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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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制度
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
组织措施
山西柳林大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O年月日
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批单
职务
签名
会审意见
矿长
安全矿长
技术矿长
值班矿长
机电矿长
调度室
安监站
通风科
施工队
编制
通风科
大庄煤矿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地点
时间
主要负责人
参加人员
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火焊管理规定
一、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严禁在井下煤巷、半煤巷及回风流巷道内施焊作业。
三、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由矿(井)技术员编制电火焊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电火焊安全措施必须现场贯彻学习,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
五、井下电火焊安全措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准备足量的消防用水,灭火用沙子,配备两台灭火器等消防工具;
3、施焊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将其附近的易燃物,杂物等清除干净;
4、施焊时瓦检员必须在场随时检查瓦斯,施焊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允许作业;
5、施焊前应对作业地点用水喷洒一次,施焊工作完毕后应再次洒水消灭火星、火源、并派专人在现场留守1小时以上,再次检查工作地点,无异常现象方可撤离现场。
矿井下电焊机搭火施工措施
搭火、施工注意事项:
1.井下电焊机搭火地点:
2.搭火、拆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
3.电焊机必须电压一致(660v),电源线、负荷线必须符合要求;
4.搭火、撤除时必须停电,停电时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停电、验电、放电,并设有一人监护;
5.送电前准备好灭火器,电焊机必须有专人看管;
6.焊接前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认为安全后才可施工;
8.焊接时注意保护好附近的电缆、电器设备;
9.施工负责人必须配带瓦斯便携仪,随时检测瓦斯动向;
10.焊接完毕撤除电源后,检查现场认为安全后才可离开。
电焊机与井下电气设备连接要求
电焊机与井下电气设备连接要符合本矿的要求,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焊接过程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几点要求:
1、焊机入井尽量放到通风良好的地点,确保焊机焊接过程中发热。
2、焊机与电气设备连接时不得与其它设备共用一台控制开关,同时由专业电工核实焊机的实际工作电流,从新做电流调整。
3、焊机必须从控制开关负荷侧出线,同时压线板压紧焊机线,以免操作过程中人为因素拉动焊机线,造成短路。
4、焊机线与焊机本身接线柱必须接紧并检查。
5、焊机线必须符合焊机焊接电流。
6、焊机线与设备连接完成后尽量把焊机线挂吊或放到安全地点,由专人来回检查。
大庄煤矿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电焊工应掌握一般的焊工知识和电工知识,熟悉灭火技术及触电急救方法。
二、作业时注意事项:
1、电焊机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3m,线路跨越道路应架空或加保护盖。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
2、初级、次极线圈间及对金属外壳等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各接线点应紧固牢靠。
3、按照技术条件规定电焊机空载电压,直流弧焊机不得超过100V,交流弧焊机不得超过80V。
4、电焊机裸露部分和转动部分必须设有安全保护罩。
5、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
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穿好绝缘鞋。
6、电焊机的电源线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7、停机时,停电焊机负荷后,方可切断电源开关。
8、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刻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9、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时或焊接必须接地,并设有隔光板。
10、操作时,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
焊接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在金属容器内以及潮湿的场合下进行焊接操作时,除应特别注意周围的绝缘情况外,还应设专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12、所有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3、焊接有色金属时工件时,应通风排毒,必要时,操作者应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14、电焊机空载电压和工作温度不得超过该机允许的规定值。
15、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16、焊工使用的防护工作服,上衣不得掖入裤内,裤脚不得卷边,鞋苫不得扎在裤脚外。
17、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
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通风措施。
禁止在已刷好油漆、喷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8、电焊机接地(零)线,电源线及工作回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道及设备上代替接地线或工作回线,电焊机绕组绝缘不得焦化、脆化、破损等缺陷,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19、焊接成套设备时,电焊机接地(零)线应搭在施焊构件上,严禁中间跨越轴承、联轴节等其他部件。
20、高处焊接时,除了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以外,还要制定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监护。
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移出10m外。
21、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存放不得存放在同一库内。
22、气瓶应远离热源,氧气瓶、乙炔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工作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3、氧气瓶、乙炔瓶、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牢靠,不得有松动,破损及漏气。
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上禁止粘油。
24、焊嘴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锥面不得碰毛;焊嘴必须用螺母压紧,不得有松动和漏气;焊嘴孔道必须畅通。
25、氧气阀、乙炔阀应灵活可靠,不得有泄露。
26、氧气管必须采用承受20个大气压的绝缘胶软管,乙炔管必须采用能承受5个大气压的黑色或绿色橡胶软管,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27、发生回火时,应先关闭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28、气瓶露天放置在超过26度以上的气温中时,要进行覆盖,瓶阀冻洁时,不得用明火烘烤。
2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众人,正在燃烧的焊把不得放在工作件或地面上,橡胶软管内有氧气和乙炔时,不得放在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30、不得手持连接管道上焊割,在带电设备作业应先切断电源。
三、工作完毕
工作完毕应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气源,把橡胶软管及电缆线盘放整齐,工具归箱,把现场打扫干净,方可离开作业场地。
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及电焊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10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10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电科报告,经机电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
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
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
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
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
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
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
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
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电焊工操作规程
1.1电焊机电源线性长度不得超过3米,线路跨越弯道路应架空或加保护盖。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
1.2电焊机的电源接线,应由电工执行。
1.3焊接电缆与焊接电源接线端子要保持良好接触。
2.操作步骤:
2.1合上电源闸刀,即可工作。
2.2根据焊件材质,选择合适的焊条型号和大小。
2.3根据焊缝要求,选择适当的电流。
2.4停机时,先停电焊机负荷,方可切断电源开关。
3.操作注意事项:
3.1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
3.2焊机额定电压必须与网路电源相等,可靠接线。
电源或调节焊接电流时必须在空载下运行。
3.3要经常保持焊机清洁,定期用压缩空气排除灰尘。
3.4焊机应按额定暂载率正确使用,不能过载或长时间短路。
3.5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炸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6雨天不准露天进行电焊。
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3.7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焊工使用的防护工作服,上衣不得掖入裤内,裤脚不得卷边,鞋口不得扎在裤脚外。
3.8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接一个电源开关。
3.9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机断电。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3.10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设挡光板。
3.11操作时,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
3.12电焊机空载电压和工作温度,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规定。
3.13对多压力容器、密封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及站有可燃液体的工件,必须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3.14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
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通风措施。
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喷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3.15焊接有色金属工件时应通风排毒,必要时,操作者应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3.16高处焊接时,除遵守《高空作业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规定外,还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监护。
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移出3-5米以外。
3.17电焊机接地(零)线,电源线及工作回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用管道及设备代替接地线或工作回线。
电焊机绕组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拉等缺陷,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
3.18工作结束,应检查工作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