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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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全省高速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故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系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
具体为:
由雨雪雾等天气因素影响运营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因自然、地质灾害及其他人为因素引发的道路、桥隧受到毁坏影响运营安全的;运营管理单位驻地场所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运营管理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的;日常养护作业、养护施工过程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机械设备损毁的;收费站、治超检测点及附属设施受到雷击、人为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锅炉设施、清障车、吊车等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运营场所发生盗抢造成人员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运营场所发生恶意围堵、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运营管理单位发生人员食物中毒、疫病传染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其他重大异常情况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1.4工作原则
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其职责如下:
(1)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种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和综合协调;
(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措施的落实;
(3)负责应急预案的审定;
(4)负责预案执行情况的定期通报,做出对有关部门、人员相应的奖惩;
(5)完成省高管局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担任。
其职责如下:
(1)负责随时掌握全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情况,配合应急领导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和现场指挥、调配、救援等应急保障工作;
(2)组织起草、修订安全生产应急专项预案,指导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3)充分利用公众媒体和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
(4)组织业务范围内高速公路应急培训和演习;
(5)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做好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评估分析,按年度进行总结、评估,向省高管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安全事件总结和评估报告;
(7)完成省高管局应急领导组和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事故划定
3.1特别重大事故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高速公路运输(营运车辆)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急性中毒)的,省高管局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涉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
3.2重大事故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高速公路运输(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失踪)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重伤(急性中毒)的,省高管局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涉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
3.3较大事故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重伤(急性中毒)的,省高管局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涉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
高速公路运输(营运客货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重伤(急性中毒)的,省高管局副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涉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
3.4一般事故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发生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急性中毒)的,省高管局副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涉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
高速公路运输(营运客货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急性中毒)的,事发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人员应及时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并报省高管局值班室。
3.5其他情况
因各种气象原因、各类地质灾害原因和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高速公路连续中断12小时以上的,省高管局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涉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救援、抢险和处理。
4应急处置措施
4.1恶劣气候交通管制措施
4.1.1发生雨、雪、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能见度发生变化,影响道路行车安全时,各路段信息监控中心、收费、服务区、路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收费站入口收费人员发放通行卡时,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在入口处设置限速标志牌,在信息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
2)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在相关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上发布限速、提示信息。
3)限速标准设置标准:
恶劣天气导致能见度200m以上时,发布限速信息:
“限速80km”;能见度小于200m大于100m时,发布限速信息:
“限速60km”;能见度小于100m大于50m时,发布限速信息:
“限速40km”。
4)路段信息监控中心通知所辖清障部门,清障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准备随时待命出发。
5)路段信息监控中心通知路政部门加强路上的巡查工作,并随时反馈雨、雪、雾、沙尘暴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
6)路段信息监控中心通知养护部门加强路上的巡查工作,并随时反馈降雨、降雪情况和路况信息。
7)路段信息监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服务区发布提示信息。
8)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立即将有关雨、雪、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向省局信息监控中心汇报。
4.1.2发生雨、雪、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能见度小于50m或路面结冰影响道路行车安全,需要实行道路封闭交通管制措施时,各路段信息监控中心、收费、服务区、路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省监控中心,经值班领导与交通管理部门(高速交警)协商一致,决定采取道路封闭交通管制方式后,通知所辖收费站执行。
2)收费站关闭道口,在入口处设置道路暂行关闭的标志牌,在信息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
收费现场人员做好司乘人员的解释和后勤服务工作。
3)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通知服务区在出口处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牌和信息。
服务区要认真做好司乘人员的解释和后勤服务工作。
4)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在相关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上发布信息与提示。
5)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通知所辖清障部门,清障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备勤准备,随时待命出发。
6)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通知路政部门加强路上的巡查工作,并随时反馈雨、雪、雾、沙尘暴天气情况和路况信息。
7)路段信息监控中心通知养护部门加强路上的巡查工作,并随时反馈降雨、降雪情况和路况信息。
养护部门进行除雪、除冰作业时,还要定时反馈除雪、除冰作业情况。
8)必要时,路段信息监控中心通知有关部门对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实施分流。
9)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立即将有关雨、雪、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向省监控中心汇报。
10)路段信息监控中心通过网站、情报板等方式发布路况信息;省信息监控中心在广播等公共信息媒体发布路况信息。
4.1.3发生高温、大风特殊天气,局部路段团雾时,各路段信息监控中心、收费、服务区、路政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局部路段团雾
收费站入口收费人员发放通行卡时,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在入口处设置限速标志牌,在信息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
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在相关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上发布限速、提示信息:
“前方()KM有团雾,谨慎驾驶!
”等。
路政部门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必要时,在上游路段守候并警示车辆。
2)大风、高温天气
收费站入口收费人员发放通行卡时,提醒驾驶员;在入口处设置限速标志牌,在信息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
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在相关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上发布限速、提示信息。
路政部门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清障部门做好备勤准备。
4.1.4收费站雷雨天气防范处置
雷电灾害是常见且危害极大的一种气象灾害,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易发生雷灾事故,收费站、服务区等地理位置偏僻、孤立,易遭受雷击;机电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也经常遭受雷击。
各单位应做好重点部位的防雷工作。
发生雷击后,可采取以下措施:
1)雷电时,当班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关闭重要设备电源,以防雷击受损。
2)大棚遭受雷击后,人员应撤离收费大棚,以防再次发生雷击。
如有人受伤,救助受伤人员撤离。
3)当班人员立即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组织维持现场秩序,疏导车辆,统计受损情况,向上级报告、求援。
4)电工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机电系统安全。
5)事态平息后,值班领导应组织人员恢复站区正常运行,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报告。
4.1.5运营驻地恶劣天气防范
1)在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下,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掌握驻地、站区整体情况,发现受损设施设备,及时向领导报告或发出求救警报。
2)事发单位领导赶赴现场,设置安全防范,组织人员抢险,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求援。
3)单位其他员工应听从指挥,保护驻地、站区安全,疏导车辆,维护站区秩序;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护。
4)收费员、票证、财务等重要岗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坚守工作岗位,保护重要财务安全。
值班人员坚守值班电话,与外界保持联系。
5)事态平静后,值班员应组织人员恢复站区正常通行,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报告。
4.1.6养护部门道路除雪除冰作业
1)如遇冰雪天气,根据雪情、气温情况,在降雪早期即开始除雪、除冰作业。
一般情况下,小雪以融雪为主;中雪以清雪为主,辅以融雪;大雪以清雪为主。
2)养护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机械、人工除雪作业时,应设置相应限速牌、警示筒等标志标牌,车辆悬挂示警标识;在收费站、主线情报板发布相关安全提示信息。
3)除雪作业重点对道路的重点部位,如桥面、坡道、弯道、匝道、收费站区应加强除雪力度,尽早使道路具备通行条件。
4)具体处置参考《冬季除雪防滑专项预案》。
4.1.7恶劣天气结束,解除交通管制
1)各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接到解除封闭管制通知后,立即通知交警、路政部门拆除路障,解除封闭管制。
2)各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通知所辖收费站采取减少入口道口方式、间断性放行、加大间隔时间等方式,控制车辆流量;服务区有秩序地引导车辆上路。
3)各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在相关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上发布安全提示信息。
4)路段信息监控中心监控员立即将解除封闭管制的有关情况报省高管局监控中心;省高管局监控中心向省高管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发布路况信息。
4.2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4.2.1机电系统值班室灭火处置
1)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机电系统安全,迅速提灭火器灭火,力争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
同时呼救报警,并报告领导。
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组织其他人员参与救火的同时,组织人力抢救伤员和公私财产。
并向上级报告,需要时向“119”消防部门求援。
3)收费站值班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疏导指挥车辆,准备好备用收费方式(人工收费方式),力争不影响收费。
4)火势控制后,电工、机电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情况,并拟定初步意见措施,经领导同意后,进行抢修恢复。
5)事态平息后,应立即恢复正常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2.2收费道口火灾事故处置
收费道口发生火灾,一般情况下主要是因为过往车辆引起的,因此,要特别注意早期控制,以免发生爆炸。
在发生收费道口火灾的情况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当班班长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司乘人员灭火,争取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同时抢救伤员和财产。
2)在确保没有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量将着火车辆驶离收费道口。
3)封闭起火车道,并紧急疏散火源附近的车辆,使之转移到安全地方。
4)组织救护的同时,立即向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报告,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5)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作出判断,必要时,同时决定是否要切断电源,确保收费区安全。
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6)当班班长应根据现场情况指派一名工作人员维持道口车辆正常通行。
7)在不危及收费亭安全的情况下,当班收费员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8)火情消除后,应立即恢复收费道口正常运行,并向上级报告。
4.2.3重要部室(票据室、解款室、会计室、金库等)灭火处置
票据室、解款室、会计室和金库等位置属于重点部室,需要重点防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处置措施如下:
1)发现火灾的工作人员应迅速提灭火器灭火,争取第一时间扑灭火源,同时通知其他人员和单位领导。
2)单位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参与灭火,向上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3)财务人员应立即到位,应作出判断,打开票据室、解款室、会计室和金库的门,同时尽可能打出密码箱和保险柜的门,抢救票款、票据重要财产。
4)值班人员应在组织救火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力抢救伤员和公私财产。
5)财务人员应认真清点抢救出来的票款,并作好记录。
6)值班领导应根据现场情况,指派一名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7)事态平静后,值班人员应组织人员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情况报告。
4.2.4配电房灭火处置
1)电工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提灭火器灭火,争取第一时间扑灭火源,同时通知其他人员和单位领导。
2)单位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参与灭火,向上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3)如影响收费机电网络系统,收费站领导应立即组织收费员、票证员采取紧急措施,作好使用定额票据收费的准备工作。
4)如影响收费现场供电,当班收费班长应采取紧急措施,启用备用电力供应(ups、发电),在恢复供电前确保收费正常通行。
5)火势控制后,电工立即查明原因情况,并拟定初步意见措施,经领导同意后,进行抢修恢复。
6)事态平息后,应立即恢复正常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2.5加油站灭火处置
加油站是服务区重点防火单位,若加油站发生火情时,按以下预案操作:
1)加油站发现火情时,应迅速切断油路、电源,及时疏散人员、车辆。
2)加油站值班负责人为现场火灾控制临时指挥,组织全体义务消防人员利用现场灭火器材积极组织扑救,力争消灭和控制最初燃烧火势。
并立即疏散现场车辆,划出安全范围,以防灾害扩大。
3)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消防队支援,在报警时,要讲清地点,救援车辆行驶方向和火灾的类型。
4)不能控制火势时,要迅速利用通信工具向上一级报告,请求支援。
5)上一级领导接到报警后,要迅速组织养护、清障部门及其他站区的义务消防队员携带有效灭火器材和车辆赶赴现场,支援扑救,帮助控制火势,上级领导任现场灭火指挥。
6)消防队赶到后,灭火统一听从消防队指挥,并积极地配合消防队一起扑救。
7)灭火后,派专人维护好现场秩序,并组织人员认真检查清理现场,防止火种复燃。
8)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2.6厨房灭火处置
厨房是后勤保障的重点防火单位。
食堂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要坚持每天安全巡查,发现火情时,按以下预案操作:
1)当快餐厅、厨房等场所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及现场人员要大声呼救,同时切断电源、气源、关闭煤气阀,控制火势;并迅速上报单位领导。
2)单位领导迅速组织人员利用食堂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现场人员一同参与扑救,控制火势。
3)如初始火被扑灭,要立刻组织人员查明火情原因,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并以书面报告上报上一级部门。
4)若火势蔓延难以控制,要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请求支援,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要讲清地点及火灾类型)。
5)上级领导接到报警后,要迅速组织养护、清障部门及其他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携带有效灭火器材和车辆赶赴现场,支援扑救,帮助控制火势,上级领导任现场灭火指挥。
6)消防队赶到后,灭火指挥统一听从消防队指挥,并积极地配合消防队扑救工作。
7)灭火后,派专人维护好现场秩序,并组织人员认真检查清理现场,防止火种复燃。
8)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调查取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4.2.7运营车辆灭火处置
1)如在行驶状态下发生火灾,应将车辆迅速停靠紧急停车道或其它安全位置。
2)火情较小时,首先应采用车库、车场或车辆自备的灭火器进行自救;
3)在自救的同时进行呼救,请求现场人员支援。
4)千万不能使用水直接灭火,但可以使用水对汽车油箱或车辆进行间接冷却;灭火必须站在火的上风。
5)如果火势较大,在施行自救的同时必须尽快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在拨打“119”火警电话的同时尽快与单位取得联系。
6)单位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赶赴现场做后续处理。
4.3防抢劫盗窃安全措施
4.3.1收费站防范抢劫与处置措施
收费站由于收入通行费现金留存,往往会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抢劫的目标,且收费站位置偏僻,治安防范缺乏有效快速的反应机制,因此必须严加防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防范:
1)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员工防盗防劫的警惕性,随时做好防范工作。
2)同当地公安部门结成警民共建单位,定期请他们讲反抢劫注意事项;有条件的,可以将收费站区纳入治安巡逻线路。
3)定期检查收费亭内报警系统,确保报警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当班人员集中精神,班长及机动人员密切注视道口情况,严禁人员及车辆在收费区域滞留。
5)收费员进入收费亭后要随手锁门,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
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收费亭。
6)保安人员定时、不定时到收费道口巡逻,加强防范。
7)收费员的票款箱始终处于关闭状态,以防范不法分子见到里面票款起歹念。
8)在发生票款抢劫事件的情况下,收费员应保持清醒、冷静,要适时向周围发出求救信号,立即将票、款放人密码箱,锁上密码,确保自身安全,采取尽可能的手段确保国家财产不落入嫌疑人之手。
9)当班班长应果断指挥,立即按响警报器,派人向值班员、门卫、票证员和驻站人员报警求援,立即向110报警。
10)当班人员应不畏险恶、巧妙周旋,争取时间等候援助人员,同时认准嫌疑人面貌特征及所使用交通工具、车号、车型等特征为破案提供线索。
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工具,如破坏罪犯交通工具手段,在可能的情况下,制服嫌疑人。
11)办公室值班员接到警报应简要弄清事件真相,组织站内所有人员赶往现场救援。
12)站内人员听到警报,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防卫工具,赶往现场增援,制止事态的发展,并且维持现场的秩序。
13)电工夜间立即打开站区全部照明,内保坚守大门,确保内部安全。
14)值班人员应主动守护电话,保持与外界的联系。
15)事态平息后应在现场留二三名目击证人,同时及时疏通交通,尽快恢复收费站的正常运行。
4.3.2财务重地(通行费解缴室、加油站收费室、财务室、金库等)防范抢劫与处置措施
通行费解缴室、加油站收费室、财务室、金库等属于财务重地,有现金留存,应严加防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防范:
1)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员工防盗防劫的警惕性,随时做好防范工作。
2)定期检查收费亭内报警系统,确保报警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重点场所加装防盗门窗,工作人员进出要随手锁门,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财务重地。
4)当班人员集中精神,保安人员定时、不定时到收费道口巡逻,加强防范;严禁人员及车辆在附近区域滞留。
5)收费作业员的票款箱始终处于关闭状态,以防范不法分子见到里面票款起歹念。
6)在发生票款抢劫事件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应保持清醒、冷静,要适时向周围发出求救信号,立即将票、款放人密码箱,锁上密码,确保自身安全,采取尽可能的手段确保国家财产不落入嫌疑人之手。
7)当班班长应果断指挥,立即按响警报器,派人向值班员、门卫、票证员和驻站人员报警求援,立即向110公安机关或高速交巡警机构报警。
8)单位值班领导接到警报应简要弄清事件真相,组织站内所有人员赶往现场救援。
9)单位其他人员听到警报,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防卫工具,赶往现场增援,制止事态的发展,并且维持现场的秩序。
10)当班人员应不畏险恶、巧妙周旋,争取时间等候援助人员,同时认准嫌疑人面貌特征及所使用交通工具、车号、车型等特征为破案提供线索。
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和手段,如破坏罪犯交通工具,在可能的情况下,制服嫌疑人。
11)电工夜间立即打开站区全部照明,内保坚守大门,确保内部安全。
12)值班人员应主动守护电话,保持与外界的联系;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
13)如罪犯逃走,现场人员应保护好现场,等待“110”公安机关到来。
14)事态平息后,应在现场留二三名目击证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4.3.3单位驻地防范被盗与处置措施
高速公路单位驻地分散,位置偏僻,流动人员较少,安全力量相对薄弱,需要驻地单位人员加强自我防范。
1)加强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随时做好防范工作。
2)加强保卫人员教育,提高保卫人员责任感,坚持巡逻、巡查制度,注视驻地情况,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办公区域。
3)树立全体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办公区域内发现陌生人要及时上前盘问,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卫人员及单位领导汇报。
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控制。
4)发现盗窃情况或发生盗窃事件,发现者应立即向办公室和值班领导报告。
5)值班领导组织员工检查公共设施和私人财产是否被盗,对盗窃行为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
报警、通报驻地派出所或高速公路交巡警机构,组织人员截获可疑人员,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6)收费员、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7)对服务区、高速公路内驻地等可控场所遭到盗窃、抢劫时,犯罪嫌疑人可能从高速公路上逃跑。
根据线索(犯罪嫌疑人特征、车辆等)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围堵查截,并向公安机构报警;应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安排各收费站布控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一起参加堵截。
8)整个过程都要有文字记录和证人。
4.4社会安全类事件处置
4.1出现恶意扰乱收费工作秩序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报告单位值班室和单位领导。
2)当班班长及疏导员应保持头脑冷静弄清事件真相,并向肇事者提出警告,保护收费亭的安全。
3)收费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坚守岗位、反锁收费亭,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4)单位领导接报后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劝告、疏导工作。
并根据情况作出判断,向有关部门通报、报告。
5)如当事人不听劝阻,采取相应措施。
通报路政部门支援;如车辆恶意占道,通知清障部门;如事态可能恶化,应通知人员向110报警或高速公路交巡警机构。
6)站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安排内保人员守护电话与外界保持联系。
7)如长时间占用车道导致收费站交通拥堵,可在路政、清障部门配合下,将车辆先行清离车道。
公安机关到场后,现场工作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8)事态平息后,应立即恢复站区正常运行,值班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2驻地出现聚众扰乱工作秩序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报告单位值班室和单位领导。
2)工作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坚守岗位,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3)单位领导接报后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劝告、疏导工作。
4)如当事人不听劝阻,事态难以控制,可能恶化,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下:
向110公安机关或高速公路交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