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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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1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doc

XX县201X年度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报送我区201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XX县对本辖区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逐条逐项地进行落实。

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1X年1月至201X年12月底,我县共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50件,经调查核实,立案件(其中,属于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件,涉及农民工人,涉案金额达万元),按时结案件,结案率100%,引导走诉讼程序件,为位农民工追回讨薪工资总金额达万元。

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检查了我县各领域在建项目个(其中,检查政府工程项目16个),及时处理部分项目建设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X年全年,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县步行街、XX广场等地共组织开展了3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72人次,提高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

201X年全年用人单位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上申报家,被纠正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符的企业规章制度家,经整改后年审合格率达100%,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更好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县成立了联席会议机制。

XX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1号)和《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了《XX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XX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马薪联发〔201X〕1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工作机制,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人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人社局等12家单位组成,能够充分发挥利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强化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把好入口关。

1、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建设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

按建设工地审核中标合同或施工协议,根据合同标的对应标准,核准其应缴纳保证金数额,并下达缴纳通知书,不足额交纳保证金,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2、在县财政局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实行“人社、财政双印鉴”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3、由人社部门牵头,联合财政、住建及招投标部门,审定在建工程项目的名单,严格审查政府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据此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设工程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是强化日常常态化检查,做到违规必惩。

在工作中认真开展建设领域的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督查工作,人社、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在XX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的在建政府工程项目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到一个工地都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认真检查,对发现有拖欠工资的工地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进行整改的工地,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工地进行停工处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

围绕自治区、南宁市的具体要求和整治重点,我县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政府工程建设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落实。

特别是春节期间,建筑领域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关键节点,我们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统一部署,督促各用工单位对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彻底的排查和摸底,对拖欠工资的工程项目,建立监管档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实施统一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对政府工程重点监控,完善政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五是强化“两网化”管理,建立投诉举报“绿色通道”。

充分发挥“两网化”动态监管职能,对我县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监察,做到了用工情况底数清,任务明。

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强化举报投诉接待力量,通过开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和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地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即时受理,投诉一起、查实一起,有诉必查、查实必究。

同时,我县严格实行监察执法首任问责制,专职监察员办案制度,确保每个投诉农民工一诉直达,解决了投诉无门,推诿敷衍的现象。

六是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落实清偿欠薪工作责任,及时果断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和矛盾,坚持欠薪清偿与预防相结合,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重点领域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我县始终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并将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政府工程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整个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措施。

对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5部门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桂财建〔201X〕279号)文件,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建筑、水利、交通等领域,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行动,措施上综合处理,成效上全部解决。

二是建立司法衔接机制、企业失信惩处制度。

为了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我县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是建立了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XX县贯彻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采取了部门联合的惩戒机制,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了市场准入限制制度,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构成社会危害的企业,降低企业资质,严重的注销企业资质。

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批准新项目开工建设。

做到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有效遏制了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为了有力的打击欠薪形为,形成全县共同声讨的舆论氛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长期不能解决,造成社会影响的,我县将利用XX县电视台、政务公务信息平台、XX市社会信用公示平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等媒介,公开曝光一批欠薪案件的用人单位和欠薪人的名称,这样就起到处理一件震慑一片的工作效果,对欠薪人形成了社会压力,为案件的及时妥善解决赢得了舆论上的支持。

五是严肃问责一批失职失责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任人的情况。

目前XX县没有出现政府工程投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解决的情况。

四、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企业未按法律规定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部分企业未按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三是部分企业以各种理由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建立健全解决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到位,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我县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企业监管,特别是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标、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上实行全程监控,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1号)和《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3、依法规范政府工程企业用工行为,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201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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