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龙山风景区森林防火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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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龙山风景区森林防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扑灭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对景区内的影响损失,保护景区内森林资源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 、《日照市森林防火条例》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3、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工作原则,实行企业全员负责制。

森林火灾发生后,景区安全保卫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在扑救森林火灾时,最大限度的避免人员伤亡,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危害。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驻龙山风景区内所有的森林火灾。

 5、火情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 、 《日照市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有关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森林火灾实行“归口报告”制度。

景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

区报警中心电话119、110,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0633-8310119。

   

二、机构组成 

1、防火指挥中心 

总指 挥 :

秦志伟电话:

13021584567 

副总指挥:

李国强电话:

15006332110 

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在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处置人员达到现场后,将现场指挥权移交。

 

2、火灾扑救组 

组  长:

    秦志伟      电话:

13021584567 

副组长:

  时西海      电话:

15263392997

成  员:

王佃发、张振红、窦宣平、刘敦祥、刘加红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由组长迅速组织各成员,在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工具赶赴火灾现场扑救火灾同时确保人员安全。

 

3、安全疏散警戒组 

组  长:

成兵    电话:

17763352821 

成  员:

苏勋竹、刘忠群、苏文广、张永相

发生森林火灾后,安全疏散警戒组迅速对相应区域进行封控,组织封控区内的人员有序撤离。

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人员到达后,协助其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李国强      电话:

15006332110

成员:

李成合、王照香

负责火灾扑救及调查人员的食宿等后勤服务。

 

5、防火器材

防火车2辆(皮卡车1辆、桑塔纳1辆),灭火器15个,风力灭火机2台,铁锹10把,扫把12把。

三、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2、逐级指挥。

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令。

 

3、分区指挥。

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为战区、分区、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指负责本站区的组织指挥。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景区酒店等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尽可能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半年专业森林消防队等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五、信息报送处理 

1、发现森林火情后,要立即将信息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集团公司。

 

2、火灾扑灭后,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起火原因及损失情况等综合材料,严禁迟报和谎报、瞒报。

 

六、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要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天气和气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七、医疗救护 

当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

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护,或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护。

死难者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八、扑火力量组织和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景区的安全保卫人员为主,可以动员景区其他职工和当地群众在统一的指挥下参与扑救。

不得动员有课、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如景区扑火力量不足时,由集团公司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请求,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队伍增援。

 

九、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十、扑火物资储存保障 

建立景区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工具。

建立明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十一、扑火队伍保障 

景区组建以安全保卫部门员工为主要力量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加强扑火队伍的技能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必须每年组织一次扑火演习,着力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十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个人,由景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重大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报政府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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