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贷款提取购房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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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公积金贷款提取购房合同

唐山公积金贷款提取购房合同

  篇一:

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

  篇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如下:

  一、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二)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我市房屋拆迁安置中全款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的;

  (四)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七)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十一)在我市务工的外地(非我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的;

  (十二)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二、提交要件及证明材料

  

(一)基本要件

  职工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须提交: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专用卡。

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卡的,应同时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三家银行之一的银行卡。

  

(二)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职工在我市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合法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2、职工在我市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合法收款收据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集资建房单位持建房审批文件及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名单,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一次性备案后,职工凭与单位签定的购房协议、合法收款收据及复印件办理。

  3、职工在我市全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易部门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据及复印件。

  4、职工在我市全款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契约、收款发票或合法收据及复印件。

  5、职工在我市农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或镇(乡)规

  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手续、建房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农村户籍户口本及复印件。

  6、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第二次及以后以同一套住房手续提取时,提供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偿还贷款本息的明细表。

  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次提取时需提供借款合同。

  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使用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每次提取需提供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复印件、公积金借款合同、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明细表。

  7、在我市房屋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附结算清单)、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收款发票或加盖财政监制章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8、职工退休、退职的,提供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退休证、退职证(或退休、退职审批表)及复印件;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因故不能提供上述要件的,提供相应证明。

  9、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及复印件。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监护人代为提取,监护人还应提交监护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XX元以下(含XX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其它家庭成员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声明、本人承担处理矛盾纠纷全责的声明,可免于公证,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11、职工参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士兵证(军官证)与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入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所在院校的学习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2、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复印件(护照文字为非中文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及复印件)。

  13、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职工原工作单位提供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4、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后,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提供职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及复印件。

  15、在我市务工的外地(非我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外地缴交凭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三、提取额度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以下规定额度: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出购房总额。

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为出具合法收款收据日期之前本人账户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出集资建房的费用总额。

  

(二)购买二手房的,可提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房屋所有权证》为换证的,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提取金额不超出购房总额。

  (三)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批准建造、翻建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不超过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总额。

  (四)拆迁安置购买超出置换部分面积的,可提取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日(或最终确定所购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等补充协议的日期)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不超过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支出的费用。

  (五)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为:

  还清贷款本息前提取的,可提取当次提取日之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额度不超过当次提取日至上次提取日期间(第一次提取期间为

  篇三:

假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篇一:

北京提取公积金无需购房合同

  北京提取公积金无需购房合同租房可3月提1次

  XX年06月16日10:

24来源:

人民-财经频道手机看新闻打印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字号人民北京6月16日电(贾兴鹏)日前,人民财经从“北京发布”官方微博获悉,北京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无需购房合同,租房提取则可3月提1次。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日前表示,今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将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

此外,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今后也将由一年提取一次,缩短为三个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三个月的总和。

  据介绍,此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等种类繁多的材料,“今后,这些家庭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吕志民解释称,这是因为公积金中心可以通过现在的贷款系统直接获取购房人所有的贷款资料。

  吕志民还表示,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存在大量的弄虚作假情况,过去是用假发票和假合同,后来演化为买真发票。

针对这一状况,此次新政策明确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限和提取的限额。

然而,对于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有关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呼声,公积金中心其他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统筹考虑这些原则,实时地进行正常调整,目前暂时不具备调整的条件。

篇二:

假资料申提公积金涉嫌诈骗

  既不装修也不买房,名下也没有房产,照样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事儿。

可是,在“公积金中介”眼里,这简直就是小儿科,他们把这项业务做成了小广告,四处乱贴,记者今天上午拨通了一位中介的电话,对方打包票说:

“您只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和地址,我们就能帮您搞定,您成功提现后再付费,够靠谱的吧?

  最近几天,记者在蓟门桥、大钟寺、中关村[%股吧]等多处的地面上,都看到了很多这样的小广告,大大的手机号旁边,印着的不再是“刻章办证”,而是“提取公积金”。

“真能帮忙提取公积金?

要不试试?

”一对遛弯儿时看到地上小广告的夫妇动了心思,他们驻足低头记录电话号码的举动,又吸引了几名路人围上来看地上的小广告。

“虽说住房公积金存在银行不会跑了,到退休时都会一并取走,可是我们现在才30岁,距离退休还得20多年,等到退休时,即便能取到40万元,还不知道到时候能买个啥。

”一对年轻夫妇如是自嘲。

“亲密”渠道假办外地房产

  按照其中一张小广告上面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结果显示是河北的号码,“我们在北京办公,不过不敢用北京的号码,否则会被封号的。

”接电话的一位小伙子笑嘻嘻地对记者说,在得知记者既不装修房子,也不购买房子,名下更没有房产后,小伙子说:

“我们就是为您这种没有正规手续提取公积金的人办事儿的。

”小伙子说,提取人只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和地址,其他手续他们来办,在记者的多次询问下,小伙子透露说,他所在的中介公司与河南的一家中介公司合作,北京中介负责接待客源,河南中介负责与当地的房管所“沟通”,通过“亲密”渠道获得一份假的房产证明,有了这份房产证,提取人就可以到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房产在外地,北京的机构绝对查不出来破绽,100%成功。

”小伙子还承诺,提现成功后,他们才收费,提取两三万元,收3000元中介费,提取10万元收取5000元中介费,提取20万元以上,统一收取6000元中介费。

当记者询问能否便宜些时,小伙子委屈地说:

“不是我一个人在靠它吃饭啊,上面的人要得多,真没法便宜了。

”记者随后在XX搜索“住房公积金提取”,无论是“推广链接”广告,还是在普通的搜索结果中,都藏着类似的信息,记者随机选取了一家公司询问,该公司表示“能拿到外地的假购房合同”,当记者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是通过哪个地方的关系获取合同时,对方表示如果真想提

  取公积金就见面谈,同时还表示他们公司的业务做得比较多,客户可以放心全部交给他们处理。

  假资料申提公积金涉嫌诈骗今天上午,记者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了解到,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离休、退休,或出境定居,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情况下,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对于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区的职工,如果在外地购买了房产,也是可以凭相关的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但是,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通过造假资料提交申请,一经发现,管理中心将以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处理。

篇三:

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

  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管理部:

  我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姓名):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以购买房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由申请提取其名下住房公积金。

  我单位保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依据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则需要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和购房行为都是真实的、合法的。

如有任何虚假。

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违规行为记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盖公章)

  填表说明:

  1、本证明与提取人《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配套使用

  2、单位申请应同时出提取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篇四:

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额度

  篇一: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明白纸(超详细)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支取额度明白纸

  ※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十四种重病或大病包括:

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中毒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支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的材料

  1、通用材料:

个人申请1份(签字并按手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房产证支取的:

提供近一年内房产证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支取的:

提供近一年内购房合同原件、微机打印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自建住房的:

必须提供由乡镇以上建房管理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证》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离支取日期近1年内)及复印件1份;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银行盖红章)、上两个月的还款明细(需银行盖章);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银行盖红章);

  7、工作调动出本市的:

提供人社局开具的干部或工人调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8、诸城封户在北京重新开户的:

提供在北京的开户证明原件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一份。

  9、离退休的: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0、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一年内支取的:

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处理文件1份、人社局办理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1、病故、意外死亡的:

提供配偶或继承人的支取申请1份、配偶或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火化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1份、配偶或继承人与支取人的身份证明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1份;

  12、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患14种重大疾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需在5万元以上的:

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诸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结算单》、付款凭证及能证明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各1份;

  13、合同、协议书、收据等与申请人不相符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和配偶只可支取购房合同和协议签订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支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及配偶每年支取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的偿还贷款本息数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病或大病的,按照病历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取,但不应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符合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于每月的15日前将材料准备齐全,交到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由单位统一于每月的15-20日交到人力资源部公积金管理员。

次月10日左右支取公积金。

※贷款支取公积金只限于每年的5、11月份支取,其他月份不予受理。

  申请

  诸城市住房资金管理局:

  本人叫,因(购房/还贷/工作调动/辞职)原因,资金紧缺,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篇二: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提取范围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②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③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二)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提取申请时间规定:

  ①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②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购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购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规定:

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提取申请时间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一年之内。

  ·所购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

·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日前6个月内办理过再交易住房购房消费提取的。

  ③购买单位房改存量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后,一年以内申请;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支付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

  ⑤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规定: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建造、翻建、大修的费用,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提取首付):

  ①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②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③购买单位房改房和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金额(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截止至支付房款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金额(以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⑤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截止至审批文件批准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三)提取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

  购建房证明材料:

  ①购买商品房:

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②购买二手房:

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③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

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④购买拆迁安置房: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⑤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建造自住住房: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翻建自住住房:

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⑥大修自住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⑦职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

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四)办理程序

  1、非联名卡职工需领取《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二份并按照规定填报。

  领取方式:

到成都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服务大厅领取(或中心站

  2、联名卡职工需带上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单位经办人或职工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①单位初审后填制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二份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②职工身份证明;

  ③购建房证明材料;

  4、中心提取审核。

中心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公积金表14),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确认签字。

  5、住房公积金划转。

已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中心统一开具支票后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个人联名卡内;暂未发放联名卡的职工,中心审核办理完毕后,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提供的储蓄账户。

  (五)注意事项:

  ①职工在同一年度当中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消费行

  为,只能以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②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③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④无联名卡职工需出具单位签字盖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中心站下载),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篇三:

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操作方法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提取范围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

  二、提取条件

  

(一)缴存人按时足额缴交了住房公积金。

  

(二)自《细则》实施之日起,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贷款购房但自愿选择一次性提取首付款的职工。

  三、提取方式及时限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贷款购房但选择提取首付款的职工,《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非贷款购房与贷款购房均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首付款或按年提取方式选择以同套住房作为依准即夫妻双方须选择同种方式。

  四、提取额度

  

(一)非贷款购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商品房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金额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计税金额为准)。

  

(二)贷款购房的

  提取金额不超过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款金额为契税完税证计税金额减去贷款金额)。

  五、提取资料

  购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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