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876205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9.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XX建筑安全月总结.docx

XX建筑安全月总结

XX建筑安全月总结

  建筑安全月总结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

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左道防微杜渐,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企业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

通过层层把关,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

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

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

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

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安全月总结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列入国家级战略,大量建筑工程相继开工。

XX年适逢我市“撤地设市”十周年和申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第一年,给我市建筑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主管部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施工现场,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全面加强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现将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勇于探索,建筑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XX年,我市各级主管部门积极开拓,勇于探索,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职责。

在2月份召开的全市建筑业会议上,市建管局与全市六县三区主管部门和市直施工单位签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县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证措施和奖惩措施,明确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地位。

  加强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情况的检查力度,我市各级主管部门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市主管部门调整充实了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明确了各自的责任。

在市区工程监管中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了各分片具体负责人。

建立了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强化了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监督行为。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滨州市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实施安装告知、产权登记和使用备案制度,规范拆装和租赁市场;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推行绿色施工和开展创建“四节一环保”工地活动的通知》;制定出台《滨州市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安全评价工作,强化了周边环境施工安全;为强化施工单位责任意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外,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监管责任、工程源头管理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规定和明确;为加强模板工程监管,拟研究制定《滨州市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管理办法》。

通过以上制度和文件的出台,使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安全形势分析,建立完善的安全预警体系。

针对每个季度不同的安全施工特点,坚持季度安全例会制度和月安全例会制度,分析总结安全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在高温酷暑、暴雨等灾害天气,各级安监机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有关措施,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立足现场,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春季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从3月20日至4月28日,我们组织了全市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

共检查123家建筑业企业279个项目部施工的735个在建工程,建筑总面积810万平方米。

检查下发质量方面隐患整改通知书131份,查出较大质量隐患60余条,指出施工不标准做法500余条;下发施工安全书面隐患整改通知书560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900余条,对44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对30个项目负责人累计扣分210分。

检查形成了很好的氛围,短时期内集中消除了大量现场安全隐患,摸清了全市基本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取得了预期效果。

  开展建筑工程巡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上半年,全市共巡查工程427个次,下达隐患通知书318份,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784条,对19个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并对27个项目经理累计扣分205分。

责令拆除塔吊5部,菱苦土板房拆除3处19间,高压线两路;累计对11个施工单位罚款11次,罚款总额8700元;组织阶段安

  全评价63个次。

有效提高了市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稳定了安全生产形势。

  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薄弱环节监控。

对一些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存在问题较多,管理困难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采取约见企业负责人、限期督办,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市主管部门协助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改,均取得良好效果。

  对高层脚手架、深基储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真执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并建立危险源档案,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监控。

近年来,在多个项目施工中取得了切实的实际效果,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把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认真审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人员上岗和日常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动态评价和年度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结合,提高了全市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上半年,全市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9家,延期企业10家。

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经过严格考核,441名企业法人代表等三类人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1535名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上岗证书。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建设。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

在开工前组织对安全防护网的实验检查;

  组织15家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生产单位取得省登记备案证书;组织4次抽检和两次质量座谈会,稳定了交易中心产品质量。

施工企业购置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大大降低,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好转。

  积极开展文明工程创建活动。

采取定向创优和目标管理方式,对县区确定年度创建数量目标,对达到一定规模和有创建意向的工程项目,引导施工单位确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并与之签定安全文明施工定向创优目标责任书,调动项目部创建动力,并加强跟踪服务,由被动等靠施工单位申请后择优评选,逐步实现主动创建,参建单位创建积极性继续保持较高热情。

今年以来,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65个,其中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16个;18个工程拟申报第一批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极大促进了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和防护水平的提高。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

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组织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产权登记和使用备案工作。

安装告知已全面开展,有效规范了起重机械拆装队伍管理;办理78家产权单位各类设备540台,有效规范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常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工作,检验各类机械设备862台,针对设备下发整改通知书298份,查出各类2840余条;拆除6部,停工整改13部。

组织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安全检查。

6月1日-15日,检查市区各类设备204台,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64份,责令4台存在较大安全隐

  患的设备停工整改。

专项检查摸清了建筑起重机械的基本状况,促进了登记备案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我市建筑起重设备管理。

  加强监督,实行警示约谈。

加强对有关参建单位的行为监督,采取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实行警示约谈。

每年均有多家外盛外市企业和几十名有关人员被约谈,收到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了建筑工程阶段和综合安全评价制度。

从工程施工到基储主体和竣工,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对建筑工程进行阶段和综合安全评价。

将工程参建主体行为纳入了工程监督,对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加强对监理的监督考核。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监理单位的意见》,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义务、具体监督任务进行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量化考核办法,对监理单位和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进行考核,在日常监管、文明工地创建及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中,将安全监理作为必查内容,监理单位和人员安全监理水平明显提高。

各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和督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其第三方监督作用,对现场存在问题的,在追究施工单位责任的同时,还追究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使监理单位在日常工程监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经过积极努力,上半年,全市杜绝了人员死亡事故的发生,轻重伤事故明显下降;全市整体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整体管理水平持续稳定提高。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在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市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与省主管部门和兄弟市还存在不少差距。

我们将以此次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和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建筑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建筑安全月总结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列入国家级战略,大量建筑工程相继开工。

20XX年适逢我市“撤地设市”十周年和申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第一年,给我市建筑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主管部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施工现场,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全面加强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现将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勇于探索,建筑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20XX年,我市各级主管部门积极开拓,勇于探索,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职责。

在2月份召开的全市建筑业会议上,市建管局与全市六县三区主管部门和市直施工单位签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县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证措施和奖惩措施,明确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地位。

  加强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情况的检查力度,我市各级主管部门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市主管部门调整充实了安全领导小组,确定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明确了各自的责任。

在市区工程监管中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了各分片具体负责人。

建立了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强化了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监督行为。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滨州市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实施安装告知、产权登记和使用备案制度,规范拆装和租赁市场;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推行绿色施工和开展创建“四节一环保”工地活动的通知》;制定出台《滨州市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安全评价工作,强化了周边环境施工安全;为强化施工单位责任意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外,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监管责任、工程源头管理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规定和明确;为加强模板工程监管,拟研究制定《滨州市建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管理办法》。

通过以上制度和文件的出台,使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安全形势分析,建立完善的安全预警体系。

针对每个季度不同的安全施工特点,坚持季度安全例会制度和月安全例会制度,分析总结安全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在高温酷暑、暴雨等灾害天气,各级安监机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并督导施工单位落实有关措施,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立足现场,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春季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从3月20日至4月28日,我们组织了全市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

共检查123家建筑业企业279个项目部施工的735个在建工程,建筑总面积810万平方米。

检查下发质量方面隐患整改通知书131份,查出较大质量隐患60余条,指出施工不标准做法500余条;下发施工安全书面隐患整改通知书560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900余条,对44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对30个项目负责人累计扣分210分。

检查形成了很好的氛围,短时期内集中消除了大量现场安全隐患,摸清了全市基本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取得了预期效果。

  【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

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时认真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

  2、施工围挡连续。

建筑施工现场面临主要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米、一般道路不低于米,全封闭设置;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等硬质材料,并做到坚固、平稳、整洁。

  3、门楼美观整洁。

工地主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门楼上标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和企业标志;工地大门应规整,设有人行通道,没有车辆出入时处于关闭状态;值班室内有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配备值班登记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4、图牌规范齐全。

工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图牌要鲜亮、醒目、整洁。

  5、生活环境卫生。

施工现场门前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发现墙面“牛皮癣”要及时清除、同色覆盖,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现场管理严格。

工地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垃圾清除应及时;施工、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保持通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标识清楚、准确。

  7、宣传氛围浓厚。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标牌,标语、标牌要保持整齐美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8、生活区内应配备给职工集中住宿、食堂、学习、厕所、淋浴房及盥洗处等场所,且设施齐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三纱”齐全,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现场灭火剂、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设施按照要求设置、配备到位。

  三、脚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垫板符合要求,无下沉现象。

  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规格、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悬挑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一根悬挑梁承受一跨荷载;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确保脚手架不发生滑移;悬挑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使用木板封闭严实,防止物体坠落。

  4、连墙件拉结坚固,且按规定要求设置。

  5、脚手架外侧张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架体隔层满铺脚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6、架体防护高度符合要求,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防护措施到位。

  7、立杆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架体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等构造措施符合规范规定,不得出现单立杆及纵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现象。

  8、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并逐层设置连墙件。

  9、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0、外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11、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安全防护措施及斜拉钢丝绳、吊环规格型号等符合规定要求。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

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使用前应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产品,不得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应完善,且经专家论证可行。

对一些建筑结构外立面突出构件较多、形式复杂的住宅工程,尽量避免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附着升降脚手架首层组装的安装平台,其水平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要求,平台防护措施到位。

  5、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结构;附着支承结构的穿墙螺栓应加垫板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或采用特制的穿墙螺栓锚固;阳台等处的加长板式支承结构,应设置定型化的斜拉杆件加强;穿墙螺栓的预留孔应准确,混凝土梁处预留孔离梁下边沿的尺寸应满足要求,不得对混凝土结构造成破坏。

  6、升降脚手架的附着支承结构件、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杆件、导轨等构件不得出现严重锈蚀、弯曲、变形;竖向主框架、导轨垂直度,水平梁架水平度符合要求;钢丝绳不得扭曲、打结或断股;连接销轴、开口销等设置到位。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大于五倍楼层高度,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且应不大于设计或鉴定的尺寸。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

  8、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规定要求,悬挑处应对称设置斜拉杆;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和2/5架体高度。

  9、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榀竖向主框架上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

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且有防砸、防尘等措施。

  10、任何工况下竖向主框架与结构附着点不少于三处,升降脚手架应设置防倾装置,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

  11、架体底层应设置牢固的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附着升降脚手架相邻提升单元之间,其架体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防护栏杆;架体离墙间隙过大处应有防护措施,操作层与架体之间应设一道定型加工的安全平网。

  12、架体构造措施应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规范规定,架体在塔吊附着处、施工电梯接料台处、平面转角处及升降机构设置处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3、架体上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杂物;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架体连接。

  14、附着升降脚手架应有消防、照明及防雷措施。

  15、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每次升降前均应严格检查,并下达书面提升(下降)令,升降后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升降过程应明确分工及岗位职责,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核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要求,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时不宜采用木立柱支模;严禁钢木混搭现象。

  3、当底层模板支架高度超过8米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应先施工地面工程,浇筑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立杆底部应设垫板,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梁和板的立杆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以便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能够通长连续设置。

  5、钢管立杆使用可调U型支托,其螺杆伸出钢管端不得大于20CM,使用木立杆的应设支撑头,木立杆如需对接的应规范、牢固。

  6、钢管立杆接长严禁搭接,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7、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扫地杆。

  8、高大模板支撑工程,支设立杆的地基应平整坚实,排水畅通,立杆底部设不小于12#槽钢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垫板,设置长度不小于2跨;立杆步距不应超过,间距不超过;支撑系统外侧周圈应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每隔10M由下至上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水平方向除在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外,应视支模高度增设置一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