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88120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6页
第6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7页
第7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8页
第8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9页
第9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4页
第14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5页
第15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6页
第16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7页
第17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8页
第18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19页
第19页 / 共27页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_第20页
第20页 / 共27页
亲,该文档总共2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一、粮食保管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粮食安全负责。

2、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

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4、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5、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6、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7、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8、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

1、粮食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等级和品质控制指标等进行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数据填入粮油专卡。

2、正常储存期间要始终保持粮食品质良好,损失损耗不超过规定标准。

3、每年4月和10月要分别对库存粮油进行1次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质检,认真做好检测分析报告。

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粮食局报告。

三、帐卡牌管理制度

1、库存粮食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

2、中央储备粮用“ZC”代表,省级储备粮用“SC”代表。

3、《粮油专卡》一式三份,仓内挂一份,储备库和保管人员各一份。

专卡要按实际情况及时记录。

三、粮情检查制度

(一)粮食温度、湿度检查

1、以检测最高水分为依据(包括进仓水分和复化水分),安全粮7天巡测一次;半安全粮3天巡测一次;不安全粮2天巡测一次;危险粮每天巡测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真实反映粮情变化。

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原粮水分放宽1%。

(二)粮情及虫害检查

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间隔不能超过15天。

2、密闭桩检查虫害作查看,不作扦筛。

(三)消毒工作

1、每年5月至11月,每月消毒工作不少于2次。

2、每年12月至次年4月期间,消毒工作不少于2次。

3、在《包(散)存粮食检查记录簿》中对消毒工作进行记录。

(四)粮食品质检测

1、每年3、9月进行品质检测。

2、水分复化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间隔不超过90天。

3、密闭桩密闭前和放气后的1周内进行1次水分复化。

4、新进粮食满桩(仓)后1周内进行1次水分复化。

5、出仓粮食在出仓前必须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出仓时间超过1个月的须再扦取1次样品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

6、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的粮食样品要规范扦取,做到点多面广,具有代表性。

每个样品不少于1公斤。

样品扦取后详细填写《抽样单》,并又专人及时送至省检测所进行水分复化和品质检测。

(五)粮情普查

1、每月月末组织仓库相关人员进行1次粮食“四五”普查,仓房保管员可以结合普查进行自查,同时在《包(散)存粮食检查记录簿》中及时记录(注明普查性质为“四五”普查)。

2、仓房保管员根据自身工作,及时填写《粮情虫害普查表》,以便即使掌握储粮动态。

(六)气体检测

1、使用常规法和动态潮解法熏蒸,在投药后72小时进行PH3浓度检测。

2、使用仓外发生器熏蒸,在投药后48小时进行PH3浓度检测。

3、PH3浓度大于100PPM,每2周检测1次;PH3浓度小于100PPM,每周检测1次。

4、PH3浓度发生异常变化,要及时分析原因。

同时要经常进行查漏补洞工作。

5、当PH3浓度小于50PPM时,要及时向分管库主任汇报。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局业务科每月对各库点进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对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

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3、企业员工应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重点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企业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对每次检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对待,坚持及时整改。

5、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6、发现问题应及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

7、对查出的隐患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必须做到“三定”:

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8、整改结束,安全员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

9、库级安全质量大检查必须有企业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内容:

四节(元旦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两季(夏季:

三防一降,冬季三防一保);专业检查(电气、机械、环境卫生);重点部位的检查。

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六次,专业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各次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指高温粮、高水分粮等有可能触发事故的因素)均应认真对待,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

五、安全教育制度

1、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劳动保护意义,把安全教育列入企业的议事日程。

2、根据企业保管经营的特点,结合实际,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学习。

3、学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电器和消防知识。

4、定时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职工法纪教育。

5、新职工实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填写好安全教育卡

6、节假日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六、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会议出席对象

1、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根据会议所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

3、会议应设置签到和会议记录。

(二)会议时间规定

1、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2、遇到重大安全生产任务或特殊情况,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可以临时开会研究。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及办法。

4、听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建议,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安全事故进行剖析及研究处理意见。

七、劳动保护与职工培训制度

(一)劳动保护制度

1、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1)由于在粮食进出时,粉尘较多,要求作业时必需开启门窗,配备排风扇,作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2)粮食保管中需进行熏蒸杀虫处理,熏蒸是一种危险作业,必须制定和执行熏蒸管理规定,同时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对熏蒸滤毒罐进行定期更换,在熏蒸时要求必须有安全员负责监管。

(3)在设备使用上严格规章制度,对机修人员和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配备有齐全的工具和必须的劳保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有合格证,不准购买非正常渠道生产的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制定,发放。

(3)工作中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二)职工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制定全面的职工培训计划,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业务水平。

2、利用空余时间进行集体学习,每月对保管员安排一次专业知识学习。

3、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对员工自学,积极创造条件,在时间和工作上提供方便,并且对取得成绩的给予报销部分费用。

八、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定和化学危险品储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设计。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动火作业制度。

3、库区禁放危险物品,燃爆物和其他易燃物品,3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4、剧毒、多毒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二人共同管理,实行双人双匙并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数量和领用人),同时药品房必须有严格的标记,严禁食品、生活用品与化学药品混放、同放。

5、按危险品的特点,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

6、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到指定的厂家采购,对此类药品用完后所剩下的残渣应及时进行处理。

7、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点附近不得住人。

8、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静电、重压和倾倒。

9、装卸搬运腐蚀性化学药品、毒品或进行与有毒气体接触性操作时应具有相应的保护用具,严禁直接接触,并且对保护用具定期进行检查。

10、按照危险品的性质进行正确储存,定点、定位、定人,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淆,并安置醒目识别标志。

11、仓库严格把好危险品的进出关,建立完善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登记制度。

12、危险品库房严禁一切明火.

13、危险品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应的防护用品,根据其理化性质,采取降温、隔热等相关措施。

九、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临时电器线路规定

1、在生产工作需要架设安装临时线路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临时线路审批单”,经库主任批准,派有合格证的电工架设、安装,严禁乱拉乱接、乱挂临时电器线路。

2、电工接受安装临时线的任务前,必须凭批准手续进行使用。

3、接用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4、临时线路使用期满后,必须在期满的一天内拆除,库领导负责复查并督促检查。

5、临时线路接线如发生危险,确属装置不良,导致发生各类事故,应有承装电工负责。

(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企业在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申请,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经库领导批示,有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

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必须建立登记,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验、修理、报废等工作。

5、梯子确保牢固,有防滑措施。

6、两梯连接使用时,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三梯连接。

7、在自然光线不足,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高处作业地点应避开各种带电线路,避开有烟雾、气体排放处。

9、梯子放置斜度,一般与地面成60-70度之间为宜,严禁一梯两人操作。

(三)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动用明火作业由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单”,经库主任批准,有监护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审批单只能在审批时间、范围内使用有效,动火监护人如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有权制止动火。

4、如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必须切断物料,经清洗后方可动火。

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的运转周期及技术要求,管理人员提出修改方案,编出年度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机械设备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时保养相结合的维护方法。

3、计划检修保养的内容

(1)一级保养:

即在机械设备停机期间以润滑、紧固制动为主,以及电器开关、插头、配电箱的保养作业。

(2)二级保养:

除行一级保养作业外,还应对机械主要部分进行拆检、校正部件。

(3)修理:

即在机械设备全部拆检,包括电器设备,对磨损件进行更新,以达到和接近新设备的性能要求。

(4)定期涂刷油漆,防止受潮生绣,尽量减少露天放置,设备保养检修结束后,作业质量技术鉴定,并将维修情况记入档案。

十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领取电工证,才能独立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自行安装、拆除、维修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

2、建立健全电器方面的技术档案和电器设备管理资料。

3、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未经验明有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带电操作。

4、因生产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应符合电器安装标准和临时审批手续。

5、各种电器设备装置都符合安全要求。

6、供电气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合理使用。

7、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8、从事电器操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必须掌握触电急救法。

十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合理配置各类消防器材,并实行分区承包,责任承包。

2、消防器材责任人定期(每月一次)对所辖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消防栓漏水、生锈等不能使用,灭火机压力不足等问题应及时汇报解决。

3、消防器材配备是为了火灾救援,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玩弄消防器材。

4.使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立即向库主任汇报情况,不得拖延,并在值班记录中记录。

十三、奖惩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奖励各级领导小组成员600---1000元:

1、无坏粮或劣变粮事故发生,

2、无仓库和露天囤坍塌事故。

3、无重大设备操作事故。

4、无药剂熏蒸和保管责任事故。

5、无人身死亡和重大伤残事故。

十四、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主要责任者予以撤职处理。

1、违反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违规运作的;

2、没有按程序申报,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擅自动用粮食的;

3、擅自轮换,未轮报轮,没有在轮换架空期内按时轮入粮食,又无合理理由申报延期的(无故延期一个月以上);

4、没有按计划规定库点存放、擅自移库、转手代储的,或在本库内未经报批擅自移仓量达100吨以上的;

5、在仓储保管中,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重大坏粮事故的(坏粮达5吨以上,不易存放粮达200吨以上的);

6、在存储保管中,擅自串换品种,或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以陈顶新、质量严重不符国家规定的;

7、用粮食作担保、抵押、从事期货交易或其它经营活动的;

8、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报表,或伪造、篡改统计报表及统计台帐的;

9、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管理费;

10、不能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1、未经批准随意处置资产;

12、不能配合县局对安全检查和入库确认的;

13、在防汛抗灾活动中,组织抢险不力,预案准备不充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4、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者。

15、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

16、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和及时报告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

十五、经济处罚制度

凡违反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章违纪行为,对违章违纪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1、库区范围禁烟区域吸烟者;

2、酒后作业者;

3、违章蛮干、不听劝阻漫骂现场管理人员者;

4、未经允许携带小孩进入作业区者;

5、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

6、单位机动车辆、设备未经允许私自外借者;

7、摩托车、自行车未按指定区域停放者;

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擅自进入特种岗位操作;

9、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整改不按时按质落实整改措施;

10、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发生违章违纪现象包庇、纵容,知情不报或徇私不纠,按违章违纪人员同等处理;

11、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责任者对事故所负责任的大小和事故性质及其直接经济损失程度予以罚款。

(1)发生三人死亡(含三人)以上死亡事故,或除死亡事故以外的重大事故(事故直接损失10万零1元以上,粮食保管一次损失5000公斤以上),对全责者罚款4000-8000元,另外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2)发生1-2人死亡事故,或除死亡事故以外的大事故(事故直接损失1万零1元以上,10万元以下,粮食保管一次损失3000公斤以上),对全责者罚款2000-4000元,另外给予行政处分。

(3)1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由各库制定处罚。

12、事故处理程序

(1)凡发生各类事故,都要立即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3)局业务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事故现场,会同有关人员现场取证、调查,并对发生事故的性质、损害程度调查后处理上报局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裁定。

十六、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等;

2、安排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工作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工作内容;

3、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修工程的设计时,必须把各种有害因素的治理设施与整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要求;

4、组织制订、审核和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按期实施;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6、发生大事故时,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职工不接受教训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不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

7、根据事故性质、等级给予最终处理;

8、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十七、直属库负责人职责

1、贯彻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落实检查;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贯彻“五同时”(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生产任务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检查生产进度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评比生产质量时同时评比安全质量,总结生产成绩时同时总结安全经验);

3、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法规的教育和学习;对新工作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4、定期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按事故性质、等级上报处理。

十八、仓储保粮人员职责

1、自觉遵守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切实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事;

2、对无视安全生产,强令冒险作业的生产指令有权抵制执行;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并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

4、作业人员工前和工间应对机械设备、装卸工属具的安全防护装置严格检查,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5、发生事故苗头要头脑冷静,分析判断,作出正确的处理方式,并立即报告班长。

十九、省级储备粮轮出制度

1、各单位根据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市场行情需要轮换时,须向粮食局申报。

2、企业依据省储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市场行情正常情况下,对小麦、杂交稻和粳稻分别把握最低库存量的前提下,及时向省储办申报。

3、各单位在获得粮食局开据的出库单后,方可安排轮出。

二十、省级储备粮轮入制度

1、各单位按时完成轮入计划后,首先按照国家规定扦取有代表性样品,主动送交省粮油食品监测所进行质量和品质检测,并做好样品标识和登记工作,认真填写《省级储备粮入库(小麦/稻谷)检查抽样单》。

2、各单位在取得送检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及时向粮食局申报省储粮轮入确认。

3、粮食局核查人员(直属库主任为粮食局的核查人员)对轮入省储粮进行现场预检后,再汇同省储办、农发行确认轮入省储粮的数量、价格和储存情况。

二十一、轮入核查的主要内容

1、省储粮轮入后,各存储库点必须准确填写《省储粮库存核查确认表》,储备粮管理中心核查人员(直属库主任为集团储备粮管理中心的现场核查人员)依据确认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2、核查内容:

(1)核查数量,通过对帐务、实物核查,认真核对相关的会计帐、统计帐和实物台帐,并逐仓核查实物库存。

重点核对帐卡、帐实是否相符。

(2)核实储存情况,重点查看轮入的省储粮是否存放在计划规定的库点中,仓储保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仓储、仓卡是否齐全。

仓房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混装现象等。

(3)核对价格。

对各单位申报的入库价格,是否与会计帐面反映的实际入库成本基本一致。

二十二、建立省级储备粮轮换督查档案

粮食局核查确认人员(库主任),在《省储粮库存核查确认表》上有关数量、仓位等逐一核对后并签字,再由存储库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印章后,一式三份分别递交集团储备粮中心、有关单位以及存储库点存档,作为事后监督相关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十三、储备粮出入仓操作流程

(一)出仓前准备

1、粮食进出之前,必须做好仓房、器材、用具的检修、清扫灭虫等各项准备工作。

2、作好出入仓前,作业路线交通的整顿工作,提高车辆的运输速率。

3、做好人员的安排工作,保证在出入仓过程中,无缺劳动力现象。

(二)出仓过程中

1、出入库的粮食都必需根据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检质人员对粮食质量负责。

2、凡是出入库的粮食都必需准确计量,计量人员对粮食数量负责。

3、凡是出入库的粮食都必需有凭有据,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4、入库的粮食应合理存放,减少重复搬倒,节省劳动和物资消耗,降低成本。

5、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安全和非安全水份、新陈粮食要分开存放。

6、对水分、杂质超过标准和有害虫、受污染的粮食必须整理合格后再组织进行出库。

7、粮食在出入仓中,应保证至少有一人在现场监督指导,保证机械的有效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不可让机械带“病”工作。

(三)粮食出仓后

1、粮食出仓后要作好作业现场、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

2、出入仓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放回机械棚。

3、粮食出入仓后,应积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出入仓操作流程,总结经验,为以后出入仓操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十四、环流熏蒸工作流程

(一)熏蒸准备

1、人员组织,粮情检查并制定方案。

2、设置气体取样点。

3、粮仓密闭,施药装置及药剂检查、环流装置检查、磷化氢检测仪、报警仪检查,CO2气体检查。

(二)熏蒸程序

1、开启环流机,用肥皂水检查连接部位是否漏气。

2、施药人员带好防毒面具,把药投入储药罐。

3、打开CO2电加热装置,需5分钟。

期间检查所有的阀门     是否都打开,气路是否畅通。

4、打开CO2阀门,排气5分钟。

5、开启投药装置,进行环流熏蒸。

6、当各取样点的PH3气体浓度大致相平时,关闭环流风机。

(三)PH3浓度检测

1、施药4小时后,用PH3检测仪检测取样点的浓度,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

到各取样点的PH3气体浓度大致相平后,改为每天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2、在投药过程中,经常用PH3报警仪进行测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补药

在密闭时间内,当PH3浓度低于80PPM后,应进行补药,补药量应高于100PPM。

(五)散气

密闭时间到达后进行散气。

(六)熏蒸效果检查

1、熏蒸后检查害虫死亡率,并与熏蒸前做对比分析。

2、随机取样1公斤,在25℃室温和不被感染的条件下放置1个月,检查是否出现活虫并计数。

二十五、机械通风管理规程

(一)机械通风的条件

1、粮温与大气温差大于8℃

2、大气的绝对湿度小于粮食的平衡绝对湿度。

(二)通风的操作管理

1、通风机应逐台单独启动,严禁几台同时启动。

2、通风机自动停机时,应先查清原因,待故障排除后重新启动。

3、通风时观察风机出风口是否有异物或粮粒被吸出,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4、每4小时至少测定粮温一次,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重新按通风条件判断是否继续通风。

5、通风结束后及时填写记录卡,并评估本次通风单位能耗。

二十六、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一)输送机安全操作流程

1、用前必须塞牢车轮,撑好支脚。

2、作业前应弄清楚联络信号和紧急停机作业。

3、开机应做到一看、二喊、三开机。

4、严格执行“八不开”:

(1)没有信号不开;

(2)接地线未接牢不开;

(3)周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