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654300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4.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

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紫阳县斑桃集镇移民搬迁集中

安置小区三期工程

 

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省安康市佳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项目部

2014年10月8日

 

 

一、编制依据………………………………………………………………2

二、工程概况………………………………………………………………2

三、施工用电布置…………………………………………………………2

四、施工临时用电配置原则………………………………………………4

五、临时干线架设…………………………………………………………5

六、生活用电和施工照明…………………………………………………5

七、施工用电技术措施……………………………………………………5

八、架设要求………………………………………………………………10

九、事故应急预案…………………………………………………………11

 

一、编制依据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4.本工程特征及施工现场条件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紫阳县斑桃集镇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小区三期工程

工程地址:

紫阳县斑桃镇斑桃村

建设规模:

16192.68㎡,三栋三层框架结构,三栋七层底框加砖混结构。

建设单位:

紫阳县斑桃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

紫阳县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

陕西省安康市佳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陕西易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工程1#、2#、3#楼为七层底框加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4817.59㎡、4817.59㎡、3222.73㎡,建筑高度22米,室内外高差0.1米,人工挖孔桩基础,桩深8.2m,桩径0.9m,共33根。

建筑结构为底层框架,上部砖混,建筑类别:

二类,抗震设防烈度:

六度,耐火等级:

二级,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4#、5#、6#楼设计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均为1336.4㎡。

建筑高度为10.5米,独立柱基础,基础埋深-4.6米。

建筑结构为框架,建筑类别:

二类,抗震设防烈度:

六度,耐火等级:

二级,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三、施工用电布置

3.1.建设方已指定了电源接入部位,位于现场西面围墙外,从市政供电线路采用380/220v低压架空线路引出四条主线,线路为三相五线制式供电。

3.2.配电室的布置

3.2.1.配电室设置在靠近电源的施工场地内,并应设在无灰尘、无潮湿、无振动、无腐蚀地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3.2.2.成列的配电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2.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砌门槛防止雨雪浸入和动物出入的措施。

3.2.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2.4.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3.2.4.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2.4.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3.2.4.4.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3.2.4.5.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3.2.4.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小于2.5m时,采用遮拦隔离,遮拦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3.2.4.7.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3.2.4.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3.2.4.9.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下表规定: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L1(A)

L2(B)

绿

L3(C)

N

淡蓝

-

-

-

PE

黄绿

接线柱引下

接线柱引下

接线柱引下

3.2.4.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3.2.4.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3.2.4.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3.2.5.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3.2.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3.2.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3.2.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地线,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3.2.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四、施工临时用电配置原则

施工主要配置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台)

功率

1

单卧轴搅拌机

JDY-750

2

9KW

2

钢筋切断机

GJ40-11

1

3KW

3

钢筋弯曲机

GWJ40-5.6KW

1

2.5KW

4

电焊机

BX3-30

1

21KVA

5

电渣压力焊机

KDZ-2

3

17KW

6

平板振动器

1.5KW

2

2.2KW

7

插入式振动器

2.2KW

4

3KW

8

塔吊

QT40

1

105KW

9

施工照明

8

1KW

10

物料提升机

SSE160

1

65KW

4.1.配电室:

第一级配电

4.1.1.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求

砖砌体、硬顶、素砼地坪、门外开、有锁、闪电符合要求。

进出线有支架和瓷管等。

4.1.2.配电柜距后墙0.8米,距左右墙各1米,距前墙1.5米。

4.1.3.PE线做法:

由甲方提供箱变直接引出,并在架设中每距30米内设重复接地,并在配电室处做重复接地。

4.1.4.接地极做法L40×4角钢,长1.8米以上打入土中,将接地线与接地极牢固搭接。

4.1.5.配电柜电器选择:

选市场购买的铁制配电柜:

总隔离开关600A,两路出线,出线使用DZ10-400A空气开关。

电度表、电流互感器等为两组,各计各的费用。

4.2.分配电箱:

二级配电、二级保护

4.2.1.技术要求和安装高度

铁制有门有锁600×800×200㎜为宜,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4.2.2.电气装置

①空气开关HD100A漏电开关DZ15L-100/490,漏电电流50MAS﹤0.1秒,分箱空气开关HD60(无对焊机、砼输送泵)

②空气开关HD200A漏电开关DZ15L-200/490,漏电电流50MAS﹤0.1秒,分箱空气开关HD60、HD150A(有对焊机、砼输送泵)

4.3.开关箱: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4.3.1.技术要求和安装高度

铁制有门有锁450×500×200㎜为宜,固定式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距分配电箱≤30米,距设备≤3米,箱底进出线。

4.3.2.电气装置:

空气开关HD40-60A,漏电开关DZ15L20/390-63/390。

漏电电流为30MA,S﹤0.1秒(对焊机除外,其中钢筋弯曲机为20A/390,双笼井架为63A/390,砼搅拌机、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为63A/390)。

五、临时干线架设

5.1.

(1)采用4×16mm2电缆为临时干线。

5.2.重复接地的做法

重复接地线沿杆而下,用ZC-8接地电阻仪测定。

5.3.电缆线的架高埋地敷设要求

沿空有电杆,杆上用木方、胶皮等绝缘物体固定,距地≥2.5M。

六、生活用电和施工照明

一室一灯一拉线开关,灯具高度≥2.5M,室内电缆线高度≥2.5M,如小于此距离,使用安全电压36V。

施工照明灯具高度>3M,金属外壳与PE线相接,漏电开关使用DZ15L-20/290漏电电流为15MA,S=0.1秒。

七、施工用电技术措施

7.1.接地与防雷

本工程采用人工接地体方法接地;因为该工程系采用外线三相四线制改为TN—S内线三相五线制,配电室的接地如图所示;具体办法为:

在工地配电室内设一块80mm×160mm×10mm的镀锌铁板,将外电的工作接地PE直接引入,施工现场保护零PE与铝板作电气连接,再用扁铁将铝板电气连接至建筑物防雷接地网上,作为重复接地E;在电杆处分别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防雷接地均应小于4Ω。

7.2.用电安全措施

7.2.1.各类用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同时,还必须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7.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备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7.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7.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接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2.6.开关箱和用电设备必须搭设防雨措施,并搭设严密。

必须设立用电档案。

7.2.7.照明导线应固定在绝缘体上,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接或绑在脚手架上。

7.2.8.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应≥2.5m,碘钨灯要固定架设。

钠、镝等金属卤化物灯具安装高度应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7.2.9.开关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7.2.10.配电室必须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警示牌。

7.2.11.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侧的零线引出。

碘钨灯必须有接零保护。

做好各类电动机具的接地和接零保护。

7.2.12.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应分别设置,不作它用,保护接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在无黄绿双色线的情况下,要做好线路标识工作。

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

同时,还要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7.2.13.配电室和总配电箱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中的长度和导线截面:

合理选择配电设施位置,提高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坚持“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和照明、动力分别设置的原则。

7.2.14.施工现场的每台用设备都应该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箱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

7.2.15.JGJ46-2005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电气设备负荷首端。

①使用前由电工检测,确认合格。

②不得用漏电保护器直接代替电闸开关使用。

③漏电保护器发生跳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时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7.2.16.施工现场室内的照明线路与灯具的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V、24V、12V、6V五级,根据不同和作业条件,选不同的安全电压。

7.2.17.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验收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7.2.18.严格采用TN—S内线三相五线制。

电力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5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相线(火线),L1、L2、L3(A、B、C)外,尚须于变压器二次测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二条零线,一条叫做工作零线(N线),另一条叫做保护零线(PE线)。

其中工作零线(N线)与相线(L1、L2、L3)一起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保护零线(PE线)只作电气设备接零线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

各零线(N和PE)不得混用。

同时,为保证接地、接零、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还应作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而且每处接地电电阻不得大于10Ω,末端应小于4Ω。

7.3.临电、照明及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

7.3.1.施工中楼内光线较暗处必须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7.3.2.施工中严禁使用简易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流动电箱。

7.3.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7.3.4.所有电缆线及电焊把线不得拖地,不得被钢筋、钢管压砸,电缆必须架空。

埋地电缆必须穿橡套管,上铺黄沙,埋地深度不小于0.7m。

7.3.5.临时灯具、碘钨灯、行灯等灯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用后及时断电并收回。

7.3.6.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7.3.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7.3.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V/220V的低压电力供电系统中,对于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的接零保护系统,即:

三相五线制的配电系统。

7.3.9.各类用电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同时,还必须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7.3.10.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侧的零7.3.11.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应分别设置,不作它用,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线,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

同时,还要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7.3.12.配电室和总配电箱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中的长度和导线截面:

合理选择配电设施位置,提高配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坚持“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制和照明、动力分别设置的原则。

7.3.13.施工现场的每台用设备都应该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箱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

7.3.14.JGJ46-2005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电气设备负荷首端。

①使用前由电工检测,确认合格。

②不得用漏电保护器直接代替电闸开关使用。

③漏电保护器发生跳闸时,不能强行拉闸,应由电工查时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7.3.15.施工现场室内的照明线路与灯具的安装高度低于2.5m时,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V、24V、12V、6V五级,根据不同和作业条件,选不同的安全电压。

7.3.16.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7.3.17.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3.18.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7.3.19.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7.3.20.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3.21.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V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7.3.22.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7.3.23.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7.3.24.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3.2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3.26.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3.27.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7.3.28.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2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015。

7.3.29.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7.3.30.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3.31.对砼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开关门上锁。

7.3.3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7.3.3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3.3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7.3.35.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7.3.36.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7.3.37.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7.3.38.碘钨灯、几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类安装高度应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7.4.季节性施工措施(雨季防电、防雷击)

本工程雨季施工时,注意防触电、防雷。

7.4.1.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得沿地敷设。

7.4.2.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7.4.3.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7.4.4.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7.4.5.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

7.4.6.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V。

7.4.7.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7.4.8.高出建筑物的施工电梯、脚手架必须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7.5.电气防火措施

7.5.1.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和强度腐蚀性物质,不使用火源。

7.5.2.配电房处悬挂禁止烟火标志及小心触电警示牌,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7.5.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7.5.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架设要求

施工现场的全部线路必须架空设置,主干线的搭设为三相五线制,架设标准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m高Φ80钢管电杆,埋深1.2m,横担∠50×5×1.8m(长)。

电杆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30m以内,电线均匀布设在同一横杆上线距为0.3m,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起为L1、N、L2、PE线(TN-S系统)。

从配电室引一根保护零线至施工现场,至少每隔30M做一次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能大于4Ω。

接地电阻检测应有记录。

照明线路必须专线专用,不允许乱拉乱接。

九、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预案救援小组,责任人为项目副经理,有效及时地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9.1.发现有人触电,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组组长;同时,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

9.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

9.2.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9.2.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9.2.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9.2.4.救护人员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9.2.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或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员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离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办法把电源切断。

9.2.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

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9.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9.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9.3.2.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员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9.3.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员比较安全。

9.3.4.当触电者处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9.3.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9.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9.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时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9.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9.7.应急救援工具

施工现场应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

如:

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

9.8.电气防火方面

9.8.1.在配电室需配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并在配电室配置消防沙地;

9.8.2.在用电负荷较大区域配置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池;

9.8.3.如发生电器火灾,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宜使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池中的干沙进行扑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