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实施细则.docx
《继电保护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继电保护实施细则.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新疆电力行业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新疆电力技术监督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
1总则
1.1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以标准为依据,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制定本细则。
1.2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及技术改造的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本细则适用于接入电网的发电、电网企业以及设计、建设单位。
2监督范围
2.1对入网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高频通道(收发信机)、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的性能指标、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跟踪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装置及二次回路的设备范围
2.2.1继电器应包括各种用于保护电力系统设备的电气量和非电气量继电器。
2.2.2继电保护装置应包括各种线路和元件保护。
2.2.3安全自动装置应包括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故障录波器、低频低压减载、同期装置、振荡解列装置、PMU、保信子站及行波测距装置。
2.2.4高频通道应包括专用收发信机、阻波器、结合滤波器、耦合电容器、高频电缆等。
2.2.5二次回路应包括继电保护用的公用交流电流、电压回路、直流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各保护的接口回路等。
2.3控制室的直流系统(充电装置、蓄电池、直流绝缘监察装置),故障录波器用的备用电源UPS等。
3监督内容
新疆电网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不论管理模式和产权隶属关系)的规划、初设审查、设计、安装、调试、验收、整定计算、运行维护过程中的设备选型、技术协议、交接验收、事故分析、反措制定、运行检修监督管理。
3.1设计、基建监督
3.1.1规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听取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一次设备和二次装置的协调、配合问题,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经济、合理。
3.1.2继电保护装置设计选型、配置方案、技术规范书、标书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电网公司制定的规程、规定、标准、规范及反措的要求。
3.1.3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设计应满足行业制定的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3.1.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并应保证安装、调试质量。
3.1.5负责现场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运行单位人员应全过程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工作,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和二次回路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
3.1.6负责现场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运行单位人员应严格执行验收签字制度。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继电保护装置,以及基建工程中不能做到继电保护装置与一次设备同步投产时,技术监督工程师有权行使安全否决权。
3.2运行监督
3.2.1各单位应制定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要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动作统计、运行维护、检验调试、事故分析、缺陷处理、季度报表、年度总结、反措落实情况等技术档案,并采用微机化管理。
3.2.2实行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报告制度。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应定期对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状况及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2.3必须严格按有关整定规程要求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履行计算、校核、审批手续。
应建立健全严格、完备、有序的定值管理制度,并根据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及时调整保护定值。
3.2.4根据系统运行安全需要投入相应的继电保护装置,严禁一次设备无保护运行。
220kV及以上系统快速保护和低周减载装置不准长期停用。
高频保护遇缺陷停用,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超过24小时的按省调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2.5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运维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并在48小时内将调查结果上报调度部门和新疆电力技术监督中心,未按要求做,按照技术监督中心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2.6按运行规程要求,定期核对微机保护装置时钟。
3.2.7严格执行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并定期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
3.2.8对新型保护投运,调度和现场运行部门应及时编制该保护的调度运行说明、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否则应视为该保护不具备投运条件。
3.2.9微机保护动作和装置故障输出的打印报告、微机录波器的录波文件和打印录波图应及时处理归档。
若无法打印信息,应及时记录显示器的记录内容。
3.2.10运行值班人员发现保护及二次回路缺陷时,必须及时根据缺陷管理规定填报缺陷通知单,按危害程度提出消缺期限要求。
对逾期未处理的情况,应报告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
3.2.11继电保护屏上下前后必须有明显的被保护设备的间隔标志,对屏上一经触动后会直接导致保护误动的开关、按钮等应有明显的告警标志或防护措施。
3.2.12对运行中较普遍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或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事故,应由网、省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组织,运行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和制造单位代表参加,进行质量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处理意见。
3.2.13对存在的各种保护缺陷,应提出解决措施,并监督落实。
3.2.14监督调度和运行人员执行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规定,督促保护管理部门制定针对调度和运行人员有关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操作培训计划的实施。
3.2.15调度部门应制定符合本网实际情况的继电保护整定及定值管理规定。
3.2.16应编制继电保护年度整定方案及运行说明。
遇有运行方式较大变化或重要设备变更时应及时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且审批手续符合要求并全面落实。
3.2.17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人员应认真负责,杜绝计算错误。
3.2.18应制定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管理制度,定值变更后应按时执行并有切实可行的反馈制度,实际定值应与定值单相符。
3.2.19应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
3.2.20应制定符合本网实际情况的继电保护装置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3.3检修监督
3.3.1继电保护检修须按照状态检修计划,随着一次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必须遵循《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及各种保护专用的检验规程,不得擅自简化检验项目。
凡需对项目进行调整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报技术监督中心备案。
3.3.2严格遵守部颁《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及行业颁发的有关规定,现场工作必须做到携带的图纸资料齐全。
对重要和复杂保护的检修,应编制试验方案和安措方案,开工前必须进行交底。
3.3.3继电保护检修前,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在回路上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检修结束后安全措施必须逐一恢复,保护状态应恢复到设备检修前运行移交的状态。
3.3.4发生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验项目,尽快进行事故后检验。
检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提出事故分析报告,报送调度中心和技术监督中心备查。
3.3.5继电保护检验报告应规范化,同时必须履行校审签字程序。
对其中漏项和偏离规定标准的部分应有醒目标记,并视影响程度适时安排补充检验。
3.3.6检修部门必须按调度整定值管理部门提出的时间要求及时更改有关保护的整定值。
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应事先与调度整定部门取得联系和认可,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3.7对新投产的继电保护设备,在投运后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项目的校验。
并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人。
重大问题报技术监督中心。
3.3.8继电保护专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应指定专人保管,其放置环境必须干燥清洁。
对测试仪表应按允许使用周期,如期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见表1)。
凡检测后达不到原有等级的,应作降级、限用或报废处理。
对专用测试仪器也应定期对其输入输出特性进行测试。
不允许用超周期的试验仪表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测试。
3.3.9按计划完成继电保护检验工作,对检验完成率低于100%的应进行相应考核
表1继电保护专用测试仪器检验周期及检验部门
仪器名称
检验周期(年)
选频电平表、电平振荡器
1
微机保护试验仪
2
钳型相位表
1
数字毫秒表
工频信号发生器(或频率计)
电流表、电压表
1
电流互感器综合测试仪
1
4技术监督管理
4.1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报告审核批准、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4.2各发供电企业应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将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情况向上级技术监督部门汇报,重要问题应提交专题报告。
4.3建立和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的验收签字制度。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以及安装、检验、改造等工程,设备不能按要求与一次设备同步投运时,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
4.4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4.5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现状相符。
4.6设备主管单位应妥善保管电力建设、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的全部原始档案资料。
4.7结合电力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各项技术监督的制度、标准、规程,并使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4.8各监督机构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标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
4.9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及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下年度重点工作。
4.10发供电企业应每年参加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4.11各单位应按期制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季报表(于每季度初5日前)等。
4.12继电保护专业各种记录
4.12.1继电保护动作分析及录波统计记录
4.12.2设备完好率及评级统计记录
4.12.3事故原因分析、调查记录
4.12.4设备消缺、处理记录
4.12.5二次设备变更记录
4.12.6微机保护软件版本升级记录
4.12.7试验用仪器设备维修、检定记录
附录A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标准
附录B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季报表
附录C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反馈表
附录A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标准
1、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2、DL/T559-2007220—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3、DL/T584-20073~1lO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4、DL/T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5、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6、DL/T553-1994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7、DL/T478-2010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8、GB/T15145-2008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9、DL/T587-2007微机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程
10、GB/T7261-2008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11、DL479-1992静态距离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12、新电生[2003]125号新疆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
13、省调[2006]203号文新疆电网继电保护选型配置规定
14、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15、省调[2006]244号文新疆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16、DL/T684-1999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
17、DL/T587-2007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附录B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季度报表(2014年版)
单位
报出时间
序
内容
动作总次数
正确动作次数
不正确动作次数(误动/拒动)
正确动作率(%)
1
全部装置
本季度
累计值
2
110kV系统
本季度
累计值
3
220kV系统
本季度
累计值
4
750kV系统
本季度
累计值
5
机组保护
本季度
累计值
故障录波器应评价次数
故障录波器录波完好次数
故障录波器录波完好率(%)
1)110kV及以上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分析:
(时间、名称、型号、事故概况及保护动作信息)。
2)10kV及以上保护和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3)录波不成功原因分析
110kV及以上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定检完成情况
名称
线路
元件
母差
高频通道设备
自动装置
录波器
直流系统
本季度完成套数
累计完成套数
本年度计划检验套数:
本季度定检完成率:
累计定检完成率:
110kV及以上影响正常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缺陷及异常处理
设备
名称
型号
异常
时间
处理
时间
设备异常情况
处理结果及存在问题
1)本季度完成的主要继电保护专业工作;2)本季度开展的技术监督主要活动
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填报人:
监督专责人:
主管领导:
说明:
每季初5日内报电科院;传真:
(0991)2918069。
内容较多时,可按此页附页。
附录C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反馈表
单位
故障机组/元件
时间
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
采取措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审核人
注:
(故障录波图、装置报文、现场图纸等资料另附)
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2015年版)
序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查证方式
扣分标准
一、基础管理(15分)
1
年度
计划
1、设备检修(试验)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技改、反措工作计划,检测仪器送检计划,审批手续齐全
2
年度计划
未制定计划扣2分,内容不完整一项扣0.5分,审批手续不全扣1分;
2、制订上年度技术监督检查不符合项整改计划、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计划,审批手续齐全
未制定计划扣2分,内容不完整一项扣0.5分;审批手续不全扣1分;
2
人员
培训
1、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进行1-2次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
2
培训记录
未进行培训扣0.5分;
2、参加省调及电科院组织的继电保护监督相关培训班
未参加电科院举办的培训班每次扣0.5分
3
技术
资料
1、继电保护监督规程、标准应齐全
5
设备台帐
技术资料
缺少一项标准扣0.2分;
2、建立110kV及以上设备(保护、自动装置、直流)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软件版本、数量。
未建立110kV及以上设备台帐每套扣0.5分;台帐内容未及时更新每套扣0.1分
3、新建、技改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内容
台帐内容更新不及时,一项扣0.2分;
4、上级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和反措要求未及时发放到班组
有关文件未及时发放到班组每次扣0.5分
5、保护班应具备完整的二次图纸,当图纸与实际存在差异时应及时进行修正。
图纸缺少一份扣1分;图纸与实际接线有一处不符扣0.5分;
修改后图纸审批手续不全扣1分;
6、应建立二次设备台帐(继保、自动装置、直流、电流互感器、光纤复用接口设备、高频加工设备)
设备台帐缺一项扣0.5分,内容不全的一项扣0.1分;
4
季报
管理
1、季报按时上报,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
季度报表
一季不报扣1分;未按时上报每次扣0.5分;季报内容不真实每次扣1分;内容不全扣0.5分
5
总结自查自评
1、年度检查前制定本年度总结和自查自评报告备查
2
年度总结
自查报告
无年度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扣1分;内容不全面、不深入扣0.5分
6
会议
培训
1、参加年底技术监督会议
2、提交技术监督会议论文1篇
2
资料验证
未参加会议扣1分,
未提交论文扣1分;
二、生产运行(54分)
1
指标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100%
2、录波完好率100%
18
统计结果
1、继电保护每次不正确动作扣分K=M+N
电压等级系数M:
750kV7.5220kV2.2110kV1.135kV及以下0.35
事件级别系数N:
一级64二级32三级16四级8五级4六级2七级1八级0.5
造成重大电网事故一次扣10分(不包括装置自身原因)
2、每发生一次录波不完好事件扣2分
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2015年版)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查证方式
扣分标准
2、保护装置按整定方案要求投入运行,投入率为100%
8
统计结果
现场检查
220kV及以上系统无主保护运行,构成六级电网事件,如一次设备被迫停运也构成电网事件,两者累计计算K值,每24小时考核一次。
110kV系统主变无主保护,线路无保护运行,构成七级电网事件,如一次设备被迫停运也构成电网事件,两者累计计算K值,每24小时考核一次。
66kV及以下系统无保护运行,构成八级电网事件,如一次设备被迫停运也构成电网事件,两者累计计算K值,每24小时考核一次。
220kV及以上系统单套主保护连续退出超过24小时,责任单位每24小时扣2分;
110kV主变后备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连续停运超过24小时,责任单位每24小时扣1分;
3、技改完成率:
100%
1
技改计划
按技改计划完成率每低1%扣0.2分;
4、检修完成率:
100%(未按计划实施的应向公司生技部、电科院备案)
1
检修计划
按检验计划完成率每低1%扣0.2分(计划未批准或有单位领导签字除外)
5、新疆电网公司指定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4
检修计划
一项未完成扣1分
2
定值管理
1、新设备投运应及时校核保护方案
7
技术资料
未及时校核方案扣0.5分;
2、不能出现继电保护人员“误计算”或“误整定”
整定原则不符合要求扣1分;发现一次误计算或误整定扣3分;
3、继电保护变更通知单是否按期认真执行,实际定值与定值单是否相符
未按期更改定值每次扣1分;发现一处保护定值单未按要求及时执行扣5分;一处实际定值与定值单不符扣5分。
4、保护整定计算用110kV及以上线路及主变零序参数应采用实测参数,新投运的同杆双回线应实测零序互感,及时提供给省调和地调
发现一个元件无实测参数扣0.5分;
5、按期回执定值通知单
一份定值单未按期回执扣0.1分;
6、界口定值管理是否满足要求,涉网保护定值管理是否按要求实施
界口定值管理不符合要求扣0.5分;涉网定值未按要求校核扣2分;
3
运行管理
1、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投运方式应纳入保护定值单管理或编入现场运规。
7
技术资料
对非电量保护投运方式未做说明每台扣0.5分
2、应编制继电保护运行规程,符合现场实际、便于运行人员操作,审批手续完备。
运规中缺一项内容扣0.5分,内容不规范一项扣0.2分
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2015年版)
序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查证方式
扣分标准
3、新投运及技改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应及时修订到运规和作业指导书中
未及时编写到相应规程中每套装置扣0.5分,内容不完整扣0.1-0.5分
4、故障录波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按要求接入,并命名;故障录波器应接入同步时钟系统。
少接一个量扣0.5分;未按要求命名,一个量扣0.1分,故障录波器对时不准确扣0.5分。
5、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将事故调查结果上报省调和技术监督中心。
发生保护不正确动作后未按要求做每次扣1分;
7、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保护装置的软件版本
无装置软件版本号每套扣0.2分;无变更记录每套扣0.5分;
8、现场保护定值本、高频及光纤通道测试记录、现场调试交代记录、保护投退及动作情况记录应齐全,内容应完整
现场保护定值等记录缺一本扣0.5分;填写内容不完整、存在漏项扣0.1-0.2分
9、运行人员应定期测试高频保护通道、微机型差动保护差流和光纤误码率
高频通道及差流测试记录不规范且未手工填写扣0.2分,测试内容不全、不正确扣0.5分
10、每月核对保护压板投退,方式改变后核对相关压板
未定期核对保护投退压板每个站扣0.3分
11、保护屏压板、指示灯和开关的名称编号标志齐全清晰,防火、防小动物封堵良好。
保护屏上压板等标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防火、防小动物封堵良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12、室外端子箱是否整洁严密;二次电缆是否使用屏蔽电缆
室外保护用端子箱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13、本单位存在重大隐患或缺陷的继电保护装置及严重超期服役的继电保护装置应列入技改计划并逐步实施
存在重大缺陷和超期服役的设备未按要求做每个元件扣1分
14、二次设备应按规定定级,并填写设备异常情况
未按规定要求定级每套扣0.1分
4
缺陷管理
1、保护装置发生缺陷后应及时处理,不能长期退出运行
2、继电保护缺陷消除率:
Ⅰ类为100%;Ⅱ、Ⅲ类≥90%
3、建立缺陷管理记录
4、应按要求及时消除直流系统接地缺陷,直流母线一点接地应及时消除,同一段直流母线两点接地应立即消除
4
技术资料
现场检查
保护退出运行按照投入率指标考核;
缺陷消除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未建立缺陷管理记录扣1分;应记录缺陷一处未记录扣0.5分;
未及时消除直流系统接地缺陷扣0.5分;
若由于直流接地导致保护或开关误动,根据事故等级进行扣分
5
检测设备
1、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配置必须的检测仪器
2
设备档案
检定报告
未配置仪器,一项扣0.5分;
2、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仪器按定置管理并有明显标记
缺一项仪器档案扣0.2分;仪器无状态标识每项扣0.1分;
3、所用计量仪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自校设备在校准有效期内
未按期进行计量检定、超检定周期使用一次扣1分;
未按期进行自校、超自校周期使用一次扣0.5分
6
备品备件
应配置必要的备品备件,并建立台帐
2
备品台账
未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影响装置缺陷的及时消除,一次扣0.5分;发现帐物卡不符一次扣0.5分
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2015年版)
序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查证方式
扣分标准
三、检修维护(25分)
1
设备检验
1、是否按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及时编制本网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及装置作业指导书
15
检验规程
检验报告
检验规程缺项扣0.2-0.5分;检验项目与规定不符的一处扣1分;
2、检验项目应齐全
检验项目缺一项每套扣0.2分;
3、新投或更改设备、回路后的方向性保护和差动保护,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