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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资料

关于印发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0〕29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0年5月—2011年4月)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铜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以及我县2009年度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治情况,特制定《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铜梁县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20处,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09年,我县进一步落实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机制,建立了虎峰镇温泉街滑坡自动监测与预报系统,建立了铜梁县地质灾害动态数据库,初步完成了铜梁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达标建设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武隆“6.5”山体垮塌后,我县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巡查;2009年8月至12月,按照《铜梁县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了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全县煤矿的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核,督促中介机构对煤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了实地复查,确保报告质量。

“8.3”洪灾中,我县共有4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险情,开展了现场应急调查与险情评估,指导应急抢险工作,紧急撤离人员67户205人。

在“8•3”倒房重建核查工作中,对符合规定的168户地灾受灾户实施了搬迁。

加大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力度,对太平镇、维新镇等乡镇境内的8处危岩滑坡实施了治理,搬迁避让177户(包括“8.3”洪灾中的地质灾害受灾户168户)。

完成了铜梁县龙凤公园滑坡危岩治理工程和铜梁县虎峰镇西泉街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任务。

2009年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地灾隐患,全县矿山缴存恢复治理保证金188万元。

二、2010年度地质灾害预测

(一)引发因素预测

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背景条件分析,预计今年我县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将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

1.降雨趋势预测

据重庆市气象局预测:

2010年全市年降水量为1100~1500毫米,东南部地区接近常年,其余地区比常年偏多2~3成。

主汛期(6~8月),预计盛夏中西部部分地区有洪涝。

因此,预计我县2010年极端天气增多,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频率将高于去年。

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

2.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从我县城市、交通及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随着城镇、重要公路沿线及采矿区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主要表现为高边坡的不合理开挖、加载和矿山不合理开采。

(二)重点防范期

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为汛期(6—9月)。

要重点防范因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各类对地质环境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以整个项目施工期或矿山开采期作为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范区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特点和2009年度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结合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结果与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预计今年我县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的、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如下:

重点乡镇(街道)主要有南城、旧县、安居、二坪、双山、小林、侣俸和太平,这些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

重要交通干线有319国道和铜永公路沿线的高、陡边坡段。

这些区域主要可能发生高陡斜(边)坡失稳而发生崩塌、滑坡。

重要矿山主要有巴岳山和毓青山岩溶槽谷地区石灰石开采区。

这些矿山可能产生泥石流、滑坡、边坡崩塌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重要工程活动区主要有铜梁工业园区、蒲吕工业园。

由于工程活动强烈,不合理的工程开挖、切坡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上述各重点区域以外的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及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必须予以重视。

(四)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上述各项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与数量总体上小于2009年度。

2010年5至9月旱涝交替期间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重要交通工程沿线、采矿区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

同时,我县广大农村地区建房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

因此,我县地处山地丘陵区的广大农村地区仍将可能频繁发生小型地质灾害。

(五)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

截至2010年4月20日,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07处,涉险人数455户1510人,房屋2289间57775平方米。

其中:

滑坡49处,占隐患点总数的46%,涉险人数232户773人;危岩48处,占总数的45%,涉险人数135户443人;不稳定斜坡10处,占总数的9%,涉险人数88户294人。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危岩为主,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详见附件2)。

三、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之一,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要继续按照国家、重庆市和我县有关规定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开展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

要严格执行灾情会商制度,县救灾办要定期组织县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务、气象等部门进行会商,做好地质灾害长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要及时传达到各乡镇(街道)、村社(社区)和有关部门,层层落实防治责任。

2.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要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平台和应急保障体系。

县民政、救灾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

要组织武警、公安、民兵等做好应急抢险人员准备,确保救援人员能及时开展抢险救灾。

县国土房管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准备,及时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3.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继续坚持地质灾害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确保预报信息和险情、灾情信息得以及时传送。

县国土房管局要与技术支撑单位保持紧密联系,24小时待命,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分析,划定危险区和监测区,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各乡镇(街道)、村社(社区)要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避让转移,尽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工作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

各乡镇(街道)、县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要规范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群测群防的各项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今年重点要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活动、全面掌握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建设,为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水平和质量奠定基础。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建立先进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水平。

通过对虎峰镇温泉街滑坡实施专业监测,逐步推广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技术和便于广大农村地区普及监测的小型、简易、高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装置,提高广大群众的监测预警能力。

(三)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直接威胁区和危险区的划定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要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

在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前,禁止在区域内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

1.划定行政区域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区域,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确定防灾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纳入年度防灾方案向社会公告。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3.适时修编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规划中划定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极、高、中、低易发区。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防灾减灾的重点进行部署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管和各部门分管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县国土、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本部门所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中共铜梁县委办公室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铜委办〔2008〕83号)的有关要求,落实每个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切实做到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人员监测、有机构监督,突发的地质灾害均有防灾预案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有行业部门及时到场督促责任单位处置并事后追究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搬迁避让工作,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和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及建(构)筑物主管部门,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和影响房屋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交委负责重点防范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保护行人和交通工具安全。

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和周边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

县移民局负责做好移民迁建区及移民迁建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城乡建委负责建筑工地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

县市政局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防止地质灾害影响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县经信委负责非矿山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矿山工业企业开采等生产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财政、救灾、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资金、人员、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救援人员能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保证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治理工程项目,县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地质灾害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优惠和鼓励性政策,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筹资渠道,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各乡镇(街道)和县国土房管局要采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放在乡镇(街道)、村社(社区)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部门领导、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五)坚持防灾责任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

坚持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三查制度、险情巡视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工程与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组织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后,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

(六)加强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县国土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城镇建设、交通建设及水电建设等工程建设中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行为的监管,强化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

对违反《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统计表

2.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处置意见一览表

3.铜梁县县级部门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电话

主题词:

城乡建设地质灾害△方案通知

抄送: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法院、检察院、

武装部。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印发

 

科学谋划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共克时艰——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材料

 

宋光齐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通报2009年以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对做好201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谈一些具体意见。

   一、关于200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09年以来,面对“5.12”特大地震后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奋起抗击地质灾害,顽强防范,扎实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密防范,全省实现成功避险37起,成功避免5797人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

二是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广大城镇农村去年以来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群死群伤事件。

三是以地震重灾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扎实开展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除汉源“8·6”崩塌灾害外我省地震极重灾县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四是重点加强了在建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以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在建工程项目防灾能力和意识有所提高。

五是加大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实施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尤其是在震后地质环境条件急剧恶化和汛期遭受多次集中强降雨天气过程侵袭的情况下,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切实履责,高度戒备,严防死守,群测群防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次避免了重大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涌现出以凉山州德昌“8.18”泥石流、雷波“9.12”泥石流和南充市蓬安今年“1.4”滑坡为代表的多起成功避险典型案例,全省成功避险次数和成功避险人数均为我省乃至全国历年之最。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成绩,归功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归功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归功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地勘单位的辛劳奋战。

在此,我代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致以衷心的感谢!

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和地勘单位的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特大地震影响长远问题。

汶川地震对我省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极为深远,极重灾区的山体普遍受到破坏和损伤且在短期内难以消除,特大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所产生的影响将长达10余年。

同时,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的复杂多变和隐蔽性,也进一步增加了防治工作难度。

受局部地区强降雨天气作用以及余震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成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外部条件的多变性和复杂程度也使得地质灾害隐患成灾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在恢复重建过程中由于人类工程活动,比如爆破、开挖、堆载、切坡等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剧,其诱发、加剧或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频率也将进一步加大,我省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将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

二是一些集中安置点还存在防范风险问题。

尽管已开展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并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但是受种种原因所限,地质灾害尚不能得到彻底消除,留下长久隐患,仍存在较大的防范风险。

三是在建工程项目防灾薄弱问题。

水电、公路、采矿场所等在建工程项目多处于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深山峡谷区,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防灾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落实,营地选址不当,施工不规范,是导致去年我省地质灾害损失相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

仅康定县、小金县、金阳县泥石流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就达68人,占去年因地质灾害死亡、失踪总人数的42.8%。

一些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边坡开挖不当,也存在地质灾害风险。

四是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度滞后问题。

目前,我省启动实施的2296处重大地质灾害勘查、设计项目中,已有近60%完成了勘查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其余项目也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但是,受预算审查时间过长、预算审减幅度大、项目招投标反复流标等因素影响,目前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开工情况较滞后,已经成为当前我省震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上述这些问题,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0年工作安排意见

当前我省即将进入汛期。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经过专家会商研究,预计今年汛期我省川西高原中西部、盆地东北部和南部总降水量正常偏多,5~6月份川西高原中西部及盆地东北部、7~8月份川西高原中西部、盆地东北部和南部等地区将是多雨区,盛夏地震灾区局部地区洪涝偏重,地质灾害将呈现多发、频发态势,范围和强度将较常年偏重,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形势异常严峻。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和省政府4月13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议精神,我们要明确工作思路,定准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举措,奋力推进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实施。

(一)明确工作思路。

面对震后地质灾害突发性强、动态变化大、隐蔽程度高以及防灾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要立足于抓隐患,全面掌控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立足于防大灾,将工作部署置于最为恶劣的时空条件内;立足于战全年,突出汛期这一关键时段;立足于保全省,凸现极重、重灾县防灾减灾重点,及早谋划、及早部署、及时落实,努力构筑群测群防、避让搬迁、应急除险、工程治理“四道”防线,确保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定准工作目标。

概括来讲,就是要达到“因灾损失降到最低”和“规划任务力争基本完成”两个工作目标。

具体来讲,“因灾损失降到最低”是指:

千方百计避免特大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大型地质灾害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努力保证灾区群众安置点安全。

“规划任务力争基本完成”就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而言是指:

力争在201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前期工作并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施工。

(三)突出工作重点。

在全面加强和统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把握四个重点。

即突出重点地区,把处于地震极重、重灾区的39个县(市、区)的防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突出重点灾种,把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种类,尤其是泥石流、崩塌等成灾快、防范难度大的灾种作为主要防范类型。

突出重点时段,要突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突出重点对象,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和受灾群众安置点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落实工作措施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全面排查

突出地震灾区,统筹兼顾全省,开展面上地质灾害隐患全方位排查。

省政府已部署开展地震重灾区受灾群众相对集中安置点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复核工作,逐点落实已知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及时发现新灾点。

其中,我厅负责集中安置点复查复核,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复查复核。

要务必按照要求确保此项工作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对复查复核中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防灾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各地必须迅速完善防灾措施,认真督促整改,不能留下任何防灾死角和隐患。

对不按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一旦出现因灾伤亡事件,将从严从重处理。

要继续坚持巡查排查制度,各地要在汛前抓紧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打下坚实基础。

汛期期间,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

原则上,根据灾情、雨情发展变化情况,遇有重大转折天气过程前,各地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并将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第二,强化预警实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开展重点地区小流域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对受灾群众安置点、人口聚集区和重要场所的预测预报。

把信息预报通报体系与群测群防网络相衔接,及时通报,快速反应。

预测预报信息传送要快速、准确、及时,务必确保每条信息逐级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村、社和具体的监测人。

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遇有重大预测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县、乡政府报告,并协助其果断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

第三,巩固群测群防

实践证明,群测群防仍是当前我省防治地质灾害最为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

一是要深入落实防灾预案。

要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体系,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

要加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力度,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威胁群众都能发放到位,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按照防灾预案安全撤离,切实发挥受威胁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要继续推行公示制度。

市(州)、县(市、区)政府要以“分片区”的方式把辖区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名称、位置、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示。

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告知制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告知书,结合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将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告知到每一个受威胁群众。

三是要不断提高科技含量。

积极推广滑坡裂缝报警器、裂缝伸缩仪等小型专业监测仪器的使用,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水平,着力提高监测预警实效。

四是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

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着力解决基层防灾难题,在当前的这种严峻形势下,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要按照“省面向市县、市县面向基层,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模式,将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倾向基层,落脚在乡、村、社和群众,努力解决防灾工作中的死角、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的能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四,完善防灾机制

一是推行激励机制。

各地要千方百计落实群测群防专项经费,对监测人员给予补助。

要对在群测群防工作中成功预警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监测人员、单位干部职工采取物质奖励、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鼓励和激励,提高基层干群和监测人员参与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实现联动防灾。

省政府已经对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予以了明确,形成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建设、教育、移民、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联动机制。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完善和落实各负其责、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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