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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办学规模为60—80个班。
第三章办学宗旨、方针与目标
第七条:
办学宗旨“教育高质量、人才高素质、学生有特长、办学有特色”
第八条:
办学方针“质量立校、管理兴校、科研强校、民主治校”
第九条:
校训:
忠诚、团结、勤奋、健美
教风:
科学、奉献、务实、创新
校风:
和谐、文明、勤奋、进取
学风:
勤学好问、尊师守纪、
深思慎取、团结共进
第十条:
办学目标:
1、近期目标:
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力争稳居衡阳市第一,湘南地区前三强,湖南省省级示范性高中前列。
德育工作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2、远期目标:
把学校建设成教育思想先进、学校管理科学、师资队伍优良、育人环境和谐、教育质量一流的优质省级示范性高级中学,并为学校跨入国家级一流示范性中学行列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十一条:
学生培养目标:
培养“志向高远、道德高尚、体魄健美、心理健康、行为规范、基础扎实、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章办学特色
第十二条:
1、建设“教育性与文化性有机结合”的校园环境。
2、营造“团结协作,竞争进取”的校园文化氛围。
3、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并且在德育方面形成特色。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行政机构
1、校长室为学校最高行政机构,设校长1人。
校长由教育局任命并聘任,副校长6人,由教育局任命,校长聘任。
2、校长室下设三个职能部门:
教务处、学生处、教研处、总务处、保卫处。
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副主任1—2名,正副主任由校长室和党支部联合提名或通过教职工推荐或自荐竞选产生候选人,经教育局党组考察后,由校长聘任。
(1)教务处下设文印室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艺术11个教研组,组长由教务处主任提名推荐,校长聘任。
各教研组按年级设立备课组,组长由教研组长报教务处任命。
(2)设三个年级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提名推荐,校长聘任,全体教师为组员。
(3)总务处下设财务室、物资储藏室。
(4)实验室、图书室、远程教育卫星接收播放室、学生活动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器材室其它专用教室隶属信息中心和教务处管理;
心理咨询室、学生宿舍、食堂、小卖部隶属学生处和总务处;
门卫室和广播室隶属保卫处和团委;
学校档案室隶属校长室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中国共产党学校支部委员会。
设支部书记1人,委员6人。
支部书记及委员按《中国共产党党章》,由上级党委任命或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群团组织
1、建立学校工会委员会,下设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接受校党支部和县教育工会双重领导。
设主席1人,委员3—5名,主席、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学校支部,接受校党支部和共青团学校委员会双重领导。
设书记1人,委员3——5人,由党支部任命或提名候选人,经校共青团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建立学校妇女工作小组,接受校党支部和学校乡妇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
设组长1人,由党支部提名候选人,经校妇女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4、建立学校学生委员会,接受校团支部领导,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委员5—7人,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由政教处任命。
第十六条:
建立其它专项性组织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3、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4、学校警民共建领导小组
5、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6、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
7、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8、学校年度考核、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9、学校德育领导小组
10、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11、学校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12、学校“基层组织分类提升大行动”领导小组
13、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建设”领导小组
14、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可随时组建临时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章行政管理
第十七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根据《教育法》所赋予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监督与保证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涉及政策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
第十九条:
不断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第二十条:
加大人事管理改革力度,实施全员聘任制度。
第二十一条:
实行校务公开,不断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第七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把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团结进取,乐意奉献,能适应二十一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教师队伍作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根本策略。
第二十三条:
积极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引导教师勤奋工作,积极奉献,努力营造“团结协作,竞争进取”的工作氛围。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雷波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抓好校本培训工作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两个基本素质。
第二十五条: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加大考核奖励力度,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引导和激励教师勤奋工作,多作贡献,多出成果。
第二十六条:
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度,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第八章德育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以《中学德育大纲》为纲,培养“四有”新人,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
建立全员德育工作机制,确立“学校无闲时,时时都育人;
学校无空处,处处都育人;
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的德育工作理念。
第二十九条:
建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将学校德育工作摆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
明确德育工作的重心。
以弘扬民族精神为主,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以养成教育为核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人文精神和科学态度。
开展伦理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三十一条:
认真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落实德育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逐步形成德育工作特色。
1、强化政教处和年级组德育功能,重点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2、重视学校团队工作,办好校园之声广播,出刊好校黑板报和宣传橱窗,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3、拓宽德育工作渠道,重视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德育工作新局面。
办好法制学校,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
成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搞好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德育资源,努力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
4、积极开展争做文明学生和争创文明班级的“双争”达标活动,努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水平。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6、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九章教学工作
第三十二条:
以“夯实基础,学会学习,主动发展”为教学总目标,确定“为学生的生存和发展而教”的理念,力求轻负担,高效率,高质量。
第三十三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足、开全各门规定课程,积极探索并努力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第三十四条:
加强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规范教研组和备课组的活动制度,围绕“兴趣、参与、合作、方法、习惯、成功”六个教学要素,不断优化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过程,优化教学方法,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三十五条:
贯彻面向全体,全面发展方针,重视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教学,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第三十六条:
以新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扎实搞好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积极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十七条:
重视实验、电化器材及多媒体等现代教学装备的使用,充分发挥好它们在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八条:
确立教科研“为教师成长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丰富和发展教学理论服务”的理念,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贯彻《学校教科研工作条例》,规范教科研工作管理。
第十章总务后勤工作
第三十九条:
确定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理念,强化优质服务意识。
第四十条:
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投入,多方筹措资金,与时俱进地搞好学校基本设备和环境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第四十一条: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持校长审批制度,管好、用好学校经费。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校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种设施、设备作用。
第四十三条:
强化安全、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权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