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注册计量师---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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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级注册计量师---实务.doc

1、某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正在筹建一项新的最高计量标准,准备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在计量标准装置安装完毕进行调试时,企业送来了2台计量器具,需要使用新的计量标准进行检定。

该计量机构为了满足企业的需要,就帮助企业进行了检定,并出具了检定证书。

请问: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筹建中的某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否能够对外开展计量检定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答:

《计量法》第六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监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所以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这种做法不符合《计量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强制检定两个方面分析,都是不符合有关计量法律规定的。

用于计量检定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必须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取得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一个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外单位送检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检定时发现该计量器具是新开发的多功能测量设备。

该计量检定机构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自己编制了计量检定规程,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规程进行了检定,并出具了计量检定证书。

请问:

一个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是否可以自己编制计量检定规程,并对外开展计量检定?

答:

依据《计量法》第十条规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所以,该计量检定机构自行编制计量检定规程,并开展检定的做法是不符合《计量法》第十条规定的,是不正确的。

如果需要,该机构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编制相应的校准方法,经过机构批准和用户同意后,进行校准。

如果需要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则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3、某企业通过当地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授权项目的考核,取得了计量授权证书,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其对本单位内部使用的3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最近,该企业根据生产的需要,新增加了2项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在取得了相应的《计量检定证书》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就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授权范围外的新建计量标准在取得了《计量检定证书》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后是否就可以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答:

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被授权单位必须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需新增计量授权项目,应按照本方法有关规定,申请新增项目的授权。

”所以上述做法不符合《计量授权管理方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一个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和申请计量授权考核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考核。

在考核程序和要求是是有所不同的。

不能用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考核代替计量授权考核。

被授权单位必须按照授权范围开展工作,需新增计量授权项目,应按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新增项目的授权。

4、某个企业有10台天平,其中2台用于进厂原料分析检测、4台用于工艺过程检测、2台用于产品出厂检验、2台用于环境检测。

企业在安排周期检定计划时,出现了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

用于原料分析检测、产品出厂检验和环境检测的6台天平需要申请强制检定,用于工艺过程检测的安排周期检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

用于环境检测的2台天平需要申请强制检定,用于原料进厂分析检测和产品出厂检验的4台需要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周期实施检定,用于工艺工程检测的4台可以不安排检定;第三种观点认为:

用于环境检测的2台天平需要申请强制检定,其他的天平应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检定周期,并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非强制检定。

请问:

企业应该如何区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应如何实施计量检定?

答: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1999年3月19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第六号《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中规定: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法,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所以,上述第一种、第二种观点不符合《计量法》第九条实施强制检定范围的规定,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

因为只有用于环境监测的2台天平是用于环境监测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其他均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也是应该检定的,不过其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可以有企业自行确定。

5、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招聘了一批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由于该机构承担的计量检定任务比较繁重,考虑到这批学生的理论基础比较好动手能力比较强,所以经过所在实验室的同意和机构领导的批准,就让他们直接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问题在于:

计量检定机构是否能批准未经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的人员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答:

《计量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所以,该机构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不符合《计量法》第二十条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新分配的大学生参加工作后应认真学习相关的计量检定专业知识,熟悉计量检定操作技能,并在计量检定员的监督下参加计量检定过程,但是不能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只有在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计量检定员资格才能独立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6、某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对已经取得型式批准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进行了技术创新,扩大了测量范围,提高了测量准确度。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要,该企业立即组织批量生产,并投放市场销售,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请问:

已经生产的计量器具性能变更后是否需要履行型式批准手续?

答: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本单位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性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

”第四条规定:

“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所以上述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因为该生产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导致了原计量器具测量范围扩大、测量准确度提高,即计量器具的性能和技术特征发生了变更,因此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7、某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为了满足顾客的需要,对已经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进行了改进,其测试范围扩大了,测量准确度提高了。

该产品生产后直接销售给了顾客得到了顾客的认可。

问题在于:

一个企业是否可以生产销售超出了制造许可范围的计量器具?

答: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方法》第十五条规定:

“制造量程扩大或者准确度提高等超出原有许可范围的相同类型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者因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改变导致产品性能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其有关现场考核手续可以简化。

”所以,该企业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方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为该企业为满足顾客需要而新生产的计量器具量程扩大了、准确度提高了,属于超出原有许可范围的相同类型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8、在对一个超市的定量包装产品的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6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分别是:

A.含量:

500克;B净含量:

500g;C净含量:

500MI;D净含量:

50L;E净含量5Kg;F净含量:

100厘米。

请指出错误的标注。

答: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用中文表示的计量单位)三个部分组成。

“净含量”不应用“含量”代替,法定计量单位应正确书写,所以在上述6种净含量标注中A、C、E三种标注是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是错误的。

正确的标注为:

A.净含量:

500克;C净含量:

500mL;E净含量5kg。

9、计量监督人员在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检查了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并抽样检查了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没有发现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所以评定该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计量要求。

问题在于: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答: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赢得那个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第九条规定,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

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办法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

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办法的规定。

所以,上述监督检查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的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检查应该包括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的检查和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的检查两个方面,只有两个方面都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才能做出合格的结论。

仅仅进行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的检查是不能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的。

10、考评员在考核力学室室主任小姚时,问:

“你认为计量检定规程制定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小姚想了一下说:

“按《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当然凡计量器具均应制定计量检定规程。

答:

按《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必须依法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并不是指凡是计量就必须制定计量检定规程。

不属于依法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不制定计量检定规程。

如国家规定,我国对于计量基准不指定检定规程,而制定各项基准的操作技术规范。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看,对依法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其他计量器具可制定计量校准规范,通过校准进行量值溯源。

实际上必须依法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很广,而制定检定规程的重点是:

1、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2、在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属于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3、对统一全国量值有重大影响的计量器具。

11、考评员在考核电磁室主任小黄时问:

“当需依法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时,你们如何进行“检定”?

“小黄回答说:

“通常我们参照相应的其他技术规范如产品标准来进行检定。

答:

该实验室主任对计量检定的法制性认识不够准确,在设计应用中,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我国《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凡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则不能依法进行“检定”,不能颁发检定证书。

若为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或确定有关其他计量特性,以实际溯源性,可以依据计量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出具校准报告。

如果按一般技术规范(如标准)等对计量器具计量性能进行分项测试,可出具测试报告。

12、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人到该市地铁站进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检查,在一个地铁站入口处看到一个牌子上写着该站开门时间为5点45´。

检查人员进站后在站台的四根柱子上看到各挂有一个牌子,表明站与站之间列车运行所需时间间隔(如下表),如新华门到和平门需要运行2分17秒、和平门至解放路需要运行3分31秒,以方便乘客出行。

站名

新华门→和平门→解放路→西大街→红旗桥→

运行时间间隔

2′17″3′31″2′45″4′23″3′08″

请指出地铁站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之处。

答:

依据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时间单位小时的符号位h(时),分的符号位min(分),

秒的符号是s(秒)。

该站开门时间5点45′,其中“点”不是计量单位,仅是人们口头习惯

说法,确切的应该是5时,符号为h。

“′”是角度“分”的符号,不能用作时间的符号,时

间“分”的符号是min。

因此,开门时间应表示为5时45分。

同样列车运行时间不能用角度

的分和秒,要用时间的分和秒。

2′17″应该为2min17s,或2分17秒。

其余运行时间间隔也

要相同的表示方法做更正。

13、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技术人员出考核试题时,给出了一张示波器的校准信号原理电路图。

试查图中有哪些计量单位标注不正确?

答:

依据国家标准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第3.3条关于SI单位的倍数词头的规定,词头用于构成倍数单位(十进倍数与而分数单位),但不得单独使用。

上述电路图中有10个电阻的计量单位都用的是K,这违反了词头不能单独使用的规定,而且K不能是大写。

所以这10个电阻的计量单位的符号应改为kΩ;2个电容C1和C2没有单位,应该加上单位μF。

14、有一段说明为:

“雷达测速仪是用于检测车辆的行驶速度,以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它辅以数码照相设备(俗称“电子眼”),以准确的计量数据的清洗的照片作为对行车超速者处罚的依据。

他的特点之一,其固定测速误差为±1Km/h,运动测速误差为±2Km/h,测速距离一般在200~800m,所以公安交通部门广泛使用它。

”请指出说明中的错误。

答:

这段说明中有多处错误:

1、“固定测速误差为±1Km/h,运动测速误差为±2Km/h”中计量单位的表示是错误的:

计量单位应该是正体而不是斜体,h斜体是错误的;单位的词头千(k)应该为小写正体,不应写成大写。

测速误差“±1Km/h和±2Km/h”的正确书写为:

±1km/h和±2km/h。

2、“速距离一般在200~800m”的表示方法是错误的,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3.18条规定,量值的定义是“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200为数字,它不是量值,200m是量值,数字不能与量值等同使用。

因此正确的书写应该为200m~800m或(200~800)m。

15、有一本《计量技术》教材,在化学计量一章中,对呼出气体酒精探测器的检定,列出了燃烧电池式探测器的技术指标:

项目

燃烧电池式探测器技术指标

测量范围

0.00~0.40mg/L

示值误差

量程

<0.20mg/L

误差

±0.025mg/L

量程

0.20~0.40mg/L

误差

±0.04mg/L

测量重复性

±0.006mg/L

复零时间

<2min(在0.363mg/L条件下)

示值响应时间

40~60s

呼出气体持续时间

2.5±0.5s

要求检定人员按此技术指标进行检定。

检定人员指出了表中的表达错误之处。

答:

技术指标中示值误差相应的量程“0.20~0.40mg/L”和呼出气持续时间“2.5±0.5s”及示值响应时间都表达不正确。

前者均为数字量,而不是量值,因此不能与量值连用。

正确的表示应为(0.20~0.40)mg/L或0.20mg/L~0.40mg/L,以及(2.5±0.5)s或2.5s±0.5s,40s~60s或(40~60)s。

16、P60P62P63

17、考评员在考核长度室时,问室主任小尹:

“你讲一讲什么是测量过程,如测量一个精密零件,测量过程主要涉及哪些环节?

”回答:

“测量过程就是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

其主要环节是,首先明确测量要求,确定测量原理和方法,选择测量仪器和手段,制定测量程序,实施测量,最后提出测量报告。

”问:

“这一过程完整吗?

”回答:

“我看可以吧。

答:

针对以上问题,该室主任在实际应用时对测量过程的理解还不够全面。

按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第7.2条的要求,测量过程中还必须识别及考虑影响测量过程的各种影响量,包括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操作者能力,对测量人员技能要求、影响测量过程可靠性的其它因素。

要加强对基础知识的具体应用能力。

18、考评员问:

“请你讲讲什么是‘计量’。

”回答:

“计量就是检定吧。

”又问:

“你们认为作为一个计量工作者最重要的工作目的是什么?

”回答:

“完成检定任务。

”考评员又问:

“你们没有培训过这些基础知识吗?

”回答:

“可能讲过,记不清楚了。

答: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计量的定义,计量就是“实现单位同意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问题在于培训工作不到位,检定员小张对“计量”基本概念的理解不够全面,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应用。

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第6.2.2条规定:

“与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等服务项目直接相关的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知识。

”作为计量检定人员,应理解和应用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的内容。

什么是计量?

计量就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确保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是计量工作最根本的任务,而检定知识计量检定的一个方面。

19、为了对不同实验室测量结果进行比较,各实验室在自己的实验室条件下,对同一个被测量记性测量,数据处理时将各实验室测量结果间的一致性用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表示,并在比对报告中称其为重复性。

问题在于:

重复性与复现性的区别,以及如何定量表示?

答: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关于重复性和复现性的定义。

1、在各实验室的不同测量条件下,对同一个被测量进行测量,测量结果间的一致性称为复现性。

案例中各实验室在自己的实验室条件下,对同一个被测量进行测量,所进行的实验室测量结果一致性的比较,应该是复现性而不是重复性;重复性是一个实验室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所得到测量数据的一致性。

2、复现性应该用于各实验室测量结果的实验标准偏差定量表示,而不是用各实验室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表示。

20、某计量检定员对数字电压表的1V量程校准后,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值为1.001V,以及校准值的准确度为±0.01%。

问题在于;准确度能不能用于定量表示?

答: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关于准确度的定义,测量结果的准确度是一个定性的概念。

该计量员对准确度的表示是不对的,不能用于定量表示。

在校准证书上应该给出校准值的不确定度,而不是准确度。

21、某计量技术人员在校准100Ω标准电阻后,在出具的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值为100.2Ω”测量不确定度为0.5%”。

问题在于:

测量不确定度应如何表示?

答:

依据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关于测量不确定度表示的规定,在报告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时,必须说明是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还是扩展不确定度,如果给出扩展不确定度,还必须同时给出说明包括因子k为多少,例如可以报告:

“校准值为100.2Ω,测量不确定度U为0.5%(k=2)”。

该案例中计量技术人员笼统的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值是不对的。

22、考评员在考评某研究所的综合管理部门时,问其中的管理人员小李:

“你看以下计量器具中,哪些是实物量具?

1、钢直尺2台秤3、注射器4、热电偶5、电阻箱6、卡尺7、铁路计量油罐车8、电能表。

”小李回答:

“我认为其中1、3、4、6是实物量具。

”又问另一个管理员:

“你认为他说的对吗?

”管理员说:

“说不上来。

”什么是实物量具?

答: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6.2条规定,实物量具是指“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一个或多个已知值的器具。

”实物量具本身直接复现或提供了量值,实物量具的量值就是其标准值。

上题中除2、台秤4、热电偶6卡尺和8电能表不是实物量具外,其他有1、钢直尺3注射器5、电阻箱7铁路计量油罐车都属于实物量具。

卡尺虽然习惯上称之为“通用量具”,但按照定义它并不是实物量具,而是一种指示式测量仪器。

23、考评员在考核电学室时,对室主任小黄提出了如下问题:

“在一下三个测量仪器的标尺中(见下图),其标尺长度均为60mm,其测量范围分别为A(0-6mA)、B(0-6mA)、C(0-20mA),ZA为指针位置,请分别指出标尺间隔(分度值)、标尺间距、指示ZA的量值及A、B、C三个标尺的测量仪器中,哪个测量仪器的灵敏度高?

”小黄进行了计算做出如下回答:

标尺

测量范围

标尺间隔

(分度值)

标尺间距

ZA的量值

灵敏度

A

0-6mA

0.2mA

2mm

3.6mA

B

0-6mA

0.1mA

1mm

4.8mA

C

0-20mA

0.4mA

1.2mm

26.4mA

答: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6.22、6.23、7.10给出了标尺间隔(分度值)、标尺间隔及测量仪器的灵敏度的定义,可以判断以上回答中,标尺间隔(分度值)、标尺间距是正确的。

标尺C的ZA的量值不正确,灵敏度高低判断不全面。

标尺C的测量范围为20mA,指针位置ZA的量值不可能为26.4mA。

C标尺ZA的量值应该为36*0.4mA=14.4mA,而不是66*0.4mA=26.4mA。

对于标尺指示的测量仪器,其灵敏度S等于示值的变化量△L除以引起这个变化的被测量变化△M,即线性标尺的灵敏度为标尺间距△L除以标尺间隔△M,S=△L/△M。

通过计算可得到上述A、B、C三个标尺的测量仪器灵敏度:

A标尺、B标尺均为10mm/mA,C标尺为3mm/mA,所以C标尺灵敏度低,而A、B标尺测量仪器的灵敏度一样高。

由此可见,线纹标尺的灵敏度不取决与刻度的多少,而取决于标尺间隔和标尺间距。

24、考评员在考评温度室时,问其室主任:

“有一支带有0℃±1℃示值,刻度范围为250℃~300℃的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其(0~250)℃之间为中断区,这个范围无刻度。

刻有0℃±1℃零点刻度,主要是为了测定0℃示值。

请你指出该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的示值范围、标称范围、测量范围和量程。

”室主任回答:

“其示值范围为0℃~300℃,标称范围为250℃~300℃,测量范围为250℃~300℃,量程为50℃。

问:

什么是示值范围、标称范围、测量范围、量程?

答:

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要求》中6.20、7.1、7.2、7.4条对示值范围、标称范围、测量范围、量程做出的明确界定,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术语双刻度计量器具,0℃±1℃是为了测量温度计的零点示值,以考核温度计的示值稳定性;250℃~300℃是温度计的工作范围,即用于测量的范围。

所以按术语的定义,其示值范围和标称范围为0℃±1℃和250℃~300℃,测量范围为250℃~300℃,其量程为50℃.

示值范围:

仪器所给出的量值,通常以最小值和最大值表示。

标称范围:

测量仪器的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可得到的示值范围。

测量范围:

测量仪器的误差处在规定极限内的一组被测量的值。

量程:

标称范围两极限之差的模

测量范围:

也称为工作范围是指测量仪器的误差处在规定极限内的一组被测量的值。

25、考评员在考核长度室时,问检定员小王:

“有一块量块,其标称值为10mm,经检定其实际值为10.1mm则该量块的示值误差、修正值及其偏差各为多少?

”小王回答:

“其示值误差为+0.1mm,修正值为-0.1mm,偏差为-0.1mm。

答:

小王的回答是错误的,依据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7.20条,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示值“测量仪器示值与对应输入值的真值之差”。

由于真值不知,用约定真值代替,经检定的实际值为10.1mm为约定真值,实物量具量块的示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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