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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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肃南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培育以农为生、以农为根、以农为本的新型职业农民,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当务之急。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形成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3〕1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方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以提高农牧民素质和增强农牧业生产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有利于促进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新型职业农牧民为目标,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积极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

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创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牧民发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务农骨干农牧民教育培训,增强农牧民群众政策法规意识,提高农牧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激励有志青年和农科学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推动形成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实现农业农牧村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原则。

以绿色畜牧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和农牧业生产经营为培训目标和主要内容,财政全额保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全力推进。

农、林、畜牧部门要将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快建立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主体,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协会、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为补充的多元参与的工作格局。

㈡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

建立健全培训评价、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

积极整合涉及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的各类资源,协调落实“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计划”等国家和省、市培训项目,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使用、统一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㈢坚持“服务产业、按需培育”的原则。

以农牧业产业发展需求和满足农牧民群众经营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牧民首创精神,先行开展试点、注重培育效果和打造先进模式,适时、适地、适才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积极总结、推广农牧民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充分发挥农牧村技术能人的带动效应,以农教农、以牧促牧,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促进农牧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现代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

坚持和完善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县乡村三级联动,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根据产业布局以及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为重点抓普及性培训,要合理确定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5.坚持“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

以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为立足点,以实现农牧业、农牧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进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为途经,吸引和提高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牧业后继者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通过技术技能的培训,提高农牧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本领。

6.坚持“市场驱动、自主自愿”的原则。

坚持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将具备一定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和拥有一定的资源、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牧业的劳动力,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培养成新型职业农牧民。

四、目标任务

从2013年6月到2014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好、产业特色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生产基地,分产业、分行业建设不同类型的培训示范基地7个、示范点15个、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500名。

各乡镇选择当地的2-3个特色主导产业,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积极探索,形成与当地农牧业产业发展相适宜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体系。

大力支持新型职业农牧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其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牧民外出务工的收入水平,为加快新牧区建设、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奠定基础。

五、培训对象

新型职业农牧民应是以农牧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生产规模和资金投入,收入主要来源于农牧业的从业者,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来获取报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

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要把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农副产品加工者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六、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以提高农牧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技能为重点,以发展思路、政策法规、实用技术为主开展培训,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制度

1.加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基地建设。

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强教育培训条件建设,确定1个县级公益性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机构,以综合性试验示范基地为基础建成1-3个实训基地。

各乡(镇)结合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按照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强的标准,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建成1-2个实训基地。

2.科学设置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内容。

围绕农牧业产业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需求调研。

在此基础上,分产业研究提出新型农牧民能力素质要求;针对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分行业、分层次确定受训对象,落实培训班次。

紧扣农牧村产业发展实际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需求,组织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适合我县农牧业产业发展实际的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开发一批农牧村实用技术培训优质课件和优秀培训师资讲座专题片的音像教材。

3.加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依托省、市、县农科教资源,切实加强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师资”库。

县涉农部门要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技术骨干和带头人担任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专兼职教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培训师资队伍。

各乡(镇)要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技术人员,特别是一些扎根农牧村,熟练掌握农牧村实用技术技能的生产能手、经营大户等纳入培训师资库。

二是强化“师资”教育。

采取集中辅导、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等方式,加大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把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成懂技术、会培训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发挥“师资”作用。

组织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把党和国家的涉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实用技术编成“菜单”,围绕生产环节和生产季节,由农牧民按需“点菜”,专业技术人员因需“配菜”。

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推进技术承包,根据专业特长和产业发展实际,把扶持产业发展与科技推广相结合,创建“示范棚”、“试验田”。

四是建立培训指导员制度。

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促进培训、指导和服务一体化。

4.积极探索创新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模式。

针对不同产业和农牧民需要积极探索不同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是依托各类示范基地指导培训。

根据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实际,规范培训流程,大力开展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实验示范推广和技术信息服务。

强化科技示范点和示范基地科技信息集散效应和培训职责,辐射带动周边农牧户,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使其掌握农牧业生产关键技术,提高从事农牧业生产的能力和经营水平。

二是发挥远程教育作用借力培训。

充分利用农牧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网络信息资源平台,建立完善集教育培训、科技普及、推广服务和信息传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网络系统,积极开展远程视频培训。

三是整合培训项目资源引导培训。

积极争取“阳光工程”、“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国家和省上的培训项目,通过培训项目建设推进培训工程深入实施。

健全完善对口联系帮扶机制,做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

四是联乡包村挂项指导培训。

围绕百万只甘肃高山细毛羊繁育行动、草地畜牧业示范工程等科技示范项目,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农牧业科技指导。

全面落实专业科技人员联乡包村挂项,实行技能培训服务联系卡制度,开展技术服务指导。

(二)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认定管理办法

1.制定管理办法。

从规范培训管理制度、健全培训评价体系、加强培训督查考核入手,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生产要求,分产业研究提出以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为主要内容的新兴职业农牧民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建立健全认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

2.开展认定等级。

依据认定管理办法,坚持从提高农牧民的参与度和培训效果出发,严格按照结果认证办法,坚持分级分类、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评定程序,严把认证标准,规范发证流程,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新型职业农牧民进行等级、建档、发证、公示。

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农牧村实用人才,及时评定农牧民技术职称。

3.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牧民准入及退出机制。

对参训对象严格按照本行业技术技能考评标准和认证程序进行科学评价,严格进行认证登记和管理,对符合推荐的受训劳动力及时考核发证,并纳入全县农牧村实用人才信息库,为牧区经济发展储备人才、积蓄力量。

(三)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扶持政策体系

针对新型职业农牧民产业发展需求,在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牧业保险等扶持政策方面,向新型职业农牧民优先支持,在扶持发展细毛羊产业、舍饲养殖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的项目、资金、优先考虑新型职业农牧民,各涉农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向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牧民扶持政策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组织领导机制。

县上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农牧、科技、农机等部门组成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领导小组,在县农牧委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具体负责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工作。

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能,抓好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分解落实培训任务。

各乡(镇)从实际出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强化工作落实。

农牧部门是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落实相关任务。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实践,大胆创新。

要充分发挥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每半年要对培训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政策引导。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牧民,要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和惠农政策、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制定具体办法。

积极整合涉及农牧村人才培训的各类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政府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

对发展细毛羊改良、肉牛肉羊养殖、现代设施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等技术技能的培训,实行项目制管理。

统筹国家和省上的培训项目,重点工程与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对接,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整合培训资源。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师资等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培训条件,完善培训功能,提升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

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破除条块分割的培训弊端,发挥各类培训资源优势,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资源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批适应需要、手段先进、灵活高效、方便农牧民并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培训示范基地(点)。

(五)健全工作机制。

乡(镇)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安排、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持续抓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管理、督促与检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考核、培训基地管理、培训学员登记、用工服务跟踪、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和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六)强化考核评价。

要把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健全完善培训工作评估管理办法,坚持落实培训工作联席会议、进展情况月报、实施情况公示、“两代表一委员”评价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展情况通报等形式对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抓好整改提高。

同时,要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对各乡(镇)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次年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七)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要大力宣传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做法成效,调动广大农牧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农牧民学知识、学技术、用技术的积极性,增强多方重视培训、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及时报道培训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成功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推动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

1、肃南县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肃南县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村工作职责。

 

肃南县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新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钟联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安秀梅县政府副县长

吴三银县政府县长助理

成员:

贺卫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潘占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生辉县农牧委主任

赵建勤县人社局局长

鲁国栋县发改委主任

赵志刚县财政局局长

贺继宏县总工会党支部书记、副主席

喇燕霞县妇联主席

张兴春团县委书记

蒲晓勇县科技局局长

盛殿军县旅游局局长

全有军县环保林业局局长

王学炳县农牧委副主任、兽医局局长

张振华县农牧委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李建玉县农牧委副主任、水务局局长

于加荣县农牧委副主任、农机局局长

殷长虹县供销联社主任

许万隆县农牧委副主任、农广校校长

丑生荣皇城镇政府镇长

朵拥爱马蹄藏族乡政府乡长

安辉明康乐乡政府乡长

贺前宏白银蒙古族乡政府乡长

钟向辉大河乡政府乡长

巴玉霞明花乡政府乡长

马柏林祁丰藏族乡政府乡长

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委,贺卫国、贾生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万隆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工程的规划编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肃南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乡镇、村工作职责

一、县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组织部负责全县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农牧委考核评估等工作。

2.宣传部负责全县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的新闻报道、舆论宣传工作,以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学科技、用科技。

3.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职业农牧民技术职称评定和培育师资的教育管理。

开展新生劳动力就业技能、在岗技能提高、自谋创业等培训。

4.发改委配合县直部门和乡镇做好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立项争取工作。

5.财政局负责培训经费的预算安排、支付、使用、监督工作。

6.总工会、妇联、团委发挥基层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积极搭建新型职业农牧民的培训、培育平台,动员青年农牧民积极创业发展,成为新型农牧民的骨干队伍。

7.科技局负责全县“星火科技”培训工作,开展农牧民科技致富能人、农牧村科技服务人员等乡土科技带头人培训,负责“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

8.旅游局发挥全县旅游行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的培训工作。

9.农牧委负责“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

10.扶贫办负责全县农牧民技术员技术职称的评定审核和农牧村沼气技工技能培训,做好农口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和赴外培训的组织实施。

11.环保林业局负责全县林果业生产技术培训。

12.水务局负责全县农牧业生产田间灌溉和节水技术培训。

13.农机局负责全县农机具驾驶、操作、维修等技术技能培训和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领办人的培训。

14.供销联社负责农牧村经纪人、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培训和马铃薯丰产栽培技术培训。

二、乡镇职责

认真研究分析农牧村经济结构,掌握劳动力技能培训需求;根据本乡镇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确定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模式;负责制定本乡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完善组织机构;指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培训台帐,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农牧村职责

在乡镇的指导下,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安排培训时间,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培训台帐和《乡镇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学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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