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主扇故障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x
《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主扇故障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主扇故障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附件12.14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主扇故障停风
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事故类型
(1)机械故障
矿用主要通风机属于大型设备,矿井“四大件”之一。
由于主要通风机运行过程自身机械设备原因导致停车事故,一般有过流、超温、轴承老化,扇叶变形,及风机吸入异物,物体脱落等等;或者主要通风机保护起作用,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由于维护不当、机械老化等。
一般主要通风机发生机械故障时出现声音异常、轴承温度及油温升高、主要通风机负压发生波动,冒烟、有异味等特征。
(2)供电故障
矿用主要通风机采用双回路高压供电,供电故障一般有降压站跳闸或主线路原因造成的停电、电压波动或者配电盘故障等造成,由于供电原因造成的停车事故占主要通风机停车事故中的绝大多数。
供电故障一般多发生在夏季用电高峰、雷雨天气及冬季风雪天气。
发生供电故障时,主要通风机会出现电压、电流波动、忽大忽小等。
(3)人为操作故障
人为操作故障指由于人的误操作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的事故。
误操作包括人员对于主要通风机起车、倒台、停车操作程序不熟练或者检修过程中出现的其它人为故障。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地面FBCDZNO232X220KW主扇风机、井下停风作业现场
1.3事故易发生的季节
全年。
1.4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1)主扇故障停风是矿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主扇故障停风会造成井下通风系统紊乱
(3)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容易发生瓦斯、煤尘事故;
1.5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发生前并无明显征兆。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专用和备用主扇电源全部发生故障;
(2)专用和备用主扇全部受损或同时发生故障;
(3)专用和备用主扇的供电开关全部发生故障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自救组织及人员构成情况
矿井发生主扇故障停风后,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按照《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主扇故障停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要求立即形成应急自救组织,井下现场跟班领导负责主扇故障停风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跟班领导
副组长:
区队带班长、技术人员、安检人员、调度员
成员:
瓦斯员、电钳工等全部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职责
(1)组长:
全面负责井下现场的指挥救援工作,现场传达应急自救工作处置方案措施、注意事项及自救互救知识。
(2)区队带班长:
是本单位事故现场应急自救负责人,协助跟班领导快速有效的展开自救互救行动、稳定现场作业人员情绪。
负责本单位日常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3)技术人员:
协助跟班领导、区队带班长落实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措施,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工作。
(4)安检人员:
在安全的前提下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监管应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
(5)调度员:
全面指挥应急自救组织人员,并向上一级传达井下事故现场的有关情况。
(6)瓦斯员:
检测事故现场有害气体浓度,指导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撤离,按照处置方案要求进行事故抢险。
(7)电钳工:
听从区队带班长、安监员、瓦斯员的命令切断事故影响区域范围的电器设备电源,按照处置方案要求进行事故抢险。
(8)其他成员:
协助现场救援工作有效地进行。
3、应急处置:
3.1应急处置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
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3.2主扇故障停风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2.1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或安监人员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室主任报告。
值班调度室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
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3.2.2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类型、严重程度、事故范围及事态发展趋势及抢救事故所需的力量和资源,本公司实行五级响应级别:
五级:
虽无伤亡事故,但可能威胁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或1—2人的轻伤事故;
四级:
发生重伤1—2人,多人轻伤事故或与其相当的其他紧急情况;
三级:
发生1-2人死亡及多人受伤事故或与其相当的其他紧急情况,或多人因灾变被困或受灾变威胁的情况;
二级:
发生3—9人(含3人)伤亡事故,或与其相当的其他紧急情况,如矿井停电、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瓦斯超限、瓦斯燃烧、透水、矿井火灾等事故多人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
一级:
事故恶劣,伤亡人数较多(10人及以上),公司无独立抢救能力的紧急情况,需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公司提供部分资源(包括人力、物力、技术等),主要为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矿井大火灾、涌水量较大的透水事故。
3.2.3应急启动
按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3.2.4 应急行动
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室主任报告,并通知事故单位和值班司机或拨介休市人民医院急救电话。
医疗抢救组按《山西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及伤员救治联系簿》有关程序执行。
值班调度室主任接报告后通知值班领导,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处理情况。
应急救援指挥成员接到调度通知后,在矿区内的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在矿区外的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省内出差者必须在24小时到达调度室,省外出差者必须在36小时内到达调度室。
应急救援指挥成员到达后成立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及现情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危害,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按照事故的类型转入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相应应急程序
如果是其它事故无专项预案时,由事故单位启动本单位应急程序,按本单位制订的应急文件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并随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情况。
3.2.5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指挥部汇报。
由集团公司抢救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必要时集团公司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2.6应急结束
当险情得以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险人员获救后,由总指挥下达终止行动命令。
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伤员救助,专家技术组要协助现场指挥部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3.3主扇故障停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主扇因故障停风,风机房值班人员(主扇司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查明原因尽快恢复矿井通风;
①由于机械故障造成的停车,则立即开启另一台备用主要通风机,并对有机械故障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
②若由于电网波动造成的主要通风机临时停车时,值班司机要立即重新启动停车主要通风机。
③若由于值班司机或电工操作失误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时,要立即安排熟练职工或者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复操作,开启主要通风机。
(2)当发生主扇停风事故后,回风立井防爆门应能自动打开,矿井实现自然通风,值班人员应查看防爆门是否打开,无法打开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3)调度室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确定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相关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4)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不能恢复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关闭供水阀门,所有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到指定地点;同时通知机电部、通部部值班领导组织处理和抢修,同时做好记录。
短期内无法恢复通风时,则由指挥部决定采区变电所、局部通风机是否停电。
(5)事故发生后,回采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区队带班长的领导下迅速成立基层应急自救组织,并根据避灾路线指示牌的引导全部撤到采区进风大巷,通过一切通信手段(包括有线通信电话、无信手机、语音广播)向调度室汇报撤出人员数量、位置、现场状况、应急措施等,并在原地等候调度室的指令安排。
(6)事故发生后,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同时在掘进巷道入口快速打好栅栏、揭示“禁止入内”警标。
在区队带班长的领导下迅速成立基层应急自救组织,并根据避灾路线指示牌的引导全部撤到采区进风大巷,通过一切通信手段(包括有线通信电话、无信手机、语音广播)向调度室汇报撤出人员数量、位置、现场状况、应急措施等,并在原地等候调度室的指令安排。
(7)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如果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迷失行进的方向,撤退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退。
(8)变电所配电工、中央水泵房泵工、副井信号工及绞车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
(9)如果瓦斯监控系统显示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矿调度室必须命令监控值班人员远程手控切断事故影响范围内的供电电源。
同时通知停风影响的地点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
(10)作业现场的瓦斯检查员要对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随时进行检测,并及时向调度室、通防部汇报有害有害气体和风量的变化情况,在撤离过程中要指导出正确的紧急避灾路线,帮助现场作业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带。
(11)调度室要尽快查明主要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进行事故抢险。
(12)作业人员撤离完毕后,由班组长将本单位撤离人员数量、位置、现场状况、人员伤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瓦斯员向调度室汇报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变化,通风情况。
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立即组织人员升井。
(13)矿井停风后,井下通风设施要保持不变,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稳定。
(14)有火区存在的矿井发生停风事故后,要安排救护队员、测风员等对密闭的进出风情况及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并随时做好记录并报告矿应急处置自救领导小组,以便采取措施。
(15)监控中心要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以及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16)恢复矿井正常通风后,制定瓦斯排放措施,逐级恢复变电所、机电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通风和供电。
3.3.3人员撤离路线及待命地点
主扇风机停止运转时,现场作业人员应按以下避灾路线进行有序撤离(后为待命地点):
1、9101综采工作面---9101运输顺槽---集中行人下山---井底车场(待命)
2、2101综采工作面---2101运输顺槽---一采区轨道下山---集中行人下山---井底车场(待命)
3、2102运输顺槽掘进---一采区轨道下山---集中行人下山---井底车场(待命)
4、2103运输顺槽掘进---一采区轨道下山---集中行人下山---井底车场(待命)
5、集中回风下山掘进—第五联巷---集中行人下山---井底车场(待命)
3.3.4人员救护处置措施
矿井发生意外灾变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通过自救、互救措施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每个入井人员都必须熟知以下内容:
:
1)、熟悉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熟悉矿井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
3)、掌握避灾方法,会使用自救器;
4)、受气抢救伤员的基本方法及现场急救的操作技术。
自救五原则:
1)、灭。
把事故消灭,消除危害。
2)、护。
无法消灭时,保护生命。
3)、撤。
无法消灭时,尽快撤出灾区。
4)、躲。
无法撤退时,躲避待援。
5)、报。
同时,及时报告灾情。
互救三原则:
1)、对于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对于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
3)、对于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3.3.5矿井恢复通风及瓦斯排放措施
1)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全矿井停风,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时,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逐渐将风门关闭。
2)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状况。
3)在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以后,由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对井下各变电所进行检查,在开关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的情况下,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上级变电所对该变电所或变电站恢复供电,未经调度室批准,各变电所不得擅自送电,各独头巷道不得擅自恢复通风。
4)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前,由两名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现场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a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可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的正常通风。
b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按以下措施处理:
(1)调度室组织通风部、机电部、技术部、安检部等部门,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在排放瓦斯前,通知变电所不得对该路线送电,对排放瓦斯路线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2)由矿调度室通知救护中队对该地点增加队员,进行瓦斯排放,参加排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排放瓦斯时首先将巷道门口以外第一节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由救护队员控制断开处风筒口闭合断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头的新鲜风量,从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时瓦检员在巷道门口风流混合处用光学式瓦检仪不间断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大于1%,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减少送入风量,如此排放,直至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并且持续30min以上,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可确认排放及恢复通风工作完成,由瓦斯员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可由电工恢复巷道内设备的供电。
5)、井下各地点瓦斯排放完后,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联合对采煤面和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进行气体检查,气体正常后,由瓦斯检查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向上述地点供电。
6)、矿井主要通风机未恢复运转前,井下待命人员要随时检查待命地点氧气及其它气体情况,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规程允许浓度时,要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7)、排放瓦斯前,调度室要安排井下安检员、区队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瓦斯排放回风流进行人员排查,回风流中人员全部撤出后,汇报调度室,并在指定地点蹲点堵人。
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3.3.6报警形式及应急救援组织联系方式
A通过有线电话拨打调度室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8001、8002
B通过无线通讯小灵通拨打调度室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8001、8002
C通过井下语音广播装置按下“调度”按钮后可以直接向调度汇报
应急救援组织通讯簿见附表
:
3.3.7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1)事故报告基本要求
发生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型、损伤情况和事故的简要经过。
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通知受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
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向上级调度室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类别;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2)事故报告的内容:
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范围、波及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以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及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在遇有独头巷道冒顶的情况下,被困人员应立即佩用自救器,沿着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现场。
(2)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拉掉氧烛启动针,使气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夹鼻夹。
(3)在有条件撤退的情况下,要沉着冷静地撤离,步行速度根据情况可以稍快或稍慢,在十分紧急情况下,快跑是允许的,但快跑呼吸阻力会增大,耗氧增加,保护作用时间相对缩短。
(4)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戴好,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5)吸气时,气体比吸外界正常大气干热,这是生氧剂化学反应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对人无伤害,千万不可摘下自救器。
(6)发现囊体积瘪而不鼓,渐渐缩小,这表明自救器的使用时间到终点。
(7)使用压缩氧自救器时,高压氧气瓶储装有20兆帕的氧气,携带过程中要防止撞击磕碰,或当坐垫使用;携带过程中严禁开启扳把。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用于抢险救援的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2)所有的抢险救援器材不准挪用,有专人管理。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1、最早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通知灾区和受灾区威胁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就近以电话向矿调度室报告。
2、人员撤离工作由本单位干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组织,沿避灾路线撤离。
3、撤离前,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局扇通风地点发生火灾不准停风,如己停风未查清情况不准通风。
4、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兼职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性质和范围全力组织抢救灾区遇难人员,迅速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同时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7、如果通风系统破坏,要迅速恢复通风系统,制定、实施抢救人员和防止灾害扩大的安全措施,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8、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抢救井下事故以专业矿山救援人员为主;抢救瓦斯、煤尘、井下火灾等灾害事故时,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得进入灾区。
9、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1、现场作业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行动时,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2、紧急避险撤离时要根据巷道内悬挂的避灾路线指示牌板指定的方向进行撤离,如果现场没有避灾路线指示牌板或指示混乱、丢失,应面向新鲜风流的方向进行紧急撤离。
2、在引导及搬运遇险人员通过窒息区时,要给遇险人员佩戴自救器。
3、对有外伤、骨折的遇险人员要作包扎、止血、固定等简单的急救处置。
4、搬运伤员时要尽量避免震动;防止伤员精神失常时打掉队员的口具和鼻夹而造成中毒。
5、在抢救长时间被困在并下的遇险人员时,应有医生配合。
6、遇险人员不能一次全部抬运时,应给遇险者佩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绝式自救器:
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矿山救护队应根据“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6在避难硐室(救生舱)避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
2、待救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气体。
3、硐室内只留一盏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
4、间断敲打铁器或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5、全体避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
6、看到救护人员后,不要过分激动,以防血管破裂
4.7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
(2)现场总指挥必须安排各带队清查现场人数,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对现场进行检查,各项有害气体符合《规程》相关规定,才可下达对现场进行整改的命令。
(3)首先整改通风系统,待通风系统完善后,方可进行其他相关工作。
(4)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5)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6)进行事故总结。
4.8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事故发生井口100米内设置警戒线
井下救护基地位置确定与警示。
矿井救护基地为-上组煤紧急避难硐室、-下组煤紧急避难硐室,井下医疗急救站。
矿井各转向点和联络巷硐口均安设了醒目的避灾路线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