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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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制度篇
地测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一、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科每周于矿安全办公会议之后次日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顺延一天。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由生技科长主持,地测科全体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如会议研究的事项部门无法解决时,应邀请矿级领导参加。
3、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传达矿安全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汇报一周地测安全管理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当前矿井存在的地测安全隐患问题,确定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③研究确定下周安全计划、工作重点及完成本周工作所应采取的对策以及需上级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
④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缺点,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的办法内容。
⑤表彰奖励先进人物,批评教育违章人员,对地测事故责任人和“三违”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安全办公会议必须做到:
①会议实行点名考勤制度,凡无故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第一次提出警告,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调离本科,凡参会迟到,无正当理由者,每次罚款50元。
②会议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会议记录,并由记录人保管。
③会议记录必须详实、准确,原则上记录完毕后应由发言人审查签字。
二、地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地测科长为地测部门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责任人,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地测隐患排查工作。
2、隐患排查参加的人员:
技术矿长、地测科长、采、掘队长、生技科长、安监站长,测量工、地质工。
3、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①顶板离层活动情况;
②雨季时地面因采动而产生的裂缝及塌陷处理情况;
③掘进巷道中腰线质量情况;
④开工通知单、贯通通知单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⑤水情、水害的调查、处理、治理情况。
4、隐患级别的划定及上报程序:
隐患分A、B、C三级:
①C级隐患处理:
C级隐患是指地测科可以自行解决的问题,C级隐患由地测科长负责,编制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经生技科长批准批准后进行处理。
②A、B级隐患的处理:
A、B级隐患系指地测科无法解决的问题,处理此隐患,需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才能解决的隐患,A、B级的隐患由地测科长负责,认真填写好隐患排查通知单后上报生技科长,由生技科长加注意后上报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确定处理方案,进行组织整改。
5、隐患排查原则:
①隐患排查必须做好排查记录,填写排查记录单。
②排查要有针对性,本周排查过程中必须检查上周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③排查记录上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签字,上报程序按规定进行。
④排查实行奖罚制度,对排查不力造成的损失的予以责任追究并根据事故大小予以处罚,对排查及时从而换回可能产生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奖励。
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一、地测科水害隐患排查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生技科等有关队组参加,每月进行一次井上、下水害排查。
二、对查出的水害隐患问题,地测科应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指定责任人负责实施;对于重大隐患必须上报有关领导,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定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做好水害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组长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返工整改,以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根据日常地质调查结果及时做好水害预报工作及水害通知单填发工作,按照井下采掘揭露实际情况,水害预报工作必须认真及时,并填发通知单,汇报技术矿长。
五、水害预报发生前和出现后,地测科有关人员必须跟踪管理,进行检查,每班派一名技术员与该工作工人同上同下现场跟踪检查,直至认为水害不可能出现或者已经排除。
六、预报有水害的工作面及正在排除的水害的工作面必经设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该工作面,并保证该工作面的通讯畅通。
七、钻探水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标定的孔位、角度、深度钻探,必须严格按照钻探水工操作规程,地测科必须派人现场跟踪盯班。
八、水害解除后经矿技术矿长、安全矿长等领导及地测科长和有关技术人员联合检查后方可复工,复工时必须填发复工通知单,并经有关人员签字。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
一、工作质量
(一)测绘工作质量
1、基本控制为15″级导线,采用J6型经纬仪测施测2个测回(边长大于15m)对中一次,所测导线角全部为左角,导线边采用经过鉴定的钢尺悬空丈量,测角中误差为±15″。
2、采空区控制为30″级导线点,采用J6型经纬仪测回法施测1个测回,所测导线角全部为左角,导线边采用经鉴定的钢尺悬空丈量,测角中误差为±30″。
3、每次施测前必须对上一导线边、角进行检查,严防导线点发生位移,每季对经纬仪进行一次检定,内容包括:
①水平度盘水准管的检验与校正;②圆水准器的检验和校正;③十字丝的检验和校正;④横轴的检验和校正;⑤竖盘指标差的检验和校正。
4、每次作业时必须记录清楚观测者、记录者、记录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力求书写整洁、规范,因错需要更改记录时原记录数据上划上一横线,在其上方重新记录新侧数据,严禁橡皮涂擦记涂黑。
5、作业时发现仪器异常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检查。
6、每年对仪器,钢尺经有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鉴定。
7、地面近井点需满足两相邻井口间进行主要巷道贯通的要求,其点位中误差相对于三、四等三角网,导线网不超过±7cm,后视边方位角中误差不大于±10″。
8、井下贯通精度要求为MX限≤50mm
9、井下中线放样要求,每80m用经纬仪延伸一次中线,中线偏差不超过±50mm。
10、矿井所有图纸齐全,原图必须保存完好,原图为0.1mm以上的聚脂薄膜及专用墨水绘制,图中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列》,原则上每季进行一次填图,并根据实测点高,及时修改底板等高线。
11、坐标网格的要求:
每10cm小方格的边长误差不超±0.2mm,对角线长度(14.14cm)不超±0.3mm对角线上各点应在一条线上,偏高不得大于±0.2mm。
12、所有测绘原图资料必须妥善保管,计算必须有对算人,起算数据抄录需两人单独进行,单独反算,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3、认真执行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及技术审批制度。
(二)地质工作质量
1、按规定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2、准确编制地质预报,坚持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及临时性预报,预报内容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3、坚持水情、水害预报工作,坚持做到周分析、月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及提前5-6天填发水害通知单制度。
4、根据矿井采掘揭露情况,对矿井地质报告进行及时完善和补充。
5、新掘井筒、岩巷及过断层等地质构造过程中必须及时进行地质编制工作、准确描述岩性,准确记录岩厚、产状等有关因素。
6、积极调查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地质变化情况作为对本矿井地质工作的补充。
7、积极观测地面开采沉降变化情况,为今后防治水处理提供科学处理的依据。
8、根据井下揭露巷道测量有关地点煤厚,准确标定于图纸,为今后储量计算工作打好基础。
(三)防治水工作质量:
1、定期(每半年)对探水钻及其相关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做到专人管理、合理存放。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井下主、副水仓的淤泥进行及时清理,确保水仓容积。
3、主、备水泵每年由有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测试,其他用防水水泵每季保养一次。
4、所有用于防治水的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明细台帐,明确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及要求。
5、地面排洪涵洞每年汛期前矿安委会进行一次检查,汛期期间防汛人员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防洪畅通。
6、因采动地表一旦产生沉降裂缝时,应根据具体裂缝情况进行充填,严防地表水渗入井下,工程完成后,矿安委会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二、事故分析:
1、地测防治水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进行事故分析,通过分析原因,提出防患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2、凡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即视为非伤亡事故,由技术科内部分析、处理。
3、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受损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矿安监站具体负责进行调查分析,报矿安委会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造成人员伤亡的矿安委会按照程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调查事故原因。
4、中腰线标定不及时准确,视为非伤亡事故处理,因此造成巷道中线偏差,超过允许范围,但对巷道使用影响不大的由矿安监站、生技科进行调查分析处理,造成巷道报废的有矿安委会负责进行分析处理。
5、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通知单制度执行不力,发放不及时按一般事故处理,由此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的由矿安委会负责调查、分析、处理。
6重大贯通工程贯通误差超过设计的由矿生技科安监站负责分析处理,由此而造成巷道无法使用的又矿安委会负责分析、调查、处理。
7、地质预报、水害预报及水害通知单发放及有关资料不齐全不及时,一经发现由矿安委会负责分析、处理。
8、事故分析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三、奖罚制度
1、违反操作规程者,一经发现处100-200元罚款。
2、未执行通知单发放制度及发放不及时的处200-400元罚款。
3、地质预报、水害预报不及时或预报不准造成事故的处1000-5000元罚款。
4、中线偏差严重,贯通严重失误的处1000-5000元罚款。
5、中线标定正确,校验及时,达到优良工程时,奖地测科500元。
6、地质预报、水害预报准确及时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奖地测科2000-5000元。
7、大型贯通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在允许误差范围的,奖地测科1000元。
8、基本矿图绘制标准,填绘及时在全县达到领先水平的将地测科5000元。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测量成果及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及地质编录记录,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码。
二、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存放整齐。
三、所有资料应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结果填写在专用台帐上,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个人对算反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汇总表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四、填写以下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帐
1、矿井涌水量成果台帐
2、地表水文地质台帐
3、钻孔水位观测台帐
五、填绘以下各类水文地质图
1、综合水文地质图
2、水文地质柱状图
3、水文地质剖面图
六、每一种成果表或台帐、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并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
七、资料要定期分析,对测定成果精度进行审定,以便为我矿采掘提供正确的资料。
八、大型贯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应的资料,提供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九、资料仪器专人负责管理。
仪器使用后及时擦拭,放仪器室集中保管。
十、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专用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
十一、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
十二、按规定定期装订成册,装入柜子,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
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一、为确保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探水钻:
1、探水钻由探放水工专职使用。
2、探水工在使用探水钻前,必须了解该设备的结构、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探水钻由探放水工进行定期保养、维修(每半年一次)使用出井后应对有关部件清洗、上油、妥善保管。
4、探水钻运输过程中探放水工必须亲临一线,指挥运输,严防运输过程中损坏。
5、探水钻由技术矿长签字后方可使用。
6、探水钻未经矿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
7、探水钻因年久磨损严重,经维修后无法正常使用满足矿井正常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提前三个月报技术矿长,由生技科做出采购计划,新设备到矿验收合格后,原探水钻报请矿长批准,方可报废、注销。
二、水泵、水管:
1、主、备水泵每年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测试,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
2、防治水使用(备用)的水泵、水管统一放在井下消防材料材料库内,由机电队统一保管;
3、防治水专用水泵、水管不得用于正常生产中的工作面排放水,特殊情况下(灭火)需使用时,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
4、防治水水泵由机电队负责保养、检修(每季保养一次,每使用一次后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水管需进行防腐处理,内涂防锈漆,外刷银粉;
5、防治水水泵、水管需使用时,由探放水工提出申请,经技术矿长批准后,由机电队长负责安装使用;
6、水泵、水管需报废时,应提前三个月做出计划,新设备到矿验收合格入井后,升井报废。
三、开关、电缆:
1、防治水所使用的开关、电缆根据水泵型号、规格、功率进行选型,设备存放于消防材料库,由机电队保管。
2、防治水所使用的开关、电缆不得挪用正常生产中,为专用设备存放。
3、防治水专用开关、电缆需使用时经技术矿长批准签字后,由机电队负责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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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关必须定期保养、检修(每季度保养一次,每使用一次后进行一次检修)。
5、开关、电缆经检修无法正常使用时,应提前三个月做出采购计划,设备到矿入井后旧设备出井报废。
四、料石、砂、水泥等:
1、用于防治水红做的料石清砂整齐的存放于副井口附近,便于入井使用,水泥铁楸等材料、工具存放于库房内,由矿保管员统一保管。
2、用于防治水工作中的料石、砂、水泥等不得用于生产,但砂、水泥应根据材料存放情况进行更换,严防变质,原有材料使用后,新材料必须入场。
3、用于防治水工作中的料石、砂、水泥等材料,尤其是水泥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五、用于防治水中的设备、材料、工具、仪器,矿安委会在每月必须做为一项主要内容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使用正常,材料数量充足,满足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六、其它技术设备:
1、个人使用的仪器由个人保管,无故丢失、损坏,应予赔偿。
2、集体使用的仪器指派专人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具台帐或卡片,并按《规程》规定进行校检,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生产需要。
3、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
4、任何人都要爱护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
5、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向领导书面汇报,并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6、仪器经校核后,技术指标出现问题或维修部门保证不了维修质量时,申请报废。
7、仪器报废应经过企业管理部、审计部、财务资产部等单位签字同意方可报废。
8、本制度由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科长监督执行。
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一、采掘、井巷维修、防治水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以及一切图纸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年终实行装订成册集中保管归档。
二、所有资料必须由绘图员负责保管,并以年度分类,编号登记入档。
三、所有图纸及资料不能私自转借他人,更不能以个人名义对外,如需提供时,经技术矿长批准后方可提供,否则后果自负,借阅外单位的文件资料要妥善处理,暂存保管。
四、加强收集各种地测资料的工作,各原始记录本及计算资料经复核,测量记录、计算、检查者均签字后编号存档,作为可查资料,整理资料齐全完整,并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入卷。
五、建立资料总登记簿,凡查阅使用技术档案资料者,必须履行借阅使用手续,与查阅无关的资料不得乱翻,随意摘录。
六、技术图纸资料一般不准借出,确有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借阅者要严守机密,按时归还,使用过程中不准在档案上划线,做标记,不准拆散,不得调换涂改和污损。
七、资料保管必须具备有防湿、防火、防虫等措施,确保资料保管的完好性。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储量管理工作是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矿井进行中、长期规划的科学依据之一,为确保本矿井储量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收集矿区地质资料,在矿井地质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井下揭露巷道及时进行有代表性的煤层厚度测点选择工作,进行煤厚测定。
每一采煤工作面至少选择一处有代表性的测点,并标绘于储量计算图。
二、准确反映井下各地质构造的实际位置,科学计算由此产生的储量减少情况。
三、每年进行一次储量计算及底板等高线图的修改工作,保证储量计算选用数据的合理、准确性。
四、建立完善储量管理台帐,准确计算矿井正常储量损失量,因地质变化(如煤层变薄、变厚、断层等)而产生的储量增减变化,严格控制正常储量的损失。
五、正常储量报损必须经技术矿长批准
六、在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建立矿井“三量”管理,确保“三量”采掘正常衔接。
七、每年年初进行矿井采掘衔接计划,保证“三量”平衡关系。
八、严格圈定各类煤柱,准确计算煤柱压占储量数量。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运行制度。
一、每一受水患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按照有关规定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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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
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并及时针对存在隐患做出处理。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等防洪抢险物资。
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在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采区,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上报矿委会会审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上报矿委会会审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
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矛盾,按上级规定执行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由技术副矿长负责,生产技术科具体组织实施。
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收集、整理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气象资料、地表水文观测成果、井田周边煤矿及采空区相关资料、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帐等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完善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防治水必备水文地质图件,建立数字化图件。
三、生产技术部门在编制采掘工程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水害因素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表内。
四、技术人员在编制地质报告、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时,必须确定水害范围、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量、水压、补给源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图纸上(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巷道施工接近积水线30m前,由技术人员签发探放水通知书。
五、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六、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贯通点30m(煤巷)或20m(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七、加强对探放水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填写探放水报表,工程技术人员对探放水工程给予技术指导,跟班干部、验收员现场验收探放水钻孔施工质量。
八、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矿井涌水量观测和登记。
在汛期,必须加强对水情、水害的观测预报。
当井下出现水文地质情况异常时,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九、每年汛期来临之前,各单位对井下排下沟、水仓和地面井口附近及工业广场的所有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修,对矿区内塌陷区及小煤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回填,并认真做好登记台帐。
十、每年雨季来临之前,认真开展防汛、防雷电、防排水技术管理工作。
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排水设备台台完好,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避雷设施进行耐压试验,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每年年初必须按要求编制和完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水灾害应急求援预案和矿井水灾害救灾演习方案,为方案的组织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认真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水文地质等基本情况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凡对矿区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二、认真收集、整理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气象资料、地表水文观测成果、井田周边煤矿及采空区相关资料、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帐等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建立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数据库,做到长期保存,并每半年补充修改1次。
三、认真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完善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防治水必备水文地质图件,建立数字化图件,内容真实可靠,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做好矿区地面气象观测(建立雨量观测站)、地表水观测(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地下水动态观测等矿井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分水平设站做好矿井涌水量观测及水质监测(涌水量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水样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
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适当增加)。
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每天观测一次。
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每隔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它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具和仪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五、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
及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安排专人负责对本矿区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
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