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及取样送检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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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及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方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为***项目,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为**M2。
建筑层数:
**部分:
地上*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为**M2。
**部分:
地上*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为**M2。
结构形式:
**楼部分为:
**结构,
**楼部分为:
**结构;
二、施工基本情况
1、施工单位组织框图(如图)
安全员
技术员
质量员
预算员
材料员
资料员
技术负责人
施工班组
项目副经理
三.编制说明
1.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以及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2.编制依据
本计划编制依据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GB50240-200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标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1.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或该工程额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
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订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
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将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送回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
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2.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
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1.基本要求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2)见证人员必须是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3)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4)见证人员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授权书。
2.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取样后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见证取样后应立即亲自封样加锁。
4)见证人员在必要时也应送样至检测单位。
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法律责任。
7)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六.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1.针对上述的文件及法规要求,本工程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含主体结构和桩基结构混凝土试块。
2)钢筋原材料及焊接连接街头试件。
3)拌制砂浆,混凝土用水泥。
2.本工程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
针对本工程的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拟定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七.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1.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和制止要求。
1)检验项目: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2)试样标准:
一组三块,标准试样尺寸150*150*150mm。
3)取样频率:
①每拌制100盘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取样方法:
①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②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的1.5倍,且不少于20L。
③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④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5)试件制作要求
①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刚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垂直度不超过+0.5°。
②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图壁涂以脱模剂。
③混凝土坍落度小于70mm时,试件制作宜采用机械制作,混凝土坍落度大于70mm时,试件制作宜采用人工制作。
④试件采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入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按落选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地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mm~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为27次,插捣完毕后,刮除多于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⑤实验室用振动台的震动频率应为50+3Hz,空载时振幅约为0.5mm,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刀抹平。
6)试件养护要求
①试件最好用不透水薄膜覆盖并应静置1~2d,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20+2℃,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简称标养)。
在标养室中,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当无标养室时,混凝土试件也可放于20+2℃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②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试件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7)结果判定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合格评定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07)进行,共分为三种方法,即:
方差已知的统计方法,方差未知的统计方法,非统计方法。
2.砌筑砂浆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
1)检验项目:
抗压强度。
2)试样标准:
一组六块,标准试样尺寸70.7*70.7*70.7mm。
3)取样频率:
每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4)取样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现场取来的试样,在实验室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并尽快制作,所取的砂浆拌合物数量应比试验用量多1~2倍。
5)试件制作要求
①砌筑砂浆制作,将无底的钢模或塑料试模放在预先铺好的吸水性能较好的纸的普通黏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少于10%,含水率不大于2%),试模内事先应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②放在砖上的湿纸,应为湿的新闻纸(或其他未粘过胶凝的纸),纸的大小要以盖过砖的四边为准。
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粘过水泥或其他胶凝材料的面,不允许再使用。
③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的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顶面削去抹平。
6)试件养护要求
①砂浆试块制作后应在20+3℃温度环境下停一昼夜(24h+2h),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二昼夜,然后对试块进行编号拆模,并置于标准养护条件下进行养护,养护期间,试块间间隔不小于10mm。
②水泥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水泥混合砂浆的标准养护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③砂浆试块养护期限为28d,然后进行试压。
3.钢筋原材料及焊接连接取样要求
工程主要使用钢筋为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刚热轧热盘条,主要焊接连接方式为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
A.钢筋原材料
1)检验项目:
拉伸试验(屈服点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冷弯)试验。
2)取样频率:
①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②每批由同厂家,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
③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筑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④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
3)取样方法:
①按上面规定凡取2个试件的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②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③试件在切取室,应在任意一端500mm后切取。
④试件长度:
为方便起见,一般可按拉伸试件长50~60cm,弯曲试件长35~45mm进行取样。
4)结果判定及处理:
①根据钢筋种类和相应的标准进行钢筋原材料的合格评定。
②钢筋原材料如有一项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合格。
B.焊接连接件
1)检验项目:
本工程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按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进行,闪光对焊的检验项目为拉伸,弯曲试验,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检验项目为拉伸试验。
2)取样频率:
①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别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按下列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当统一台办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电弧焊接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次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按下面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电渣压力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次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按下面规定作为一个检验批: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②试件长度:
为方便起见,一般可按拉伸试件长50~60mm,弯曲试件长35~40cm进行取样。
3)结果判定及处理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
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判定该片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次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应实行复试。
复试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试结果:
当仍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2闪光对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面齐平。
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试验合格。
当有2个均发生断裂,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有3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4.制作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取样要求
1)检验项目:
水泥胶砂强度(抗压,抗折),水泥安定性,水泥凝结时间。
2)取样方法和数量:
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有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有氯化物的水泥。
3)取样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一批,每批抽样不得小于一次,随机地从不少于20个位置中收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合格判定标准
经检验,所有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的水泥为合格。
水泥安定性或初凝时间不符合相应标准时均为废品,强度低于相应强度等级规定指标时为不合格品,对强度低于相应标准的不合格水泥,可降低强度使用,按实际检验结果配置混凝土。
对于废品水泥,不准用于工程。
八.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及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结构实体检验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有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加强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混凝土强度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
同时,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也是混凝土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组成部分。
本工程结构实体检验项目为混凝土强度,重要结构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两个项目。
1.混凝土强度
1)对于本工程结构实体检验项目中混凝土强度的检验,是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
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防止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各方共同选定。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的重要性确定,不宜大于10组,且不应小于3组。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2根据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各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经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各单位工程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部位选定如下:
a.单位工程的基础分部各种混凝土等级分别各取三组作为同条件试块。
b.主体混凝土同条件取样部位表
c.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0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d.同条件自然养护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取日平均温度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以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系数宜取1.10,也可以根据本地的试验统计结果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