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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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洪江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目的

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验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状况,防止机组设计、制造、安装中出现的与金属材料相关的问题以及运行中材料老化、性能下降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从而减少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厂各部门、驻厂各单位。

3.内容、要求与程序

3.1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3.1.1发电机:

发电机大轴、转子支臂、定子机架、联轴螺栓、制动环、承压管道等。

3.1.2水轮机:

大轴、转轮、转轮室、排水环、联接螺栓、管型座、导叶、接力器(重锤)、尾水管里衬、压力管道等。

3.1.3压力容器:

压力油槽及其安全附件、储气罐及其安全附件、SF6气室金属外壳及其安全附件、压缩空气罐及其安全附件等。

3.1.4进水口设备:

拦污排、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尾水闸门等。

3.1.5过船设备、泄洪设备:

过船大型金属部件、泄洪闸门及其附件等。

3.1.6特种设备:

电梯、桥机、门机、尾水台车等

3.1.7其他设备:

消防设备、高低压气机及其重要设备的“连接件、紧固件、预埋件”等。

3.2金属技术监督任务

3.2.1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部件、压力容器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质监督、焊接质量监督和金属试验工作。

3.2.2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变化,加强易损重要部件和转子制动环、转轮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做好防裂、防断、防爆工作。

3.2.3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3.2.4定期开展活动,学习、传达、贯彻新规程、新标准和上级指示文件精神,总结工作,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水平。

3.2.5建立、健全各种金属技术档案。

3.2.6编写年度总结,填报上级监督机构印发的报表。

3.2.7协助电力试验中心机构办好《技术监督与服务》专刊。

3.3发电机大轴、承重和转动部件的技术监督

3.3.1每次大修时均应对发电机主轴、M≥32的发电机与大轴联接螺栓等做超声波检测。

对转子支臂与转子中心体焊缝、转子与磁极紧固螺栓进行磁粉探伤检测和超声波探伤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2每次检修均应对镜板、发电机内外风洞、转子与磁极紧固螺栓、转子、转子支臂、制动风闸等进行外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检测记录以备跟踪检查。

3.3.3对临近发电机设备的管道、阀门,重点检查其锈蚀等情况,防止发生泄漏和损坏。

3.4水轮机的大轴、转轮、转轮室、管型座等重要部件的技术监督

3.4.1每次大修均应对水轮机主轴、A级检修时还必须对M≥32的伸缩节连接螺栓、排水环连接螺栓、水轮机轮毂与主轴连接螺栓、泄水锥与轮毂连接螺栓、桨叶拐臂与活塞缸连接螺栓等做超声波探伤检测,发现裂纹及时更换。

3.4.2每次大修均应对转轮、转轮室进行外观检查,对出现异常的部位或有怀疑的部位应进行必要的无损探伤。

3.4.3每次大修均应对排水环、管型座、导叶、接力器、重锤、尾水管里衬等重要部件的“三件”进行全面的外观检查。

3.4.4对转轮、转轮室等重要部件的裂纹、空蚀、磨损等缺陷进行焊接修复时,必须进行焊接工艺的评定,制订焊接作业指导书,对焊接工艺和焊接质量实施技术监督。

3.5拦污栅、闸门及附件,起重、启闭设备及附件的技术监督

3.5.1合理制订拦污栅检测周期,水下部分应创造条件进行检查。

拦污栅的检查重点是裂纹、锈蚀、变形等情况,根据缺陷严重程度,制订出更换或处理的措施;

3.5.2根据闸门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制订合理的检查周期,检查重点是结构的完好性、连接的可靠性及裂纹、腐蚀、变形、磨损等情况。

必要时进行无损探伤和变形跟踪测量。

每年必须对闸门进行汛前检查和动作试验。

3.5.3各类起重、启闭设备及其承重、承压钢结构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及结构的可靠性、裂纹、锈蚀、变形等情况,必要时应进行无损探伤,对变形进行跟踪检查。

3.6工作压力≥0.1MPa的管道及附件的技术监督,重点是管道及附件的腐蚀及焊缝的宏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测厚和无损探伤,腐蚀严重的管子及附件产生裂纹时必须及时更换或焊接修复。

3.7压力容器的技术监督

3.7.1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担任;

3.7.2压力容器的技术监督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其检验周期、检验项目及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3.7.3压力容器及其连接管道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按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3.8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3.8.1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金属技术监督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指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制定计划和布置项目。

3.8.2基础管理工作要求:

3.8.2.1每年11月20日前,将年度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湖南省电力电力科学技术研究院。

3.8.2.2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湖南省电力电力科学技术研究院。

3.8.2.3每年7月1日前,将年中总结报湖南省电力电力科学技术研究院。

3.8.2.4每季度3日前,将季报表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5)报湖南省电力电力科学技术研究院。

3.9水力发电机组金属部件监督检验范围及要求(见附件1)

3.10水电厂受监部件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2)

3.11监督考核指标(见附件3)

3.12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见附件4)

3.13三件检查项目标准(见附件5)

4支持性文件

4.1支持性文件

4.1.1湖南电力电力科学技术研究院《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

4.1.2DL/T647-200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4.1.3TSG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1.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4.1.5《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4.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

4.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4.1.8DL/T679-1999《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4.1.9SL36-2006《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4.1.10DL/T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4.1.11DL/T868-2004《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4.1.12DL/T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4.1.13DL/T715-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4.1.1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4.1.15电厂《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批准:

刘强

审查:

肖启志

校核:

刘洪成

修编:

石元

 

附件1水力发电机组金属部件监督检验范围及要求

部件大类

部件名称

检查部位

检查周期

监督检验方式

检查部门

备注

01

转动部件

发电机、水轮机大轴检测

两次大修期进行一次检验

包括外观检查、有异常作无损检测,涡流探伤、超声波探伤、内窥镜检查等。

湖南省电力电力科学技术研究院

电厂协助

轮臂

大小修时

宏观检查变截面处是否存在裂纹,必要时表面探伤。

电厂自查

电科院协助

02

过流部件

进水压力管道内壁焊缝表面

运行10年以上大修时

宏观检查是否存在裂纹和泄漏,必要时磁粉探伤或超声波探伤。

电厂

电科院协助、每次检修应记录

座环、顶盖、桨叶、导叶操作机构的连杆、耳柄等操作受力构件以及尾水管里衬

大修时

外观检查,必要时着色探伤。

电厂

泄水锥焊缝表面和连接螺栓内部

大小修时,运行中定期巡视

宏观检查气蚀和裂纹情况,必要时磁粉探伤。

电厂

03

紧固件

发电机拉紧螺栓、轮臂螺栓等

大修时

对M≥32的螺栓检查是否存在超标缺陷,超声波探伤。

电科院

水涡轮连轴螺栓

大修时

对M≥32的螺栓检查是否存在超标缺陷,超声波探伤。

电科院

其它螺栓

大修时

对M≥32的螺栓检查是否存在超标缺陷,超声波探伤。

电科院

包括轴封紧固螺栓

04

承力部件

发电机支架

大修时

外观检查,必要时表面探伤。

电厂

电科院协助、每次检修应记录

进水和尾水闸门

大修时

外观检查,必要时表面探伤。

电厂

闸门焊缝和轴销

10年一次

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探伤。

电厂

拦污栅焊缝和连接销

10年一次

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探伤。

电厂

05

防止水淹厂房部件

轴封

大修时

外观检查,必要时表面探伤。

电厂

电科院协助

进水和尾水闸门

大修时

外观检查,必要时表面探伤。

电厂

电科院协助

06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年度检验

每年一次

运行时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检查

电厂

应每年校验安全附件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

根据安全评定级确定检验周期

对压力容器进行内外部检验

电科院

应按每10年做一次耐压试验

07

特种设备

起重设备(门机、桥机等)年度检验

每年一次

运行时对特种设备进行外观检查

地方特检所和电厂

出场验收

出厂前

资料审查和制造焊缝无损探伤抽查

电厂、电科院

安装检验

安装中

安装焊缝无损探伤抽查

电厂、电科院

 

附件2水电厂受监部件金属技术监督检验项目表

序号

受监部件

名称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周期

备注

1

水轮机大轴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无损探伤

每次大修

定期检查或必要时

2

管型座

外观检查

磨损、空蚀

宏观检查

每次检修

3

顶盖、座环

外观检查

磨损、空蚀

宏观检查

每次检修

4

导叶、接力器

外观检查

磨损、空蚀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5

转轮、转轮室

外观检查

磨损、空蚀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6

尾水管里衬

外观检查

空蚀等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7

连接螺栓

内部检查

裂纹等

无损探伤

每次大修

8

发电机大轴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大修

必要时无损检测

9

灯泡头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10

支臂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11

推力头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12

制动环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13

进口阀及附件

外观检查

裂纹、变形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检修

14

引水压力钢管,主要受监焊缝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宏观检查为主

每次大修

每次抽查一部分

壁厚测量

壁厚减薄情况

超声波测厚

每次大修

每次抽查一部分

焊缝探伤

焊缝质量

无损检测

根据宏观检查结果决定

主要检查一、二类焊缝

15

工作压力P≥0.1MPa的重要管道、附件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宏观检查为主

每年一次

每次抽查一部分

壁厚测量

壁厚减薄情况

超声波测厚

三年一次

16

压力油罐及附件

年度检查

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在线检查

每年一次

全面检验

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停机检查,具体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等级

由检验机构进行

17

拦污栅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检测

每年汛前(或特大汛后)

18

钢闸门及附件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检测

每年汛前(或特大汛后)

应注意对一、二类焊缝的检查

19

起重设备及其附件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检测

每年汛前(或特大汛后)

20

启闭机及其附件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检测

每年汛前(或特大汛后)

21

承重承压钢结构

外观检查

裂纹、腐蚀等

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无损检测

每年汛前(或特大汛后)

应注意对一、二类焊缝的检查

 

附件3监督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指标

考核内容与要求

扣分原则

1、机组油、气、水管道泄漏率

≤1次/台年

因设计错误,制造、安装质量不良,错用钢材,试验错误,材料缺陷,运行中磨损、腐蚀、氧化和试验错误、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的爆破和泄漏导致停机。

标准分20分,每发生一项次扣5分,超过指标全扣。

2、金属监督部件安全可靠率

在设计、制造、安装、运行过程中,存在各种超标缺陷或材质、规格、结构及规范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裂纹,厚度低于强度计算值,材质不符,压力容器安全等级评为5级,必须处理或更换,否则,按不安全可靠统计,其他缺陷经用户或监督部门组织技术鉴定认为对安全不构成威胁,可以继续运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安全可靠统计。

三大部件,总计30分。

2.1转动部件安全可靠率

100%

水轮机、发电机大轴(含中心孔)、水轮机浆叶、发电机转子制动等。

标准分10分,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2.2紧固件安全可靠率

100%

联轴螺栓和发电机磁极连接螺栓。

标准分10分,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2.3压力容器安全可靠率

100%

压油罐、高低压储气罐。

标准分10分,每降低1%扣3分,扣完为止。

3、承压管道及转动部件检验率

100%

管道指规格≥φ89mm,且工作压力≥1.6Mpa的油、气、水管道。

转动部件包括水轮发电机转子、制动环,转轮大轴等。

标准分20分,每降低1%扣3分,扣完为止。

4、金属部件超标缺陷处理率

100%

安全可靠率指标中界定的所有不安全问题,都属于超标缺陷,应及时处理,处理方法包括清除返修、更换,经技术监定可不处理的,要办理手续,缺陷处理都要有专题报告,无报告按未完成统计。

标准分15分,每降低1%扣4分,扣完为止。

5、金属部件事故分析率

100%

金属监督范围内部件发生损坏、严重故障,均为金属部件事故,所有事故都应进行分析,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对频发性事故要组织认真分析,防止同类型事故的重复发生,所有事故分析都要有详细的事故分析报告,无报告按未作分析统计。

标准分15分,每降低1%扣3分,扣完为止。

 

附件4基础管理考核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1

监督管理

300

1.1

组织

50

查证相关文件并与专责工程师座谈

1.1.1

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技术监督网络

10

没建立扣10分;监督网络不完整酌情扣分。

1.1.2

三级管理体系

5

应建立总工程师、金属技术监督和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技术管理工程师、部门及班组专责三级管理体系,每建立三级管理体系扣5分。

1.1.3

金属技术监督和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技术管理专责工程师参加大修项目的制定、协调会、总结会,参与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

不参加大修项目的制定会扣5分;

不参加大修协调会扣5分;

不参加大修总结会扣5分

1.1.4

各级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10

未建立岗位责任制扣10分

1.1.5

金属压力容器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

10

没建立制度扣10分;制度不落实扣5分;制度不完善扣5分

1.1.6

金属压力容器技术监督网络活动制度

10

没建立制度扣10分;制度不落实扣5分;

1.2

本厂监督细则、人员

50

1.2.1

制定本单位《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对国家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措有具体实施细则

30

电厂提供相应证明、查报告记录

没制定相应的《细则》,每缺一项细则扣10分

1.2.2

焊工应在电力部门考试合格

20

无证施焊一人次扣10分

1.3

监督标准

20

审查资料

有缺、过期情况,每册扣10分

1.4

技术监督档案、设备管理

180

1.4.1

技术监督档案

60

审查资料

未建档,扣60分;缺一项,扣10分。

未根据机组检修情况及时汇总,扣40分。

1.4.2

按时上报技术监督材料

40

1.4.2.1

大修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监督项目

20

审查资料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10分;不真实扣20分;不准确扣10;不上报,扣20分

1.4.2.2

监督月报

10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10分;不真实扣20分;不准确扣10不上报,扣20分

1.4.2.3

总结及以上要求上报的技术资料

10

未按统一格式扣10分;不及时扣10分;不真实扣20分;不准确扣10不上报,扣20分

1.4.3

设备管理

80

1.4.3.1

对本单位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的重大事故和缺陷组织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20

相关记录和资料

有重大事故和缺陷而没有记录和资料不得分,缺一次扣5分

1.4.3.2

编写本单位的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年度计划,总结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有观部门及技术服务单位

20

检查资料

缺一项,扣10分,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1.4.3.3

建立全厂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监督台帐,保证设备运行状况的可追溯性。

建立健全金属、保证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20

检查资料

主要项目没有,缺一项扣5分

1.4.3.4

在用压力容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注册登记

20

检查相关资料

未注册登记不得分

2

专业工作

700

2.1

金属监督专业工作

460

2.1.1

金属技术监督指标考核

100

检查资料

有因金属技术监督失误造成停机扣50分;缺陷处理率达不到指标扣50分,缺陷消除率达不到指标每低1%,扣10分。

2.1.2

金属大修项目

160

2.1.2.1

金属大修项目的制定

60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主轴、转轮、管型座、灯泡头、进水闸门、拦污栅、压力钢管、尾水闸门、导叶拐臂、连杆、控制环、接力器、机组轴承、定子、转子、油槽、高压油罐、大轴联结螺栓。

等设备,每缺一项,扣10分。

(本厂没有的设备不扣分)

2.1.2.2

金属大修项目的完成情况

60

主轴、转轮、管型座、灯泡头、进水闸门、拦污栅、压力钢管、尾水闸门、导叶拐臂、连杆、控制环、接力器、机组轴承、定子、转子、油槽、高压油罐、大轴联结螺栓。

等设备,每缺一项,扣10分。

(本厂没有的设备不扣分)

2.1.2.3

缺陷处理情况上报

40

缺陷处理情况应上报上级部门有关部门和技术监控服务单位,上报不及时扣20分;不真实扣20分;不准确扣20分;不上报扣40分。

2.1.3

存在超标缺陷的监督运行部件

40

审查资料

监督运行的部件没有审批手续及进行备案,一项扣30分;监督运行的部件没有专人负责,一项扣20分。

2.1.4

受监材料

60

2.1.4.1

受监材料的验收监督

40

现场检查,审查资料

受监的钢材、钢管和备件未按合格证进行质量验收,扣10分;合格证或质保书中数据不全进行补检的,扣5分;受监金属材料入厂未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检验的,扣10分;受监的合金钢材‘部件在更换前未进行材料验证的,扣10分;受监的合金钢材、部件组装后未进行全面材料复查的,扣10分。

2.1.4.2

受监材料的质检资料管理

20

进口的金属材料无商检合格文件的,扣20分。

2.1.5

焊接质量监督

70

2.1.5.1

焊接工艺监督及持证管理

20

审查资料

主要受监金属部件的焊接工作未制定工艺,一项扣5分;越项施焊一人次,扣5分。

2.1.5.2

焊条、焊丝的质量抽查监督

20

审查资料

焊条、焊丝没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的情况下抽样检查,扣10分;焊条、焊丝出厂时间超过1年未抽样检查,扣10分。

2.1.5.3

焊接材料的存放管理

20

现场检查

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没有控温控湿装置,扣10分。

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没有温、湿记录,扣10分;焊接材料存放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0分。

2.1.5.4

焊接设备的监督管理

10

现场检验

焊条烘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扣5分;焊条烘干设备的温度时间表未进行定期效验,扣5分

2.1.6

检修中受监部件换管焊口、消缺补焊后的检验

30

审查资料

未100%进行,扣5分

2.2

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专业工作

160

2.2.1

每周一次日常巡回检查

20

检查相关资料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2

每年一次外部定期检验

20

检查相关资料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3

每6年一次内外部检验

20

检查相关资料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4

每两次内部检验期间,至少一次耐压试验

20

检查相关资料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5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定期检验

80

2.2.5.1

高、低压气系统储气罐安全阀,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效验

20

检查相关资料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5.2

机组压油装置安全阀每年机组检修时检查处理,动作整定值效验

20

检查相关资料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5.3

压力容器上配置的压力表,传感器、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效验

20

现场及资料检验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2.5.4

容器上配置的压力表,其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0

现场检查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10分

2.3

技术报告

40

审查资料

无技术报告,扣60分;引用标准不正确,一项扣30分;结论不正确,一项扣30分;审核、签发手续不齐全,扣30分。

2.4

外包工程

40

审查资料

未对承包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核,扣20分;未对外包工程的检验设备进行审查,扣20分;厂里在将检验工作外包时,未安排有专人负责,扣20分;对移交报告的核对、验收和复查,没有正式的报告或记录,扣10分。

附件5

年季度洪江电厂金属专业技术监督工作报告

一、月(季)度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简述(内容:

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及意见)

 

二、报表

表一:

汽、水、油、气管子爆漏事故及金属部件故障月(季)度报表

序号

部件名称

爆漏或故障

发生时间

爆漏或故障原因

处理情况

表二:

金属试验项目完成情况月(季)度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试验情况简介

试验结果

表三:

金属部件重大事故报表

序号

部件名称

发生时间

简要情况介绍

注:

金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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