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校舍检查维修验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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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校舍检查维修验收制度
校园校舍检查、维修是我校后勤后勤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园校舍检查维修工作主要是为了使校园校舍设施得到充分的利用,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
为使检查和维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制度、防范、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制度
(一)检查工作由总务主任分管,总务主任负责实施。
(二)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周不定期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三)水电、门窗及课桌椅的不定期检查由学校的专职人员负责实施。
(四)定期检查结果均须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检查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主要的定期检查项目:
1.校舍的屋面、屋顶、门、窗、楼板、楼梯有无异常情况。
2.校舍的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的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各疏散口、大门、围墙是否有隐患。
5.供电设备、设施及供水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体育场所、器材、设施是否齐全。
7.防火、防盗设备设施是否齐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维修制度
(一)维修工作由校长主管,总务主任负责实施。
(二)维修原则:
“谁使用,谁管理、谁报修”
1、各功能室:
由各功能室管理员报学校维修
2、教室:
由各班主任直接向总务处提出口头申请
3、宿舍:
由生活老师申请维修
三、附则
(一)学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校舍维修工作。
(二)学校对因工作不负责,违反制度规定,致使维修工作延误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情节严重的,在查清责任后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