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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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doc

XX区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教育家素质的校长队伍,新区公共事业局决定实施“名校长工作室”制度。

现就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XX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XX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培养高层次学校管理人才为重点,以构建优秀校长快速成才平台为依托,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体现XX区教育特色的教育家型校长,为加快建设生态型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设1个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人才在校长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名校长带出名校长,提升校长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学校领导管理能力;探索建立一套发现、培养中小学后备领军人才以及优秀管理干部的新机制;形成区、校两级共建共管共享,市、区、校三级联动的校长培养培训网络体系;培养一批理解教育、研究教育、实践教育、创新教育的高水平校长团队;形成一支胸怀教育理想,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较强的研究和管理能力、鲜明办学风格的优秀中小学校长;使名校长工作室成为名校长和未来中小学教育领军人才的摇篮。

二、名校长工作室的组成与职责

(一)名校长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校长工作室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主持人,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成员,每位名校长每期负责指导3-5名校长成员。

成员由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申报、遴选和分派。

(二)名校长工作室职责

1.承担校长成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通过“名校长工作室”的培养,提升成员的政治思想、师德修养、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管理和创新能力,使成员的办学理念更加系统化、特色化,所在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2.搭建优秀校长集中研修的平台。

建立校长积极参与、合作研修与自主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校长们的办学经验和思想,深入开展项目或课题研究。

在周期内确定并开展至少一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校管理研究成果,并在新区乃至更大范围产生一定影响。

3.带动和指导其他学校工作。

以研讨会、报告会、名校长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每年承担至少一次主题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名校长工作室组成人员职责

1.主持人职责

(1)制定成员周期培养目标和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并报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

(2)对成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

(3)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成员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对成员所在学校工作进行指导;

(4)承担有关学校管理、校长培养培训的课题研究,工作周期期满时,完成工作室工作总结报告,完成1篇学校管理创新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报告,并公开发表1篇以上研究论文;

(5)积极组织、聚集优秀校长集中研讨,共同进步;

(6)在新区公共事业局建立的网络交流平台上,负责本工作室的网页建设,上传教学资源和成员成果分享资料,开展主题论坛、在线交流、理论学习等活动,成为名校长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

(7)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8)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2.成员职责

(1)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学习计划和研究项目;

(2)虚心接受主持人的指导,完成主持人安排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周期期满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并公开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

(3)在主持人指导下,做好学习记录、案例评析,总结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剖析本人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三、名校长工作室的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

(一)名校长工作室申报条件

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具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

2.具有较高的师德威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学校管理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在新区具有示范作用;

3.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近五年内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主持区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4.有指导中青年校长成长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

5.已获得深圳市或XX区名校长称号,或列入省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名校长培养对象,或近五年引进的省级(含副省级以上城市)以上名校长,以及其他在基础教育系统享有很高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

6.具有履行名校长工作室职责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名校长工作室的审批程序

1.新区公共事业局制定申报评选办法并发布通知;

2.由具备条件的校长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校推荐;

3.新区教科研中心组织初评,并在规定名额范围内向新区公共事业局推荐;

4.由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名校长工作室并在新区公示不少于7天;

6.新区公共事业局批准,以名校长本人的姓名命名工作室并授牌。

四、名校长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新区公共事业局成立“XX区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设在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对名校长工作室实行日常管理。

具体组成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张辉群

副组长:

吴志柳

成员:

包小红、张元春、刘会金、夏升红、张书生、谢德华

2.管理办公室

主任:

包小红

成员:

张元春、刘会金、夏升红、张书生、谢德华

(二)专家指导

领导小组还下设“XX区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专家指导小组”,由新区教科研中心牵头组织优秀的校长和专家组成,负责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具体业务指导。

具体职责为:

1.指导各名校长工作室制定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

2.组织开展名校长的业务培训;

3.检查指导各名校长工作室培训工作开展;

4.组织指导各名校长工作室的科研工作;

5.对名校长工作室及名校长进行考核评估;

6.联系协调省、市级名校长工作室;

7.周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并对学员进行答辩及评价;

8.跟踪总结名校长工作室制度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省、市、区级名校长工作室经费的统筹。

五、名校长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一)名校长工作室的考核

名校长工作室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每周期三年,每周期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由“XX区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专家指导小组”制订具体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一是名校长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校长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学员方面的成效,三是主持人和成员的研究成果等。

2.考核形式。

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成员、学校和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开展同行调查;四是深入主持人和成员学校实地考察。

3.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4.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考核的依据。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建制。

周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撤消该工作室建制。

(二)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的考核

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托名校长进行,与工作室考核同步。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新区公共事业局。

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校长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考核合格以上的成员参加工作室的各种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

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学员,由新区公共事业局颁发结业证书。

六、名校长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新区公共事业局在周期内为每个工作室拨付科研经费30万元(每年10万元)。

工作室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调研经费;学习观摩考察费等。

工作室应建立科研经费使用制度,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名校长工作室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为工作室成员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支持工作室开展各项活动。

七、其他

1.新区公共事业局在全区全面推进实施“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将实施“名校长工作室”制度与“名师工程”相配套,创新校长培养培训机制,努力建立专业化、专家型校长队伍。

名校长工作室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原则上在每批XX区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评审的次年进行。

2.为形成省、市、区三级共建共管共享的体系机制,有效利用资源,新区名校长工作室的名校长原则上不兼任省、市两级的名校长工作室的名校长。

3.对于负责省、市两级的名校长工作室的本区名校长,按照省、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新区公共事业局将加强相应的管理,除按照省市要求给予每个工作室主持人以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外,每年再拨付2万元用于补贴主持人各项工作的劳务、误餐、来往交通费和指导费用。

同时要求该工作室承担培训本区校长工作室学员、助理的相应职责。

XX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

实施方案(试行)

为大力加强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培养培训体制,提高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和效益,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决定在新区中小学实施“名师工作室”制度。

现就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XX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XX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整合资源、高端引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

(二)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设3个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集教育、教科研、培训于一体,充分发挥拔尖人才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形成区、校两级共建共管共享,省、市、区三级联动的教师培养培训网络体系;培养一批致力于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大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名班主任、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力量的教师梯队;做到树立一位名师、带动一门学科,带出一个团队、产生一批成果,使名师工作室成为骨干教师聚集地和名师名家孵化地。

二、名师工作室的分类、组成与职责

(一)名师工作室的分类

名师工作室分为名班主任工作室、学科教学名师工作室两大类。

(二)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名师(名班主任或学科教学名师,下同),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协助名师开展工作,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不少于5名,其中1名来自名师所在学校并兼任名师助理;三是学员,为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10-15名。

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产生由名师推荐,报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

(三)名师工作室职责

1.承担骨干教师、学员的培训和指导。

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发展计划,承担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制定工作室学员周期内专业化发展目标、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2.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以工作室为平台,整合教育优质资源,着眼于深圳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周期至少确定并完成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3.发挥名师示范和辐射作用。

研究建立各类优秀教师发现机制和培养指导制度,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多种方式,促进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更多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4.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向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有关部门献言献策。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名师工作室组成人员职责

1.名师职责

(1)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周期培训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并报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

(2)通过以师带徒的方式,引领成员、学员加强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传授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3)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周期内至少完成1篇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调查或研究报告,并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论文。

(4)对成员、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学员成长档案。

(5)在新区公共事业局建立的网络交流平台上,负责本工作室的网页建设,上传教学资源和学员成果分享资料,成为名师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

(6)根据需要参与新区教师培训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7)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2.成员职责

接受名师指导,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水平;在名师的指导下,结对帮带1-2名工作室学员;在名师的直接领导下,起组织、协调作用,完成名师分配的各项任务。

3.学员职责

(1)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学习计划和确定研究项目。

(2)每2周至少完成1次挂牌名教师安排的听课任务,做好学习记录和案例评析,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每学年进行2次以上教学(班主任工作)展示。

(3)接受挂牌名教师的指导,完成挂牌名教师安排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周期期满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并公开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

(4)帮助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运行,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式研讨。

三、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

1.“学科教学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特级教师优先;

(2)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或其他市级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

(3)愿意履行XX区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为XX区教育发展多做贡献;

(4)近三年来承担过两次区级以上公开课,必须有一项区级及区级以上研究课题;

(5)近三年必须发表两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者一本专著(不含试题集)。

2.“名班主任”是具有强烈爱生情感的师德模范、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工作智慧的育人能手,是善于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研究育人工作的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同时具有较强的班主任工作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基础教育系统名班主任称号或其他市级以上名班主任称号;

(2)曾获得市教育局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班主任;

(3)班主任工作业绩显著,是当地公认的班主任工作带头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具有较丰富的指导班主任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3.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职责的必要条件。

(二)名师工作室的审批程序

1.新区公共事业局制定申报评选办法并发布通知;

2.由具备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校推荐;

3.新区教科研中心组织初评,并在规定名额范围内向新区公共事业局推荐;

4.由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区级名师工作室并在新区公示不少于7天;

6.新区公共事业局批准,以名师本人的姓名命名工作室并授牌。

四、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一)组织领导

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和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的协调、组织、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工作室的建设、推进及事务性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张辉群

副组长:

吴志柳

成员:

包小红、张元春、刘会金、夏升红、张书生、杨丽君、谢德华

2.管理办公室

主任:

包小红

成员:

张元春、刘会金、夏升红、张书生、杨丽君、谢德华

(二)专家指导

领导小组还下设“XX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专家指导小组”,由新区教科研中心牵头组织优秀的专家组成,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具体业务指导。

具体职责为:

1.指导各名师工作室制定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

2.组织开展名师的业务培训;

3.检查指导各名师工作室培训工作开展;

4.组织指导各名师工作室的科研工作;

5.对名师工作室及名师进行考核评估;

6.联系协调省、市级名师工作室;

7.周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并对学员进行答辩及评价;

8.跟踪总结名师工作室制度的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省、市、区级名师工作室经费的统筹。

五、名师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周期

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过程性年度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终结性考核。

考核按有关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另行下发),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影响检测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作用情况、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2.示范课或讲座(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

3.指导学科教研活动(活动记录、照片);

4.课题研究(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

5.读书计划、笔记、撰写或发表论文(著)(发表刊物复印件);

6.学科课程开发(校本教材、讲课教案或课件);

7.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讲义提纲和课时数);

8.培养骨干教师情况(活动记录、照片);

9.名师工作室网页和名师档案建设(网页、获奖及参加各类学术活动通知复印件)。

(三)考核实施

1.对名师工作室的考核由新区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报领导小组审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为“合格”等级以上者将认定有资格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工作;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的考核。

由名师负责,与工作室考核同步在工作室内部进行。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新区公共事业局,通报被考核人所在学校,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参考。

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学员进入工作室。

考核合格以上的成员、学员参加工作室的各种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

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学员,由新区公共事业局颁发结业证书。

六、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项经费每周期30万元(每年10万元)。

业务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用于工作室工作开展和项目实施,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考察学习等。

2.名师工作室建在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

七、其他

1.新区公共事业局推进实施新区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每三年进行一届名师评审,建立“名师库”,为实施“名师工作室”制度储备人才。

名师工作室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原则上在每届XX区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评审的次年进行。

2.各校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完善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并报新区公共事业局备案。

3.为形成省、市、区三级共建共管共享的体系机制,有效利用资源,省、市两级的名师工作室和专家工作室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兼任新区名师工作室的名师。

4.对于负责省、市两级的名师工作室和专家工作室的本区名师,按照省、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新区公共事业局将加强相应的管理,除按照省市要求给予每个工作室主持人以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外,每年再拔付2万元用于补贴主持人各项工作的劳务、误餐、来往交通费和指导费用。

同时要求该工作室承担培训本区学员、助理的相应职责。

附件:

XX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附件

XX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一寸彩色)

出生年月

学历

任教学段及专业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职称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个人简历(主要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教育教学主要成果、各种荣誉称号,不超过1000字)

研究方向说明(研究项目名称、开展研究的可行性分析等)

所在单

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区名师

工作室

建设领

导小组

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说明:

“个人简历”部分需提供佐证材料的,要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不够写的栏目可另附纸张说明。

本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底一份,新区教育科学管理中心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邮箱:

84127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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