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外附件及功能件装饰表面的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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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外附件及功能件装饰表面的技术规范

0.序言

制定上述“汽车内外附件及功能装饰表面的技术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和判断装饰表面比例的和谐及为所有过程参与者制定培训教材。

此外,该规范还可作为今后选择材料和工艺改进的基础。

在下面的表面技术规范中还叙述了表面光洁度的质量极限状态。

它符合在实现批量生产条件下当今的技术水平。

同时更多的涉及到外观判断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基于人体工程极限的条件下(方可进行鉴别的)。

该规范是由下列人员参与制定。

经供货厂家一致通过的装饰件:

车体及玻璃系统公司

HerrDr.Brückner(Projektleitung)

HerrLewitz

Fa.Erbslöh公司

HerrStöber

Fa.Kittel

HerrBauer

Fa.MagnaPebra

HerrHaas

Fa.WalterKlein

HerrMomberg

Fa.Iralco

HerrSchultz-Igast

HerrSchabel

Fa.SAM

HerrRegauer

Fa.JAC

HerrGackstatter

1.目的

1.1该规范详细地描述了装饰(件)产品表面(要求),(人们常说的“要求苛刻的表面”),使用其规范是为了给用户及供货方避免过程干扰,这干扰是由于对表面要求不高或规范要求有误而造成的。

此规范另一目的是为过程参与者提供一份培训教材,保证采用统一标准,掌握使用的一致性。

 

2.使用范围

此规范适用于车辆外观范围,即“一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车辆,从正面及侧面观察到的范围”

当遇到问题进行裁决时,此规范可作为有效的初步判断文件。

3.适用范围

此规范适用于汽车工艺内外装饰范围用的所有装饰件及具有装饰功能的部件(基础材料、金属)主要涉及以下产品。

装饰条

隔板(遮光板)

顶盖板条

顶盖支撑系统

此外,还涉及到由非金属材料如EPDM,耐热塑料制成的一些构件及对表面要求较高的组件。

在这些材料中,若遇到外表面要求特殊压制的,在本规范中仅考虑到不要与行业制定的标准相矛盾或超出人家的规定范围。

考虑到不同的表面类型,本规范涉及到以下几种工艺方法:

氧化

粉末涂层

湿式喷漆

挤压

压铸

4.鉴定区域

区域

定义

分配

A

能直接观察到的范围的表面

外部

在腰围(凸形透镜)上面的车部分,必要时通过特殊分配来补充

内部

同车乘员直接视野内的所有件

B

位于视野(视界)内的平面或不在正常位置可观察到的平面,其观察区小于45°

外部

在腰围(凸透镜)下面至保险杠平面及功能件上面的车(打开盖打开门等)

内部

不能直接观察到的所有平面

鉴定规定见零件图

5.评判条件

5.1位置

鉴定装饰条必须根据在车或其功能位置上的安装高度及位置,通常是零件的主要表面。

观察范围应在±25°

5.2评判时(要求)的照明条件

5.2.1亮度及比色温度

(正常天空)的日光或相当的照明。

在判断时人造亮度必须按以下参数设施灯光:

光亮度1000LUX

比色温度按荧光灯管DL65

5.2.2光入射角

人造灯管光源必须设置在约受检件120厘米垂直距离之上。

5.2.3光源方位

使用荧光管时要平行于车的纵向轴。

5.3过程伴随检验中对照明条件(要求)

在过程伴随检验中,统统同用户一起确定使用的标准。

5.4观察距离

不用外观检测辅助工具时,应至受检件约80厘米距离。

5.5观察时间

评判A区max.15s(max.5s/400mm2)

评判B区max.5s(max.3s/400mm2)

5.6工作生理限制

在外观检验时,有时有问题的件被漏过去,这是由于长时间集中精力及保持发现问题的高度警惕性而决定的,据可预测的诊断,这种有问题而被溜过去的比例为0.3%是可能的。

在制定本规范时,考虑了下述重要的研究报告

(这些报告包括了持续领先的文件参数)

HeinzSchmidke,人体工程学教材,负荷及应力章节第3.5节警惕性问题。

医学博士教授E.Graauigean生理的工作位置设计。

9.3章“持续精力集中”

Dr.phil.MartinSchütte,VisuelleQualitätsprüfungundmentaleBeanspruchung

6.特(性)定义/缺陷简单说明

特(性)分类

来历1)

定义

Pos.1

成型分离毛边

v

因不可避免的半型(模具)匹配不精确,可能产生毛边(如压铸件上喷涂突起部的残余)部分的也属于磨损、溢出

Pos.2

粒状(颗粒)沉淀

v

视觉观察到的光示效应,它是在(金相)结构状态上(如被腐蚀的晶界)由扩散反射产生的

Pos.3

台阶

v

当橡胶件通过硫化后相结合,产生不可避的错位

Pos.4

油(脂)边缘

v

由于表面张力作用,导致在安装件边缘上漆层加厚这种作用最初和边缘圆角有关

Pos.5

漆冒出(溢出)

b

在面漆或在垂直面的中间层出现的波浪状的漆冒出现象(常在凸槽加强筋、圆角,折边或断裂处)

Pos.6

桔皮

b

涂漆表面结疤,结构像橙子皮

Pos.7

泡疹/夹杂物

b

漆膜上,由于不清洁及灰尘或起毛导致部分漆凸起

Pos.8

光亮程度不均匀

a/b

部分范围或总体表面的光亮度同原始样件对比有偏离

Pos.8.1

光亮度

a/b

针对光反射进行测量

Pos.9

a)起泡

b)微小的凹线(小麻点)

b

b

a)大部分是圆形的均匀的凸起。

b)在面漆上或在中间层上环状的类似小麻点的比较深的凹线,典型的被拉伸的边缘或周边。

Pos.10

波浪度(波动性)

m

在板材或成型材表面横向于滚压或冲压方向上的波浪形状的平行显露,这种现象是在特殊观察位置(如在后视件及很小的观察角度纵向反射)才能观察到

Pos.11

针孔,微孔

a/b

细微的焊口(s.o.)

Pos.12

突起

m

平面凹陷,由压力过大造成的

Pos.13

色雾

b

在表面上似细微喷雾,但不均匀地着在漆膜上或分布在漆膜上,呈雾滴状的漆微粒

Pos.14

色调不均匀

a/b

与相邻界面对比,表面色调有偏差原因如下:

a)与材料有关

b)与阳极铝氧化涂层有关

c)与感觉上的灵敏度有关:

饱和\亮度\纯度\亮度\涂度及表面结构

Pos.14.1

色调

a/b

用于一个确定的颜色压印的基准(如主板或色座标)

Pos.15

压痕

m

由于压入异物,导致在表面形成无规则分配的位置或由于平面过窄所限造成的下陷.

Pos.16

擦伤部位

m

表面局部粗糙,主要因光亮度不均造成

Pos.17

刮痕

a/b/m

由于不小心行动造成的线形伤害

Pos.18

法丝状,细微划痕

a/b/m

由精密压制造成的细微线形损害

Pos.19

污斑混蚀

V

v

a)抛光时,局部出现污状,粗糙或条状范围

b)喷漆时:

在金属作用的漆内出现明显的亮/暗范围

Pos.20

抛光暗影线

v

在可见网纹口出现细微的,局部的堆积,是由于抛光处理时(抛光膏选择不当及(或)抛光砂轮不当)造成的

Pos.21

抛光鱼

v

在抛光处理时出现的鱼状的下陷,是由于异物造成

Pos.22

钝边(轮廓)

m

平行于冲压方向,从型材长度上溢出的部分,大多是经过搭边布置的条带且十分大

Pos.23

各类抛光缺陷

v

关于极少的缺陷部分或少有的缺陷种类的总目录(例如:

1细微问题,即多边的斑点范围是由抛光磨粒的残余导致.2电解抛光后,由于局部高温造成的混蚀.3无原因抛光,即不该抛光的表面.)

Pos.24

氧化条状组织

m

由于非金属夹杂物或一次沉淀的偏析,在平行于冲压方向上出现偏移的薄薄的灰白色线条.

Pos.25

斑点(污点)

a

a

a

a)去油(脂)--由于在表面上残留的油脂导致斑点(污点)

b)腐蚀--光亮及(或)色调的污点及条痕区部的差别

c)酸--在上色的氧化层上出现斑点状或条痕状的像牛奶样变暗或浑浊,或局部退色。

Pos.26

氧化斑点

a

a

a

a)初蚀位置上点蚀,常在阳极氧化之后才看得见

b)冷凝水(出汗)--暗浅(无光泽)的发污的范围,常在阳极氧化之前就可见到的白色斑点.

c)冲洗水--针状条纹或星状不均匀,分配在腐蚀部位的斑点

m=与材料有关;v=与工艺有关;a/b=与阳极氧化镀层有关*)半成品状态下的特征种类是和连续专业协会的“连续产品缺陷目录”一致的

 

7.验收标准:

下面提及的特性是制定的最大公差的详细说明,它是在批生产条件下可以实现的

7.1可确定公差的特性

序号.

特性种类

归类2)

A区

B区

1

成型分离毛边

G

max.+0,3mm

max.0,5mm

2

颗粒沉淀

E

限定样件(规)

限定样件(规)

3

台阶(硫化)

G

可见可感觉+/-

0,3mm

+/-0,7mm

4

油(脂)边缘

L/P

限定样件(规)

允许

5

漆溢出

L

不允许

允许

6

桔皮

L,E,P

细微结构允许(按压料及平面部分的限定样件)

粗结构允许(按压料及平面部分的限定样件)

7

泡疹/夹杂物

L,E,P,G

见第7.2节

见第7.2节

8

光亮程度不均匀

L,E,P,G

限定样规

限定样规

9

微孔/泡

凹坑

L,P,G

见第7.2节

见第7.2节

10

波浪度(短)

L,E

在下列使用条件下不允许

-安装位置上的部件

-人造光源在检验物品上1.2m

-观察者距检验物品2,5m*/-0,5m

-静态观察情况下,观察的方向与车辆纵向轴的角度为20°-45°

在≥4米距离内不允许见到

如同A区一样来判断

11

针孔微孔

L,P

在4cm2面积上允许针孔堆积≤5

允许针孔

12

突起

G,L,E

当距离≥800mm时不允许看到此缺陷

当距离≥1200mm时不允许看到此缺陷

13

色雾

L,P

按限定样规(量规)

允许

14

色调不均匀

L,E

偏离限定样规

按限定样规

15

压痕

L,E,P

在400mm距离内d≤0.7mm最多2个压痕

在300mm距离内d≤1.0mm最多4个压痕

16

擦伤部位

L,E,P,G

不允许

按限定样规

17a

刮痕条纹(纵向)

L,E,P

在300mm距离内(长)L≤4mm,宽b≤0.5mm最多2个刮痕

在200mm距离内长)L≤10mm,(宽)b≤0.7mm最多4个刮痕

17b

刮痕,条纹(横向)

L,E,P

不允许

不允许

19

污斑.混蚀

E

限定样规

限定样规

20

抛光暗影线

E

在300mm距离内(长)L≤60mm,宽b≤0.5mm最多6个

在200mm距离内(长)L≤80mm,宽b≤3mm最多10个

21

彗星尾巴/抛光鱼

E

在400mm距离内(深或高)t≤0.3mm(宽)b≤2.5mm最多2个

在300mm距离内高t≤0.5mm(宽)ba×3mm1(长)≤8mm

22

线形轮廓(钝边,轧制边)

L,E,P

在距离≥800mm时不允许看到此缺陷

当距离在≥1200mm时不允许看到此缺陷

23

各类抛光缺陷

E

在距离≥800mm时不允许看到此缺陷

当距离在≥1200mm结构不允许看到此缺陷

24

氧化条状组织结构

E

n≥800mm结构不允许

在距离≥1200mm时结构不允许

25

斑点

E

不允许

不允许

26

氧化斑点

EE

不允许

限定样规

注:

2)E=氧化件,G=橡胶件/热塑性塑料,L=喷漆件(湿式车色),P=粉末涂喷件

7.2可数的特性

7.2.1分级

下限值

尺寸等级

上限值

0,5mm<

<0,8mm

0,3mm<=

<0,5mm

<0,3mm

7.2.2允许的密度

最大允许的每400mm2面积上的特性总和.

尺寸等级

A区

1

2

4

B区

2

4

无限制

8.求值(评价)方法

用在观察时间内,察看到的不完美性同验收标准进行对比.

在有争论情况下用测量放大镜V=8-10x(倍)来确定.

9.其它

为了实施在第7.2节规定的验收标准,在采购过程中(对半成品,附件及表面外协的件)必须考虑本规范,以便对半成品件要求及时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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