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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资料管理培训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一、项目划分要求:

1

二、项目划分细则:

1

第二章资料员工作职责4

一、资料员任职资格4

二、资料员岗位职责4

三、资料员具体工作4

第三章园林绿化工程基建文件7

一、基本规定7

二、管理流程7

三、基建文件的内容与要求9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资料10

一、监理资料的内容10

二、监理资料管理工作11

第五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资料13

一、施工组织设计13

二、图纸会审15

第六章园林绿化工程物资资料管理16

一、物资资料管理规定16

二、物资资料管理流程16

三、物资资料分级管理17

第七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料19

一、施工资料管理规定19

二、施工期间资料编制19

第八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试验资料22

一、填写要求22

二、试验记录表填写23

第九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资料24

一、验收记录填写要求24

二、验收记录填写示例25

第十章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归档与管理26

一、工程资料案卷封面26

二、工程资料案卷目录及备考表26

三、工程资料案卷规格与装订27

四、城市建设档案封面与目录27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工程项目划分

为了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的管理,应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划分。

一般是将一个园林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

一、项目划分要求:

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评定的需要,在施工准备阶段,应根据《验评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对园林绿化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逐级进行划分,直至能详细列出所有的每一个分项工程的编号、名称或内容、桩号或部位。

在整个园林绿化工程中,工程实体与划分的项目应一一对应,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位置都应一目了然。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控与管理。

二、项目划分细则:

1.单位工程

无论是新建,还是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均是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组成的:

对于大型园林绿化工程,常以一个施工标段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具体划分规定如下:

(1)新建一个公园视其规模,可视为一个单位工程,也可根据工种划分为几个单位工程。

有些景观道路工程视距离,跨距划分为若干个标段,作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2)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工程或配套绿地一般都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也有在建设工期和施工范围上有明显的界限的,可分为几个单位工程。

(3)古建筑及仿古建筑以殿、堂、楼、阁、榭、舫、台、廊、亭、幢、塔、牌坊等的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各自的单位工程。

(4)修缮工程根据修缮工程的内容可由单体建筑或由若干个有关联的单体建筑组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对于一个独立的园林绿化单位工程通常由四个分部工程组成,即:

土方造型、绿化种植、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及水系四个分部工程。

如果有古建筑修、建部分,则有五个分部工程。

此外,还有园林排水、照明等分部工程。

(1)土方造型工程的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要求或部位划分为造地形工程、堆山工程、挖河等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的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分工情况划分为植物材料工程、材料运输工程,种植工程及养护工程。

(3)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分部工程应按园林建筑的部位和内容划分为:

一般小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4)假山叠石工程的分部工程应按工程的功能、体量划分为石假山工程、叠石置石工程。

(5)园林水系工程应单独作为一个分部工程进行考虑。

(6)古建筑修、建工程的分部工程应按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木装修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3.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子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划分情况如下。

(1)土方造型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情况见表1—1

(2)绿化种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情况见表1—2。

(3)假山叠石、水系及园林给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情况见表1—3。

第二章资料员工作职责

第一节资料员工作能力

一、资料员任职资格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资料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否则将很难胜任。

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实践,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资料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料员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文书处理能力。

(2)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程序及各种关键数据。

(3)资料员必须了解园林绿化工程承包方式、合同签订、施工预算、现场经济活动分析管理的基本知识。

(4)资料员应了解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5)资料员除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还应了解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二、资料员岗位职责

(1)资料员应及时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现代化管理。

(2)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各类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做好园林绿化工程资料收发、运转、管理等工作,做到文件资料管理规范、完整。

(3)掌握施工技术质量资料的归档要求;积极参与施工生产管理,做好资料的管理和监控。

(4)做好工程图纸的收发和审核,对工程资料和工程图纸等进行独立组合案卷与归档。

(5)处理好各项公共关系,包括与业主、项目经理、技术主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同时还要处理好与档案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资料员具体工作

1.工程资料的收集

(1)资料员收集工程资料必须及时,必须保持与实际施工进度同步。

(2)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必须纳入项目管理的程序中。

资料员应参加生产协调会、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会议等,及时掌握施工管理信息、便于对资料的管理和监控。

(3)资料员对收集到的资料应认真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应返回施工单位予以修改或重做。

(4)对分包单位必须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从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到资料员应严格把关,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预结算工程款(包括对供货单位)。

(5)资料员对收集到的资料应及时整理、立卷与归档。

2.工程资料分类与保管

(1)为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资料员应根据以下规定对资料进行分类:

a.按工程资料的归档对象进行划分,如归业主的资料应划归企业档案。

b.按工程资料的内容进行划分。

c.按工程同类资料产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划分。

(2)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存放和保管方法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3)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库应按本单位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建立,并报请本地档案管理机构组织档案管理验收。

(4)工程档案库必须安全、清洁,并做到“六防”,即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尘和防光。

(5)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应按相关规定移交、归档。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企业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和时限移交城建档案馆;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业主。

(6)借阅工程资料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且不得损坏或遗失。

(7)工程资料的收回、销毁按本单位和本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程资料的登记

(1)工程资料收发登记。

无论是收回文件,还是发放文件,资料员应对这些文件进行逐件登记,并备案,以便于管理。

(2)工程资料借阅登记。

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完毕后,由于工作的需要,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经常需阅某件文件资料,资料员应建立资料登记簿,详细列出阅文件的时间、供阅人、借阅目的及归还日期。

(3)工程资料传阅登记:

在文件处理过程中,如文件份数少而需要多人阅读或须知道文件精神的人数较多,则需要传阅文件,因此要建立文件传阅登记制度。

4.工程资料的复印

(1)园林绿化工程资料一般不得复印,但下列文件除外:

非密级文件、投标标书、票据、凭证、少量一次性非常规表格等以及非复印不可,又具有应急性、单件性或少量性的其他资料。

(2)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复印由资料员统一管理;凡是受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必须复印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3)需要复印的文件材料,有关部门应预先考虑其使用前景,适当增加文件存数,避免临时突击复印。

(4)如单位另有复印部门,则工程资料复印前必须先填写复印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证,复印主管部门应同时作好记录。

未经签证的文件,复印部门可以拒印。

(5)如需转发复印上一级单位文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复印。

密级文件复印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复印的文件如无批准证明,资料员可不予复印。

5.单位印章的管理

(1)印章是本单位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凭证。

使用本单位印章必须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印鉴管理规定。

(2)使用本单位印章必须登记齐全、完整,必须详细登记用印时间、单位、用印人、批准人以及用印内容等事项。

(3)印章都要有专人保管;印章使用必须符合用印范围。

除正常的业务报表外,凡需使用党政印章者,必须经党政领导批准,未经党政领导批准的,印鉴管理部有权拒绝用印。

第三章园林绿化工程基建文件

第一节园林绿化工程基建文件管理

一、基本规定

(1)新建、扩建、改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其基建文件必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并保证开、竣工手续和文件的完整、齐全。

(2)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负责及时收集基本建设程序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文件原件,并按类别、形成时间进行登记、立卷、保管,待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移交。

(3)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4)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按照工程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管理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基建文件管理流程如图3—1所示。

三、基建文件的内容与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基建文件是由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备案文件和其他文件组,其内容和要求如下:

1.工程决策立项文件

(1)投资项目建议书:

由建设单位编制并申报。

(2)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环境影响审批报告书:

由环保部门审批形成。

(4)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5)对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文件:

国家投资的大中型项目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委托的有关单位审批;小型项目分别由行业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资金自筹的企业大中型项目由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报国家及有关部门备案。

(6)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议记录。

(7)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

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8)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9)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形成。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

(1)土地使用报告预审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拆迁安置意见及批复文件:

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形成。

(3)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由规划部门审查形成。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由规划部门办理。

(5)其他文件:

掘路占路审批文件、移伐树审批文件、工程项目统计登记文件、向人防备案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资料

第一节工程监理资料概述

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文件,主要涉及监理工作的依据文件和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两个方面。

一、监理资料的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工程进度控制文件、合同管理文件以及工程计量支付文件等内容。

1.监理工作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

(4)监理日志、监理日记。

(5)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6)监理通知及回复。

(7)监理工作总结。

(8)其他往来函件。

2.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文件

(1)概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报审与支付证书。

(3)预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

(4)月工程进度款报审与签认。

(5)工程款支付申请与支付证书。

(6)工程竣工计算。

3.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1)各类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

(2)施工测量放线。

(3)施工试验报验。

(4)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5)质量问题和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6)分包资质管理。

4.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

(1)工程动工报审表及附件。

(2)年、季、月进度计划。

(3)月工、料、机动态表。

(4)停、复工资料。

5.合同管理文件

(1)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施工招投标文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各类定货合同等。

(5)工程变更文件。

(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二、监理资料管理工作

1.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流程如图4—1所示。

2.资料管理规定

(1)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要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进行监理数据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

(2)应按照合同约定审核勘察、设计文件。

(3)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使施工资料完整、准确,合格后予以签认。

第五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资料

第一节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为统筹计划施工、科学组织管理、采用先进技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环保、节能、降耗,实现设计意图,是指导施工生产的技术性文件。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并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部位、阶段和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内容

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部署及计划:

施工总体部署及区段划分;进度计划安排及施工计划网络图;各种工、料、机、运计划表;质量目标设计及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编写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以及节能、降耗措施。

2.报审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完成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审批表》(表式B2—1),并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会签、主管部门归纳汇总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批人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审批内容一般应包括内容完整性、施工指导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把关;审批人应签署审查结论、盖章。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或方案变动时,还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二、图纸会审

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表式C2-2)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后转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相关规定与要求

a.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b.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c.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

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3)注意事项:

图纸会审记录应根据专业(绿化种植、园林建筑及附属设施、园林给排水、园林用电等)汇总、整理。

图纸会审记录一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是现场施工的依据。

(4)图纸会审记录应根据图纸专业(绿化种植、园林建筑及附属设施、园林给排水、园林用电等)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应由专业设计负责人签字,其他相关单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签认。

 

第六章园林绿化工程物资资料管理

第一节物资资料分级管理

工程施工物资资料是反映施工所用的物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如使用说明书等)的统称。

一、物资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并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进口物资还应有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2)质量证明文件的抄件(复印件)应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应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3)不合格物资不准使用。

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需代换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并符合有关规定,经监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4)凡使用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由具有鉴定资格单位工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应有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

(5)有见证取样检验要求的应按规定送检,作好见证记录。

(6)对国家和各地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材料应附有关文件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证明,如锅炉、压力容器、消防产品等。

二、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如图6—1所示。

三、物资资料分级管理

1.分级管理要求

(1)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2)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

(3)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总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2.钢筋资料分级管理

在园林绿化工程中,如所用钢筋采用场外委托加工时,钢筋的原材报告、复试报告等原材料质量文件由加工单位保存。

加工单位提供的半成品钢筋加工出厂合格证由施工单位保存,施工单位还应对半成品钢筋进行外观检查,对力学性能进行有见证试验。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应以同一出厂批、同规格、同品种、同加工形式为一验收批,对钢筋连接接头每小于等于300个接头取不少于一组。

3.混凝土资料分级管理

(1)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凝土并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于45d之内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有抗冻、抗渗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合格证提供时间,由供应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一般不大于60d。

(2)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上述资料外,还应完整保存以下资料,以供查询:

1)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2)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3)沙子试验报告。

4)碎(卵)石试验报告。

5)轻骨料试验报告。

6)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7)掺和料试验报告。

第七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工程施工资料编制

一、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

(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

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移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

二、施工期间资料编制

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期间,应编制的施工资料有如下几种:

1、质量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并应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1)进入施工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其质量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2)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

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3)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检、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4)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2)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d强度报告。

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

(3)钢材(钢筋、钢板、型钢)使用前应做力学性能试验;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如果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

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强钢丝、钢绞线等张拉钢材,除按上述要求检验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4)焊接材料:

应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可焊性试验报告。

(5)砌块(砖、料石、预制块等):

用于承重结构时,使用前复试项目为抗压、抗折强度。

(6)砂、石:

试验项目有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等。

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按要求加做压碎指标值等相应项目试验。

(7)混凝土外加剂、掺和料:

混凝土外加剂、掺和料使用前,应进行现场复试并出具试验报告和掺量配合比试配单。

(8)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防水卷材、涂料,填缝;密封、黏结材料,沥青玛踏脂、环氧树脂等应进行抽样试验。

(9)石灰:

石灰在使用前应按批次取样,检测石灰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10)水泥、石灰、粉煤灰混合料:

连续供料时,生产单位出具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d。

(11)商品混凝土:

生产单位应按同配比、同批次、同强度等级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总e—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提供混凝土碱含量报告。

(12)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混凝土管、金属管生产厂家应提供有关的强度、严密性、无损探伤的检测报告。

(13)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

应有预应力锚具、连接器、夹片、金属波纹管等材料的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锚具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应提供锚具组装件的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报告。

(14)混凝土预制构件: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挡墙板等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保证资料。

如钢筋原材料复试报告、焊(连)接检验报告;达到设计强度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含28d标养及同条件养护的);预应力材料及设备的检验、标定和张拉资料等。

(15)钢结构构件:

主体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保证资料。

如:

钢材的复试报告、町焊性试验报告;焊接(缝)质量检验报告,连接件的检验报告;机械连接记录等。

(16)各种地下管线的各类井室的井圈、井盖、踏步等,应有质量合格证书。

(17)支座、变形装置、止水带等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设计有要求的复试报告。

2.施工检(试)验报告

(1)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2)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资料

1)应有试配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

2)有按规范规定组数的试块强度试验资料和汇总表。

①标准养护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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