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报告书报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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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报告书报批

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孵化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

责任表

项目名称

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孵化中心)项目

环评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

委托单位

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承担单位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证书

国环评证乙字第2705号

公司总经理

何国强(教授级高工)

环保院院长

颜学宏(教授级高工)

审核

颜学宏(教授级高工)

周玉莲(高级工程师,登记证号B27050011000)

项目负责人

金科(登记证号B27050141000)

报告书编制人

刘益国((环评)岗证字B27050008)

王海波((环评)岗证字B27050009)

附图

附件

第1章

总论

1.1项目由来

2008年1月,长沙市委决定在长沙市河西的大片区域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范围为湘江以西、以绕城公路为轴线的相关区域,包括岳麓区、长沙高新区、宁乡金洲新区、湖南宁乡经济开发区及望城、宁乡县部分乡镇。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现有面积约为1200km2,开发面积约380km2。

按照规划,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到2020年将建成“两型社会”示范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城乡统筹样板区、生态宜居新城区和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长沙市政府各部门围绕这一目标重新调整了城市空间的形态,计划通过加强环境治理、道路整治和绿化广场的建设,力争实现把长沙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发展空间广阔、城乡一体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

近三年来,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长沙高新区实现了高速发展,麓谷科技产业新城(岳麓山高科技园)自启动建设以来,已建成20km2,累计引进企业2000多家,购地工业项目150多个。

其中近三年引进各类企业800多家,已竣工或部分竣工投产项目近100个,全部达产后可新增产值1000亿元以上。

园区坚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先后建设了一大批多层、高层工业厂房及企业总部办公楼宇,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积极影响。

为进一步做强做大园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实现园区经济总量快速增加和持续增长,园区管委会与长沙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拟在长沙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内紧邻岳麓大道的地块建设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项目孵化中心。

项目拟占地66447.5m2,规划总建筑面积279400m2。

项目建成后,将主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等企业总部和配套项目。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遵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节约土地、注重环保”的原则,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与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发协议,该项目由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园区管委会负责建成后项目招商入驻的方式实施。

受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项目孵化中心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详细调查项目周围环境特征、征求当地政府部门意见及进行公众参与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孵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经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环保局主持召开评审后,最终完成报告书的报批本。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实施)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正)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起实施)

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⑾《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1998年1月12日)

⑿《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1.2.2地方法规政策

⑴《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3月29日修正)

⑵《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2号令,1997年11月3日修正)

⑶《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湘政函[2003]77号)

⑷《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1.2.3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

⑻《软件园区规划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011年)

⑼《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长沙市环保局,2008.4)

1.2.4项目相关文件

⑴《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创业基地项目设计方案》(中航规划建设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年4月)

⑵《湖南博泰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4000吨高性能铝合金航空航天军工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3月)

⑶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及评价合同

⑷《关于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环保局,2012年5月)

⑸《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信息产业园暨光伏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11.3)

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麓山高科技园(麓谷)信息产业园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8.10)

1.3评价对象

本项目为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创业基地(孵化中心)项目,本次评价对象为创业基地(孵化中心)配套建设的8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公辅设施。

当基地内引进餐饮、生产项目前,餐饮项目和生产项目应委托有相应环评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4评价目的

⑴通过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分析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的现状特征和主要环境问题,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⑵根据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特征,分析预测与评价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预防或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⑶根据项目建设的特征,提出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同时通过对项目建设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1.5评价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分析,确定各环境因素评价因子见表1-1。

表1-1各环境因素评价因子一览表

项目

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SO2、PM10、NO2

地表水

pH、CODMn、BOD5、NH3-N、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声环境

连续等效A声级

1.6评价标准

根据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⑵水环境

根据《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评价区域的相关水体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⑶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临公路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⑵废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噪声临公路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7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7.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有关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创业基地所用能源主要为电力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地下车库产生的废气、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和汽车行驶产生的汽车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CO、NO2、THC、SO2和油烟,各污染因子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均较小,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根据HJ2.2-2008的规定,确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创业基地中心点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区域,面积为25km2。

1.7.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为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以及餐厅产生的餐饮废水,项目废水总排水量约为800m3/d,主要污染因子是CODCr、SS、BOD5、NH3-N、动植物油和TP等。

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要求,本项目地面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7.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区,本项目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详细划分原则见表1-2。

本项目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HJ2.4-2009的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创业基地往外周边200m的区域。

表1-2声环境评价等级依据表

项目

指标

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类别

2类

二级评价判定依据

●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

●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

本次评价等级

二级评价

1.7.4生态环境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长沙高新区麓谷信息产业园,用地已平整,根据规划,该用地已被规划为工业用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划分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包括创业基地占地红线范围并向红线外延伸1km。

1.8环境保护目标

创业基地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1-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

20m

图1-1创业基地周围环境示意图

表1-3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及距离

规模

影响因素

保护目标或保护要求

地表水

环境

尖山湖公园

N,0.95km

湖泊

生态影响

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GB3095-1996中二类标准

湘江

E,8km

大河

污水泄漏

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及声环境

明德麓谷学校

S,100m

学校,规划90个班

废气及噪声排放

GB3095-1996中二类标准

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临公路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

保利麓谷林语

S,120m

小区,入住4万人

商业用地

E,紧邻

规划的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W,20m

规划的商业用地

1.9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本次环评工作重点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和公众参与。

第2章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

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

长沙高新区位于长沙市西部城区、湘江西岸、岳麓山风景区的北侧,1997年5月经原国家科委批准调整为“一区四园”,即由岳麓山高科技园、星沙工业高科技园、隆平农业高科技园、远大高科技园和市内政策区组成,其中岳麓山高科技园为长沙高新区直管核心园区。

2009年,获批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和长沙创新型城市建设核心区。

本项目拟建于麓谷信息产业园内,麓谷信息产业园用地位于长沙湘江西岸,与现已开发启动的麓谷高科技园紧密相连。

其用地东北面是连绵的谷山山脉,东边与国储尖山开发区为邻,北面与望城县接壤,西面、南面与麓谷五期及麓谷23km2产业园隔路相望,用地四周被已建成的高速路及城市道路围合(东为雷锋大道、西为绕城线、北为黄金大道、南为长常高速)。

本项目南邻城市主干道岳麓大道,衔接整个信息产业园并贯穿大河西先导区,北邻欣盛路,东侧为望安路,西侧为旺龙路,区域交通较为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1.2气候气象

项目所在区域属温暖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其气候特征是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水集中、春湿多变、夏季酷热、秋季干燥、冬季严寒、暑酷热期长。

其主要气象参数见表2-1。

表2-1主要气象参数

项目

参数

项目

参数

年平均气压

l008.2hpa

全年主导风向

NW

年平均降雨量

1389.8mm

夏季主导风向

S

最大年降水量

1751.2mm

冬季主导风向

N

最小年降水量

1018.2mm

年平均风速

2.2m/s

年平均蒸发量

1315.6mm

年平均日照时间

1677.1h

年平均气温

17.2℃

年平均无霜期

275d

日平均最高气温

38.1℃

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日平均最低气温

0.4℃

年最小相对湿度

14.2%

极端最高气温

40.6℃

最大积雪深度

20cm

极端最低气温

-8.6℃

最大冻土深度

5cm

年平均雾天

26.4d

年雷暴日数

49.5d

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75%

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81%

实测最大风速

20.7m/s

2.1.3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地位于长沙市城区外缘,用地属典型的丘陵地貌,其山体脉络延伸与麓山科技园融为一体,区内鱼塘、水面、冲、谷等自然形态分明,具有一定的特色。

规划区用地地形特点为东高西低,北高南低。

最高处尖山标高为239.60m,而靠绕城线旁的低处用地标高仅为47.3m,相对高差为192.3m。

现状基本上是山地高、稻田低。

区内用地大多在55~90m之间。

规划区内土壤主要是红黄泥和耕型红色土壤,为第四纪红色粘土,土层深厚。

区内有为农田灌溉整修的水道、沟渠、零星散落的水库、鱼塘,水域面积为62.72hm2。

2.1.4水文

项目东面约8km是我省的最大河流湘江,本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

湘江发源于广西省临桂县海洋坪龙门界,经金沙入湖南省东安县,流经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然后自岳阳入洞庭湖,于城陵矶入长江,全长856km。

湘江长沙段南起暮云镇、北止硚口,全长75km,江面宽500~1500m,一般水深6~15m,河床多砂砾石且坡度平缓,河水流速慢。

其流量分平、洪、丰、枯四个水期,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洪水期多出现在5~7月。

枯水期多出现在12-翌年2月。

湘江不仅是长沙市的一条景观河流,也是长沙市的主要供水水源,更是长沙市的污水最终受纳水体,保护好湘江长沙段的水环境质量,对保证长沙市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湘江长沙段主要水文参数见表2-2。

表2-2主要水文参数

序号

水文参数

数值

1

年平均水位

27.31m

2

平均最高水位

36.65m

3

平均最低水位

23.25m

4

历史最高洪峰水位

37.37m

5

平均径流深

7.76m

6

年平均流量

2131m3/s

7

年均最大流量

12900m3/s

8

历史最大洪峰流量

23000m3/s

9

平均最小流量

248m3/s

10

枯水期流量(90%保证率)

410m3/s

11

历史最小流量

120m3/s

12

最大流速

2.6m/s

13

年平均流速

0.45m/s

14

枯水期平均流量

0.18m/s

15

平均含砂量

0.1~0.2kg/m3

尖山湖原名渔婆塘水库,位于高新区东方红镇金南村绳塘组,南邻即将建成通车的青山路,位于本项目拟建场址红线范围内。

现状常年水面面积109200m2,水体容积约120万m³,水库最深处约12m。

尖山湖现有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兼具防汛、疏导水利作用,尖山湖内的水体来源于周边道路、岸坝、山体径流等汇集。

依据《长沙市市区地表水体保护(蓝线)规划(2006-2020)》及尖山湖水体的空间特征和功能作用,确定园区内尖山湖为蓝线保护范围,保护区域面积12.57hm2。

《长沙市市区地表水体保护(蓝线)规划(2006-2020)》提出,对于因景观改造需要调整岸线的水体(如修建公园),应保证不小于原有水体的容量和面积。

2.1.5土壤植被及动物资源

区域内土壤类型主要为第四系红壤,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区域内原有的丘岗山地郁郁葱葱,绿树成荫。

区内植物类型以典型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亚热带暖性针叶林为主。

动物资源主要是农村散养的猪、牛、鸡、鸭等家畜、家禽。

无珍稀动植物保护区,无重点保护的野生、珍稀濒危动物。

2.2社会经济概况

2.2.1区域概况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一区四园,即由岳麓山高科技园、星沙工业高科技园、隆平农业高科技园、远大高科技园和市内政策区组成,其中岳麓山高科技园为长沙高新区直管核心园区。

项目所在的麓谷信息产业园用地主要隶属东方红镇(现由岳麓山高科技园托管)的延农居委会、长丰居委会,以及天顶乡的尖山村、金南村、永安村、燕子山村。

麓谷产业园规划用地总面积为9.64km2,东西长约5200m,南北长约3700m。

2.2.2经济发展概况

长沙高新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济实力突飞猛进,财政实力逐渐增强,2010年技工贸总收入1800亿元,总税收120多亿元;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相关配套设施逐渐完善,吸引大批高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入区,截至2010年园区企业总数近4000家,其中,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492家,占全省的近二分之一;上市公司29家,占全省的40%。

连续6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综合创新能力列全国高新区第六位,已成功获批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和长沙创新型城市建设核心区。

2.2.3交通运输

本项目建设地点距离京珠高速公路、长沙火车站、黄花国际机场、长沙捞霞铁路和航运枢纽10~35km。

同时,湖南省高速公路路网分布和通车里程名列全国前茅,已有国内首条最快的高速铁路——武广高速客运专线,且未来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内最长的高速铁路——京广高速客运专线也将投入运营。

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这些为本项目货物运输和人员往来提供了极大的交通便利,交通运输区位优越。

2.3岳麓污水处理厂概况

本项目位于麓谷信息产业园东南部,结合麓谷信息产业园给排水规划图,本项目建设地点属于岳麓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正在进行土地开发,根据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及收集到的资料显示,项目西侧旺龙路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已经建成,本项目建成后,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初步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项目废水沿旺龙路往南进入市政管网,经区域泵房提升后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

2.3.1岳麓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是目前长沙市最大的一座污水处理厂,厂区位于三汊矶大桥西侧,占地184亩,总投资为6.68亿元,包括污水处理厂、望城坡污水提升泵站、阜埠河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

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30万t/d,远期总规模为60万t/d,现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岳麓污水处理厂工程全部建成后,可将南起靳江河、北至三汊矶长石铁路桥、西起望城坡、东至湘江西岸的潇湘大道的107km2范围内的各类污水全部拦截。

2.3.2污水处理工艺

岳麓污水处理厂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改良A2/O工艺。

经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后通过尾水排放管排入湘江。

 

第3章工程分析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信息产业园创业基地(孵化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内。

地处城市二、三环之间,南邻城市主干道岳麓大道,北邻欣盛路,东侧为望安路,西侧为旺龙路。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内容:

工程净用地面积为66447.5m2,总建筑面积为279400m2,共8栋建筑。

其中软件研发楼2栋,地上24层;创意产业楼共4栋,地上12层,软件生产楼共2栋,地上16层;地下车库及设备房一层。

地上和地下停车位1300个。

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设内容共有8栋建筑,包括2栋软件研发楼、4栋创意产业楼、2栋软件生产楼。

其中2栋软件研发楼为办公楼,主要用于软件研发和办公;其余6栋为生产楼,用于软件研发及软件生产。

项目投资:

265707.9万元。

投产时间:

2016年12月。

总用地面积:

86649.19m2。

建筑面积:

279400m2。

建设情况:

目前正进行创业基地内的土地平整。

3.2工程主要内容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为66447.5m2,总建筑面积为279400m2,共有8栋建筑,包括2栋软件研发楼、4栋创意产业楼和2栋软件生产楼。

其中2栋软件研发楼为办公楼,主要用于软件研发和办公;其余6栋为生产楼,用于软件研发及软件生产。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见表3-1。

 

表3-1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总用地面积

86649.19㎡(129.97亩)

2

净用地面积

66447.50㎡(99.67亩)

3

总建筑面积

279400㎡

4

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232570㎡

软件研发楼

90190㎡

创意产业楼

80000㎡

软件生产楼

62380㎡

5

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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