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深化作风转变年终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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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深化作风转变年终总结

文物局深化作风转变年终总结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局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

经过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干部作风年”和三年大变样的中心工作,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两项活动”精神,提高素质

1、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召开了各项会议,落实活动精神。

认真撰写心得笔记,每个人都完成了两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有的达到三万七千余字,并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重要性。

2、深入调研。

结合实际工作,就我局的蹲点村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调研,并帮助该点解决了一些实际情况,撰写调研报告。

3、通过学习大家都能自觉地自我加压,深入落实“干部作风年”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要求自身,以实际行动来做好本职工作。

二、深入挖掘古长城文化,开好论坛

1、成立了机构、制订了方案。

成立了“中国·张北长城论坛”领导小组,下设张北长城文化办公室(简称长城办)。

落实了办公地点、车辆、人员、经费。

制订了《张北县年‘中国·张北--长城论坛’组织实施方案》。

2、向省文物局进行了专题汇报。

两次赴石家庄向省文物局领导做了工作汇报。

就我县六代长城的研究、挖掘长城内涵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3、与有关长城专家接触。

多次去北京和保定,先后与中国长城学会会长董耀会先生、中国长城研究会会长成大林先生以及张之平、吴梦麟、赵福生、李文龙等专家联系,到我县境内的东坊子、镇虎台、正边台、黄花坪和桦皮岭多段古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考察,增加专家的理性认识,为开好论坛打下坚实的内容基础。

4、呈报了人大代表建议。

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袁妙枝,在今年“两会”上,向全国人大委员会呈报了“关于挖掘、保护六代长城”的建议,扩大我县对长城的保护在全国的影响。

三、认真作好元中都工程,精心施工

1、向上争跑资金。

目前落实到位70万元,完成了县委定的项目指标的70%。

2、按照省局指示做好元中都宫城南门和宫城西南角台的保护工程。

工程已经做了阶段性的保护,目前正在请省局派专家对所做的工程进行核审和下一步的指导。

3、在现有的条件下认真开展遗址的气象、酸雨、土质、冻溶的监测工作。

做好监测资料的工作。

4、为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办事,严格文物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做到24小时不断岗。

对馆藏文物进行数据库整理

5、对为了提升元中都在国际国内的影响,进一步做好申遗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定于7月31日召开“中国.张北—中都论坛”。

届时邀请中国元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专家学者来我县考察元中都。

研究中都历史,挖掘元朝文化,丰富我县的历史文化内涵,强化中都品牌,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增强软实力,为张北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积极推动张北科学发展。

四、筹建中都博物馆,科学设计

为了落实县领导建设元中都博物馆的任务,我局在主管领导们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一是完成了陈展大纲的初稿,并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邀请全国元史权威专家学者就博物馆陈展内容进行座谈讨论,集思广益,初步定出陈展大纲(初稿),以发现“元中都、走进元中都、元朝的心脏、统一与文明”等四个内容,十二个单元为陈展内容;二是邀请国内知名展览设计公司和建筑设计公司围绕陈展内容,从建筑规模、体量、格局色彩等方面的进行外形设计,经过多次的协商、修改,目前评审草案已完成,正在启动对博物馆的外形评审的程序工作。

五、精心组织文化遗产日,下乡宣传

今年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是今年的宣传,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今年的工作和宣传重点放在农村。

一是精心组织,下乡宣传,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制做流动展板宣传文物法,印制元中都折页发放宣传,并在元中都遗址实行“遗产日”一周免费参观;二是宣传元中都的历史文化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制定了长期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工作制度,使青少年从小就树立了文物保护意识。

六、建筑工地抓文物征集,严格执法

我县基本建设面大点多,我局在人员少,各项工作量大的情况下,组织骨干经常深入各施工工地,一是宣传落实《文物法》,施工负责人和工人在发现文物后及时报告我局,使出土文物不被人为损坏和流失;二是聘用了一部分思想觉悟高的业余文保员在乡村和工地上进行工作,使我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情况,对一些出土文物及时进行了收回,近期我们收回出土文物三件。

七、全力做好动迁户工作,以诚相待

我局三月二十四日分配到“九鼎房开”动迁工作组,从三月二十四日开始,通过深入细致的入户进行摸底,经过十三天的集中动迁工作,工作中得到组内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到四月五日圆满完成了动迁工作。

这次拆迁工作中,有个别被拆迁户因家庭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开始思想略有偏激。

还有些是因相互之间合同问题相持不下,工作难度大。

动迁人员深入住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讲政策、摆道理、及时引导。

通过真诚地工作以及向领导反映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现实情况,进行了协调,每日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

使他们深受感动,提前进行了搬迁。

实际完成动迁22户,比分配的动迁入户数多出14户。

八、全面协调三普工作队,认真配合

今年是我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入我县的工作年,为了协助来我县实地调查的三个工作队,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给予照顾,出现问题协商解决。

对于工作队在实地调查时采集标本量大时,我们及时与省局督查队进行沟通,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受到省专家组的高度重视。

目前全县已调查了15个乡镇。

九、深入调研帮扶工作点,落到实处

是我局今年帮扶的工作点。

为了做帮扶工作,抽时间进行了多次进村调研,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对有菜卖不出去,没有一条能进村的路,影响了村民的经济收入。

为此,我局多方协调联系,找上级落实水泥8吨,现已拉回2吨。

此外,还完成了市博举办陈列展,提供展品的任务。

积极参与县“作风转变在身边,我为发展做贡献”主题演讲、诗歌比赛等其它活动和《话说张北》有关元中都方面的文字资料。

为县政协、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设计封面,为武装部系统参加上级书画展征集作品等工作。

文物工作总结工作要点

XX年文物工作要点

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不断探索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壮大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和国家“文化遗产日”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的通知》要求,继续组织好我市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

三、在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四、遵循文物保护工作自身规律,提高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能力,正确认识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把合理开发和利用作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五、切实加强已列保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力度。

在做好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对已列保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的作用;

六、按照突出重点、集约使用、能见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文物保护维修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化管

理,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管理体系,规范文物保护维修招投标活动,做好全市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

七、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加强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第二篇:

文物保护工作要点

XX年的基本工作思路是: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十二五”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项重点工程,以加快西安发展为大局,紧紧抓住省市共建大西安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勇于突破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大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以增强文物事业发展

活力为目标,加强规划编制、设施改造、环境改善、制度完善、数据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以奉献社会、服务民众为根本,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开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

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

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

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

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

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XX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

组织开展XX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金和政策;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

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

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

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扎实做好XX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

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检查重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

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XX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五、干部队伍建设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训;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风。

36.开展年度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结合全年文物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年度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综合考核工作。

第三篇:

文物保护工作要点

文物保护工作要点

XX年的基本工作思路是: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十二五”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项重点工程,以加快西安发展为大局,紧紧抓住省市共建大西安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勇于突破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大项目实施,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以增强文物事业发展活力为目标,加强规划编制、设施改造、环境改善、制度完善、数据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以奉献社会、服务民众为根本,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开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

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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