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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摘要: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在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能力建设的不足、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程度不高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对其健康持续发展形成了制约。

  关键词:

金融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张掖市是甘肃省确定的蔬菜优势区和重点发展区域,是全国重要的杂交玉米制种生产基地,"西菜东输"基地、甘肃省肉牛养殖大市,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在全国属于先进行列,素有"塞上江南"的美誉。

近年来,全市积极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及农村能人创办专业合作社,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477家,入社农民4.65万人,带动17.5万户农户增收,拥有资产44.2亿元,年经营收入达31.98亿元,实现纯收入7.08亿元。

全市共创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48个,成功注册"紫家寨"牌鸡蛋、"杰灵"牌饲料、"金元八"牌葵花、"清凉寺"牌蔬菜等品牌,31家合作社获得了无公害产地、无公害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内部运行更加规范、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市4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6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通过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张掖市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加快了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金融支持情况

  

(1)增加授信额度

  张掖市农商银行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由2006年的1000元―5000元提高到目前的2万元―15万元,农户联保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解决了合作社资金需求问题。

  

(2)简化贷款流程

  张掖市农商银行运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大户所授信的信用贷款额度内的客户只需提供申请书和相关证件,当天即可在柜台取得贷款,15―20万元的贷款5日内可发放到位;农业银行张掖分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大户授信贷款通过惠农卡做到了随贷随用,随时归还。

  (3)创新贷款品种

  建设银行张掖分行推出了三类信贷服务,分别是合作社联保贷款、合作社资产(主要是固定场地)抵押贷款、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张掖农商银行先后开发了规模种养业共同联合体贷款、龙头企业保证担保贷款等信贷产品,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需求。

  (4)实行利率优惠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给与一定的利率优惠政策,例如:

2014年,临泽县农村合作银行与临泽县惠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力合作,以基准利率向奶牛养殖和温室蔬菜产业合作社社员发放贷款700万元,有效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

  三、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困难

  

(1)抵押担保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果园、蔬菜大棚、农房、大型农机具等资产作为抵押品,难以被银行认可;养殖场地由于是由政府划拨,不能作抵押;社会上成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收费高,当前张掖市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为3%至4%,贷款担保保证金为贷款担保额的20%,合作社无法承担较高的担保费用。

还有诸如旧贷、信用记录等因素,都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获得担保抵押。

  

(2)合作社直接取得贷款难

  目前,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发展较好、实力较大的前进奶牛专业合作社、甘州区大满镇杰灵养鸡专业合作社等可直接以合作社名义取得贷款,其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管理松散,抗风险能力较弱,"空壳社"、"家族社"、"一人合作社"大量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的内控制度,大多无长期发展规划,注册资本采取申报制,相当一部分合作社不具备承担债权债务的能力。

金融机构难以准确判断其经营实力和偿债能力,因而对直接以合作社名义发放的贷款较少,基本是通过合作社成员发放贷款,贷款成功后交由合作社使用,属于间接取得贷款。

  (3)金融服务产品覆盖面窄、创新不足

  金融机构出于资金安全性、营利性、流动性的考虑,更愿意将信贷资金投向服务业等行业。

目前,由于农商银行(信用社、合作银行)在县域乡村的业务覆盖面广、营业网点多、信贷主体以农民为主,成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主力军,而其他金融机构诸如工商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兰州银行、甘肃银行等则以城区为服务区域、以服务业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金融业务几乎没有涉及。

同时,由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和研究不足,涉农金融机构在服务方式、营销模式、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存在着较多的不适应,金融产品多局限于提供传统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有针对性的"私人定制"金融服务和产品较少。

  (4)农业保险发展滞后

  农业是弱质产业,承受着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农业保险费率偏低,经营风险高,所以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农业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仅覆盖有限的种植和养殖行业,张掖市目前仅开办了由国家财政补贴的奶牛、能繁母猪保险和玉米种植保险。

由于赔付金额少,合作社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保险面窄,导致没有形成灾害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四、对策建议

  

(1)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人民银行应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

扎实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工作,加大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支农政策的考核力度,以评估考核引导带动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适时制定"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为"三权"融资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明确方向。

  

(2)创新涉农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要顺应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趋势,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多户联保贷款、农房抵押、林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贷款和农户创业贷款,积极探索涉农专利权、商标权、产业园、养殖场等质押物贷款,将金融业务的触角延伸至产业链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业务环节。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为防止信贷风险,可前期选择少数村镇、企业、农户进行贷款试点,后再着力推广至农民专业合作社。

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大农村自助银行的设立,大力发展农村银行卡业务,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金融服务,满足更高层次的金融需求。

  (3)建立多方合作的融资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仅靠金融部门单方面的支持势单力薄,需更多的部门参与。

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农业部门要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和投资,建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技术推广、工程施工等领域。

土地、电力、水务、税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对于合作社在生产经营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与优惠和支持。

  (4)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拉动、合作社推动、产业带动、农户联动"的发展思路,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创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土壤"空间。

鼓励、引导种植能人、运销大户牵头联合从事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形成群体优势,构建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体系,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

明确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认定标准、注册登记等相关内容,推动其成为独立的、稳定的承贷主体。

  (5)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专项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补等措施,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险覆盖面,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加大农业保险理赔力度。

在商业保险不愿介入的领域,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形成以政策性保险为导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张建春.金融支持临泽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查[J].甘肃金融调研,2015(15)

  [2]刘顺平.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调查与思考[J].甘肃金融调研,2015(13)

  

(2)融资需求进一步扩大,提升融资能力越加紧迫

  襄阳市"十二五"期间及远期到2020年,存在巨大的投资需求。

以政府及自筹资金为主的内源融资渠道已无法弥补其资金缺口,同时,本地金融业发展水平相对不足,金融体系搭建善处于起步阶段。

因此,在襄阳市未来发展时期内,如何加快转变现有的投融资结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参与襄阳未来建设,快速提升区域融资能力将是襄阳市亟待完成的关键任务。

  (3)融资渠道多元化趋势明显,融资规范管理难度提升

  随着襄阳市以建设成为副省域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现代化城市为目标的制定,各种配套规划及政策相继出台,使得襄阳市已成为投资热点城市,从而带动了襄阳市金融业的迅猛发展。

其融资方式日益丰富,创新融资模式强度也不断加剧,融资渠道多元化趋势越加明显,这势必要求襄阳市政府及企业具备更高的融资规范管理能力,以合理处理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的关系,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有效防范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4)金融体系逐渐完善,资本市场探索进一步加深

  近年来襄阳市的金融体系已逐渐完善,且资本市场探索也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是与发达地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这一差距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实力的差距,也体现在资本市场探索实践经验上的差距,因此对于未来一段时期内如何有效推进资本市场发展进度,形成合理的中长期融资结构,是襄阳市融资规划中是一个关键问题。

  (5)投融资政策相继出台,政策落实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推进襄阳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切实增强金融对"四个襄阳"建设的强劲支撑,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2012年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如表1所示,但是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政策,对于金融业发展实践经验较为欠缺的襄阳市政府将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五、襄阳市发展融资政策若干建议

  

(1)整合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放大财政投入效应

  随着襄阳市专项资金种类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对于部门间沟通协调能力,资金安排与分配计划以及管理技术的要求也将大幅度提高。

为此,应整合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提升资金配置能力,放大财政投入效应。

首先,由政府为主导、企业和外聘专家参与,组建专项资金咨询委员会,联席审理选取重点企业和项目,再由各部门根据各自专项资金的规模与特征,共同投入,充分发挥集中财力扶大扶强的优势;其次,按照目的划分专项资金,包括以政府主导的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为目的地无偿资助,以银行主导的扶强、扶优、扶大为目的地有偿借款;以探索新的资金发放形式为目的地引导性投资,比如每年可从各项资金中划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持有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企业的股权,并通过上市或转让等方式退出;最后,建立全新评估机制,如搭建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2)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增强投融资能力

  政府融资平台是政府进行投融资活动的主体,规范发展政府平台,确保其健康运行十分重要。

首先,建立长效稳定的偿债资金运行机制,保证平台的债务承担能力,明确偿债资金的归集期限、用途,设立专户管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偿债准备金,以防范政策性融资风险。

拓展偿债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偿债资金审计、监督、监察制度,保证偿债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合法化。

其次,结合国家和湖北省政策和战略导向,优化资金投向,合理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有收益的可持续经营性项目作为支持重点。

放宽投资限制,扩大融资平台资本金来源,培育搭建新平台,实现财源多元化,如利用现有襄阳文化遗产和具有较高投资回报的文化产业,组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

最后,加大襄阳市建投公司市场化运作,开辟融资方式多样化,重点拓展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如"市建投"于2010年5月和2012年1月先后发行两次公司债券,共筹集资金25亿。

在未来的投资中需要偏重于获得企业的控股权,并争取培育1―2家所属企业上市,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

  (3)创新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

  2012年,湖北省政府特印发了《湖北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办函[2012]47号)决定设立10亿元的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

为此,政府应规范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首先,政府应科学引导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控制基金总额度、优化审批流程、监督基金运行。

政府职能在于引导,而非决策,可以在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上予以引导,鼓励其优先投资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急需发展的行业或产业。

以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托法》为基础,尽快建立符合襄阳市实际的产业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发行、交易、中止等运作经营管理的规范体系。

其次,拓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实现投资者群体的多元化,如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产业投资,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促进产业的整合。

最后,充分利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功能,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

  (4)完善发展信用担保体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目前,襄阳市担保机构规模偏小、担保功能作用有限、与商业银行协作存在障碍、缺乏再担保制度,风险分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应进一步的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首先,推动小型担保机构的合作重组工作,培育一批大型龙头担保公司,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辐射效应,带动襄阳内担保行业规模示范效应。

其次,健全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机制,包括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和相应的奖励机制,每年从其产生的税收中安排一定比例给予担保机构损失补偿准备或予以奖励担保机构。

再次,积极利用湖北省中企投资担保公司、省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等省级担保机构的信用输出功能,以襄阳担保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再担保业务,分散和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

最后,加强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放大担保倍数和风险承担比例,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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