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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监36号

 

新质监[2010]36号

关于印发《2010年新都质监局食品生产

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队:

现将《2010年新都质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0年新都质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2010年新都质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为全面提升我区食品生产安全水平,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新都食安委〔2010〕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要点。

2010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条主线,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两创新”为动力,以主动服务发展和提高监管有效性为主旨,扎实开展食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整顿、产品监督抽查、实验室比对考核、生产许可证年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打假治劣与自身建设等工作,切实从生产源头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我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国际美食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

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强化监管人员、协管人员、食品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学法、知法、守法,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进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有针对性地对食品企业负责人进行以贯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轮训和有关法律法规测试,实施违法违规食品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园区和讲诚信、重质量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果

对照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目标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解决食品安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果。

一是依法监管。

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确保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创新分片监管模式,确保食品安全。

按照“责任明确、任务均衡、便于协作”原则,实施以分片监管工作模式。

局党组统筹全局,主抓重点、整体推进。

片区监管人员对所监管片区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对片区内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承担直接责任。

在片区内部实施分类管理,对行政相对人一次检查实施多项监管与服务内容,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我局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各科室队之间建立联络协作机制,线片结合。

由食品科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安排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其它各科室队按照工作要求,明确专人,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分配到本片区内的各项任务,形成内部职能协调统一、对外监管井然有序、全局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保障片区内食品安全。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强化行业自律意识。

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奖惩制度,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生产,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三、强化高风险食品监管,提升监督的有效性

(一)严格许可条件,提高高风险食品准入门槛。

一是加大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抽查力度,细化审查工作条件标准,从严高风险食品准入门槛。

二是通过年审和复查换证,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管控水平、检验能力有新进步。

三是严格落实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严格限制工业园区外新上工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四是鼓励企业利用认证达标规范和提高管理水平与产品质量,支持企业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技术和工艺,按照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二)落实监管措施,实施有效监管。

一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积极探索食品企业取证后的监管新模式。

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并将其纳入生产许可证年审内容,日常监管中认真填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

三是以食用油、饮用水、麻辣素食等热点问题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管。

四是强化企业原辅材料选购、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点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三)完善抽查机制,发挥监管效益。

一是加大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二是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落实食品监督抽查经费,及时掌握食品质量状况,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采取从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购买样品和抽取企业原辅料检验,以及通过投诉举报和执法查处等多种渠道,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破解行业“潜规则”,从源头上防止发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针对季节和消费特点,对热销产品进行抽检。

五是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完善工作流程,不定时分类召开监督抽查通报会和行业质量分析会,通报情况,分析原因,使企业及时找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效益。

四、扎实开展食品生产“质量提升”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一)积极营造食品企业重视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大力宣传实施“质量提升”活动,提升食品质量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向全区食品企业宣传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提高食品企业争创“名牌、优质”的意识,形成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我局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正面形象;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的“五进”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食品企业,曝光个别典型质量违法行为。

拟于年底对食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促进食品企业质量兴区工作,提升我区食品质量。

(二)大力推动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提高食品质量总体水平。

结合我区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重点,找准服务企业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帮助食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建立标准管理体系,积极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帮扶2-5家信誉度高、产品质量稳定的食品企业争创国家、省名牌产品,全面提高食品质量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镇(街道)对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意识,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地域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建立部门联动和不定期联系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网络。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乡镇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协管员、信息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邀请他们参与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提高他们参与食品生产监管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我局共同做好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同时,积极探索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共同构筑群众监管食品生产的监督网络。

六、履职尽责、加大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充分利用代码数据库、QS证年审、监管信息等途径,分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掌握辖区内食品企业数量、主要产品、生产规模、执行标准、质量状况以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等情况,全面了解食品企业生产现状和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实现对食品企业信息化动态监管,提高工作针对性、目标性和有效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的监管体系。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清查。

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检验制度,强化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豆制品等产品原辅料监管,对使用无合格检验报告、来历不明、质量较差甚至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严防使用“潲水油”及非食用物质的问题发生。

(三)严格食品添加剂监管。

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有关规定和《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查验登记册》,执行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明示制度,无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得使用。

采取一切手段,着力解决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对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白酒、麻辣食品等行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追溯体系建设。

督促食品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出厂检验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产品销售台账》、《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不合格(回收)产品处理记录》等台账、完善各种制度和档案,实现产品质量可溯源。

(五)加强食品企业获证后监管力度。

通过特别监督检查、常规监督检查、QS证年审等措施,全方面、大力度、高质量的对获证食品企业进行监管。

查看企业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存在一证多用、超范围使用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过期许可证的现象;查看记录台帐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企业采取帮扶、限期整改、抽样检验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严厉查处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多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并视情吊销生产许可证,真正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将监管服务延伸到每个获证企业,实现责任链、监管链和产品链的有机结合。

(六)抓好对食品企业检验员培训和比对考核工作。

针对我区部分食品企业检验员理论欠缺、实际操作能力差,出厂检验项目检不了、检不准等实际问题,拟分行业、分重点,于3月份组织食品企业检验员进行培训,拟于4月份和8月份分两批次组织食品企业检验员进行比对考核工作,提高食品企业检验员的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产品质量。

(七)抓好食品企业QS证年审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QS证年审工作会。

通过召开会议,阐明年审重要性,严明审查标准、明确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企业对QS证年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坚持年审标准。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质检总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标准,认真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等相关工作。

三是逗硬核查整改。

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企业提交的年审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正确,实地审查企业的生产环境、硬件设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是否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

在书面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按15%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对不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时条件的企业,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食品企业视情吊销生产许可证。

(八)从源头抓质量,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力度,严格执法。

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依法查处,绝不能手软。

二是问题食品,坚决召回。

严格落实没收不合格食品制度,监督企业召回已经出厂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制度以及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制度,并落实停产整顿及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是问题企业,公开曝光。

建立监督抽查公告制度,违法企业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对触犯刑法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潜规则”。

围绕我区食品生产特点,结合食品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收集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包括检查信息、检测信息、案件信息、举报投诉信息、网上动态信息、企业反馈信息、相关部门(包括行业协会)通报信息等7种信息,定期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了解“潜规则”。

并会同技术机构,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潜在问题的研究,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潜规则”开展专题调研。

要加强对原料、化学物质、包装材料和在行业内已形成潜规则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开展检验监测,及时有效地发现标准之外的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形成科学监测的长效工作机制。

有效开展风险通报和防范工作,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预警工作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信息搜索、研究判断、预警分析的超前应对工作机制。

七、强化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手段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事后的被动整治向抓源头预防转变,在思路上、措施上、手段上努力创新。

(一)努力开展思路创新。

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保障和属地负责“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行业自律作用、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监管部门的服务监督作用、消费者和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搞好群防群治,健全发现机制。

三是以实现“四满意”为目标,即:

“消费者吃上了安全放心的食品,人民群众满意;增加了税收,减少了食品的安全隐患,政府满意;企业良性发展,实现盈利,企业满意;小作坊变产为销,不用生产也能赚钱,小作坊基本满意”,推动龙头企业提档升级,带动整个产业加快发展,破解长期以来小作坊打而不死的难题。

(二)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发展。

加强与现有食品行业协会的联系,鼓励和引导我区优势产业、企业数量多的行业组建专业协会(商会)或专委会,推动行业自律,实现良性互动,促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

八、深化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生产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目前,我区共有7家以猪肉为原材料的食品生产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生猪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一是要不定期组织这7家食品企业进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培训。

二是要求这7家食品企业购买猪肉时,必须是已纳入成都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的产品。

三是要求这7家食品企业从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购买猪肉时,必须持“成都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身份识别卡”购买。

四是要求这7家食品企业在货物到厂验收后12小时内,必须在“成都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中对所购买的生猪产品进行确认。

五是要加大对猪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进销货台账,发现问题,立即追查源头,确保生产环节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放心。

九、深入开展水果、蔬菜和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工作

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使用三类食用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掌握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

从1月到3月底,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做好提前告知、释疑解惑、政策宣传等工作,增强使用三类食用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实施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采购三类食用农产品的台帐。

建立从采购、检验、投入使用、成品、销售的台帐记录,实现三类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实施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准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检测力度,强化执法监督。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类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加强对使用三类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抽检工作。

对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十、以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禁用原料生产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准确、有力、高效的专项监督检查,主动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严厉打击行业性食品“潜规则”。

一是深入开展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

坚决依法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违法添加物快速溯源、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等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落实到位。

二是有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我区食品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并结合定期质量分析、食品风险排查制定年度专项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涉乳产品、饮用水、肉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管功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一、认真研究探讨食品安全监管新方法和新路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充分运用现代化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QQ群和移动飞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与食品企业沟通,互通信息,达到监管食品企业目的。

同时,进一步努力探索食品安全管理、执法和检验相互支撑、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不断完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控体系,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工作,创新手段,适应监管需要。

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全区食品企业分行业、分重点产品召开风险预警会,督促企业搞好食品质量安全,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建立风险预警平台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对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质量安全风险和行业“潜规则”的风险研判,及时发出预警,快速应对,妥善处置;扩大公众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制定重大活动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质量分析、风险评估、信息反馈等后续管理工作,增强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以规范服务为抓手,帮扶食品企业,助推“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

发挥质监职能,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抓产品质量,促产业发展。

(一)发挥典型作用。

按照“样板工作法”,围绕优势产业,确定优势产业和样板企业名单,突出重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对口帮扶、宣传活动,打造一批调味品、休闲食品、蔬菜制品等产品为主的优势食品产业、优质食品企业和区域性品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地方经济跨越发展。

坚持服务与项目结合,实行对口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实行服务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做好新都区重点食品项目的服务工作。

(二)注重信息服务。

完善质监与企业信息沟通平台,通过上门走访、定期召开座谈会、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需求,帮扶企业排忧解难。

利用会议、短信平台、门户网站、QQ群、飞信等形式,及时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

积极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产品销售商、企业与原辅料基地供应商等牵线搭桥,鼓励企业尽量使用本地产品或原辅料,提高本地产品的配套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组织社会各界参观、主流媒体宣传、开展产品推介等活动,大力宣传“新都造”,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正确认知本地食品质量水平,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的市场占有率。

支持食品企业创品牌、创名优,做大做强、快速发展;督促、指导食品企业节能减排,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主题词:

印发食品监管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

冯静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食安办,市局办、食品处。

成都市新都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0年4月12日印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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