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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

试析罗素符合论真理观

【内容摘要】:

罗素一生思想变动较大,其思想历程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三个时期,而真理问题却是其贯穿始终的核心论题之一。

他在不同时期从不同方面对此进行论述,并从不同的方向进行了发展。

从总体上看,罗素的真理观是符合论的。

他认为真理是信念的性质,而这种性质是通过对信念的表达——命题或语句——与事实的关系判断的。

罗素通过对真理的探讨取得了开创性的丰硕成果,并且他从逻辑等不同的方面对符合论真理作出的论证更是开创出哲学研究的新的方向,这些都是不容置疑的。

同其他理论一样,这种真理理论同样存在诸多困难。

对真理的追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但是,正像罗素所说的那样,我们应该为之作出自己的贡献,努力将由不确定性的事物构成的“带子的宽度无限地加以缩小”,或许追求真理本来就是人类的本性之一。

【关键词】:

符合真理经验命题信念自我

Abtract:

BertrandRussell’sfluctuantthougtcouldbedevidedintothreeperiods,allthroughwhichthetheoryoftruthdiscussedfromseveraldifferentaspectsistheoneofthecenterthesis.Thistheoryoftruthcouldbeaccordance.Russellconsiderthatthetruthisthepropertyofourbeliefs,andthispropertyisdualism.Inhisopinion,wecouldgetourjudgementbyobservingtherelationsbetweenourbeliefsandthefacts.Thoughthecorrespondencetheoryoftruthhadbeenfacingmanytroubles,Russell’seffortinthistheoryhadachievedplentifulandsubstantialsuccesses,andhealsodevelopedanewaspectforphilosophytostudybythistheory.Thoughcouldencountermanytroubles,wecan’tstopourstepsininpersuitoftruth.Weshoulddowhatwecantogetit.

Keyword:

correspondtruthexperiencepropositionbeliefself

【正文】

导言

探求真理是人类的本性之一。

千百年来,哲学家们提出了为数众多的真理理论,其中最主要的有符合论、融贯论、实用论、紧缩论等,而真理符合论(CorrespondenceTheoryofTruth)是影响最为广泛的一种。

这种理论认为“真理就在于命题与事物在现实中的存在方式之间的符合关系。

一命题为真,如果它陈述了确实存在的情况;否则该命题为假。

命题是实在的一种复制品或地图”;戴维森在《真理与解释的探究》一书曾对真理符合论作过这样的界定:

“‘是一位母亲’这一性质由一位妇女和她的孩子之间的关系来解释。

类似地,正如该建议所表明的,是真的这一性质应由一陈述和某种另外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来加以解释……我将允许把任何这种观点称之为真理符合论”。

真理符合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那里。

他在《形而上学》一书中讲到:

“一方面,说存在者不存在或不存在者存在的人为假;另一方面,说存在着存在和不存在者不存在的人则为真”,这或许就是关于符合论真理观的最早的论述了。

继亚里士多德之后,古罗马哲学家普罗提诺提出真理是思想与事实的同一。

之后,阿奎那把真理定义为思想与事物的相合,笛卡儿虽以观念的清楚明了为真理的标准但仍主张真理符合论,而洛克更是为这一理论提供了经验基础……近代,罗素、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塔尔斯基等人对之进行了更为细致、更为精确的阐释,许多哲学家更是针对某些对此种真理观的批评重构了传统符合论。

伯特兰·罗素(BertrandRussell)就是符合论真理观在近代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并且正是从他开始,符合论真理观大放异彩,发展出更多的不同的理论类型。

可以说,罗素的真理理论是符合论真理观从传统向近现代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着重论述的就是罗素的符合论真理观。

罗素通常用“truth”表示“真理”这一概念。

那么,什么是真理呢?

罗素在一系列论述中都谈到这个问题,并且从他的论述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符合论的印记。

他认为:

“广泛说来在我们关心的意义上,那真或假的事物是陈述和信念或判断”

“真理和虚妄是属于信念和陈述的性质”

“真理和虚妄是信念的某些性质……这些性质是依赖于信念对于别种事物的关系”

“真理是一个信念与这个信念之外的一件或更多件事实之间的某种关系”……

由此可见,罗素将真理视为信念(belief)的一个性质,而这种性质与信念同其相关事实的关系有关。

在探讨真理观之前,先让我们看看罗素所说的“信念”是什么意思,而“事实”指的又是什么。

关于信念,罗素曾论述道:

“我主张把信念当作某种可以是先于理智并且可以表现在动物行为上的东西。

我还认为有时一种完全属于身体方面的状态也可以称地起是一种‘信念’……信念是身体上或心理上或者两者兼有地某一种状态,简单来说,我把它叫做有机体地一种状态……”

他一直将信念作为有机体的一种状态加以承认。

这种对信念的界定贯穿于罗素真理理论发展的始终。

罗素指出,绝大多数信念都可以用语言来表示,因为语言是表达信念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而“比较简单的信念,特别是那些要求作出行动的信念可能完全不需要文字来表达”。

比如,他举例说,如果一个人在深夜听见别人喊“失火了”而被惊醒,即使那个人没有看见火或闻到火的气味,他也会从床上跳下来。

罗素认为,这个人的动作是他具有一个信念的证据,它可以用语言表述为“失火了,赶紧躲”,但是由于这种信念比较简单而且需要当事者马上作出行动,因而它可以不表示为语句而直接用动作作为信念的表达。

我们可以通过某个有机体的行为获得它持有的信念的知识——尤其是对那些没有人类语言存在的动物而言更是如此——,也可以通过语句获得某个人的信念,尽管对这些信念的判断并不一定十分准确。

对于什么是事实,罗素也曾有过专门论述:

“一般说来,事实是离经验而独立的”

“一件事实或多数事实是离语言而独存的,并且也许是离一切人的经验而独存”

“我们所说的事实的意义就是某件存在的事物,不管有没有人认为它存在还是不存在”

事实包括具有某种属性的某种事物的存在,也包括由许多事物由于各种关系连接而成的某种总体的存在。

这些事实所指向存在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独立”于“我们”之外。

何谓“独立”呢?

“我们”指的又是什么?

“我们”在罗素看来是指称一个精神整体。

这个整体是包括认识主体(或者是所谓的“自我”或者是有机体本身)及其认识范围在内的一个“大我”。

这个认识范围对于人本身来说就是指认的所有的经验以及所有的精神活动的内容。

这个“大我”是一个以在逻辑上存在的认识主体为中心,涵盖它的所有的精神活动的虚拟存在。

它并不等同于精神上或物质上的狭隘的“我们”的概念,是一个涉及所有主观认识的认识整体。

那“独立于”我们之外是什么意思呢?

罗素对“独立”这个词的含义也作出过专门论述:

“当我们说一个东西‘独立’于另一个东西时,我们的意思可以是指这个东西离开那个东西而存在,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也可以是指这两个东西并不一个只能作为另一个的结果而出现的那种因果关系。

就我所知,一个东西能够在逻辑上依赖于另一个东西的唯一情况就是另一个东西为这个东西的部分。

按照这种观点,说事实“独立于我们之外”意即事实本身并不包括在任何一个“大我”之中,它的存在可以在逻辑上不依赖于认识主体,换句话说就是,认识主体不能直接认识事实,只能通过别的途径,比如通过“推论”获得关于事实的知识。

这种观点正是罗素在其著作《哲学问题》乃至整个一生中始终强调的。

这种对事实的认识使得符合论存在一个很重要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在罗素的理论内部是不可能获得解决的。

这种矛盾即是,当按照符合论的观点判断信念的真假时除了信念之外关涉到的另一方即是事实,而事实本身按照罗素的论述只能被推断而不能直接认知,但是对事实的推论所得出的任何结论都是信念的一部分。

这样所有的对信念真假的判断就都变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同语反复。

这一点将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有所谈及,故在此不作详细探讨。

由此,符合论真理观在罗素那里就是:

“真理是信念的一个性质,间接也是表示信念地句子地一个性质”

“只有表达信念或意在使人相信地句子才有真伪”

“真和伪……其为命题与句子的特性只是转来的”

他认为信念的内容是命题,命题通过语句得以表达。

信念的真假二元性通过这个链条传递给命题和语句,这样通过判断命题或语句的真假就可以获知信念的真假。

但是作为约定俗成的公共工具存在的语言何以能有效地表达信念呢?

同时,命题既然不同于语句,那它指的又是什么?

罗素认为虽然信念的表达并不是仅仅依靠语言,而且“在细节和出现在它前后地事物方面信念比句子更丰富”,但是语言作为表达信念的最直接也是最常用的方式,其可信度是很高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将语句作为信念的有效的表达。

并且我们关于他人信念的认知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语言的。

没有语言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将是一件极为不便,极为困难的事情,并且除了语言之外并没有另外的更好的一种公共度量工具。

因此,虽然语言具有不可避免的模糊性,并且虽然对语言始终持有怀疑的不满态度,但罗素仍然认可它作为信念的表达。

一般观点认为,命题基本上是语句的一部分,指的是有意义的语句。

但是在罗素的理论体系中命题所扮演的角色却不是这样的。

罗素对这个概念的部分论述如下:

“当我相信恺撒越过罗滨肯河时,我的信念(行为)并不与此事相同。

这样的一件事情可以称之为信念(行为)的对象,我把它称为命题……”

“用各种语言说出的句子有共同点,这些句子说的都是一个东西。

那个什么东西我称之为‘命题’。

如’Caesarisdead’(英文,恺撒死了)’Cèsarestmort’(法文,恺撒死了)说的是一个命题,虽然句子是不同的。

可见,罗素将命题作为信念这种精神状态的一种更为具体的表达而提出来,这种表达介于信念与语句之间,在形式上与语句相似,而在内容上却与信念相同。

它充当了信念与语句之间桥梁的角色,其存在是逻辑上的必然。

命题具有二元性,而它对应的事实却是这样的:

“不存在真和假的事实的二元论”。

一个事实对应着两种性质不同的命题,即真命题和假命题。

换句话说就是,同一个事实对应着两个命题,并且使一个命题为真,另一个使命题为假。

罗素认为命题不等同于语句。

语句是信念或命题的语言化表述,但只是表示信念或命题的最主要最常用的方式。

行为或表情也是表达信念的重要途径,这一点在动物身上显得尤其重要。

例如当一只懦弱的猫看见一只凶神恶煞的狗走过来的时候会竖起毛,弓起背来,发出咝咝的声音,这就是猫对自己的信念的一种表达。

罗素对“命题”一词的使用颇为混乱,很多情况下他将命题看成是信念。

例如有时他认为命题是语句的意义,而语句的意义就是说出这句话的人的某种身心状态,即他所拥有的一些意象、期待、记忆等等。

这时命题基本上等同于信念。

在明确了罗素真理观的主要概念之后,让我们转入对罗素符合论真理观具体内容的介绍。

罗素一生理论多变,大致上从1918年的“逻辑原子主义”到1921年的《心的分析》,罗素由单纯的实在论转向带有实在论色彩的中立一元论。

因此,大致以1918年前后为界,罗素的真理观因为对认知主体(“自我”)的认可的不同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即实在论阶段和中立一元论阶段。

1905年之前,罗素坚持“反实在论”立场,也可以将这一时期算作他的真理观演进的一个阶段,即反实在论阶段。

在反实在论阶段,罗素对符合论真理观是持反对态度的,这集中体现在他1905年在牛津大学Jowett协会上宣读的一篇题为“真理的本性”的论文。

他认为,坚持符合论真理观就会导致“真”和“符合”循环定义的现象,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罗素拒斥真理符合论。

他这一时期并没有对于真理的明确的“正面的看法”,但是认为“真或假是命题的性质,或者说,真或假的载体是命题”:

“当我相信恺撒越过罗滨肯河时,我的信念(行为)并不与此事件相同。

这样的一件事情可以称之为信念(行为)的对象,我把它称之为命题,而我也把真或假归之于这样的东西”

在同一篇论文中他还提到:

“与每一个命题相联系,就有一个存在体的概念。

这个概念在语法上是由动词转变为名次而得到的。

当该命题为真时,与该命题相关联的这一概念就会指向一个存在体(entity);当它为假时就没有这样一个存在体”

可见,罗素从反实在论的立场反对符合论逐渐转向对真理符合论的支持,尽管这种支持在表面上并不是那样地明显。

1905年之后短短几年时间,罗素的真理观从反符合论转向符合论。

到20年代前后,虽然由于受詹姆斯和华生等人的影响而否定了“自我”的存在导致他的观点发生巨大变化,但从总体上讲他始终坚持的是“符合论”的真理观。

他始终将真理归于信念的性质。

在他的前期著作《哲学问题》中他说“事实上,真理和虚妄是属于信念和陈述的性质”而在1948年的著作《人类的知识——其范围和限度》中同样提到,“真理是信念的性质,间接地也是表示信念的句子的一个性质”,并且他认为这种性质是指“一个信念与这个信念之外的一件或许多件事实之间的某种关系”,而“一般说来,事实是离经验而独立的”。

从这一点上讲,他的符合论真理观是前后相承,是一致的。

但是,由于对认知主体“自我心灵”存在与否所持有的观点截然不同,因而本文将对这两个时期的观点分别加以介绍。

实在论时期罗素的真理观主要体现在1912出版的《哲学问题》(’TheProblemsofPhilosophy’)和1914年出版的《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OurKnowledgeoftheExternalWorld’)两本著作中。

他在前一本著作中提出真理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即“

(1)它许可真理有一个反面,即虚妄;

(2)把真理作为是信念的一个性质;(3)使真理的性质完全有赖于信念对于外界事物的关系”。

真理是信念的一个性质,而信念具有真假二元性,因而真理(truth)必须允许虚妄(falsehood)的存在。

真理的第三个条件道出了罗素的符合论真理观的本质——真理的性质完全有赖于信念对于外界事物的关系。

罗素认为,真理是什么必须借助对事实的某种关系来说明。

就如前文所例举的失火的例子,如果构成那个人的信念的“外界参照”或意义的那件事实(即失火)存在,那么他的信念就是真的;而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实存在,那么即使他周围的所有的朋友都让他相信发生过一次失火事件,他的信念仍然是假的。

这件使他的信念为真或假的事实可能永远在这个人的经验范围之外。

我们说一个信念为真,即意味着存在一件与之有一定关系的事实,而一个假的信念则没有相应的事实与之相对应。

针对当时颇为激烈的关于《哈姆雷特》的作者的争论,罗素曾依据符合论真理观做过这样的论断:

如果“莎士比亚写了《哈姆雷特》”这句话是真的,那么就曾经有一个时候莎士比亚手中握着笔写下了这本书中的字;可是如果《哈姆雷特》是培根写的,那么这些字就是培根写的。

事实上是谁写的《哈姆雷特》完全与现在活着的人毫不相干。

如果我们说有关莎士比亚的那句话是真的,有关培根的那句话是假的,假如从前曾有过这样的事实,那么我们的话就是真的,而如果曾有另一种事实,那么我们的话就是假的。

可见,在罗素看来,语句的真伪并不取决于某个人的感觉或思想。

这种判断应该指向事实本身,只有这种没有真和假的二元论的事实才可能是客观公正的裁判。

罗素这个时期承认信念作出的判断是心灵(mind)与对象(object)之间的某种关系,使判断者作为判断的主体存在于判断之中,而且这种判断的对象是某件事实而不是某个单一对象(asingleobject)。

他默许“自我”的存在,认为判断应该是心灵与几个对象之间的一种多重关系。

例如当A(某个人)相信查理一世死在断头台上的时候,发生的是A的心灵与三个对象(即查理一世、死和断头台)之间的关系。

这个判断从而也就成为包含了四个关系项(即查理一世、死断头台和A)的一个“信念统一体”的表达。

“每一个判断都是一个心灵与几个对象间的关系,这些对象中的其中之一又是一种关系”。

在上述判断中,“死”这个词代表的那种关系并不是最主要的,它只是由“相信”这个关系所维系的几个关系者中的一个。

如果A那样相信是正确的,那么就有一个由查理一世和断头台这两个客体因“死在”这个关系连接而成的复合体,罗素称之为“复杂的统一体”或简称“复杂体”(complexunity)。

在每一个判断行为中,都有一个执行判断的心灵,罗素称之为判断中的主体。

同时,判断行为所涉及到的那些项(terms)就被称之为客体。

主体与客体被称为判断的组成成分。

我们就可以用公式来表示信念统一体和复杂统一体的概念,即:

复杂的统一体(复杂体)=客体项1+客体项2+……+客体项n(Ⅰ)

信念统一体=主体项+客体项1’+客体项2’+……+客体项n’(Ⅱ)

信念事实=客体项1’+客体项2’+……+客体项n’(Ⅲ)

比较(Ⅰ)(Ⅱ)两个公式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信念统一体较复杂体多了一个主体项。

信念统一体作为信念的整体存在,而复杂体表示的则是某个客观事实。

以“A相信‘查理一世死在断头台上’”为例,如果我们说这个判断对应的信念统一体是错误的,意即A持有的信念事实(即查理一世死在断头台上)与复杂的统一体对应的事实并不相符:

历史上的事实应该是,查理一世或者死在家里,或者死在战场上,或者是在别的任何一个地方,但绝对不可能死在断头台上。

因此,当我们判断一个信念是真是假的时候,就是要看信念事实与复杂的统一体两者之间是否相符合:

如果相一致,那么这个信念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罗素强调,当一个判断为真的时候,客体项在信念统一体中结合的次序与它们所对应的客体在复杂的统一体中结合的次序必须是一致的,“各个客体安排的次序和信念中的次序相同”。

因为“世界上存在一种客观的复杂性,而这种复杂性通过命题的复杂性得到反映”,而“判断关系具有某种‘意义’或‘方向’这一性质是它和一切其他关系所共有的”,所以命题的组成部分必然是有次序的。

例如“A相信B爱C”,如果客体项B和客体项C在这个信念统一体中的次序发生变化,其所对应的信念事实是完全不相同的。

并且,如果一个信念是正确的话,那么这个信念事实中各客体项结合的次序必须与复杂体中各客体项结合的次序完全一致。

我们注意到在前文所涉及到的例子中都含有一个动词“相信”。

这样的动词被罗素称为“命题动词”,它们具有“将一个客体和一个命题连接在一起的形式”。

这里的客体即是一个判断的判断主体,而命题就是这个主体的信念的表达。

罗素认为,像“A相信命题P”这样的陈述并不等同于“A相信‘命题P’”。

前者的真假取决于命题P的真假,而后者则并非如此,因为后一种命题中第一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关系词是“相信”。

不管命题P是真是假,只要A“相信”地正确,那么命题“A相信‘命题P’”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

这种陈述只是一种特殊的陈述。

这种陈述表达的信念的真假也是需要判断的。

如果A为了某种目的而谎称“相信命题P”,那这个语句表达的信念就是假的。

判断这种带有“命题动词”的命题的真假只能看命题动词所从属的主语事实上是不是作出像这个命题所昭示的那样的判断。

如果是这样的,那么这个命题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

用罗素自己的论述为这一时期他的真理观总结一下就是:

“判断或信念是某种复杂的统一体,心灵是它的一个组成成分;如果其余各个成分排列成信念中的同样次序,结果形成一个复杂的统一体,那么这种信念便是真确的;否则,就是虚妄的。

但是罗素在这个时期坚持的符合论存在一个很明显的理论缺陷。

它强调命题与事实的符合,强调事实验证。

但是作为客体项之一存在于命题中的判断主体——“自我”——却是没有实际的存在。

正如某些哲学家分析的那样,假定了第一个“自我”就必须假定第二个、第三个以至于无穷多个“自我”的存在。

对“自我”的存在的假定必定会引起理论上的无穷后退,而这个对“自我”的信念本身的真假又不能通过事实作出判断。

这是符合论的重大理论困难之一。

并且假定了“自我”的存在也就承认了主客二分,这样,论证符合论的同时还要解决如何实现主客观之间沟通的问题。

随着这些问题的突出,罗素进一步修改了符合论,并最终放弃了对“自我”的存在的假定。

,转向一元论:

“我放弃了这个学说(即前文所说的允许认识主体存在的符合论),因为我不再相信有个‘自我’”。

20世纪20年代左右,罗素转向一元论,这种一元论被界定为经验一元论。

他意识到“主体象是一个逻辑上虚构的东西,……引进它来不是因为由观察而见到了它,而是由于语言上的方便,而且显然也是由于文法上的需要。

这种主体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没有什么好的理由假定这类实体真是存在……如果我们要避免一个完全无必要的假定,我们就非把以为是实际存在的要素的这个主体去掉不可……只要还保留‘主体’,就有一个‘心理’的实体,但在物质的世界中完全没有和它相类似的东西。

但是如果感觉基本上不是具有关系性的事件,就无须把心理上的和物理上的事看做是基本上不同的。

”。

因此,他主张将心和物看成是逻辑的构成品,认为它们是由无大分别的或实际上是相同的材料构成——“心和物的不同只是在于一种排列上的不同”。

在这里,罗素又一次运用了奥康姆剃刀。

否定了“自我”的存在也就取消了传统的主客二分带来的认识论问题。

但是在他坚持的符合论真理判断中,没有了判断的主体“自我”,信念或判断不再可能是主体与客体间的一种关系,那符合关系如何存在?

首先,罗素对信念作出了较之以前有所不同的界定:

“信念是身体上或心理上或两方面兼有的某种状态,简单说来,我把它叫做有机体的一种状态”。

他认为信念是一种先于理智并能表现在动物行为上的东西。

比如,当我们说“失火了”的时候,我们的信念就是由肌肉、感官和情绪,还有某种“视觉意象”构成的某种状态。

在理论发展的前一时期,罗素将信念这种状态归于“自我”的一种性质或状态。

取消了“自我”之后,他将这种状态赋予给了某个“有机体”,并从对这种状态的界定中将这种貌似精神的状态与物质性的客观外界事物作出了比较(认为二者的不同只在于排列上),一定程度上成功地避免了人们对他的理论的责难。

其次,罗素针对真理符合的对象明确提出“证实者”这一概念。

“当一个相信是真实的时候,我称使相信为真的那件事实为它的证实者”。

“我们需要对于一件或许多件事实的存在而使一个信念为真的这件或许多件事实作出叙述。

我把一件或许多件这样的事实叫做这个信念的证实者”

他解释说,如果说“恺撒越过罗滨肯河”的时候,我们这句话为真全在于一件很久之前发生过的一件历史事实。

这件事实就是我们持有的关于恺撒曾经越过罗滨肯河的信念的证实者。

证实者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并且证实者是离语言而独存的,“也许离一切人的经验而独存”。

罗素所定义的“证实者”指称的正是前一段时期所讲的可以判断某个信念的真假的那个或那些个事实。

罗素认为,作为世界的材料的某种中立物可以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进行排列,一种给予我们的是物理学,一种则是心理学:

“一个感觉可以籍一个记忆连锁和一些别的事项归成一类,那样它就成了心的一部分;也可以和它的因果上的前项归成一类,那样,它就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

这种情形恰似横列和纵列:

在这种横列和纵列交错的排列中,你可以将一个项视作某一横列的元素,也可以将它视作某一个纵列的元素。

这个项在这两种情形中是同一的,但是由于所处的语境不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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