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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总结

《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作者:

沈煜伦

简介:

当你感觉不到爱的时候,当你怀疑爱的时候,当你的爱不被接纳的时候,请读读沈煜伦的这本温暖故事集!

嬉笑怒骂的友谊、啼笑皆非的爱情、快递师傅的励志剧……书里有煽情故事、爆笑的日常趣事,心口受伤、笑坏肚皮请自负医药费!

*序*

你又何必拒绝温暖抵达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对我谈起过爱,有我的父母、我的朋友、我的恋人,甚至只是一面之缘的过路人,他们对我谆谆教诲,传经布道。

归根结底,他们希望我相信爱。

在他们看来,爱是一场全世界、全人类的信仰,是每个人的入世之道。

如果不相信爱,那我这辈子的心灵泅渡将永远无法靠岸,我将继续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游走在世界的边缘,遮天蔽日,阴雨绵绵。

我的难题就在于,习惯于眼见为实的自己似乎很难被他们说服。

于是,前些年,我的确印证了一个心理理疗师对我的预言:

“心中有爱,便是晴天,心中无爱,阴雨连绵。

在冷冰冰的夜里,我裹着格子毯子,哆嗦着憧憬着我被爱拯救的日子,那时候的感觉,就像我在南极憧憬着一颗北极星。

先来说说亲情吧,我所谓的独立生活是从六岁开始的。

我生活在一座其他城市郊区的私立学校里,一年能和我父母见上为数不多的几面。

我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探寻的一个问题仿佛就是:

“和父母亲密地生活在一起,真的不会觉得不舒服吗?

”接着,在我离开家的第十二年,我找到了答案,是真的会不舒服,父母于我,是我人生的导师,他们永远要求我挺直腰板,抬起下巴,穿着西装和世界交手,伤痕是荣耀,泪水是弱者手里挥舞的白旗,而在我们家非黑即白的世界里,宁愿一片漆黑,也绝不允许看到一面晃动的白旗。

在我和父母的相处里,没有我爱你,没有我想你,没有拥抱,没有FamilyDay(家庭日),没有频繁、冗长的交流,充斥在我的成长回忆里的是耳光、罚跪、语言暴力、家庭暴力,最诡异的地方在于,回忆里居然没有眼泪,至少我一直按父母要求的那样“坚强着”。

所以,多年后,如我父母期待的,我成了世界上的勇士,走南闯北,无所畏惧,冷若冰霜。

父母和我谈起爱的那一次是他们离婚的第十年,我们三个人西装革履地坐在客厅里,那是父母第一次无法说服我,因为我发现,他们的笑容里,对于爱依然是睥睨着排斥的。

最后,我们都笑了,像在电视节目里看到一个荒诞的段子一样。

接着来谈谈友情,我从小念过的学校大概有二十所,转学是我在学生时代最多的回忆,所以自我介绍成了我最擅长的一件事。

我认识过许多朋友,和你一样,后来我们渐行渐远了。

孩提时代,还曾为此落泪伤感过,到了后来,对于离别已经轻车熟路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如果人生像一列无休止前进的火车,无疑换乘就成了这场旅行的主题。

所以,我常常在和朋友见面的第一天就开始为告别做准备,周而复始,麻木无感。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和一个英国的同学在餐厅告别,她满脸泪光。

我嘴角上扬,替她拭去泪水,告诉她:

“我以为你会像你承诺的那样,陪我走到最后,我差点儿就相信你了。

”她的对我说对不起,她需要选择爱情。

我们离别的原因也非常简单,她的男朋友不相信我们之间的纯友情,她最终也没能像当初承诺的那样,即使和男友分手,万劫不复也要陪我走完一生。

我对此深刻地理解着,祝福着,但心头还是袭过一阵暴风雨,毕竟我真的相信过她会的。

最后,来谈谈我最不擅长的爱情。

爱情于我是支付能力永远不足的奢侈品,我的爱情常常深藏于深海暗涌之下,很长一段时间里,它没法见到阳光,它是隐秘的、胆小的,注定以悲剧收场的。

在遇到小鹿之前,我经历过的几段爱情里,没有一段能幸免。

我经历过最丑陋的背叛、最纯真的“恋人未满”、最诚挚的“婚礼的祝福”,爱情于我是一条神秘幽暗的冥河,一不注意,就会被一只手抓住脚踝,深陷其中,无法获救。

爱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于我都成了一个大难题。

我的身体里住进整个南极的冬天,冰雪肆虐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人生的使命,可能就是终其一生,用尽一切力量去找寻虚无缥缈的“爱”,这能让我停止在深夜里发抖,能让我感受到嘴角上扬的温度,能建立人际关系,能成立家庭,最终,能让我活下去。

在我认识沈煜伦之前,我觉得我是不能被救赎的,实际情况就是,在我们认识的这些年里,他确实身体力行地向我讲述了爱的存在。

他像是一轮太阳,燃亮我之后,即使转入黑暗时期,也让我储备足了应付生存的热能。

他讲述的故事是我看过的最安静栖息的水鸟,是太阳洒向水面的金色的渔网,是火光跳跃间的一抹笑容,是青草遍野、花开满山,是我看过的最完美的日落和星空。

多年后,他偶然对我说起出书的想法。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比他还要激动,因为这场寻爱泅渡总算可以替别人点亮灯塔,指明方向了。

他的故事甚至可以让你已经满是沙丘的心房开出花朵来,它们或许不是故事,而是一剂一剂让我们得到治愈的良方。

看完这本书,你一定会和此刻的我是一样的感受:

曾经在黑夜的刑场里等待着暴风雨降临的自己,怎么能就这样轻易被救赎了呢?

曾经冷若冰霜的眼睛怎么能看完初稿就饱含热泪了呢?

曾经海面上那团无边际的黑暗怎么突然就燃起了星光,开始闪出漂亮的星星点点了呢?

今天,他已经带着他的良方走来,由远而近,叩击着你我的心扉。

他经过之处,总能点亮黑暗,播撒阳光,万物都已经复苏,你又何必拒绝温暖抵达?

沈肯尼

我不是美男作家

你好,我是沈煜伦。

无论你是在从何处知晓我的存在的,此刻我都站在你的对面,微笑着请你坐下,喝一杯,听听我的故事。

我生活的时代对我相当包容,它允许我肆意地在人前张扬自己的优点,闪烁自己的光芒。

我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努力地生活、工作,像大多数人一样愚蠢、偷懒。

也许我仅有的一点运气加上恰逢时机的努力让我在事业方面平步青云,但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成功的人。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是一个聪明的人、勤奋的人。

面对自己今天的成绩,我并没有十分满足,尽管很多人觉得我面容姣好,多金、体贴,事业成功。

于是大家给我贴上了很多标签,美男作家、鲜肉作家、企业家、成功好男人、现实中的何以琛等。

我只能说,在我目前的人生中,我可以肯定的是,我的事业会颠簸起伏但持续水涨船高。

关于我个人,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美男作家、鲜肉作家,我也很排斥这样的称呼。

如果你稍微用心就会发现,带着“美男”和“鲜肉”标签的人其实往往和“美男”“鲜肉”这类词语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样的衣服更适合自己,或者有多少真正的美男和鲜肉对他们的标签不屑一顾。

“美男”和“鲜肉”这两个词语的表面意思其实非常浅显,需要的是出众的外貌。

如果某些人说不,他更看重这个人的内涵,我觉得这种说法是极其虚伪和心理扭曲的表现。

喜欢就是喜欢,迷恋外表就是迷恋外表,把虚伪剔除。

人无完人,无论是公众人物本身还是消费者,最重要的都是认清自己。

当我始终站在我可以企及的高度上,享受着超出预料的社会地位和尊重时,我会用大部分时间来反省和提升自己。

一个人也好,一本书也好,消费者之所以埋单是因为大家都在埋单,偶尔一个不埋单的人会被认为是鹤立鸡群。

这个时代被各种行为同化着,各种权力和等级的划分也越来越不明显。

如今,这些代名词已经变成了商业营销者蒙着盲人的眼睛骂聋人的手段。

有人说,所有用文字和语言来展示自己的人,都是信仰的领导者。

表面看,信仰和领导这两个关键词非常笼统,其实简单而论,用责任这个词就可以完全涵盖。

不只是笔者本身需要对社会和读者负责任,更多的是为了让读到这本书的人学会如何负责任。

我们在人世间中浮浮沉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人少之又少。

我很庆幸自己有足够的空间和能力,允许自己在需要的时刻立即沉淀,待心中正气充足的时刻再次迎接挑战。

所以在这本书的开端,我需要非常客观和理智地阐明我个人的观点。

如果你翻开了这本书,请你不要抱着看美男作品的心情往下读,因为这本书和美男没有半点关系,每句话都是我用心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出来的。

我的语言里充满了我的人性。

我所记录的,是我所经历的,是我想要倾诉的。

跟朋友在聊新书计划的时候,我告诉他们我写不了符合市场需求的流水账文字。

我刻板的性格告诉我,每一段文字的标点符号都要规规整整,符合文学段落的要求。

我告诫自己,一定要写一本实实在在、有内容、有剧情的书,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对得起现在捧着这本书的你,和千千万万等待这本书的人。

这本书没有半句的贫嘴滑舌,只有只言片语的沈煜伦。

2015年5月3日

hapter1“嗨!

你在!

因为我知道,身边总会有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或恋人,或朋友。

无论去哪里,请带我一起走。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一眼就瞅到了趴在被子上、口水外流的陈琛。

窗外的树影无精打采的,少了云彩遮挡的烈日穿透初夏的枝丫,懒洋洋地淌进病房里。

我没有吵醒他,只是缓缓地回过头看着天花板,驰思遐想地在梳理整件事情。

天花板的脉络在我的眼里清晰得连缝隙里的灰尘都看得到。

隔壁病床的女人一直在咳嗽,肺都快咳出来了。

我帮她按响了护士铃。

拿起床头的手机,已经停机了,估计是这群粗心的人连帮我充电都忘记了。

我从陈琛手里小心地抽出被他攥热了的充电宝。

十分钟后终于开机,日历显示4月7日。

记忆停在了4日晚上,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仔细品回着因为长时间注射药物导致的味蕾苦涩,想起陈琛之前说的,好的红酒在最后一种味道消失前是苦涩的,脑海中不禁闪现出他那副夸张地晃着红酒杯的伪知识分子的样子,笑着一掌拍在他的肩膀上。

“啊?

哦!

你醒了,吓我一跳!

”他边用食指把眼角黑褐色的眼屎抹掉擦在床脚上,边抬起睡肿的单眼皮看向我。

陈琛,我的大学同学兼“雄性闺密”,入学第一天便给了我黑社会一般的下马威,不料碰到硬茬儿,被我打击之后恢复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大学期间致力于个人减肥工作,但以失败告终。

皮肤黝黑,不修边幅,却自信心爆棚,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自己的主张和原则,开怀大笑是其标志性特点。

“嗯,就你一个人在?

”我问他。

“是啊,他们都陪了一个通宵。

你比大夫预想的要醒得晚,所以大家走之前还是惴惴不安的。

我现在赶紧打电话告诉他们!

”他边说边拿起手机朝走廊走去。

“回来!

”我赶紧撑着身子叫住他。

“干吗?

”他一脸疑惑地问我。

“你傻啊,都熬了通宵,这个点儿还在睡觉,你让他们多休息一会儿吧,晚上告诉大家也不迟。

“嗯,你说的对。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啊!

”我一脸苦笑地看着他。

“怎么了,我是看你醒了高兴啊!

再说了,没有我这种人,怎么反衬你的优秀啊?

你那么优秀,最后还不是躺在这里了?

”他略带挑衅地回击我。

“天妒红颜啊。

”我看着窗外,一脸“赫本式”的惆怅。

“男的哪有说自己是红颜的啊!

你是天妒英才,英才……英……英年……”

“闭嘴!

”我知道以他的水平接下来即将吐出的词是什么,赶紧打断了他。

躺在病床上的人最害怕听到类似的词语,因为陈琛词不达意的本领是出了名的。

上学那会儿,有一年的冬至我们在学校过,班主任组织大家和教师一起包饺子庆祝。

后来饺子出锅,大家吃得不亦乐乎。

班主任是一个心宽体胖、胃口略好的中年女性,她一高兴连着吃了我们一圈,从每人盘子里掠夺一个饺子。

到了陈琛这里,他应该是为了表达对活动的欣喜之情,冲着班主任来了一句:

“你看看老班好可爱啊,吃得比人都多!

班主任停了两秒,直接现场喷饭,泪流满面。

因此,陈琛一直到毕业都没有得到过班主任的赏识,连着干了三年的卫生代表。

他走到床头帮我盖了盖脚边的被子,问我:

“饿吗?

我去给你买点儿吃的,你两三天没吃东西了。

说实话,我刚才起身给手机充电的时候,在坐起的一瞬间,本来好好的身体顿时觉得昏昏沉沉的,根本没有胃口。

“我不饿,坐下,我问你点儿事儿。

“哦,好,你问吧,啊——”他一沾凳子就犯困的毛病发作了。

伸着懒腰,揉着没睡醒的小眼睛看着我,就像八十多岁的老头儿看电视里的海底世界。

很多时候,你觉得你一门心思地用尽各种办法尊重一个人,但是最终你会觉得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对方生来就是“二师兄”的命。

“我来的那天晚上,没发生什么意外吧?

”我侧眯着眼睛看着他,传递着让他说实话的威慑力。

“没有什么吧,你怎么喝那么多啊?

大夫说你胃出血,把大家吓坏了。

你妈和一个叔叔赶过来的,从头到尾都是边哭边照顾你。

“嗯,其他人呢?

还有谁过来了?

”我继续问他。

他起身走到病房的铁皮柜子边,跷着兰花指打开柜门,取出一只比他的胳膊细不了多少的香蕉,用刚才擦眼屎的那根食指剥开香蕉皮,然后递给我:

“先吃点儿水果吧,不能空着肚子。

“不不不,应该你吃才对!

”我连忙不停地摆手。

“你都熬了一个通宵了,我等会儿吃,现在还不饿,你快吃了吧。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向他,并用一种备加关怀的语气体贴地说道。

“哦,你不吃我吃,你这个烂人!

“烂人”是他的口头禅,一般和他关系好的都是烂人,越腐烂关系就越铁。

记得那会儿在学校,我和他上下铺的时候,每次逼迫他去水房打水,他出门前都不忘记回头送我一句“烂人”;后来我们升了一个年级,学弟学妹们来了,他和学妹们并肩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挤在回宿舍的水泥路上,快要200斤的身躯轻盈地腾空和降落,幻想自己散发出樱花的香味,偶尔还用粗壮的胳膊捣一下身边的姑娘,伴随着姑娘银铃般的笑声,说一句:

“切,你这个烂人!

注射点滴的胳膊因为药水的温度过低而生疼,我用左手轻轻按摩着胳膊,没有接他的话。

“哎,你有没有那么一个时刻害怕过生病?

”他自以为是的人生探讨每次都会让人觉得是在没话找话。

“怕,我怕得要死。

”我回过头去无聊地翻着手机,心思却没在病房里。

我放弃了在陈琛身上继续找线索的想法,按响了护士铃。

不到五分钟,宛如白莲的护士轻快地推门进来。

看到我醒了,她的小臂45度向上一挥,嘴角立即上扬,用脚尖点地朝我走来,用高一个高八度的声音对我说:

“哟!

帅哥你醒啦!

如果不是周围病床上还有其他病人,我一定觉得自己身处一个不雅的地方。

“醒了。

”我用胳膊撑着身子慢慢地坐起来。

陈琛见势来扶我,力大无穷的他一下子把我弄得蹲在枕头上,他一脸憨厚地笑着,笑着,笑着。

对护士笑着。

高二那年,张爱玲的一句“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让陈琛深陷其中并且不能自已。

他每天早上都会早起半个小时,然后微笑着站在阳台上,用自己的态度等待日出,对自己将来的那个人绽放笑容。

半个月后,对面女生宿舍的人直接找了政教处,投诉我们每天早晨都偷窥女生宿舍。

护士看了看我的病历牌。

“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我问护士。

“这个我得去问问大夫,你现在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吧?

最快也得等明天大夫来了。

”她弹了弹点滴器,关切地看着我,有一种既然来了就不能白来,看帅哥又不要钱,但是总要显得负责任的样子。

“嗯,谢谢,没事儿了。

”问不到结果,我想尽快结束这场谈话。

护士出去后,陈琛一直在抱怨我不会跟女孩子说话,不懂得怜香惜玉,云云。

我一巴掌拍在他的腿上,吓得他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

“哎哟哟(二声上扬),你干什么啊?

吓得我差点儿把孩子生出来!

“把我的东西收拾一下,差不多就回去了,我改天自己来找大夫,这么多天没回公司了,有点儿不放心。

”我用略带乞求的表情看着他,打算如果他不答应,我就来硬的。

“你啊,就是一会儿也闲不住!

我知道劝不了你,你收拾吧。

到时候你得跟大家说,我留你了,并且深恶痛绝地批评了你的这种行为,但是你的态度十分强硬,自己坚持出院,要不然他们得吃了我。

”他若有所思地用手指在掌心画着圈圈,画着画着就唱了起来:

“在,想你的365天……圈住你我在同一个圆,heyyeah。

“圆圆圆,可圆了,你赶紧收拾着。

”我厌恶地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那么一个时刻期盼时光倒流,换一个下铺,或者干脆换个寝室。

半小时后,一切就绪。

我戴上陈琛的棒球帽,换好我妈提前准备好的衣服,扶着陈琛出了医院,叫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儿?

”陈琛问我。

从此刻他脸上自豪的表情中,我可以推断出,他的内心有一种拯救大兵瑞恩的快感。

“回我妈那儿。

”上了车我就闭上了眼睛,头刻意地卡在靠背上。

常年的颈椎病让我每次坐车的时候都会难受得要命。

不到二十分钟的车程,陈琛和出租车司机应该说了几十万字,从城市绿化说到胎教启蒙,从电台选秀说到通货膨胀。

我第一次觉得他知道的东西那么多,但我并没有打断他们。

突然有种活着的感觉。

听他们说着话,我才觉得自己活着。

我故意眯着眼睛,把熟悉的街道看成不熟悉的,幻想着每条街道在肯小兔口中的样子。

他说:

“这个城市发展得并不算快,但处处在修路。

他说:

“这个城市的口号永远是争取绿化面积达到40%,但永远是把仅有的老树砍了栽,栽了再砍,树叶永远不庇荫。

他说:

“交通这么拥挤的一个城市,没有地铁。

他说:

“春秋飘黄沙,夏天大火炉,冬天吸雾霾。

他说:

“没有蓝天。

他说:

“没有美食。

他说:

“没有朋友。

他说:

“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肯小兔不在的许多年,我去过很多城市,但是大部分记忆都很模糊了。

我们曾经都有令自己惊艳的风景,或唏嘘,或感叹,并且相信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后来,这些慢慢都被忘记。

记忆是思念的敌人。

它悄无声息地占据我们的大脑,等我们爱上想爱的,看上想看的,又慢慢地把它尘封、落灰,最后掩埋。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这句话真俗。

刻骨铭心怎么会随着时间消逝?

消逝的一定不是刻骨铭心,至少刻得不是那么深。

但是在现实中,记忆确实惨败了,彼时感叹的美好都在逐渐冷却、退忘。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十九岁的自己常常幻想,什么时候可以到二十岁。

二十岁,才是青春的开始。

升学压力、恋爱分手、叛逆疏远、亲近家人、渴望知己、打拼事业、饲养宠物,缺少哪一种都不算是青春。

转眼到了二十岁,又做了下一个十年的计划:

二十二岁创业,二十五岁站稳脚跟,三十岁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按计划,我即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想到这些,我摸了摸手上的纱布,感受着轻轻挪动后背时沉重的脖子,还有后视镜里那个满脸胡楂儿的自己。

我笑了笑,盘起腿来,继续听着出租车上的免费演讲。

“快到了,别睡了!

”好在陈琛老马识途,还认得去我家的路。

“到天津了?

”我闭着眼睛问司机。

司机惊愕地回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看向陈琛,示意他要不要送我回医院。

“师傅你别理他,他就是个烂人!

”他赶紧舒缓师傅时空错乱的情绪。

“这点儿时间就能横跨两个省?

别废话,赶紧起来,马上到了。

”他推搡着我。

车身停稳,我迈出右腿,轻身一跃,跨出车门。

一番整理后恢复了气息,径直朝着小区门口走去。

半分钟后发现少了什么,回头发现陈琛两只手里塞满行李,嘴里叼着钱包,恶狠狠地看着我。

“你平衡感不错啊!

以前没发现。

”我鼓掌称赞他。

“你就是个烂人!

我回过头,不去看他。

看着这条走了成千上万遍的路,看着中学那年搬来时就在门口的那棵伟岸的大槐树,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没那么伟岸了。

人生病的时候,头脑的反应速度要比以往慢很多,而四肢受大脑的支配行动。

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慢慢地踱着步向前走,尽量慢一些接近那栋房子。

陈琛虽然拿着很多行李,但是出于多年朋友对我的了解,还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没有催促我的意思。

月影昏黄,夜的黑暗会加深人的孤独和忧郁。

月球距离地球有38万多公里,而月光只需要一秒就可以照在地球上。

所以我们看到的总是一秒前的月亮。

我踩着月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上的斑点,想着这束光经历了怎样的风景,最后来到我的身边。

夜晚,本来住户就稀少的小区更是安静得出奇,能听得到四周绿化带里昆虫的声音。

再大的城市,家都是一个辐射源。

只要身处辐射范围内,随时都可以闻到家的气息。

我被动地扭着身子,用力地昂头,努力地直立着虚弱的自己朝那个方向前进。

时刻保持绅士风度的行为,这是我的习惯。

人要学会用怎样的方式和家人相处、和朋友沟通、和客户谈判,才不会在自己虚弱的时候被对方伤害,才不会在自己强大的时候不触及对方的底线?

我可以准确地推测出五分钟后,推开家门即将看到的一切。

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的怀抱。

父母离异后,我跟着奶奶生活,与父母聚少离多。

每次回家,我妈都会提前准备很久,像迎接贵宾一样。

想到上有老人,便告诉自己尚不到感叹时光飞逝的年龄。

但是在这几年里,我实实在在地越发恐惧时间的流逝。

很多以前不会说的话,现在逐渐会开始说。

比如,咱俩应该十多年没见面了吧?

哟,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啊!

或者是“换作十年前,我还真是打算试试”之类的。

但是每个人的故事都需要一个结局,在错综复杂里前进,在满载而归中结束,微笑着和自己告别。

像陈琛这种人,在去世后墓碑上应该刻着“原封退还”四个字,因为他活得太原始、太简单,单纯得令人羡慕。

在拐个弯就能看到那栋房子的时候,我刻意停了下来,被不知道走路睁没睁眼的陈琛撞了个满怀。

“哎哟(二声上扬、拉长尾音)!

”东西稀里哗啦撒了一地,陈琛娇嗔地摸着胸口。

但我只关注到我那被他用牙咬出印子的BURBERRY(巴宝莉)钱包。

“诈尸了吗你!

”他骂骂咧咧地捡着东西,蹲在地上的瞬间,宽阔的蹲位直接隐形了脚下的井盖。

“你说我要不要今晚住宾馆,等身体好点儿再回来?

”我没有理他,看着家里二楼的灯光发呆。

“出院前我就给你妈发了短信,估计这会儿已经满屋佛跳墙的味道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你妈那颗操碎了的心想一想,就算不为你妈那颗操碎了的心着想,也要为我这颗空了许久的胃着想。

”他重新整理好乱七八糟的行李,用下巴示意我继续前进。

“随便吧,不就是回家嘛,得了,回家!

”我也懒得继续想,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还不清醒的缘故,总是不想动脑。

“我没带门卡,你输密码吧!

”我跟陈琛说。

“你直接按一下指纹不就行了嘛!

你没看我手里都是东西吗,大哥?

”他没好气地说。

“我上次回来晚了,肯小兔一生气就把我的指纹销掉了,后来一直没录进去。

”我说,“行李给我,你去按吧,我不想动手。

“有性格啊!

”他略带嘲笑地看着我,“密码多少啊?

“881231。

“怎么这么耳熟呢?

”他按完回头看了我一眼,又把行李接过去。

有的时候我会跟很多朋友感叹,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哥们儿,他叫陈琛。

比如刚才,他按完密码,会下意识地把行李再从我手中接回去,这期间不需要我的任何暗示和命令,完全是出于对我的照顾。

所以真正的朋友,就是无论你怎样拳打脚踢,无论你开怎样恶毒的玩笑,都对你不离不弃。

“你少废话,前面走着。

”我推了他一把,险些被他的肥肉弹开。

“阿姨,我带他回来了!

”陈琛不愧是地道的山东人,一侧身顶开房门,紧接着一嗓子,震得隔壁三栋房子都亮了灯。

我迈进走了几十万次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还有那个女人的怀抱。

“回来啦!

怎么一定要这么急着出院啊?

”我妈完全忽略了比门窄不了多少的陈琛,径直朝着我小跑过来。

“你们娘儿俩还真是一家人啊!

”陈琛嘟囔着,把行李递给阿姨,自己寻着味儿朝厨房走去。

“嗯,回来了。

”我回答。

“先洗澡还是先吃饭?

要不先洗个澡吧,精神一点儿,满身都是医院的消毒水味。

“好。

”我点点头,瞟了一眼在厨房里不用筷子就可以进食的陈琛,朝楼上走去。

“哟,陈琛啊,阿姨煮汤了,我先给你盛一碗你垫垫,一会儿等他洗完澡,我们一块儿吃。

“不用,阿姨,我不饿,我最近减肥呢!

“真是屁话!

”我厌恶得连头都没回。

水流撞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让我清醒了很多,哗啦的水声夹杂着一楼传来的交响乐。

我妈不喜欢这种音乐,一定是陈琛又在装文艺。

我换上浴袍走下楼梯,刚刚洗完的头发还滴着水。

“你怎么不吹吹头发?

还滴水呢!

”陈琛满嘴都是我妈煮的汤,但传递出来的却是喝着红酒的感觉,左手并拢捂住嘴,做惊讶状。

“护发,闭嘴,喝汤。

”我指着他却没看他,朝厨房走去。

屁股落定,一眼就看出,今晚的菜虽多,但没有一样是阿姨做的,都是我妈亲自下厨,因为颜色不是太可人。

小的时候,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们家的晚餐。

爸爸每天和他的兄弟们出门“劫富济贫”,带着一帮兄弟混来混去。

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回到家会做一大桌子菜,款待他的各位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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