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蒙华项目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doc
《公司蒙华项目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蒙华项目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doc(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国中铁
新建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铁路通道工程24标
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
物资管理制度汇编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公安县制梁场
二〇一六年四月
物资管理
一、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梁场物资管理工作,明确物资管理职责,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煤运通道项目物资设备管理细则》、《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国中铁蒙华铁路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以实现物资管理由前台管理向后台管控转变,提高项目运行质量为目的,按照公司物资管理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梁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本制梁场
1.3管理模式:
物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分类管理、共同把关的管理原则。
梁场的物资工作由局指挥部统一领导,实行局指挥部物机部负责监管,物资站负责集中供应,梁场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消耗核算的管理模式。
2.管理职责
2.1梁场机物室管理职责
2.1.1机物室是物资质量和成本管理的主责科室,对梁场的物资质量和成本负责。
2.1.2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工程进度,在技术室配合下,及时提报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确保施工用料及时供应。
2.1.3负责权限内工程用料的供方选择及采购管理工作。
2.1.4负责进场物资(含甲供料)的接卸、搬运、报检、验收、仓储、发放、核算;建立进场物资收、发、存管理、报检、发放等相关台帐。
2.1.5负责梁场管理权限内的等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及劳保用品的在库保管、发放、回收管理和分期摊销工作
2.1.6负责在库物资的保管保养,并进行标准化标识,维护其使用性能,确保现场管理有序、规范。
2.1.7负责及时填写物资业务单据,月末进行账务数据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2.1.8负责物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梁场的落实工作。
2.1.9负责物资消耗的控制工作,建立“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账”,实施限额发料。
2.1.10合理归集物资成本,定期进行工地盘点,开展物资成本分析。
2.1.11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
组织对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废旧物资处理前向公司物资部上报处理申请,按公司批示要求进行处理,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2.1.12在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建立项目的基本信息,全面运用股份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2.1.13及时呈报上级部门要求的物资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3.物资计划管理
3.1物资计划的编制原则
物资计划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采购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有效依据和手段。
编制物资计划应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物资计划的编制应本着统筹兼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留有余地的原则,防止计划偏大,造成物资积压浪费。
按着“谁提计划、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需要的物资按时到场,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
3.2物资计划的编制内容
物资计划分为需求计划和采购(申请)计划。
物资需求计划和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分为总需用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份计划和调整计划。
3.2.1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
物资需用计划是是由技术室根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编制的各类物资需用的数量,形成《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数量明细表》、《主要物资总需用量计划表》,经技术室负责人审核,梁场总工审批后,传递至机物室。
3.2.2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由机物室以技术室提供的《主要物资月度需用量计划表》为基础,分“甲供”、“联采”、和“自购(集采)”材料三个类别,核减现有适用资源,适当考虑周转储备后编制。
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经梁场场长审批后实施,其中“甲供”、“联采”和“自购(集采)”的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
除以上三种方式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辅助材料的采购按照集团公司、局指挥部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物资部《二三项料网络竞价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实施采购。
3.2.3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应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供应时间、到站、收料单位、收料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2.4上报月份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后,提前一周上报分批次进料计划给物资站,并同时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备案。
3.3物资计划编制上报时间
3.3.1物资总需用计划:
梁场“甲供”、“联采”、“自购(集采)”物资总需用量计划于工程施工图纸到齐一个月内编制完毕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
3.3.2年度物资需用计划:
每年9月20日之前由技术室提报下一年度“甲供”、“联采”、“自购(集采)”物资需用计划。
3.3.3季度(分月)物资需求计划:
每季度末月的5日前,技术室将“甲供”、“联采”、“自购(集采)”季度(分月)物资需求计划报送到机物室。
如季度计划确需调整时,提出调整计划并详细说明原因,由机物室负责上报局指挥部物机部审核批复。
3.3.4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及采购申请计划:
技术室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在前月15日前编报。
3.3.5技术室的物资总需求计划、物资年度计划、物资季度(分月)需求计划、物资月度需求计划纸质版需要有机物室负责人、技术室负责人、梁场总工、梁场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还需要添加财务室负责人签字。
3.3.6甲供、联采物资计划的上报按业主单位的相关要求执行。
3.4物资计划的调整
3.4.1技术室在发生变更设计或调整施工任务时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提报物资需求调整计划,机物室必须在当日对物资需求和采购计划进行调整,防止因调整不及时而影响现场施工或造成库存积压。
3.4.2甲供、联采物资计划、供应、保管管理按局指挥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中《甲供、联采物资专项管理》的规定执行。
4.采购合同管理
4.1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有关费用的分担及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结算银行及帐号等。
4.1.2合理的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物的供应、回收及费用分担。
4.1.3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人、验收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4.1.4出现分歧的解决方式。
4.1.5双方的违约责任。
4.2合同签订原则
4.2.1甲供、联采、集采物资合同评审及签订流程按集团公司、局指挥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2.2自购物资合同评审流程及签订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原则上每批采购物资金额达20万元以上及与同一供应商预计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或采购对工程安全、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均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应执行公司法务部发布的《二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范本,并补充完善相应的合同条款。
4.3合同的评审
4.3.1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
4.3.2评审内容包括:
合同条款表述的准确性、合法性,内容完整性,物资质量要求的合规性,供应时限要求的适应性,服务承诺的实现性,是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3.3对于权限范围内的自采物资采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签前订须进行两级合同评审,报公司审批后签订。
4.4建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台帐》
机物室施行“一合同一登记”制度,建立《物资采购合同目录》并认真填写《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台帐》,按月将合同签订及结算动态反馈至上级物资主管部门,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4.5合同交底
机物室要对应知晓合同内容的合同执行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针对性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定价模式及计算方法、付款比例及方式、物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4.6合同执行
4.6.1联采物资设备合同变更,由梁场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原因,经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补充协议签订后报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指挥部备案。
合同因故终止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时及时与对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
4.6.2权限范围内的自购物资采购合同数量、单价等重要条款出现变更时,需上报公司物资部履行审批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
4.6.3合同终止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时应及时与对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
5.物资采购管理
5.1物资采购机构设置
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梁场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书记、总工、副场长组长,机物室、财务室、技术室、工经室、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试验室等各科室负责人任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权限内物资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机物室作为主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事宜。
5.2物资分类及采购权限:
梁场梁场所需物资分为甲供、联采、集中采购、自购四类。
5.2.1甲供物资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包括: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氨酯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处理剂等。
5.2.2联采物资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包括:
钢材(钢筋、钢绞线)、水泥。
5.2.3集中采购物资由物资公司实施采购供应。
包括:
压浆剂、膨胀剂、聚丙烯纤维、河砂、碎石、粉煤灰、减水剂、锚具、预埋T钢、支座板、泄水管等物资。
5.2.4自购物资:
除上述外的材料,包含临建用料、T梁模板、二三项料等,按照集团公司、中铁三局蒙华梁场及公司物资管理部的相关要求执行,采购额度超过100万的通过电商平台实施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采购。
另外,辅助材料网络竞价采购模式为由公司物资部负责梁场的物资采购、支付,局指挥部负责辅助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的监督管理、数据汇总,梁场梁场负责采购计划提报、收货,并汇总网购采购成交数据上报至局指挥部。
5.3根据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属于梁场采购的物资应坚持“质量合格、服务优良、低价中标”的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宗旨择优选择供应方案。
严格按照《中铁三局集团二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按集团公司、公司物资部确定的采购方案(公司集中招标采购、梁场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来实施采购行为,绝不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
经公司确认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以议价的形式,货比三家,择优自行进行采购,但采购时必须经工区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人员会签并形成纪要存档。
在任何施工生产组织模式下,梁场必须作为主要物资的采购主体,统一策划和组织主要物资的采购行为,坚决杜绝作业队对主要材料自行采购的现象。
6.物资验收管理
6.1物资验收主要内容包括物资接运、物资验收、进货检验和试验、物资入库等一系列工作,验收工作要做到接运及时、验收及时、准确。
6.2进场验收
6.2.1物资到达交货地点后,梁场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进场验收完成后,由物资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单并向供应商出具收货凭证。
甲供物资设备由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指挥部组织进场验收(随进场物资设备配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数量、规格、质量等均属现场验收范围)。
6.2.2机物室对供应到现场的金属类物资应截取标准长度进行称重,登记“物资进场称重记录表”,并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收料登记。
6.2.3所有物资进场验收合格后,物资管理人员及时登记“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薄”,并填写《物资进场送检单》并及时移交给试验室(包括进场物资质量证明原件、合格证)同时做好移交签认手续。
配合试验人员做好取样工作。
6.2.4对进场物资检验合格后应及时组织卸货并妥善保管。
6.2.5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试验部门索要复检报告,确保所有进场入库物资设备是合格的。
6.2.6验收时间规定:
金属物资验收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理化检验的物资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其它物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批量大或技术复杂的物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延长验收时间。
6.3验收内容
6.3.1外观质量验收:
验收物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的符合情况。
如材料的包装、表面状态、外在形态等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几何尺寸是否相符。
主要的验收方法为:
目测、检尺等凭观察和简单工具可实行的方法。
6.3.2资料验证:
验证质量证件和技术证件是否与实物相符;是否与合同、供货通知书和使用标准相符;是否具备有效性,包括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由权威检测部门出具。
验证的质量证明文件资料有:
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单等。
验证的技术证件资料有:
结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性能技术参数等。
6.3.3数量验收:
验收规格、数量是否与送货单相符。
通过地磅、皮尺等计量器具,以合同约定或通用验收标准为准,通过称重、检尺、点件或换算计算等方法验收具体数量。
一般有计件、计重、按理论换算、求体积等几种形式的验收方法。
6.3.3.1计件验收:
原则上应全部清点,对包装一致的小件物资(如标准件),若包装完整,可按5%-15%的比例抽验,若有差异,则应扩大抽验比例。
6.3.3.2计重验收:
一般按净重计算(如散装水泥)。
若包装的计重物资(如袋装水泥),可按5%-15%的比例抽验,若有差异,则应扩大抽验比例。
6.3.3.3换算计重:
理论换算计重的验收物资,应记录尺寸、件数、支数、换算依据。
如钢材验收计重方式通常合同约定按照理论换算计重。
6.3.3.4体积计量:
求体积计量验收的物资,应先检尺再换算体积,如木材验收、道碴、路基AB填料收方验收。
体积换算为重量进行结算的物资,必须有经供应商与用料单位共同确认的换算比重。
6.4异议处理
6.4.1验收过程中,机物室与供应商对甲供、联采物资设备的质量、数量及质量证明文件发生异议时,由物资人员填写《物资设备验收质量、数量异议记录单》(按业主表格),由监理单位出具处理意见,由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指挥部组织处理
6.4.2机物室与监理单位对进场甲供、联采物资设备的检验结果发生异议时,报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指挥部委托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4.3自购物资设备依据采购合同按相关规定处理。
6.5不合格品处理
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梁场机物室应作好书面及影象记录,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留下可主张权利的有效证据,并及时采取隔离、清退等措施,同时做好记录。
6.6物资入库管理
6.6.1机物室管库员以"收料单"作为进帐凭证。
6.6.2梁场施工所需钢材按要求全部送货到钢筋加工场,由钢筋加工场的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根据各工序使用需求对作业队进行物资发放。
6.6.3梁场混凝土施工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必须送货到拌合站,拌合站根据各工序施工需求进行混凝土配制。
6.6.4梁场施工需要的袋装水泥必须送货到水泥库,根据各工序施工需求,由水泥库的材料管理人员发放到施工现场。
6.6.5危险品、化学品入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存放。
6.6.6梁场必须明确有权收料人员及其权限范围,并书面告知供货组织机构、供应商。
6.6.7所有进场物资必须由2人及以上有权收料人员进行验收签认。
6.7质量控制措施
6.7.1建立健全物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物资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物资验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和采购合同的质量条款进行。
物资管理人员要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进场物资的各种证件及合规性,未经验收合格的物资不准入库、投入使用。
6.7.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物资合格证、检验报告、复检报告必须配套齐全。
如果有生产许可证要求及专项准入证要求的物资,生产许可证和专项准入证必须齐全。
6.7.3砂石料必须从进场前开始控制质量,进入施工现场前由材料人员、试验人员、物资站业务员、邀请驻地监理会同供货人共同对进场前的砂石料进行取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再次取样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
6.7.4进场物资应按规定梁场和频次进行检测试验,经检验合格的物资才可投入工程使用。
6.7.5进入施工现场物资的保管必须符合《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等物资行业标准,减少物资库存损耗。
6.8质量管理
6.8.1梁场责任范围内对物资质量负责。
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各环节责任人。
6.8.2物资试验、检测的原始依据以及供应厂商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文件等资料是工程竣工交验的重要依据,机物室应妥为保管,并按期移交梁场试验室。
7.物资仓储及发放管理
7.1现场物资管理
7.1.1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必须堆码整齐、下垫上苫、标识齐全清楚。
7.1.2现场使用物资严禁长料短用,根据需要合理使用物资,避免浪费。
7.1.3砂石料进入料仓后使用中及时清底使用避免二次污染。
7.1.4现场存放物资注意保管好,避免流失造成损失。
7.2物资储存管理
7.2.1要按物资贮备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合理设置仓储设施,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保养制度。
7.2.2物资料场和库区应按物资品种类别分区保管,仓库内不得存放无帐物资和私人物品。
7.2.3钢筋加工场、水泥库等物资存储场地和拌和站存料场地必须硬化,满足钢材、砂石料、水泥等物资存储所必须的环境和条件。
7.2.4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要求,备齐备足各类消防器材。
7.2.5管库员要认真执行物资保管保养规定,所保管物资应做到无变质、无锈蚀、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
7.2.6物资的堆码、搬运作业必须保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乱堆乱码。
装卸、搬运、堆码危险或有毒物品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7.2.7各类物资存放要设置相应的物资标识。
标识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厂家(供应单位)、批号(炉号)、检验和试验状态、生产日期、进场日期等内容。
7.2.8对大宗物资,如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其技术证件、产品合格证等应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
7.2.9物资存放要做到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垫、查点方便,料签齐全。
存放于料场、料棚的物资应上苫、下垫,下垫高度不低于0.3m。
7.2.10机物室应坚持物资月末盘点制度,每月20日应对库存和工地剩余物料盘点,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
盘点要包含库房及料场的原材料库存、各工号及工序未投入使用的原材料、在制品及半成品库存。
7.3物资领用和发放
梁场机物室必须依据技术室提供的《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量明细表》、《主要物资需用限(定)额数量总计划表》,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有计划地供料,严防超限额供料。
出库物资,必须凭证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物资出库凭证为《发料单》。
7.3.1必须坚持执行单项工程限额发料制度,机物室要根据技术室提供的分工号、分部位物资需用量编制完成《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账》,严格按照《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账》按工序施工限额发放物资,并将《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账》发放记录电子版报局指挥部物机部备案。
7.3.2领料人员领料时应凭工号限额卡和梁场技术室批准的物资需求计划到机物室办理领料。
7.3.3单项工程领料数量达定限额量的80%时,发料人应向机物室负责人提出报告;当领料数量达100%时,机物室应书面报告主管领导需用量已领完。
如超定额继续领用,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减限额数量时,由梁场技术室填写“限额材料数量调整通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机物室据以调整限额数量。
7.3.4物资出库要严格执行“三检查”、“三核对”制度。
即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单据是否齐全。
发料凭证与帐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帐卡核对。
双方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7.3.5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构成工程主体的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所有材料必须由梁场组织供应,严禁作业队自行采购。
7.3.6作业队的领料人应经作业队负责人授权,授权手续交由梁场机物室存档。
领料时应有作业队领料人和分项工程现场负责人共同签认,做到手续健全,程序规范,不允许先领料后办手续。
7.3.7作业队应严格执行梁场工地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应有相对独立的,能满足工序作业需要的材料领用、堆放、管理的场所。
7.3.8梁场机物室要按照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材料消耗量,严禁大批量、一次性发放;定期对作业队的工地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禁止以包代管,杜绝超供超拨。
8.现场专项物资管理
现场专项物资包括: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泥、大堆料、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
现场临时存放的物资应按照标准化工地要求,合理规划、堆码整齐、标识清晰规范。
8.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简称危险化学品)
8.1.1危险化学品包括的范围有: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具体包括汽油、柴油、润滑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体等物资。
8.1.2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应依据产品特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8.2袋装水泥管理
8.2.1工地袋装水泥库搭建时要满足保管要求。
库容量要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运输条件和工程计划期内需用量进行设计建仓;库房要求上不漏雨、下不反潮,地面要平整、干燥。
8.2.2袋装水泥库必须设专人管理,做到防雨、防潮、防变质,按进料日期、品种、等级、批号、生产厂家、检验状态分期分批分别堆码、标识,严禁不同批号水泥混放。
8.2.3水泥到货后必须立即取样进行复检,使检验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投入使用的产品均为检验合格产品。
。
8.2.4技术室正确计算水泥的需用量,机物室按需要分期分批进料;发料时执行先进先发原则。
8.3散装水泥管理
8.3.1散装水泥因其环保、节能、成本低、质保期长、运输存储方便等优点,已在各施工项目普遍应用,散装水泥一般是保存在密闭的水泥存储罐内。
8.3.2散装水泥存储罐的容量选择及数量配置应以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为配置原则。
8.3.3散装水泥罐使用过程一定要经常对除尘管、除尘袋、安全阀、卸料门、破供、料位器、接闪器、支腿结构进行检查,对出现问题的部位一定要及时修复,以免影响水泥罐的正常使用;在检查罐体内料位时可采用木锤或卵石块进行敲罐,禁用尖锐物体进行敲罐。
8.3.4工地物资人员应每日检查罐内水泥存储数量,并依据生产计划及存储量进行均衡进货。
8.3.5检验试验及发料原则与袋装水泥管理要求相同。
8.4大堆料管理
8.4.1大堆料(包括砂、石、砖、灰、瓦、道碴等)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物资,用量大,梁场应加强管理。
8.4.2技术室正确计算大堆料的需用量,机物室应分工点分期分批进料,防止盲目备料,做到工完料尽。
8.4.3机物室建立大堆料进料监督机制和验收、记帐制度,制定监督人员、验收单位和验收人员及其职责。
8.4.4在验收中,要严格数量和质量的验收与登记,对于计重验收的,应注意含水率的检测和扣除。
8.4.5大堆料应由两人及两人以上在现场共同验收,并填制大堆料验收单,共同签认,减少亏方;机物室凭此单结算料款和运杂费;。
8.4.6大堆料由作业队(或搅拌站)负责保管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日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
8.4.7大堆料要坚持实行月末盘点制度,由大堆料专职负责人、材料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库存大堆料进行堆码、量方、盘存,并汇总后交机物室办理出帐手续。
8.4.8大堆料存放于料棚内,场地应硬化,料仓容积满足施工要求,做到分规格堆放,便于收发。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