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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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3-0201))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莱芜市国润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莱芜市钢城区忠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国润华府7#-12#住宅楼、地下车库A区、C区、E区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国润华府7#-12#住宅楼、地下车库A区、C区、E区工程

2.工程地点:

钢城区规划八号线以南、朝阳路以东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钢城发改字【2014】3号

4.资金来源:

自筹。

5.工程内容:

国润华府7#-12#住宅楼、地下车库A区、C区、E区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建筑面积㎡,除甩项(电梯、消防通风、太阳能)以外的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2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2月22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单价为:

每㎡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仟拾元(¥0000.00元);

2.签约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国润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址:

地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

鉴证单位:

(公章)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答疑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泰安市银桥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联系电话:

0538-8221297;

电子信箱:

yinqiao@;

通信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

1.1.2.5设计人:

名称:

济南正大元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设计乙级;

联系电话:

0531-82386936

电子信箱:

jnzdysj@;

通信地址:

济南浆水泉路正大城市花园办公楼。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永久占地包括:

见规划红线图。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施工图纸4套(含竣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各项资源需要量的计划等;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至迟应在工程或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承包人文件,以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五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和监理人。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共计两个地点,第一接收地点为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第二地点为承包人总部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共计两人,第一接收人为施工现场接收人员,姓名:

职务:

所在部门: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

,第二接收人为单位总部接收人员,姓名:

职务:

所在部门: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共计两个地点,第一地点为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第二地点为承包人总部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共计两人,第一接收人为施工现场接收人员,姓名:

职务:

所在部门: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

;第二接收人为单位总部接收人员,姓名:

职务:

所在部门: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共计两个地点,第一地点为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第二地点为承包人总部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共计两人,第一接收人为施工现场接收人员,姓名:

职务:

所在部门: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

;第二接收人为单位总部接收人员,姓名:

职务:

所在部门:

移动电话:

邮箱:

地址:

。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如无设计变更、签证不允许调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黄生吉;

职务: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15266340000;

电子信箱:

sdlutongzhiye@;

通信地址:

钢城区府前大街69号。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

2、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合同办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合同签定后视为施工现场移交。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工地现状条件,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5套,电子文件1套;竣工内业资料3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配合发包人组织的现场看房和参观活动,保证现场的安全、整洁、美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

2)承包人须在材料进场提前60天申报甲供材料需用计划,需用计划须明确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和到货时间,如因承包人上报数量错误导致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材料堆积现象,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给予承包人1000元至10000元的经济处罚;承包人负责甲供材料的清点、验收、搬运、保管、安装等且不再收取任何配合费用。

承包人保证不将甲供材料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采取10000元至50000元的经济处罚。

如果发生承包人提前申报了材料,却在此过程中,甲方或设计单位对该材料发生了变更,发包人按实际情况给予签证。

3)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设备采购。

对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承包人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工期、质量、现场管理、安全防护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协助保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电梯、消防、通风、太阳能等。

4)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人管理。

承包人将明确分项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共同认可),并按时为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工作面。

承包人应在专业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

并做好各专业施工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

5)按照图纸结构预留门、洞、孔等,预埋线管、线盒、套管及预埋件等。

预留预埋位置准确,管线贯通,如因结构预埋预留误差超出规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无偿配合处理。

6)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定额中应包括的脚手架、脚手板和垂直运输机械(承包人在施工脚手架拆除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外墙抹灰完成达到外脚手架拆除条件后,外脚手架需免费提供给专业施工单位4个月免费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免费提供给专业施工单位3个月免费使用;

7)包括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门窗安装后,边缝的二次修补等(副框与结构之间缝隙用砂浆塞填密实);

8)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款中(水电费由承包人与专业施工单位装表计量或协商解决);如发包人安排承包人清理专业施工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费用由发包人自专业施工单位扣除后支付给承包人;所需费用指合同7)中所述“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门窗安装后,边缝的二次修补等(副框与结构之间缝隙用砂浆塞填密实)”。

9)提供包括专业施工单位无偿使用工地内其它的辅助设施(如:

场内已有的临时道路和场地的使用、卫生间等);

10)承包人负责管道穿越楼板、墙体等部位洞口的封堵、防水,系统调试配合及成品的保护;

11)阻止专业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图纸开洞,对专业施工单位开而不用的洞进行处理;

12)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内容。

协助专业施工单位工程成品保护;

13)根据莱芜市城建档案馆资料整理及市质监站竣工资料要求,需签订总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要予以配合,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已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不得另行计取费用;

14)有防水要求房间、露台、平台、宽线条等墙体下混凝土翻边与楼板混凝土一次浇注,确保厨卫间、露台、屋面、地下室等不渗漏;外墙脚手架洞、外墙洞口、窗口四周封堵密实,确保外墙、窗口四周不渗漏;

15)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擅自停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括工期、费用、处罚等)。

16)免费提供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现场办公室两间约50平米,办公桌椅4套,现场住宿一间约20平米,床铺2张;

17)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18)承包人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分包工程,承包人均需协助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19)承包人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②每月15日提供当月已完实物工程量月报及次月进度计划;

20)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1)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材料商、分包商各种款项。

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承包人付清欠款后再予支付;

22)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代付清工资,并罚扣20万元;

2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单位延误工期,产品受损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内包含的费用如承包人另立名目再向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合同款中双倍扣除。

25)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方提出,如未提出,或直接按照图纸中的错误、矛盾之处施工或者擅自变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6)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且乙方必须在预埋管线的墙面做好走向标识,允许偏差在±5cm以内,如因标识有误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经济处罚;

28)在工程方面有些资料、数据和表格由承包人配合提供,承包人现场管理及工程资料整理按规范标准执行;

2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公安、市政、环保、排污排水、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关系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0)室外管线工程及局部硬质景观工程施工前,乙方需完成建筑垃圾及材料清运工作,包括塔吊、井架基础的清除,并恢复场地标高至原土标高测量时的标高;

31)本工程户内楼面地坪不做找平层区域甲方要求在所有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施工时,其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

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的平整度不能满足施工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则乙方必须重新返工处理该地坪直到平整度达到施工规范所规定的标准,由此发生的费用不再增加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如因乙方不及时进行返工,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施工,乙方须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包括甲方10%的管理费);

32)为了确保工程无渗漏,所有卫生间(四周墙壁、管弄井、管道后浇处等)、阳台在移交给精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必须做盛水试验,盛水高度应大于50mm,连续盛水时间不少于48小时,当水位降低应及时补足,并需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

33)为了确保地下室底板、墙面、顶板、屋面等无渗漏,甲方要求在该部位混凝土浇捣时采用二次振捣(即初凝之前再次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机械磨平工艺施工,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同时减少毛孔及收缩裂缝。

34)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工期延误,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的合同价中扣除。

35)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36)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7)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的行为,经监理或发包人工程部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监理和发包人有权采取1000元至10000元的经济处罚,罚金在处罚通知收到3日内必须缴纳,否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全额扣除。

38)对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均需配合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总包责任,协调赔偿费用,费用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39)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0)按照国家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必要位置采用低压电源,费用不再增加。

41)承包人必须按时与材料商、分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支付各种款项。

如不按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代付清相应合同款项,并扣罚相应合同额的5%。

42)根据目前及以后的用电用水紧张形势,承包人自行考虑在现场自备柴油发电机和用水预防措施,承包人为预防停水停电所作的各项准备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因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3)双方必须对各自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

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承包人自购材料的品牌和质量由双方共同考察确定,争议较大时由发包方指定品牌和质量。

44)承包人承诺所有立管等接口处不漏水,相关处理所需技术措施和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45)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过程中解决影响使用功能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中的错漏,对因未能及时发现施工图之间矛盾而产生的返工费用及连带经济损失需由承包人承担。

46)承包人应承担与周围群众及民间组织的协调、沟通、安抚任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承包人不能协调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而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结果,并承担相关费用。

47)根据发包人一户一验的要求,承包人承诺户内单套墙、地面空鼓、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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