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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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了深化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启动学校内部活力,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争创一流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1996)40号文件《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我校决定继续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以优化教师队伍,严格学生管理为重点,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和谐的内部运行机制,设岗定编,以岗聘用,岗位目标,职责明确,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创造团结、严谨、协调、奋进的管理氛围和幽雅、文明、活泼、向上的育人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是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是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做到合理设岗,满负荷工作,提高全员工作效率。

  四是坚持优质优酬,优绩优酬,优师优酬,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改革的内容

  1、校内结构工资制

  校内结构工资制是指把校内上岗的每位教职员工的工资分为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进行发放的制度。

旨在以工作实绩拉开工资档次,奖优罚劣,优师优酬,优绩优酬,打破平均主义,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工资结构与档次:

教职工工资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原档案工资三种类型,凡上岗人员的工资分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发放。

  档案工资:

指教职工工资表中应发工资总额。

  固定工资:

指每人档案工资总额减去一定数目为本人的固定工资。

  绩效工资:

每人扣出部分加学校投入部分为绩效工资月平均额(学校投入部分:

教辅人员是教师的70%--80%)。

学校按照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发放(其中职业道德占10%,工作量占20%,出勤占10%,综合行为占20%,教学或工作成绩占40%)。

固定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绩效工资于期终按学期综合量化考核成绩一次性发放。

  绩效工资考核:

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校委会通过,学校考核小组依据细则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兑现。

  2、实施教职工岗位聘任制

  

(1)设岗定编:

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有关规定,设计具体工作岗位,核定编制。

  

(2)聘任范围:

本校教职工及县教体局调入分配人员。

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和学校工作为基本条件。

  (3)聘任办法:

每学年学校按照《综合量化考核细则》对每位教职工进行两次考评。

根据岗位设置,结合考核成绩及教职工平时情况作出聘任决定,聘任期为一年。

教职工在聘任期间发校内结构工资。

  对新任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教职工采取以下办法:

  a.试聘:

凡新上岗(包括调入或分配的教职工),都须先试聘上岗,试聘期为一年。

试聘期结束,通过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学校聘任。

试聘期间只发原档案工资。

  b.上岗待聘:

教职工经考核未能达到聘任条件但本人思想明确、态度端正、业务能力强,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实行上岗待聘,继续上岗,待聘期为一学期。

待聘期间只发固定工资。

一学期结束,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发给其档案工资中所扣除部分,但该学期不享受绩效工资中学校投入部分。

对经学校考核后仍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继续待聘至一年,或按落聘对待。

  c.落聘:

教职工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也不符合上岗待聘条件者为落聘。

落聘者报教体局安排工作。

  d.解聘:

凡聘任教职工无故不履行岗位责任者,不遵守校规校纪者,在教学或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学校酌情给予解聘处理。

  (4)其他规定:

  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聘任:

  a.当学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名列全县第一名;

  b.被评为县级以上“拔尖人才”或“教学能手”,且当学年教学成绩列全县前三名;

  c.被引进的教学骨干人才;

  d.获得当年县级以上优秀或先进称号者。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聘任:

  a.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成绩为65-70分以下或当年考核成绩为不合格,或因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b.教学实考成绩列城区第二名以下,应考成绩列全县第三名以下或年度考核成绩列全校最后两名者;

  c.无故不上岗一月者;

  d.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者;

  e.酿成重大事故者。

  3.岗位目标责任制

  学校对各工作岗位制定明确的目标责任和科学的考核办法,通过目标责任考核,对教职工进行目标量化管理,公平合理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1)学校与各级领导、教师、职工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

坚持每学期对各种方式上岗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要与绩效工资兑现,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下次聘任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

学校内部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到改革的成效,且任务量大,政策性强。

因此,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主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考核领导小组等机构,有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及教体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随时调节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2.核编定岗:

根据学校现有设置及班额适当考虑发展规模,核编定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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