)。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县域范围生物物种普查,完善相关资料,形成县域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报告。
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将《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到《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修编》中,使我县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
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
组织开展县城区湿地湿源普查,形成县城区湿地资源普查报告。
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
(五)市政设施
1.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⑴整治环境卫生。
合理配建环卫设施,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清扫力度,城区保洁率达到100%,对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确保城区干净整洁。
⑵整治市容市貌。
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整治,取缔沿街流动经营行为及店外、门外经营,加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加大“两违”打击力度,整治各种乱搭乱建行为,治理和规范沿街广告牌,清除乱贴乱画,提升县城形象。
⑶整治交通秩序。
抓好城区交通设施建设,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停车位,设立警示牌;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形成快慢有序、运行良好交通秩序。
⑷整治建筑工地。
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管理,加强扬尘治理,确保施工现场全部实行封闭围挡作业。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公安局,X镇
2.完善市政设施
⑴加强县城污水处理。
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完善在线监测系统,督促运行,加强厂内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增加技术含量,确保污水处理率≥90%。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城建局
⑵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积极推进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建成、改造县城垃圾中转站和各乡镇中转站,建立“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
⑶加强道路建设管理。
实施中兴大道、中山西路、玉峰路、梅园路、梅园北路、南环城路等城市道路改造建设,实施国道324线(X段)和城区道路综合提升PPP项目建设,及时对县城道路、人行、各类窨井盖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确保道路完好率≥95%,保障下水道畅通完好。
责任单位:
县城建局、市容管理局
⑷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确保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责任单位:
县市容管理局、城建局
(六)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1.资料汇编制作。
由县创园办聘请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X分院对我县资料汇编进行指导,创园办对照省级园林县城标准负责收集所有数据并归纳汇总。
责任单位:
县创园办、相关责任单位
2.DVD影像汇报片制作。
拍摄制作创园DVD影像汇报片,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初审,提交创园领导小组审定。
拍摄过程中要突出我县的特色风貌、精品亮点,要求做到技术报告、解说词和影像资料内容同步、画面不重复,确保数据统一、文字表述得当。
责任单位:
县文广体局、县创园办
3.创园资料收集整理。
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收集近三年(X—X年)的创园资料,并规范装订成册。
责任单位:
县创园办、有关责任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5月)
1.成立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2.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解创建工作任务(详见附件),并对照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选办法和标准》进行自评。
3.召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动员大会,落实指标任务,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责任书。
4.各责任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上报县创园办。
5.利用网站、电视台、丹X乡讯等媒体认真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形成共识。
6.邀请市相关专家进行指导,查漏补缺。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6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