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科学技术厅江苏教育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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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科学技术厅江苏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
苏科协发[2013]166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增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省科普教育基地进展,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科协发[2011]109号),省科协、科技厅、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刻
2013年10月20日前,超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和相关程序
依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今年将特别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对外开放公共资源、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等申报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辖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省各有关单位,作为江苏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和本地域的推荐工作。
由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推荐单位别离审核,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书、推荐函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推荐单位在规定申报时刻内统一报送到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由申报单位按《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逐项自查,得出自查分,并提供用于说明测评项目开展及成效情形的有关文件、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单独合订成册);推荐单位(省辖市科协)要会同市科技局、教育局按照资料和实地考查进行综合测评,给出测评得分。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其中1份由推荐单位留存,2份上报省认定工作办公室,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
四、审核与命名
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证书。
这次认定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期限为2013-2017年。
联系人:
吴科明陶晓燕
通信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0室
邮编:
210024
电话:
025—,
电子信箱
附件:
一、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二、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
2013年9月10日
附件1:
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推荐单位(公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填报要求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填写,内容须与电子文档完全一致。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1式3份。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和主管单位一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表中所有填报项,有则填报,无则填“/”;选择类项目请在选项后的“□”内打“√”。
2.填报项中凡是涉及到“年”指标的统计项,均指统计期间内,即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其他统计项均指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3.“已取得命名的情形”:
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称号及命名单位、命名时刻。
4.“拟申报类型”:
依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所列类型填写。
5.展教资产指包括所有的展教品资源,和为实现展览活动而起辅助性质的设施。
6.财政资金指所有来自国家财政的、专用于与科普相关的资金,包括上级、本级财政拨款,项目专项资金等。
7.社会资金指所有来自社会的、专用于与科普相关的资金,包括企业、个人投资,社会捐赠,和通过横向项目申报、申请补助补助、社会奖励等方式取得的资金等。
8.科普设施支出指用于科普的建设设备和其他辅助性设施方面的投资建设、保护保养的支出。
9.科普研发支出指用于科普展教品的研究、设计、策划等专项支出和科普研发人员的相关支出。
10.科普网站或网页指建有宣传、展示基地整体情形和科普内容的网站或网页。
11.“科普工作基础条件与开展情形”:
综合介绍申报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科技、人材、设施等基础条件,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效果及开放制度等大体情形。
12.“近期进展计划”:
从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角度,简要说明申报单位未来三年的科普工作进展计划(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办法。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条件
上级主管部门
或单位
申报单位性质
□国有□民营□外资或合资□企业□事业□社会组织
申报单位
业务范围
□教育□科研□科普宣传□医疗卫生□文化宣传□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自然保护□旅游□其他
人员与机构情况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职称:
专业:
单位人员情况
总人数
人
科技人员数
人
本科以上学历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科普志愿者
人
专职科普人员
人
兼职科普人员
人
已获得命名的情况
科普经费收支情况(单位:
万元)
总资产
展教资产
年新增展教资产
上年度科普经费收入情况
收入总额:
其中:
①财政拨款:
②上级单位补助:
③自筹经费:
其中,服务收入:
社会资金:
④其他收入:
上年度科普经费支出情况
支出总额:
其中:
科普设施支出:
科普研发支出:
专项科普活动支出:
其他支出:
科普设施基本条件
总占地
面积
㎡
展厅(科普活动)面积
㎡
年开放
天数
天
开放方式
□收费□免费
展品和标本数量
件
展品和标本更新情况
件/年
挂图数量
件
挂图更新情况
件/年
展板数量
延米
展板更新情况
延米/年
拟申报类型:
□场馆类□公共场所类□科研院所类□生产设施类□其他类
科普活动
科普展览
次/年
参观人数
人次/年
科普讲座、培训
次/年
参加人数
人次/年
科普活动
次/年
参观人数
人次/年
科普网站
公众访问量
人次/年
二、科普工作基础条件与开展情况(可加附页)
三、近期发展规划(可加附页)
四、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五、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六、省评审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
申报单位:
测评指标(分值)
得分标准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自评
推荐
测评
专家
测评
1、基本条件(35分)
科普场地面积(场所类6分其他0分)
基本标准
超标准50%
超标准100%以上
展教面积(场所类4分,其他10分)
基本标准
超标准50%
超标准100%以上
展教内容(12分)
展教品较为丰富,具有特色,知识性、科学性强。
展教品丰富,内容系统,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展示手段先进,具有一定的互动功能
设有观众体验互动、培训等功能区,其他同左
配套设施(5分)
——
水电、消防及服务设施基本具备
水电、消防及服务设施完备
工作人员(3分)
配备兼职人员
配备专职人员2—4人
配备专职人员5人以上
科普经费支出(5分)
5万/年
20万/年
80万/年以上
2、管理工作(18分)
工作计划(4分)
制订内部年度工作计划
纳入上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纳入上级年度考核奖励计划
管理制度(4分)
建立规范开放制度
并建立职工岗位责任制
并建立安全保障责任等制度
服务质量(5分)
——
提供导览与咨询服务,群众满意度达80%,无重大投诉
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无投诉,其他同左
遵纪守法(5分)
——
——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管理规定
3、科普工作开展情况(35分)
接待观众规模(10分)
达到基本要求
超100%
超200%以上
开放时间(10分)
达基本标准的80%以上
达基本标准的90%以上
达基本标准以上
举办主题科普活动(5分)
积极参与社区、学校科普活动
举办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社会影响较大的系列科普活动
并结合省科普宣传周与全国科普活动日开展专题活动
开展科技培训、讲座(4分)
200人次/年
500人次/年
1000人次/年以上
科普资源开发(6分)
编印图书、展版料、影视等科普资料
根据其展教资源开发出有特色的科普资源包,参与资源共享活动
展教品研发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获得专利授权
4、社会影响与工作成效(12分)
受众覆盖范围(3分)
本市区范围
省内范围
省际范围
媒体宣传(2分)
所开展活动在市、县媒体宣传报道
所开展活动在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所开展活动在国家重要媒体宣传报道
获奖情况(2分)
获得县(市、区)主管部门表彰
获得省辖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政府表彰
获得省级主管部门或省辖市政府表彰
综合评价(5分)
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公众评价好,对推动本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区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评价好,对推动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省有广泛社会影响,公众评价高,对推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
得分合计
说明:
一、测评内容包括4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各项得分为项目分值乘以得分标准系数,总分值为100分,达标分为80分。
二、“遵纪遵法”为一项否决项。
自评负责人:
推荐测评负责人:
专家测评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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