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提纲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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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提纲2.doc

包头市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

汇报提纲

(2011年9月29日)

尊敬的徐书记,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局党委、局纪委和环保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对徐书记和各位领导在百忙中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徐书记和各位领导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情况

包头市环保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城建‘三废’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78年正式设置环保局,是全国较早单独设局的城市之一。

目前,市环保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政工科、科技监测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监察室12个科室。

直属单位包括市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管理处、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环保宣教中心、机关事务中心和市四区4个直属分局(昆区环保分局、青山环保分局、东河环保分局、九原环保分局)总计11个,其中市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管理处为准县级。

全局现有编制403人,其中机关人员编制为35个,直属单位编制368个。

现有党员256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163人,占职工总数的42%,其中正高4人,副高54人。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62名,占在职职工总数的94%,去年我们一次性引进硕士研究生12名,使我局硕士研究生达到48名,目前又与内蒙古大学组织了有24名环保工作人员参加的研究生班,到明年四月研究生班毕业后,我局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将超过在职职工总数的20%。

设纪检委1个,纪委委员5名,监察室工作人员2名。

所属9个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纪检工作负全责,有9个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环境保护及牵头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环保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于“领导抓、抓领导”,致力于“抓源头、源头抓”,创新机制,转变作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市环保局班子成员作出的廉政承诺均全部兑现。

2011年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我们稳步推进我局牵头负责的污染物减排、环保专项行动、农村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四项工作。

1.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我们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制定了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

重点实施了工程治理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举措。

在全市经济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同时,自2007年起,主要污染物减排连续四年实现“双降”,提前半年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获得了自治区“十一五”减排第一名的殊荣。

今年我们安排实施98个减排项目,其中二氧化硫项目44个、氮氧化物项目40个、化学需氧量项目7个、氨氮项目7个。

计划减排二氧化硫2.1万吨、氮氧化物0.505万吨、化学需氧量0.38万吨、氨氮0.05万吨。

经初步测算,上半年二氧化硫减排0.95万吨、氮氧化物减排0.36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0.18万吨、氨氮减排0.024万吨。

2.全力推进环保专项行动。

全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落实。

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开展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我市1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面监管,对复华保护神电源有限公司等2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实施停产整治。

进一步巩固我市承担的“十一五”黄河流域19个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作成果。

制定了《包头市“十二五”黄河流域治理项目规划》,开展了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昆河、东河等河道的综合整治,实施尾闾污水截流工程建设。

目前,河道整治、尾闾截流两大工程已完成近90%。

配合有关单位扎实开展“三片两线”整治,确保完成市政府赋予的目标任务。

3.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向自治区环保厅申报高新区交界营子村等8个总投资1355万元的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项目,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79万元。

目前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35万元。

在土右旗美岱召镇沙图作为2010年国家级生态村进行公示后,今年达茂旗红山子村和土右旗美岱桥村又被自治区环保厅作为国家级生态村向国家环保部申报,至此我市总计申报国家级生态村6个。

对全市225家矿产开发企业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监督管理活动。

4.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提请市政府于6月22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越级审批”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完成了市本级审批和自治区环保厅委托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9项,目前正在对20个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坚持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加强环境保护规划,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产业结构加快升级,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二)其它重点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科学规划,实施环境优化经济战略。

我们深入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在全国率先实施环境优化经济战略,与中国环科院合作完成了《包头市环境优化经济宏观战略研究》、《包头市环境综合功能区划研究》等成果,依据社会、人口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提升、重点开发、适度发展和生态保护四类功能区,为实现全市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战略明确了方向。

编制完成《包头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题规划》、《包头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黄河包头段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包头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构建生态宜居城市奠定了基础。

2.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体现环保为民。

我们坚持把环保为民、保障民生作为环保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实施“蓝天工程”、“污水零排放工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三大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人民满意度逐年增加。

2010年,我市大气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为316天,较2005年增加了60天,空气中PM10、SO2、NO2首次全部达到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黄河三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较2005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

今年截止9月25日,我市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248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其中一级优35天。

黄河包头段三断面水质从二季度开始全面达标,目前三个断面氨氮浓度比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3.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十一五”期间,共争取国家、自治区环保能力专项资金5417万元,环保机构、能力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服务大局能力显著增强。

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了在线监控;五年累计征收排污费近5.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3倍。

征收额、征收力度居于自治区首位;环境监察在传统的现场巡查、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的基础上,引进了无人机进行空中航拍,形成了互为支持、互相补充的“四位一体”全方位、立体式巡防联控环境监察体系,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高度赞赏;环境监测有效、准确地反应了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五年完成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百万项次,为环境管理、污染物减排、创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4.注重建章立制,为环保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我们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地方环境法制体系,《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包头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二次审议,《包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条例》已被市政府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

今年又编写上报了《包头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项工作走在了自治区各盟市的前列。

2006年我市获得“中华环境奖”;在2008年“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受到环保部表彰;2011年被环保部评为“十一五”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也是在全区唯一连续“九五”、“十五”、“十一五”获得此项殊荣的单位。

2009年市环保局作为全市唯一的市直属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获6项全区环境监察专项工作奖中的4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在自治区环境监测大比武中,包揽了集体和个人全能2项全区第一;全局党建工作一直名列市直属党委前列;2007年至2010年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被评为优秀。

三、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局党委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纪委第十届六次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精神,围绕环保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开展廉政教育。

为了提高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意义的认识,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做了《牢记党的宗旨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和《反腐倡廉的形势与对策》的讲座,组织领导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内选树全市勤廉兼优典型1名。

为了营造崇廉倡廉氛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特点制作了格言警句、廉政谚语、职业道德规范等标语标牌张贴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并设立固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局机关前厅电子屏上滚动打出廉政警示语。

二是举办廉政警示教育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先后聘请市纪委刘国忠主任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及现状、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和剖析,起到了深刻的警示作用。

三是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月”活动。

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统一购置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系列从书和《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并要求局属各单位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实际每人完成一篇反腐倡廉心得体会文章,处级以上领导心得体会文章已报市纪委宣教室。

四是强化节日宣传。

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了重大节日廉政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

2.坚持执政为民,实现了惠民生促和谐的“双赢”。

一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我们把规范“12369”群众环保热线管理作为环保工作以人为本的着力点,将接听、转办、处理“12369”群众热线举报作为与群众沟通感情的重要渠道。

建立完善投诉办理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应急方案,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全天候值班,加强接访案件的查处,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今年截止8月底,我局共接到“12369”群众环保热线投诉629余起,处理反馈率达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二是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我们打造“廉政环评”,大力推进环评项目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和审批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为加快对符合条件项目的环保审批提供强有力的廉政保障,为环保审批加速、护航。

截止目前,共有131个项目通过我市审批,总投资342亿元。

共有39个试生产期满和已建成项目通过我局验收。

三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督促9家重金属排放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全市出动5828人次,检查企业2197家,责令1141家企业整改,立案查处违法企业700余家,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3.科学规范权力,实现了行政权力监控机制的创新。

一是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通过制定和实行《包头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行为不当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试行)》、《包头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包头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考评办法(试行)》、《包头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管理办法》、《包头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包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包头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等制度,防止工作人员在环保审批、环境执法等方面人情化、利益化,从制度上有效地规范了重要岗位人员的行政行为。

二是强化岗位风险防范管理。

制定岗位风险防范管理实施方案,对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验收、执法检查、排污收费、环境监测、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重要环节的权力及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全面查找、准确评析、严密监控和检查评估各部门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形成制度严密、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管理。

三是强化干部廉政管理。

建立和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干部轮岗交流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任中廉政督查,任后廉政审计等制度。

通过这些举措,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4.坚持转变作风,实现行风建设工作新的突破。

全局系统始终坚持抓作风带政风促党风,

一是以“创先争优”促作风转变。

我们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创先争优“再承诺”具体内容,通过“践行承诺”的形式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适时以“领导点评”的形式对全局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督查,使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推进了全局系统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以行风建设促作风转变。

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我局聘任的10名行风监督员作用,对环保执法人员进行廉政监督。

并深入企业发放问卷200多份,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重大决策、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监督。

局机关和局属7个单位的“行风热线”上线工作,落实了“一把手”上线制度,答复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以明岗定责促作风转变。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加强领导,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强调“一岗双责”。

年初,局党委结合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自治区环保局纪检工作会议、市纪委第十届六次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总体部署,研究制定下发了《2011年包头市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2011年工作总体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

在包头市环保系统中期工作会上再次就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使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突出,任务明确。

同时,要求各单位都要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逐个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明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间、完成标准等内容,促进各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方面,局领导与基层单位一把手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二级单位也都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另一方面,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了全年目标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优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制定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将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确定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我们还积极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督查等工作结合起来的新机制,不断提高了检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抓住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工作要点对各单位年中和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反腐败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重点岗位、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

要求在业务、科研、行政管理等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针对新时期环境管理的特点和环保队伍建设情况,对局属11个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岗位教育月活动情况、政务公开情况、风险防范管理情况、“12369”投诉电话接访情况及效能建设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了督查,着力解决不作为和作为不到位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在环保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环保地位的提升、权力的增大、资金量的增多,面临的廉政风险越来越突出。

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差距。

一些同志重环保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还存在。

二是还存在着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在环保工作中监察部门的综合监察效能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存在着业务水平相对不高、不专业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努力寻求解决措施对策,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保障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能力。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全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联系实际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本地区和单位实际不断探索落实《廉政准则》等相关廉政政策文件的措施和有效途径。

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把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健康,作为行风建设、行政监察的重点工作,推进“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继续抓好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到位上下功夫,做到重点突出,逐步深化,并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政务公开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迈进,增强环保工作的透明度。

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努力营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创新型机关和领导群体,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勤奋敬业,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把党风廉政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党风廉政与环保工作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首先要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把廉政建设纳入实绩考核目标,实行重大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制,实行重大廉政案件发生一票否决,推动落实廉政责任。

二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廉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从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上体现廉政建设要求。

三是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我局重大决策来制订措施、强化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

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融入到环保业务工作当中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备、比较严密、更易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系,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漏洞,有效提高环保系统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保证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优良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市环保工作提速增效、上台阶上水平。

3.以行风建设作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机制。

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围绕创模开展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的监督,发挥好“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继续抓好企业回访,取信于民,服务社会,与群众就行风问题直接交流与沟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扰民污染,以行风建设的成果,展示环保队伍的风采。

4.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做好综合效能监察工作。

加强综合效能监察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具体表现。

继续主动与市纪委监察局协调配合,抓好综合效能监察工作。

第一要抓好环保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环保要求落实的监察,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

第二要抓好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监察,对那些污染严重、危害群众的不法排污企业绝不姑息,严肃查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第三要抓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监察,重点抓好不法排污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

第四要抓好全局系统干部岗位的综合效能监察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尽职尽责,提高效能,做到勤政、高效、务实、清廉。

(二)几点建议

1.从近年来清理整顿高污染企业工作中反映出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仍有不同程度存在着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的问题,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还没有形成自觉的行动,建议从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上强化环境保护内容,以推进环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2.针对一些地区、一些部门环境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行政监察,特别是对重大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纪检监察部门要跟踪介入,强化执法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对个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的党政、政纪处理,以达到用个别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多数的效果。

尊敬的徐书记、各位领导,再次感谢你们对环保工作和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关心和帮助。

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推动和促进各项环保工作,确保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和廉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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