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岳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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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岳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MicrosoftWord文档

 

山西煤销集团中岳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审批:

矿长年月日

总工程师年月日

安全矿长年月日

生产矿长年月日

机电矿长年月日

通风助理年月日

地测科年月日

安监科年月日

调度室年月日

编制审核年月日

 

目录

一、概述……………………………………………………..……3

二、矿井各类灾害发生的预兆……………………………..……4

三、各种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5

四、处理事故的指导原则…………………………………..…..10

五、各种事故处理措施……………………………………..…..10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范围………………………………………13

七、避灾路线……………………………………………………15

八、附则…………………………………………………………15

 

一、概述:

该井田位于大阳镇西北侧,分跨高平市和泽州县两个地区,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北约35km处王家庄~东周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于泽州县大阳镇管辖。

地理坐标为北纬35°40′25″~35°41′30″,东经112°45′28″~112°48′09″。

井田东距长晋高速公路14.8km,距207国道长晋段14km,距227省道7.2km,南距大洋煤矿铁路专用线1.5km,北距坪曲公路9.0km。

巴马公路沿井田东南角穿过。

中岳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对原中窑煤矿通过扩界整合而成的,中窑煤矿被整合时正处于机械化升级改造的基建阶段。

原有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三个井筒。

其中,主立井直径5.0m,落底于3煤,井筒垂深138m;副立井净直径5.0m,落底于15煤,井筒垂深168.225m;回风立井净径4.0m,落底于15煤,垂

深168.7m。

在9煤与15煤施工了部分巷道,但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

9煤施工有南、北运输巷和南、北回风巷,其中运输巷断面为半圆拱形,断面尺寸为:

3.2m×2.8m,长度425m,采用锚网喷支护,支护厚度100mm,无轨道等运输设施。

回风巷断面为半圆拱形,断面尺寸为:

3.4m×2.8m,长度453m,半圆拱形断面,采用喷支护,支护厚度100mm。

除了这两条巷道之外,还施工有联络巷和回采巷道。

回采巷道为梯形断面,木棚支护,尺寸为:

3.0m×2.2m,长度151m。

无其他巷道的施工。

15煤施工有南、北运输巷和南回风巷,运输巷为半圆拱形断面,断面尺寸为:

3.6m×3.2m,长度为272m;巷道采用锚网喷支护,支护厚度100mm,无轨道等运输设施。

回风巷同样为半圆拱形断面,尺寸为:

3.6m×3.2m,长度为126m,采用锚网喷支护,支护厚度100mm。

除这两条巷道之外,还施工有联络巷和少量回采巷道,回采巷道为梯形断面,木棚支护,尺寸为:

3.4m×2.6m,巷道长度为531m。

中岳煤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采用斜井—立井混合开拓方式,矿井通风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井田内主要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和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井田水文地质类型中等,该矿井为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燃性或自燃性倾向、煤尘没有爆炸危险性。

矿井现处于基建阶段,根据矿井2012年开拓安排情况,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

1、顶板冒落;2、突水;3、自然发火;4、火灾;5、有害气体中毒。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将各种危害因素控制到最小程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我公司特组织编制了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要求矿井所有生产人员,在了解本工种业务范围的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基础上,必须清楚了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内容。

特别是生产干部、技术干部和有关管理人员,要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作为本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

各部室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各队组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职工贯彻学习。

二、矿井各类灾害发生的预兆:

  1、顶板大面积冒落或底板塌陷:

(1)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有时顶板发出闷雷一样的声音;顶板的淋头水有明显的增加。

  

(2)在破碎顶板处掉渣,岩粉末下落、飞扬。

  (3)煤帮受压高,煤质变软,片帮增多。

  (4)冒顶前顶板急剧下沉,支架扭、斜、前倾后仰,排距、柱距、位移、支柱变形,使用金属铰接的工作面,发生“飞楔”现象。

  (5)顶板裂缝扩大或发生脱层现象、唰唰漏煤。

  (6)在底板松软或底板为煤时,支柱会大量插入底板。

  (7)支柱发生扭转、劈裂、折断现象,脸颊贴在磨擦式金属支柱上可以听到支柱在发颤等。

  (8)施工中井巷可能从采空区上部通过,形成了“楼上楼下”现象,施工中要注意巷道、底板有无裂缝、下陷现象,敲打底板时是否有像锤鼓的声响。

  2、水灾:

  主要是3号煤老空积水、地面渗水涌出等,其预兆:

  

(1)巷道煤壁发潮发暗,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工作面温度降低,有淡的雾气,使人感到阴凉。

  

(2)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鼓冒气渗水。

  (3)煤岩层有水挤出,发出“嘶嘶”的响声,有时还可听到

  (4)煤岩层有水挤出,有酸性水出现,水质发涩,有臭鸡蛋味,CH4、H2S等有害气体增加。

  (5)打钻时,发现有“顶钻”现象,钻底板软或钻孔有水流出等。

  3、自燃发火(在采空区或老巷)预兆

  

(1)火区附近温度、温度增高,变化很快,出现雾气,煤壁有水珠;井口或巷道口出现水汽,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等。

  

(2)嗅见有煤焦油味;

  (3)人体感觉不舒服如:

头疼、闷热、恶心、憋气。

  (4)使用仪器检查,发现CO、CO2等气体增加。

4、着火事故:

  主要指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明火,造成的火灾事故,其主要征兆:

(1)有明火产生。

(2)有烟雾;CO、CO2大量增加,有上述情况之一就为着火。

三、各种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

  对各类重大事故防治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摆在议事日程,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使全矿员工对2012年的矿井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有明确的认识,尊重科学、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真抓实干,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以下为各类事故的具体防治措施:

  

(一)预防顶板冒落措施

  1、各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支设足够数量的支架和支柱,做到迎山有力,用科学的手段进行顶板支护的动态监测,严防顶板事故发生。

  2、掘进工作面通过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员要在工作面巡回检查顶板情况,当情况危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出工作面。

  3、当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褶曲、空巷、过局部破碎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或改变支护形式,报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执行。

  4、回收支柱(架)时,必须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先支后回,当压力较大时,要打好临时支护或护身柱,采用远距离操作回柱的方法进行回撤。

  5、坡度达到5°以上的工作面,支架、支柱必须用拉杆联锁,并制定特殊措施。

  6、巷道的整修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加后去、逐架进行的整修原则。

  7、巷道的回撤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坚持由里向外逐架回撤的原则。

  

(二)预防水灾的措施

  矿井可能发生的水患主要有:

(1)老空积水

(2)夏季降水灌入井下等。

预防措施如下:

  1、有关部门要做好矿井水文地质的基础工作,井下各出水点的观测,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图。

同时要广泛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进一步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2、掘进工作面和其它地点如遇到《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中所述可疑情况地,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放水工作,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安排生产。

如遇到透水预兆时,各作业点负责人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调度室和有在矿领导,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3、各井口雨季前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以备防洪堵水之用。

  (三)防火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4条有关要求,井下不准存放煤油、汽油、变压器油,使用或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2、对井下巷道中各储用油点,各种机械设置点,被油污染的煤岩体,各单位必须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清除,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加油必须使用吸油器和漏斗,严禁用油桶直接倾倒各类油脂。

  3、严格电气设备管理,杜绝明火操作,杜绝失爆,井下各类电缆不得有明口、鸡爪子、羊尾巴,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开关(电缆电线),各类电器开关整定值要和负荷相符,过荷保护齐全。

  4、井下使用皮带运输机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有关规定,采用阻燃皮带,必须装有皮带打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装置,以及防尘自动洒水装置,跑偏装置,各皮带巷皮带运输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进行氧电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患,并监护一小时。

  6、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应配备2个CL4灭火器;检修硐室、材料库都应配备2个CO2灭火器;井底车场应配备5个以上CO2灭火器;皮带运输机巷道机头、机尾配2个CO2灭火器;采掘工作面应在指定地点放2个以上CO2灭火器。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性能,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并明确责任,真正能起到积极灭火的作用。

  7、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沙子、水桶、灭火器等)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应急时使用,消防材料非因处理事故时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8、矿每季组织一次由安检、通风、消防、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进行的井上下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防止煤层、煤尘自燃的措施

  1、揭露小窑老巷后,要将浮煤、坑木、油棉纱等易燃物清理干净,并在10日内封闭。

  2、保证通风设施质量,减少采空区漏风,经常检查地面裂缝,发现裂缝及时充填,杜绝给采空区供风。

  3、每周检查一次废弃巷道以及回风巷道和可能发热地点的温度及气体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汇报通风科领导,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即早采取措施防止自燃。

  

  4、井下电器设备、设施必须采用防爆型,电缆悬挂整齐,不得有破口;带电电缆不得盘圈使用(掘进机随机电缆除外)不得出现鸡爪子、羊尾巴等,要杜绝明火,防止外因火灾。

  5、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章的要求,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严禁乱扔乱放,火工品存放点遗弃的纸箱、包装纸、塑料袋要集中管理,定期清理出井,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装药前要掏尽眼内的煤粉,药卷装填要连续紧密,并必须采用水炮泥和炮土封填,防止出现煤燃、残爆和“打枪”现象发生。

严禁放明炮、糊炮。

  (五)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保持通风系统合理通畅,确保采掘工作面合理通风,按配风计划进行供风,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严格加强CH4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0条要求进行处理,加强巷道通风管理,贯通必须有专门措施,各单位、科室严格按贯通措施执行,并履行各自的职责。

  3、加强盲巷管理,井下盲巷要及时封闭,并按要求进行挂牌管理,严禁人员入内,定期专人检查密闭附近的有害气体。

  4、加强气体检查,瓦斯检查员必须遵守井下交接班制,实行巡回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做到牌板、填报、记录一一对照无误,并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风科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5、局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并专人挂牌管理。

使用的局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7—129条的要求。

  6、采掘工作面要采用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一次串联)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心面装有CH4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规定。

  7、通风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全矿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班组长以上领导、放炮员、电钳工、掘进机司机等入井时应随身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下井的电气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检查、验收,所有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将各种火种带入井下。

井下氧电焊作业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审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

  11、加强井下爆破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章第三节关于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封填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土。

  12、加强矿灯管理,发放的矿灯必须合乎要求,严禁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凡有损坏或失爆的矿灯,不得入井使用。

  13、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螺丝和弹簧垫、密封圈和挡板,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继电器)。

  (六)综合防尘的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和回采过程中应进行煤体注水。

掘进工作面推行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后滴水等综合防尘措施,在装运过程中也要洒水灭尘,采掘机械运转时必须进入喷雾洒水。

  2、井下主要大巷、峒室、皮带机道要定期进行清洗的粉刷,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巷道,所设的防尘管道中每50米安设支管和阀门,以便冲洗巷道和防尘和,并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3、井下溜煤眼不放空,井下煤仓、溜煤眼,各类运输机和各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灭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4、严格控制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溜煤眼除不能放空煤外,闸板必须关严,皮带巷风速要严格控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其它巷道风速也必须执行第101条的规定。

  5、矿车保证完好,防止漏煤,各掘进工作面应经常清扫煤尘,并每周进行一次巷道洒水灭尘工作。

  6、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放炮洒水作业,掘进工作面还应逐步实施放炮喷雾方式灭尘。

  7、井下作业人员佩带齐个体防护用品。

(七)、对风管、水管、通讯的要求

1、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按要求敷设三条管线:

风管、水管、通讯,并由生产、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投入使用后要保证风压、水压达到规定要求,通讯设施齐全,通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失效、损坏的通讯设施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更换。

3、采掘工作面在投产前按要求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设、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设施立即进行更换。

4、风管、水管的联接要牢固,不得出现漏风、漏水现象,并吊挂整齐。

四、处理事故的指导原则:

  

(一)矿井一旦发生事故,灾区人员要采用最快最有效的传报手段和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出,并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室,简述事故发生地点、原因、性质、情况危急程度等,矿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各项规定和处理程序进行紧急调度,及时下达矿长命令,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

  

(二)当发生火灾瓦斯事故时,所有井下人都必须在本班班长的组织与带领下,带好自救器,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当井下发生着火事故、水灾、大面积顶板冒落等事故时,人员都必须在本班班组长带领下,撤离危险区域,或利用现场的工具,器材进行抢救或避免事故扩大。

不能控制事故时,各队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应带领灾区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全部按避灾路线升井,同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通知可能受灾地区的所有人员撤离。

  

  五、各种事故处理措施:

  

(一)火灾:

  A、自然火灾:

井下发生自然火灾时,发现人应迅速通知所在位置生产队组,由各生产队组班组长组织撤出受灾区域的人员,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现场瓦斯检查员,说明受灾地点、性质、范围、气体情况,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佩带自救器,在现场领导和瓦检员的组织下尽快撤到进风大巷,同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同时探明火灾范围和发生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矿井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应要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做出抢救方案,若自燃范围小,应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并组织人员立即佩带自救器直接灭火,若范围不明,不能直接灭火时,要采取措施,切断进风,回风风流并请求救护队支援,自然发火事故一般不得改变风流方向。

  B、外因火灾

  1、矿调度室在接到着火事故报告后,要迅速查明灾区位置、工作人员状况,了解着火点的范围和发火原因,同时汇报矿值班领导立即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瓦斯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

  2、下令切断着火区域电源。

根据已探明的着火地点和范围,由救灾指挥部确定井下通风方法。

  3、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都必须:

①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至瓦斯积聚的地点。

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若电缆着火,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专用灭火器、沙土扑灭。

对其它着火一般采用灭火器、沙土覆盖,控制火源或用水冲灌灭火。

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在必要时,应将排水、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二)气体灾害

  1、接到事故报告后,矿调度员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列名单通知有关领导,启动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难人员。

  2、井下发生气体灾害时,人员要保持镇静,在班长或老工人的带领下,迅速佩带自救器撤至进风流中,迎着风流升井,万一升不了井的人员应带自救器在避难峒室或其它安全地点等候救援,救护队下井后应将所有遇难人员撤出井下,并清点人数,积极抢救,直至全部救出为止,并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起爆。

  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后,应迅速修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出烟雾,清理巷道。

  (三)水灾:

  1、井下一旦发生水灾事故,首先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并迅速通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尽快撤至安全地点而后立即清点人数,同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灾情报矿调度室,说明出水地点及出水量大小等事故情况。

  2、透水后若水势不大,班长和老工人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受灾区域人员做好撤退准备。

  3、井下突水若有遇难人员时,救护队及其它抢救人员在进行抢救时,应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抢救人员发生意外事故。

  (四)顶板冒落事故:

  发生顶板事故时,应由矿长组织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抢救,抢救时应注意:

  1、首先探明冒顶区域范围及被埋压、堵塞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应利用水管、压风管、局扇对埋压堵塞人员供新鲜空气。

  3、处理中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向遇难人员的专用通道。

  4、遇有在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五)矿工的自救互救:

1、灾区人员撤退时,要发扬舍己为人的精神,身体强壮的要照顾体弱的,有经验的要帮助无经验的,并要采取一切办法将受伤人员带出灾区,防止烟雾和有毒气体的侵害。

2、要尽快选择一条便捷的路线转入新鲜风流区,位于上风侧的人员应逆新鲜风流撤出灾区。

撤退时应有组织地进行,由熟悉巷道的班组长或工人带路,身体强壮的断后,过烟雾和有害气体弥漫的巷道时,必须使用自救器,或者用湿毛巾捂口鼻,弯腰快步通过灾区。

3、由于事故突然发生或其它原因来不及撤出灾区时,应立即采取暂避及防止其伤害的措施;发生爆炸时,要迅速俯身于巷道的下角或水沟中,以避免冲击波的冲击和火焰的灼伤;瓦斯突出时,要贴身站在巷道的支柱之间,避免冲倒被浮煤埋住。

4、如果灾区范围太大或避灾路线受阻无法撤出时,应及时进入避难峒室(信号站、车房、配电室等)。

5、在抢救过程中,若发现人员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等,要及时抬至新鲜风流中急救。

6、教育职工识别各种灾害,懂得灾害预防知识,正确对待灾害的发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事故发生,能正视事故,而不至于慌乱、害怕。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范围: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总调度室。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安全副矿长

成员:

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助理、矿长助理、各副总工程师,矿属各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工程总监理。

(二)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总指挥):

⑴.灾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到达救灾指挥部指挥抢险;总指挥就位之前,由当日值班矿长担任总指挥。

⑵.根据汇报情况,首先负责查明具体事故地点的遇险人数及遇难人员,通知受威胁的人员撤出险区,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立即召开救灾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按救灾计划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方案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⑶.在会议作出决定后,责成专人(副总指挥)深入现场指挥救灾,并有权下达有关抢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行政命令。

⑷.矿山救护队到矿后,向救护队简明汇报灾害事故发生情况,同救护队制定抢救灾区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的行动计划。

⑸.接受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救灾计划检查有关单位和各专业组执行任务情况。

⑹.指派专人负责整个救灾过程中的记录工作,随时查清脱险人数、记载有关领导所发布的行政命令和指示,及时掌握救灾进展和灾害情况。

2、总工程师:

⑴.总工程师根据总指挥的紧急会议决定,全力协助落实各项会议决定事宜,对处理事故、抢救人员等方面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⑵.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组织行动计划,有权指挥各业务组进行具体工作,必要时亲临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时刻掌握灾害进展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⑶.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执行总指挥部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生产副矿长:

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所需设备材料供给,并迅速运到救灾地点;负责救灾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调集工人待命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4、机电副矿长:

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状态,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压风、排水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5、调度主任:

负责及时传达矿长作战计划指挥命令,统计核实井下工作人员,每半小时汇报总指挥部一次,随时掌握记录脱险人员升井时间、受伤情况及未上井人员的花名,要及时与队组上井人员核实,防止差错。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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