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司管理人员问责制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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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问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引导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惩处岗位不作为与不正确作为,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定、计划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恪尽职守、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管理与追究机制,更好地实现项目经营管理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问责对象

公司各级管理岗位的员工。

三、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经营、管理及服务活动。

第二章问责原则

一、权责一致的原则。

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不得将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仅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

谁主管、谁负责。

二、公正、公平的原则。

出现不作为、失职、渎职、贪腐行为的管理人员,将严格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问责。

三、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处理问责与促进工作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化问责制达到改进工作和促进工作之目的。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考核的同时,进一步重视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工作。

第三章 问责管理机构

一、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为问责执行机构;

二、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主管级及一般管理人员问责提出者,总经理为决定者和裁决者;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问责调查小组成员,总经理助理为问责调查小组组长;

四、总经理为总监级及经理级员工问责提出者、决定者和裁决者。

第四章工作责任划分

一、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工作负总责,公司其他领导对直接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含主管)对本部门工作负总责,部门副职对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岗位管理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由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牵头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协作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牵头部门或协作部门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完成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全部由牵头部门或协作部门承担。

四、工作过失责任分为:

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全部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六、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及时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八、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九、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全部责任。

十、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一、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五章问责事项

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照本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一、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不履行岗位职责义务的;

2、不执行公司有关决议、要求及通知的;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

4、对公司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二、 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1、涉及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论证、讨论、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2、违规决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安全事故或不和谐因素的;

3、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资源浪费、经营亏损的;

4、不正确履行职责,越权或滥用职权的。

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1、职责范围内应当及时办结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

2、对应及时办结的事项,特别是公司决定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久拖不结,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四、不求进取、惹是生非

1、缺乏创新精神,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

2、对重要工作消极对待,讨价还价,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3、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了解情况,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的;

4、不干实事,不谋实效,工作无起色,员工意见较大的。

5、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听音频、炒股票、玩游戏等工作纪律松懈的;

6、对领导、同事有污辱、打骂行为,不服从管理,影响员工团结的;

五、弄虚作假、态度冷漠

1、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员工、业主及商户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2、对重大事项瞒报、谎报、迟报、不报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隐瞒工作失误,虚报统计数据,谎报工作业绩的;

4、对员工、业主及商户举报、申诉不接待,不受理,对反映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敷衍塞责、冷漠无礼的;

5、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

6、工作中,以权谋私,私自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及礼物或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的。

六、暗箱操作、监管不力

1、在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2、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或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将企业秘密泄露、提供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

3、对部门员工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不问,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

4、不接受监督,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

问责事项不限于上述情形,其他违反公司纪律、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将问责追究。

第六章问责方式

一、问责提出:

对总监级及各部门经理级员工问责由总经理提出;对主管级员工问责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一般员工问责由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提出。

二、具体形式:

1、责令书面检查;

2、责令公开道歉;

3、通报批评;

4、警告、赔偿及经济处罚;

5、记过、降职;

6、记大过、、撤职及降薪;

7、责令辞职;

8、解除劳动关系;

9、辞退、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免除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或承担法律责任);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问责追究方式,依据实际情况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三、问责方式:

根据被问责事态情节、对公司的损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决定问责方式。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2、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的方式问责;

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用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问责。

四、问责责任程度界定:

1、依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问责方式界定问责责任程度。

2、对于违反问责事项中多项条款的,惩处结果合并执行。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问责的;

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4、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六、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1、因下级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2、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七章问责程序

一、管理人员在出现不作为、失职、违纪、违规、工作过失等行为后,由员工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对不作为、失职、违纪、违规、工作过失等行为形成情况说明、处罚意见,以问责审批表形式报行政人事部;

二、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本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处罚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八章申诉处理程序

一、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要求复核,并有权要求与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二、行政人事部受理申诉后,转交调查小组,由调查小组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结论。

涉及情况比较复杂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复核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三、问责调查小组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罚的决定,报总经理裁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问责调查小组应维持原处罚决定,并可直接将复核意见告知申诉人:

1、原认定错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基本适当的;

2、原认定主要错误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个别情节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全案定性和处理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问责调查小组应书面提出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的意见,变更或撤销原处罚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1、原认定错误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

2、原认定错误事实存在,但定性不准的;

3、原认定错误事实存在,定性基本准确,但责任追究明显不当的。

第九章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二、本管理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人事管理制度“奖惩”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为准。

附件1:

问责审批表

日期:

年月日问责提出者:

被问责人

所属部门

职位

问责事项

情况说明

处罚建议

行政

人事部

意见

董事

总经理审批

附件2:

问责复核表

日期:

问责人

所属

部门

职位

问责

事项

调查核实结果

处理

建议

调查小组会签

董事

总经理

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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