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工程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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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工程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一、安全教育培训目的:

为了保证大家工作期间的安全,在上岗前进行安全培训,希望大家能注意听,做好记录,学习结束后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目的是促使大家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和设备安全。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生异常情况,坚持保人身安全、保设备安全。

二、要让进场施工人员知道和了解与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术语并给与一定范围的解释:

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2、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级安全教育”原则:

项目部级教育、工程公司级教育、公司级教育

4、“三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四不防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五同时”原则:

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7、三紧二不准一不露:

①、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②、不准戴围巾、不准带饰物;③、女工头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

8、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9、“四全”安全管理

全员——从企业领导到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管安全;

全面——从生产、经营、基建、科研到后勤服务的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抓安全;

全过程——每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自始至终地做安全工作;

全天候——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不管什么天气,不论什么环境,每时每刻都要注意安全。

10、施工“三宝”: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1、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为红、蓝、黄、绿四种。

红色:

表示禁止、停止(防火);蓝色:

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

表示警告、注意;绿色:

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12、《安规》指什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13、安全、危险、事故的定义?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

危险是指某一系统、产品、或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

事故:

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三、要求人人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内容:

1、安全生产法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安全生产法法律地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八项权利

(1)、知情权,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权利。

(7)、获得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的三种义务:

(1)、自觉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2)、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要让高空作业人员人人了解高空作业的基本条件及注意事项:

1、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3、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4、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在架空线路杆塔上工作时,除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的规定。

7、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8、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安全教育培训候必须进行的事项:

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2、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六、要普及安全基础知识及关键注意事项:

1、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有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3、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

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

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4、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10及以下

(13.8)

20、35

63(66)、110

220

安全距离

(m)

0.70

1.00

1.50

3.00

5、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

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

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使用。

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6、任何人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应正确佩带安全帽。

7、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10、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不准用水灭火。

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1、什么叫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七、要让大家知道个人劳动保护要求并养成良好习惯:

1、着装要求

1.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穿戴整齐符合作业标准的劳保服装。

1.2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女工发辫、长发要挽在帽子里。

女工不准穿高跟鞋操作。

1.3进入工作场所不准赤脚、穿拖鞋、赤膊、敞衣工作;任何作业区都不允许穿短裤。

工作现场不准吸烟。

1.4在旋转设备或工具周围,禁止穿过于宽松的服装或破损严重的服装。

2、头部保护

2.1凡是警示须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的作业区域,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好帽带。

2.2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全帽。

凡是破损、失效的安全帽要及时收回报废。

2.3安全帽不能损坏外形或接触化学制品。

3、眼睛保护

3.1电焊工等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眼镜。

3.2所有从事打磨的员工都应戴安全防护眼镜和面部防护罩。

3.3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用太阳镜代替安全防护眼镜。

4、脚部保护

4.1进入作业现场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劳保鞋。

4.2电工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

4.3穿系带靴或鞋时,应系紧鞋带。

作业现场不允许穿布鞋、凉鞋、高跟鞋。

4.4高处作业人员,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5、安全带

5.1凡是作业点高于地面2米及以上时,必须佩戴并系紧安全带。

5.2安全带应该在腰间贴身系好,系索的长度不超过2米。

5.3系索应该可靠地系到坚实的结构的一个部位,不低于佩戴者的腰部。

5.4工作中需要移位行走时,必须收回安全带系索,在腰间缠好,以免拖挂物件。

5.5安全带应该妥善储存和保管,使其远离油、油脂或其它污物。

八、各单位在安全教育培训时,以此内容为基础,可根据工程实际状况、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增减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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