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政报刊专业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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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政报刊专业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邮政报刊专业资金管理办法

各区县(自治县)邮政局:

为加强报刊资金管理,提高全市报刊业务资金结算质量,保证报刊业务资金结算流程通畅,以加快资金周转和确保资金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办法。

一、报刊资金管理原则

(一)订阅报刊款必须严格执行预收预定制度,不准赊欠,各区县邮政局及营业网点收订、零售网点及批销门市部所收的报刊款,必须当天存入银行。

订阅党报党刊客户形成欠费,按照《关于印发重庆邮政用户欠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邮[2005]2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零售报刊实行现金交易、货款两清。

图书教材、批销报刊款依照签定的协议规定按期收款和结算,不准赊欠,以保资金安全。

(三)全市订阅、零售报刊、图书教材款,必须全额集中到报刊资金专户(不准存入其他帐户和开设活期存折),实行专户零余额归集管理。

(四)各局一律不准留存长期报刊款,不准挤占、挪用报刊业务资金。

(五)全市订阅、零售报刊、图书教材欠款实行协同函对帐,通过市邮政公司集中资金帐户进行欠款的清算。

(六)报刊专业欠款,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欠款管理终身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七)欠款追缴,实行“谁办理、谁负责”的欠款追缴原则。

二、订阅报刊业务资金管理

(一)订阅网点收订报刊资金的管理

1、邮政局所收订的报刊款,必须当日全部上缴报刊资金专户,不准存入其他帐户和开设活期存折。

2、窗口收订和上门收订人员缴款。

收订人员根据当班收订的报刊款额填制“订阅报刊缴款单”,与实收款额核对相符,向出纳缴款。

当日营业终了,收订人员将出纳员签章后的“订阅报刊缴款单”交发行员。

报刊缴款单各项不得涂改,如有更改视同为无效。

3、日终,各局发行员须对收订人员及网点的当日缴款金额,与“订阅报刊缴款单”进行核对和监督,发现未缴应及时催缴。

(二)订阅资金集中管理

1、全市报刊资金按日实行自下而上的资金集中制度。

报刊资金实行专户零余额归集管理。

2、邮政局所应将每日收订的订阅资金全部缴存到区县局报刊资金专户,在银行进帐单用途上注明“订销款”字样,并将相关“订阅报刊缴款单”上报区县局业、财部门。

3、集中到县局专户的报刊资金,由县的报刊资金专户通过网上银行每日(月)逐级全额将订阅归集到片区局报刊资金专户。

主城6区应将报刊资金缴存到城区局报刊资金专户。

在银行进帐单用途上注明“订销款”字样,并将相关“订阅报刊缴款单”上报区县局业、财部门。

各城、片区局报刊资金专户集中的资金再全额归集到片区局收入户中,各级报刊专户日终余额为零。

(三)订阅资金欠款清算

全市订阅欠款清算,实行由报刊发行局向城、片区邮政局下发协同函对帐,各局应按协同函规定时间盖章确认回函到报刊发行局,由报刊发行局将各局回函交市邮政公司计财处审核同意,通过集中资金帐户进行欠款的清算。

三、零售报刊业务资金管理

(一)零售报刊亭资金管理

1、零售报刊亭资金管理,对经营户必须实行贷款要数,货款两清。

各局报刊经营部按与经营户签定协议规定,填写零售报刊缴款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部门作缴款依据),由经营户直接向出纳缴款,出纳员必须将缴款存入报刊资金专户。

经营户应缴零售报刊款,必须按月缴清,不准跨月。

各局报刊经营部应将各经营户每月要数表报财务部门,作为审核经营户缴款的依据,以便财务部门对零售报刊资金的监控。

2、各区县邮政局买断包销的晚晨报按签定的协议期限付款(协议期限年终一次结清为宜),但对批销的晚晨报款,零售管理人员应填写零售报刊缴款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部门作缴款依据),向出纳缴款,不准跨月。

出纳员必须将缴款存入报刊资金专户。

(二)批销门市部资金管理

各局批销零售报刊(包括发行局批销门市部)原则上贷款要数,货款两清。

对特殊情况,缴款报纸时限不超过三天,杂志不超过一周。

收到的批销款,缴款应由批销管理人员填写零售报刊缴款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部门作缴款依据),由批销门市部直接向出纳缴款,出纳员必须将缴款存入报刊资金专户。

发行局批销门市部直接向财务部门缴款。

批销报刊资金必须按月缴清,不准跨月。

各局报刊经营部(包括发行局批销门市部)每月应将批销要数表报财务部门,作为审核经营户缴款的依据,以便财务部门对零售报刊资金的监控。

(三)零售报刊资金集中管理

全市零售报刊资金的集中及欠款的清算,按照订阅报刊业务资金集中及欠款的清算条款规定办理。

(四)零售报刊业务资金管理,应加强如下基础工作的管理:

1、各局报刊经营部及发行局批销门市部应制定零售报刊资金管理的内控监管制度,以制度管人。

2、各局报刊批销门市部零售资金管理,应按内控制度规定实行“钱据、钱帐分管”,按规定建立营收日记登记帐本。

每天营业完毕,应对营收款进行盘点,作到钱帐相符,同时资金管理人员和部门责任人在营收日报表签字。

3、各局报刊批销门市部应统计汇总销售流转额,按销售流转额编制营收日报单,同时应将销售流转额表、营收日报单以及到货单、销货单上报业务、财务管理部门。

4、各局报刊批销门市部按报刊缴款规定,当天收取的营收报刊款必须存入报刊资金专户,发行局批销门市部直接向财务部门缴款,不得积压挪用。

严禁私开活期存折存取零售报刊款,一但发现,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立即纠正。

四、图书教材业务资金管理

(一)进货的管理

各局应分析同期实际供货量和供货院校的师生数量,拟订图书教材进货计划方案及相关进货文字说明,送交局领导审阅。

各项进货计划须经局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

(二)退货的管理

为避免资金积压和减少存货的损失,各局应与供货商、各出版社签定必要的退货协议或履行有关手续,同时每月应对图书教材库存进行盘点。

对清理出不需用或多进货图书教材,应及时向出版社退货。

(三)图书教材资金集中管理

全市图书教材资金的集中及欠款的清算,按照订阅报刊业务资金集中及欠款的清算条款规定办理。

(四)欠款催收管理

1、各局及报刊发行局图书教材部在与大专院校洽谈业务及签定合同时,应尽量缩短院校欠款付款期限,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2、图书教材部应按与大专院校签定还款期限,及时收回图书教材欠款,以避免资金风险。

(五)建立存货盘点对帐制度

图书教材库房管理应指定专业知识熟悉、责任心强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库房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1、按到货单进行实物的验收、分类堆码入库及上业务帐处理。

2、是按规定程序制作发货单,并进行发货出库及下业务帐处理。

3、库房管理员每月应结出库存帐余额;

4、每月应对存货进行盘点。

5、每月应对到货单、发货单、存货盘存表、业务帐本等档案装订保管。

6、按规定时限报送各种报表。

五、报刊资金业财对帐管理

(一)订阅资金对帐

各区县邮政局应及时通过报刊发行系统查询报刊缴款通知单对帐,及时对清应缴款数和实缴款数。

每月业务、财务部门必须坚持定期“业财对帐制”,做到业财帐务余额相符。

(二)零售资金对帐

1、市报刊发局数据处理中心每月底前将《零售报刊要数对帐单》邮寄各局,各局零售管理人员必须在次月的1号前根据《对帐单》具体内容进行对帐。

2、对毕无误后,其经办人员应签上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名盖上本局章,及时上报市报刊发局数据处理中心。

若核对不符,应及时与发行局数据处理中心联系核对,并保留原始档案,以便核实相关责任。

3、各局业务、财务部门必须坚持定期“业财对帐制”。

每月必须在15日前对清所有帐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图书教材资金对帐

1、每月底前,各局图书教材库管员应收齐本月所有进货单、发货单进行入库、出库等库存帐务登记,并结存余额。

同时图书教材管理员应在月底前,将本月进货单、发货单交财务科进行帐务处理。

2、各局根据具体情况,应在月底的前5天,图书教材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对图书教材库存进行盘点。

盘点完毕后,库管员、业务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须在盘存表上签字。

3、每月存货盘点完毕,业务、财务必须开展存货的对帐工作。

对帐时,业财双方须做到库存帐余额数相符,而图书教材库存管理部门须做到库存帐与实物相符。

六、零售报刊、图书教材报损管理

(一)零售报刊、图书教材削价管理

1、零售报刊、图书教材鉴于市场灵活多变,销售商机稍纵即失,各局应及时调研和把握零售报刊销售市场,合理进货,避免零售报刊销售损失和资金的积压。

2、各局应针对已过黄金销售期的零售报刊、图书教材,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零售报刊削价比例管理办法,作为零售报刊削价依据。

(二)零售报刊、图书教材削价帐务处理

1、零售报刊、图书教材削价帐务处理,各局业务部门应及时编制削价处理目录和削价处理表,按规定时限向财务部门提供,作为财务帐务处理的原始依据。

2、各局业财管理部门,对削价处理的报纸和图书教材应到现场进行抽查,两部门应在削价处理目录签字。

(三)零售报刊、图书教材报损处理

1、报纸于出版日后继续销售二个月后无法出售的,作废报纸处理。

2、杂志于出版期后继续销售二个月即转为特价销售。

杂志特价销售按出版日二个月以上十个月以内未销售的财务部门按定价50%计提跌价准备,十个月以上未销售的全额作跌价准备。

3、十个月以上未销售作废杂志处理。

4、已过期的报纸、杂志,业务、财务部门应到现场进行抽查,其出售收入,应缴财务列帐处理。

七、报刊资金监督检查

(一)检查人员配备

各城、片区邮政局按《邮政企业会计检查办法》配备业务资金专、兼职会计检查人员,按会计检查办法规定开展对所属单位的业务资金检查。

(二)拟订检查内容和计划

各城、片区邮政局业务资金专、兼职会计检查人员,按报刊资金检查的要求,拟订全年报刊资金检查计划。

按检查计划的安排,开展对所属单位的报刊资金检查工作。

(三)报刊资金重点检查的范围

1、检查各报刊网点(包括零售报刊亭、批销门市部)报刊资金收取和解缴情况。

2、检查报刊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用户欠费收缴的原始依据,用户欠费业财余额是否相符。

4、检查报刊资金是否执行集中资金管理制度,订阅、零售报刊、图书教材资金是否全额存入报刊资金专户。

5、检查不相容职责分设情况和资金管理中相互牵制作用情况。

(四)检查职责

1、报刊发行局业财部门要加强全市报刊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并保留原始检查记录。

2、城、片区局在进行对本单位零售报刊资金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担负对所属单位零售报刊资金的检查工作,对下监督、监查要有检查记录。

八、责任追究

(一)考核原则

1、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欠款管理终身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原则。

2、实行“谁办理、谁负责”的欠款追缴原则。

3、实行“层层追究制”、与年度绩效挂钩考核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依据

1、针对报刊欠款催收工作,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邮政用户欠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邮[2005]279号)进行严格考核。

2、在经营管理中,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或因管理不善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不良资产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渝邮[2006]184号)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核内容

1.省外发报刊、零售报刊欠款及用户欠费:

必须在年底前催收到位。

2.零售及报刊批销:

实行当月要数,次月须催收到位。

3.图书教材欠款:

必须按照与大专院校签定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催收到位。

4.业财由于对帐不及时、帐目不清晰,财务部门未将到款清单及时交业务部门下帐,而造成欠款等情况的。

5.若因报刊要数、零售报刊批销赊欠未规定办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图书教材等低值易耗品、业务材料用品积压、霉变损失等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而给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按渝邮[2006]184号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6、以上5种考核内容,纳入年绩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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