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研学旅行国家政策与文件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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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确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决定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确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决定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
会议指出,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是建设现代政府的重要一环,是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败的利器。
日前,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一要不折不扣坚决严肃整改。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10月底向国务院报告整改情况,并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后对社会公布。
二要通过整改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一方面要盘活趴在账上的存量资金,整合专项、优化增量,切实使宝贵资金用在刀刃上。
另一方面要促进“脱实向虚”的信贷资金归位,更多投向实体经济,有效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克服屡审屡犯的“牛皮癣”。
从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入手,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事项连同项目确定权和相关资金分配权一并下放。
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和落实决策审批终身责任制、执行监督连带责任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确保公帑花得明白、用得其所、造福人民。
会议认为,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
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
要着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使旅游开发向集约节约和环境友好转型,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服务向优质高效提升。
一要以改革开放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
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提升旅游业水平。
减少行政审批,在投融资、用地、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做大做强旅游企业。
二要优化旅游发展软硬环境。
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才培养等的投入。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乱涨价、“黑导游”和强迫消费等行为。
三要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和内涵。
大力开发老年、民俗、养生、医疗旅游等。
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合理安排学校寒、暑假等假期,组织好夏令营、冬令营、研学旅行。
用创意设计创新旅游产品。
让中外游客享受更加便捷安全、多彩快乐的旅游之美。
会议强调,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体制创新作保障。
必须在强化基础研究的同时,注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积极探索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创造成果的单位,进一步为创新创造松绑加力。
会议决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
允许试点单位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更多激励对科技成果创造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及时跟踪解决问题,试点成熟后向更大范围推广。
《人民日报》(2014年07月03日01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
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
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
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调整完善价格机制,规范价格行为。
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
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
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
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
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
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
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四)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
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
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五)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改建5.7万座旅游厕所,完善上下水设施,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
到2017年实现全国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
(六)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
制定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标准,明确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丝绸之路沿线、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
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
(七)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建立国内大型邮轮研发、设计、建造和自主配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
按照《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形成由邮轮母港、始发港、访问港组成的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
到2020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
(八)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
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
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
到2017年,全国建成一批游艇码头和游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九)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
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0年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度假产品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
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城市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
支持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促进主题公园规范发展。
依托铁路网,开发建设铁路沿线旅游产品。
(十一)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
把旅游装备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安全性技术标准体系。
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
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
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
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
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的资源、要素和技术,形成旅游业新生态圈,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
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互联网金融探索,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推动境外消费退税便捷化。
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
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
到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在全国打造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三)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
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
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
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
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十四)积极发展老年旅游。
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
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五)支持研学旅行发展。
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
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
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
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十六)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
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
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
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
(十七)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
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
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十八)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
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
到2020年,全国建成6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模范村,形成10万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亿人次,受益农民5000万人。
(十九)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
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
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二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
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
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十二)鼓励错峰休假。
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二十三)鼓励弹性作息。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
(二十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
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
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二十五)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
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中西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
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
(二十六)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
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
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
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4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
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旅游观
(一)创新发展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
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二、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三)深化旅游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
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
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
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
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
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建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四)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
进一步深化对外合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完善国内国际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在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
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
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
(五)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
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
建立多语种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网站,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
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
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
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三、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六)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
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合理优化布局,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
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
推进整形整容、内外科等优势医疗资源面向国内外提供医疗旅游服务。
发挥中医药优势,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品。
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发展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
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建设慢行绿道。
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推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铁路旅游产品。
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海洋旅游。
继续支持邮轮游艇、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国产化,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
(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
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传统乡村风貌。
加强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统筹利用惠农资金加强卫生、环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旅游专业毕业生、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八)创新文化旅游产品。
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
杜绝低水平的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
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
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反对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抵制封建迷信,严厉打击黄赌毒。
(九)积极开展研学旅行。
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
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
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
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十)大力发展老年旅游。
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
规划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
鼓励地方和企业针对老年旅游推出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措施。
抓紧制定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
旅游景区门票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
(十一)扩大旅游购物消费。
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
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老字号纪念品的开发力度。
整治规范旅游纪念品市场,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主题酒店。
鼓励各地推出旅游商品推荐名单。
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优化商品品种,提高国内精品知名度。
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
在切实落实进出境游客行李物品监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进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
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发展购物旅游。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十二)完善旅游交通服务。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机场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
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
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完善指引、旅游符号等标志设置。
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重点旅游景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
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对旅游团队火车票价实行优惠政策。
加强高铁车站与城市、景区的交通衔接。
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增加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航线,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按规定开展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规划引导沿江沿海公共旅游码头建设,增开国际、国内邮轮航线。
制定旅游信息化标