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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会所的治安管理思考.doc

江苏警官学院实习论文

江苏警官学院

学生毕业实习论文

系部侦查系

专业侦查学

大队侦查学一大队

区队10侦查三

姓名王杰

时间2013年11月30日

江苏警官学院印制

江苏警官学院

学生毕业实习论文摘要

论文

题目

对娱乐会所的治安管理思考

娱乐会所内的治安问题一直都是困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难题,近年来虽然各地警方都会召集大量警力持续进行专项整治,但不是长久之计,而且整治之后问题又会反复出现,不仅各类治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还在整治中发现了很多有关证照不全的问题,因此从长远上看,仅仅通过专项整治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娱乐会所内的治安问题的。

本文仅以公安机关的视角,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完善基础工作,来逐步解决娱乐会所内的治安情况。

娱乐会所;公安机关;治安管理;

对娱乐会所的治安管理思考

王杰

摘要:

娱乐会所内的治安问题一直都是困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难题,近年来虽然各地警方都会召集大量警力持续进行整治,但效果并不明显,不仅各类治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还在整治中发现了很多有关证照不全的问题,因此从长远上看,仅仅通过专项整治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娱乐会所内的治安问题的。

本文仅从公安机关的视角,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完善基础工作,改善娱乐会所内的治安情况。

关键词:

娱乐会所;公安机关;治安管理

2013年9月29日,公安部网站发布消息,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三项纪律”,其中第三条规定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2013年11月1日深夜23时许,郑州市郑东新区一家大规模夜总会“皇家一号”被大批警力包围,众多工作人员被押上大巴车带走。

11月2日中午,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发布消息,确认属实:

11月1日晚,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河南省公安厅组织警力,依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色情违法行为的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进行了查处。

据悉,“皇家一号”夜总会长期被指涉黄。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2010年,履新百日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一举打掉“天上人间”夜总会,轰动一时。

看到上诉信息,大家不禁会问,夜总会里到底有什么猫腻?

何为娱乐场所?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娱乐服务场所与居民生活密切联系,其正当的社会服务满足了群众的日常需求,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娱乐场所发展迅速。

由于管理薄弱以及娱乐场所的特殊性质,使得娱乐场所内的治安情况非常复杂。

实习期间,通过对娱乐会所的日常管理和打击查处,对发现的治安问题进行归纳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当前娱乐会所存在主要存在的治安问题:

(一)、营利性陪侍

陪侍活动现在已经出现职业化。

无论是高档奢华的娱乐会所,还是普遍存在的量贩式KTV,都有专门的“陪唱”人员,很多会所甚至是以“陪唱”这项服务作为招牌来吸引人气。

而“陪唱”也已从最先的陪唱歌发展到现在的各种陪侍。

会所有专门的“妈咪”带她们,平时还会对她们进行业务培训,夜间便带她们到房间内接受客人的挑选,她们的小费也是明码标价,在客人结束娱乐之后,会将小费交付到每个“公主”手上,中间并不经由会所。

同时每位“公主”在完成每月指标之后,还能撑会所那里获得提成。

可见,当前的会所已发展成“会所养公主”,在“公主”出色完成任务之后来达到“公主养会所”的现象。

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陪侍活动多是色情陪侍和性服务,这是营利性陪侍的真实面目。

在实习期间,通过查办案件,讯问这类“陪侍人员”和客人可证实,大多数陪侍人员都是依靠色情服务来满足客人,以达到获利的目的的。

在陪侍过程中,陪侍人员名义上是陪同客人唱歌、聊天、跳舞、做游戏。

但实际上,利用言语挑逗,身体接触,如接吻,拥抱,触摸等方式为异性提供性刺激。

在陪侍结束后,部分陪侍人员还会出台,对于这类人,他们一般选在宾馆开房进行性交易,这类以娱乐场所诶掩护的违法活动更加隐蔽。

会所虽不存在卖淫嫖娼,但却成为了滋生卖淫嫖娼的温床。

(二)、涉毒涉黑

娱乐会所内吸贩“摇头丸”等兴奋剂毒品违法活动仍时有出现,有些娱乐会所甚至还专设陪侍人员陪吸毒品。

另外,由于出入会所的人员比较复杂,经常因酒后言语、争风吃醋、敲诈勒索等原因引起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甚至发展成群体性斗殴事件,甚至还有社会闲散人员对业主进行敲诈勒索或强行免费消费。

部分业主胆小怕事、忍声息事,为保证经营,对出现的治安问题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反去寻求黑势力保护,造成恶性循环。

(三)、证照不全,设施不合格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审核合格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但是许多经营者采取了边开业边申请的做法。

有的娱乐服务场所为了给色情活动提供方便,在消防部门检查过后又私自改造场所内硬件设施,还有的场所遇到检查就整改,检查一走又私改。

大部分有问题的场所都会在门前设置岗哨,当管理部门准备对场所进行检查时,路边放哨的会迅速用电台告知老板和顾客,逃避检查各种用于逃避检查的手段不胜枚举,给检查工作带来阻力。

二、治安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

(一)、场所基数大

近几年,全区娱乐服务场所数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一方面源于政府对市场的放权,《行政许可法》以法律的形式取消了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行业的治安管理许可权,申请从事娱乐服务行业,只需取得文化部门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卫生部门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即可,客观上刺激了娱乐场所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因为鼓楼区位于南京市主城核心,是南京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人口密集,服务业发达。

在两区合并之后,目前新鼓楼区的娱乐会所已经达到80余家。

娱乐会所数量迅猛增长,不仅表现在原有的场所数量增加,而且表现在新兴的行业场所大量出现。

过去的娱乐会所的经营项目单一,而现在的娱乐会所的经营项目已由过去的单一型向综合性发展。

原先的量贩式KTV单纯的只是唱歌的场所,但高档会所高却开始向集吃、喝、住、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功能发展。

(二)、受巨额利益驱动。

投资少、见效快、利润高是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优势。

但是当前场所已经陷入恶性竞争,场所业主为追求高额利润,把色情服务和容留卖淫嫖娼作为招牌和赢利项目,放任甚至组织色情服务、卖淫嫖娼,并想方设法对抗、逃避、阻碍管理部门查处。

(三)、打击力度不够

当前,涉及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嫌滞后,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些部门徇私枉法,与娱乐场所之间有着扯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打击力度不够。

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愿暴露辖区内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使辖区内的场所场所秩序比较混乱,经营者明目张胆,时有群众举报反映。

三、当前公安机关整治陷入的困境

经过长期的查禁打击,娱乐服务场所管理逐步规范,各类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由于娱乐服务场所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反复性,管理工作稍有放松即出现反弹。

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治理陷入困境。

对娱乐场所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主要是通过处罚,取缔,停业整顿等手段加以整治,这只能做到打掉一家是一家,很难标本兼治,而且具有被动性。

有时为了抓到现行违法活动,还需要前期侦查布控,又要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

通过不定期的检查的确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只能解决场所表面问题,很难从根本上控制住娱乐服务场所治安问题发生与频率。

二是专业打击力量不足。

虽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文化、工商、公安在娱乐场所管理的职责上作了分工。

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虽不再有审批许可权,但要管的事情却面面俱到。

作为查禁打击丑恶现象的尖刀,各级治安行动队存在着力量薄弱、装备不足等问题。

整合后的鼓楼区辖区内有80余家,但鼓楼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专业整治管理的只有20余人,专业打击力量的不足,导致公安机关在面对数量不断增多、手段不断变化的娱乐服务场所黄赌毒娼违法犯罪活动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实现全天候打击。

三是办案人员素质还显欠缺,证据意识不强、深挖打击能力不足。

在一些具体案件中,由于前期侦查不细致、线索经营不足、证据不全等问题,导致对涉案人员不能全部绳之以法;另外在一些基层办案单位,执法办案精细化程度不高,存在“砸场子、冲窝子”的简单做法,造成打击处理不到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解决治安问题突出的方法

当前,会所治安问题时有发生,且出现问题是越来越多,这是由其客观原因的。

要想找到一个方案解决所有的治安问题,一劳永逸,这是不现实的。

但我们也应当看到,通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构建高效的治安管理模式,有效控制会所内的治安违法犯罪的发生是完全能实现的。

(一)、夯实公安基础工作

完善公安信息平台。

当前,江苏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依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省级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信息子系统,开设了对公共场所及从业人员现实状况、活动轨迹进行动态管控的功能。

在工作中,平台能否发挥作用、能发挥多大作用,取决于录入平台的信息质量。

录入平台的信息是否完整,变更后的信息在平台上是否及时进行更改。

由于《行政许可法》取消了公安机关对娱乐服务行业的治安管理许可审核,公安机关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新开业的娱乐场所的信息。

因此有必要将工商文化卫生部门审核的信息汇总到公安警务平台,场所是否申请了证照,以及证照是否齐全这些信息在警务平台上都能查到。

实现此类信息与工商文化部门的共享,方便各部门执法的需要,也有利于公安机关掌握辖区范围内娱乐场所的底数。

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前往对场所进行检查,全面采集登记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公安信息系统。

最后通过与人口数据库、在逃人员数据库对接,实现从业人员信息自动核查比对和在逃人员自动碰撞比对,从而大大提升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建情布局管控。

为及时发现违法苗头,掌握侦查破案线索,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拓宽情报信息渠道。

酌情物建治安耳目,最好是在场所内服务人中挑选可靠的人员发展成治安耳目,监控掌握场所内的动态,一旦有违法犯罪活动,可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真正做到耳聪目明,掌握主动。

(二)、落实责任、优化资源

优化警力部署。

通过定期举办办案技能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全力推动公安机关深挖打击能力的提高。

针对治安部门警力不足的现状,一方面可以从基础派出所或者刑侦等实战部门抽调一批实战经验丰富、法律素养高的青年民警充实到治安队。

另一方面,在对辖区娱乐场所摸底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调整勤务机制和警力布局,对娱乐服务场所比较集中,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地区实行警力倾斜,压缩犯罪空间。

(三)、打击要卓有成效——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治理

近几年来,全省每年都会开展娱乐服务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娱乐场所暴露出来的治安问题重拳整治,起到了整肃娱乐场所治安秩序、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需要将打击重点集中在群众举报集中、社会影响恶劣的标志性场所。

规模大、名气大的娱乐服务场所,在行业内往往起到“领头羊”和“风向标”的作用。

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打掉了“天上人间”,同年南京市公安部门打掉了“避风塘”,都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震慑作用。

上级公安机关应该不定期的组织警力或调动所隶属的异地公安机关警力,对某些重点区域场所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或通过暗访形式了解有关情况,杜绝说情、通风报信、关系网等不正常现象,提高打击效果和力度。

当前娱乐服务场所治安问题更加趋于隐蔽,有的还呈组织化倾向,打击整治的难度不断加大。

对此,公安机关需要改变以往“砸场子、冲窝子”的简单做法,将斗争锋芒直指有组织犯罪。

认真研判警情,请求网警和技术部门给予支持,将前期工作基础做扎实。

做细前期侦查、做强线索经营、做牢证据固定。

(四)、多部门联动,轮流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若想仅仅依靠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就将治安问题解决掉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

为提高执法效率,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商量确定轮流执法机制,保持查处频率,发现问题联合执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五)、加大宣传,完善群众监督

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不过我们应当认识到,娱乐服务场所滋生的涉娼涉赌等治安问题,仅仅通过几次专项行动或者查处几起案件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广众人民群众积极对场所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

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起到打击处理少数,教育震慑多数的效果。

必须始终把宣传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坚持与打击整治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展示整治成果,表明查禁决心,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互联网举报信箱,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在各娱乐场所内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且必须在查处完每起案件后,及时兑现奖励承诺,不能失信于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刘爱民.论新时期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4.(3).65

[2]杨正鸣,王瑞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问题的若干思考[J].公安—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95

[3]王静浩.影响娱乐服务场所治安问题整治的原因及对策[J].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57

[4]屈明.对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的思考[J].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2008.

(2).81

[5]刘小荣,陈勇.娱乐场所管理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6).72

[6]张续明,高玉成,赵先洲.卖淫嫖娼和色情陪侍活动的特点及对策[J].辽宁警专学报.2002.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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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对娱乐会所的治安管理思考

作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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