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提交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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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提交材料要求.doc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从事爆破作业单位的申报材料项目见附件1。

2、复印件或扫描件统一采用A4纸规格,原件除外。

能够提供原件的一律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采用黑白复印或黑白打印;打印件需当事人签署的意见、签名必须由本人签署。

3、所提供的所有行政许可证件(包括复印件)必须为有效的法定证件,非法定证件及其复印件均为无效。

4、材料内容有涂改的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各种证件、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应分册装订。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四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分四册,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分六册。

每册材料应单独制作封面和目录,封面式样见附件2(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单位类别填写“非营业性”;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单位类别填写“营业性”)。

目录中的条目标题、页码与内部材料标题、页码必须一致。

第一册包括附件1中第

(一)、

(二)、(四)、(七)项内容,第二册包括附件1中第(三)项内容,第三册包括附件1中第(五)项内容,第四册包括附件1中第(六)项内容,第五册包括附件1中第(八)项内容,第六册包括附件1中第(九)项内容。

6、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化,换证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和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换证申请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和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业绩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7、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向省公安厅提出的书面延期换证申请;

(2)原申请许可时已提交但现过期或无效的证明材料(可能发生变化的材料包括《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储存库、从业人员、单位管理制度等);

(3)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单位的近三年业绩(业绩应已向省厅进行过书面备案,每项业绩仅需提供爆破作业合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和完工证明);

(4)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业绩(2013年以前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公安机关审批文件和设计文件;2013年以后的每项业绩应是已备案过的项目,在云南省作业单位从事的项目,每项业绩仅需提供《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在省外作业单位从事的项目,每项业绩需提交作业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设计施工文件)。

上述4项内容,作业单位根据资质等级相应提供,分项列出目录清单,装订成一册。

8、业绩认定:

2013年以后非经作业地州、市级公安机关批准的项目不作为设计施工业绩;安全评估、安全监理项目不作为设计施工业绩;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施工的业绩,以排名第一位的单位为准;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以实际承担设计施工的主要责任单位为准,即以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整合后新注册成立的单位业绩可以合并计算,但必须提供单位整合的证明文件。

9、提交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并附电子版文件(光盘刻录或者USB介质)。

附件1: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材料项目;

附件2:

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附件1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材料项目

项目分类

申报材料的具体目录

认定要求

装订要求

(一)

《爆破作业

单位许可证》

申请表

申请非营业性的单位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申请营业性的单位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

项目完整,内容客观真实、无涂改。

提供原件。

(一)、

(二)、(四)、(七)项合并装订为第一册。

封面中间标注“第一册单位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二)

爆破作业

单位资格

证明材料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

2.合法生产活动证明文件。

合法生产活动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事先取得行政许可证的,必须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3.爆破作业区域证明材料。

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即营业执照中应有“法定代表人”记载事项格式类型。

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

2.申请单位为军队系统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三)

自有或租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证明和安全评价报告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自有仓库的证明文件;

2.由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应具备业务范围为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的甲级资质证书;评价结论为合格。

租用仓库的,需提供租用合同,以及标明所租库房在库区内的平面布置图。

单独作为第二册装订。

封面中间标注“第二册专用仓库证明材料”。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1.自有或租用仓库的证明文件;

2.由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

爆破作业

专用设备

清单

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

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

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测量设备清单。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设备清单,应当与资产评估报告中一致。

(一)、

(二)、(七)项合并装订为第一册。

(五)

主要从业

人员资格

证明

1.法定代表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2.工程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从事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4.爆破作业人员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复印件。

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在全国范围内仅可受聘于一家爆破作业单位;

2.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

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载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4.现役军人仅限于在取得《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的军队系统的单位从事爆破作业。

单独作为第三册装订。

封面中间标注“第三册主要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材料装订顺序:

①按《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顺序。

②同一人的材料,按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作业证、任命文件的顺序排列。

(六)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职责);

2.流向登记制度;

3.库房管理制度;

4.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5.废旧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安全教育制度;

8.安全检查制度;

9.消防管理制度;

10.安全保卫制度;

11.定员定量制度;

12.装卸管理制度;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储存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1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6.事故、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17.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必须是本单位制发的正式文件。

即文件应有发文机关、文号、主送单位、开始实行时间、签发机关(加盖公章)和发文日期。

单独作为第四册装订。

封面中间标注“第四册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汇编”。

(七)

注册资金、净资产、专用设备净值的有效证明(限于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其中,验资报告应当附银行入账凭证、银行询证函等文件,评估报告应当附设备清单和购置证明。

应当提供实施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一)、

(二)、(四)项合并装订为第一册。

(八)

近3年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限于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每项爆破作业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爆破作业项目合同;

2.经作业地州、市级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3.《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

4.设计施工文件;

5.安全评估合同及报告;

6.安全监理合同及报告;

7.完工证明。

截止时间为申报之日为限。

提交的爆破作业项目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

单独作为第五册装订。

封面中间标注“第五册单位近3年爆破作业业绩”。

(九)

技术负责人

主持的爆破

作业项目

(限于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2013年以后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设计文件;2013年以前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公安机关审批文件和设计文件。

2013年以后的爆破作业项目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录入。

单独作为第六册装订。

封面中间标注“第六册技术负责人爆破作业业绩”。

附件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单位类别)

申请材料

(第X册)

分册标题

单位名称:

XXXXXXXXXXXXXXXX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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